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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新育:中美经贸合作无关“中必输”

2017-05-15 梅新育 梅新育论衡

 

前言:

本文以《走出“中必输”思维看中美合作》为题刊发于今天(2017.5.15)《环球时报》。发表时有删节,此为原稿全文。

对此话题,似有意犹未尽之感,是否再写一篇?想想。

2017.5.15

 

 

正文:

《中美经济合作百日计划早期收获》十项共识宣布了,不少网民觉得中国是“赢了面子,输了里子”,在前面九条让渡了许多经济利益,换来第十条美方派团参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面子,但只要静心阅读,就不难发现这份协议就总体而言堪称互惠互利。

在前面的九项条款中,有多项条款是美方承诺对中国货物开放市场,如中国自产熟制禽肉输美(第二项);或是对中资企业给予平等待遇,如第八项中,美国相关联邦监管机构继续承诺,对中国银行业机构,在相似的情形下按照美国法律,适用与针对其他外国银行业机构相同的银行审慎监管标准;这些内容,毫无疑问有利于中国,就是另外那些中国承诺从美国扩大进口的条款,其效果也是中美“双赢”,而不是中方单向利益输送。这一点,在关于中国从美国进口液化天然气的的第四款上表现得格外显著。

这项条款全文如下:“美国欢迎中国,和其他美国贸易伙伴,自美进口液化天然气。在液化天然气出口许可上,美国给予中国的待遇将不低于美国给予其他非自贸协定贸易伙伴的待遇。来自中国的公司可以在任何时间与美国液化天然气出口商基于各方商业考虑,谈判所有类型的合同安排,包括长期合同。截至2017425日,美国能源部已授权向非自贸协定国家每日出口192亿立方英尺天然气。”从上述表述中不难看出,这是美方给予中国企业自由从美国进口液化天然气的与其他贸易伙伴平等的权利,考虑到此前美国对油气出口实施了约40年之久的限制,把它视作中国对美国的单向利益输送,显然是荒谬的。

进一步分析,作为全世界最大能源进口国,中国利益在于获得稳定、廉价的进口能源供给,特别是要最大限度缩小、消除中国能源价格与其它主要工业化国家能源价格之间的差距,从而在源头消除开放经济环境下可能损害中国制造业成本竞争力的因素。作为兼具世界数一数二石油天然气生产国、最大消费国双重身份的美国,美国的利益在于既要保证价格足以使其油气生产企业能够可持续运营,以确保其“能源独立”,又要为其下游产业、消费者提供尽可能廉价的能源供给。中国扩大进口美国石油天然气,恰恰有助于同时满足中美双方的利益。

这项交易有助于美国石油天然气行业增加收益,这一点显而易见。对于中国而言,为了改善自己在能源进口贸易中的谈判地位,中国需要推进油气进口来源和方式多样化,在巴拿马运河扩建工程已于去年中期投入使用、美国原油和液化气能够以有竞争力成本进入东亚市场的情况下,增加从美国这个新供应方的进口,毫无疑问有助于遏制传统供应方的要价。

在天然气贸易中,液化天然气(LNG)不涉及跨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运营相对灵活,有助于打破管道天然气贸易中供应方和途经国的垄断、干扰,致使全球液化天然气市场规模增速远远超过天然气市场总体增速。而由于国际天然气市场长期存在“东亚溢价”,东亚市场天然气价格高时甚至可达北美市场35倍,进一步刺激了东亚液化天然气贸易的快速增长,目前,在中国等东亚经济体天然气进口贸易中,液化气所占地位已经大大高于其在全球天然气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如果中国能够从美国这个国际天然气市场的价格洼地大量进口液化气,一方面有助于压低包括中国在内东亚市场天然气价格,另一方面将有助于抬高美国国内市场过低的天然气价格,中美能源价差缩小、甚至消除,既能减轻、消除中国制造业的能源成本劣势,又能削弱中国制造业向美国转移产能以获取其廉价油气能源、原料供给的动机。

随着液化天然气贸易的发展,东亚天然气价格超过美国价格的幅度已经显著缩小,但仍然存在成倍价差。2015年,美国天然气年度均价为2.0美元/百万英热单位,东亚的日本价格为10.4美元/百万英热单位,等于美国价格的4倍。2016年,美国天然气年度均价为2.5美元/百万英热单位,日本为6.9美元/百万英热单位,等于美国价格的2.76倍。2017年一季度,美国天然气季度均价为3.0美元/百万英热单位,日本为7.5美元/百万英热单位,是美国价格的2.5倍。[1]中国等东亚国家扩大进口美国液化气,继续缩小、最终消除这个价差,对我们有什么不好?

在平等的国际贸易中,多的是双赢而非单向利益输送,我们应走出“中必输”和“零和博弈”的思维定式,这对我们更好地发展对外经贸有好处。

 

 

2017.5.12,仅代表个人意见)




[1]世界银行数据库,转引自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月报(2017年4月)》,第2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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