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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谦没错是小尼插错了牌,魔术的背后是如何突破自己认知的上限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4-03-31

今年的春晚上演,尽管还是偶尔的瞄上几眼,大多是时间还在微信群里刷信息、聊天抢红包,但丝毫不耽误春晚上的热点第一时间传到了微信群。“尼格买提穿帮”、“撒贝宁接挂”等词语及视频,迅速传到了微信群,引来不少人的热议。

视频显示,刘谦表演的对扑克魔术节目上,到了“见证奇迹的时刻”,刘谦信心满满的向观众展示仅剩的两张扑克相互对应,准备收获观众惊讶表情的时刻,旁边的主持人尼格买提瞠目结舌又急于掩饰的表情,加上不得不展示又担心砸场子的动作变化,成功上位成了这场魔术的主角。

网友调侃小尼是“汗流浃背”了,更绝的是,魔术表演结束后,主持人撒贝宁直接问:“你的牌对上了吗?”尼格买提还回:“对上了呀!”。可无法改变而且可以反复播放、直接网络评论的视频,将“小尼是全国唯一一个没对上的”、“穿帮”、“现挂”等词,迅速上了热搜。
对于魔术,相信每个人从小都有一个神奇的迷信,那就是相信魔术师知道真的具有无中生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超能力。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见识的增多,慢慢就会知道,无论多么神奇、自己无法解释的魔术,不过都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障眼法”罢了。

如同刘谦魔术与小尼穿帮引发热议,不少人都在怀疑刘谦魔术的真实性,甚至一度传来“刘谦今天走的时候,含着眼泪对我说‘估计以后再也参加不了了’!”的消息时,烟语君就对网友说,这不可能是刘谦的魔术有问题,解释只能有一个,那就是小尼插错了牌。

虽然学的是文科,数学并不是长项,但此前看过几个类似的数学题或是游戏项目:出题人貌似给了观众可以自主选择的机会,但只要你按照对方给出的规则进行,无论你怎么选择,结果都是一样的。刘谦的模式,大致就是这个路子。

果不其然,稍后网络上出现了揭秘的文章,正如烟语君的料想。这里面的数学原理是——约瑟夫环(约瑟夫问题)。大致意思是,已知n个人围坐在一张圆桌周围。从编号为k的人开始报数,数到m的那个人出列;他的下一个人又从1开始报数,数到m的那个人又出列;依此规律重复下去,直到圆桌周围的人全部出列。通常解决这类问题时我们把编号从0~n-1,最后结果+1即为原问题的解。

具体到刘谦的魔术里,随意打乱四张牌对折之后,只要按照顺序摆放,无论中间抽取了几张,只要是插在中间,实际上顶部拿走的一张和底部都是同一张牌;轮换7次后,在第八步无论男女南方人北方人名字有几个字......留下都是跟拿走的那张一致的牌,正好是第五步中最底部的那半张。

类似的数学游戏,常见的还有给出你一个计算规则,只要你根据真实的日期将计算出的结果而告诉对方,对方即使不知道你的出生年份、出生日期也能推算出来。类似的还有“用你的鞋码数字乘以100,再减去你的出生年份,然后加上2020,就会得出一个4位数,前两位是你的鞋码,后两位是你的年龄。”
当然,也有人说,刘谦之所以用如此低级的数学原理来表演魔术,不过是为了增加观众的互动性,以及满足观众能够揭穿魔术的心理满足。不管怎么说,当出现了小尼现场穿帮以及刘谦魔术大师头衔之间的矛盾场面时,留给观众的是,究竟应该相信刘谦魔术失败,还是质疑小尼插错了牌呢?如何选择及相信哪一方,考验的是观众的见识能力。
也会有人说,不需要选择相信哪方,因为又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信谁不信谁,又有什么关系呢?可是,生活中、工作中类似的场景,却是由不得信不信的问题,而是在可用信息有限的情况下,必须做出信哪一方的抉择问题。
如此的识别能力,是每个成年人都需要具备的。比如熟人来告诉你,某某大师代言的理财产品、保健产品,可以实现利率比银行存款翻倍、长期服用可以对症治病等等。正好,此时你正有一大笔闲置存款到期,面临如何保值增值的问题;你的父母正面临某种疾病,正是熟人推荐的可预防治疗之列,究竟是该相信还是不信呢?
如此的识别能力,对于法律人而言,尤其重要。一方当事人信誓旦旦的称对方是如何从自己手里借款不还的,犯罪嫌疑人痛哭流涕的在会见时称检察院指控的案件事实不是自己所为的,作为律师,是否应该采信其说的,而且一概作为法庭观点转述并且向法院极力主张呢?作为司法人员,是否应该听信这一面之词,在法律文书中予以采信呢?
犹如探求魔术背后的秘密,更如发生魔术大师遭遇现场主持人当场穿帮情形之后的如何选择相信哪方一样,关键在于认识到个人认知的局限性和寻找如何突破的方式方法。这不外乎两项技能,一是增长自己的见闻,二是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
人,之所以被骗,或是不能识别假象,大多是因为陷入了信息的茧房,长期受到某种单一信息的一致传输,最终选择了深信不疑。很多老年人为了领鸡蛋等小恩小惠长期被人集中到封闭室内进行保健品等产品的广告宣传,最后不顾家人的阻拦买了一大堆三无产品,就是这个道理。
此外,要具有逆向思维和求证精神。需要知道,凡是符合规律、符合事实的事务,都不是不怕逆向质疑和多方求证的。只要有一点可以对其证伪且经不起推敲的合理怀疑,基本就可以将其归于骗人之类的定性。法律上的排除合理怀疑、形成完成的证据链条,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最后,希望大家都认识到生活的复杂性、人性的多面性,同时认识到自己认知的局限性,通过不断的求证精神,来对工作中生活中的事务做出自己正确的判断,不要被假象所迷惑。信该信的,不信不该信的,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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