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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目前来看虚假诉讼的变种很多,阻止虚假诉讼向非诉程序快速蔓延态势

烟语法明 2024-03-31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6日在受访时说,将依法审慎开展对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的监督,阻止虚假诉讼向非诉程序快速蔓延的态势。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力度,2023年1月至11月共依法纠正虚假诉讼案件8765件。

  冯小光说,对于一些疑难复杂重大案件,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先后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办理涉8省份违规转让房产民事虚假诉讼专案、辽宁谭某集团涉黑涉恶民事虚假诉讼专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多名参与虚假诉讼的不法行为人受到依法严惩。

  目前,不少检察机关通过案件办理、信息共享等方式,与仲裁委、公证机构建立虚假诉讼联防机制,助力预防整治利用仲裁和公证进行虚假诉讼的违法行为。

  数据还显示,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办案量持续增长。2019年至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提出民事支持起诉意见分别为1.51万件、2.43万件、4.38万件、6.62万件。去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支持起诉案件9万余件,同比上升约13%;审查后支持起诉6万余件,同比上升约15%;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4万余件,占支持起诉总数的半数以上。

  此外,12个省级检察院已会签加强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框架协议。冯小光说,这对维护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推动民事支持起诉制度创新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补强机制做实民事检察现代化制度支撑
冯小光表示,对于民事检察而言,在民事检察现代化的进程中,机制建设尤为重要,是“做实有效监督”的重要支撑,也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民事检察案件”的制度保障。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最高检修订了《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与最高法联合出台《关于调阅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案件卷宗副卷有关问题的规定》,构建高效的外部对接协调机制。第六检察厅与相关部门分别会签《关于在民事检察与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完善职责分工和加强协作配合会商纪要》《关于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第一次座谈会议纪要》,不断理顺内部民事检察办案机制。
去年底,“两高”印发《关于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在实务界引发高度关注。有学者指出,再审检察建议历经20多年探索,终修得正果。
对此,冯小光表示,上述规定对检察机关制发再审检察建议以及法院采纳、审理再审检察建议案件作出了详细程序性规定,实现了人民法院对再审检察建议的“案件化”办理,极大地提升了民事检察监督质效。
“就再审检察建议有关方面工作,我们将继续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沟通,持续推动解决实践中的问题,确保制度落实落地。”冯小光说。
不留盲区做强全流程监督格局
“民事检察监督不仅仅是对裁判结果的关注,而是面向诉讼全流程。”冯小光表示,在现阶段,对虚假诉讼、民事执行以及审判违法行为的监督,是做实民事检察全流程监督的重要抓手。
2023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纠正虚假诉讼案件8765件。对于一些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充分发挥业务领导作用,先后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办理了涉8省份违规转让房产民事虚假诉讼专案、辽宁谭某集团涉黑涉恶民事虚假诉讼专案等一大批社会影响大的案件。
“目前来看,虚假诉讼的变种很多。”冯小光在采访中介绍,针对虚假诉讼新动向,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审慎开展对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的监督,阻止虚假诉讼向公证、仲裁等非诉程序快速蔓延的态势。去年4月,最高检还通过印发典型案例,推动各地探索开展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监督工作。
“目前,有不少地方检察机关通过案件办理、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方式,与仲裁委、公证机构建立了虚假诉讼联防机制,积极预防整治利用仲裁和公证进行虚假诉讼的行为。”冯小光说。
民事执行是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2023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7.4万余件,提出检察建议6.1万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4.3%。
谈及这项工作,冯小光表示,不当终结本次执行、消极执行、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等严重侵害当事人实体和程序权利的执行行为,是近年来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的重点,接下来的工作中,要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并且注重运用类案检察建议,提升监督效果。
综合来自最高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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