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公安交警关于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东方公安交警关于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禁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要求,确保2024年烟花爆竹限燃限放区集中燃放点道路交通畅通、有序。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我市部分道路实施道路交通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4年2月24日(正月十五)早上7:30——2月25日(正月十六)凌晨01:00
二、管控路段
1.解放西路全路段禁停;
2.疏港三北路全路段禁停;
3.解放西路与疏港三北路交叉路口实施交通管制,分流应急车道和行人;
4.边贸路设置临时停车点,实际情况按照交警的现场引导为准。
三、分流路段
1.疏港三北路——园区二路——二环南路延长线——八所城区;
2.疏港三路——园区三路——G225国道——感恩南路——八所城区;
3.疏港三路——园区五路——G225国道——感恩南路——八所城区。
四、警方提示
根据道路交通工作实际,视情对管制路段车辆适时采取分流或管控等其他交通临时管制措施。为避免道路交通拥堵,请广大市民群众文明出行,绿色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前选择好出行安排和绕行线路,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车辆出行,凡通过管制路段的车辆和行人必须严格遵从现场执勤交警的指挥或交通标志指引行驶,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2月21日
群众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须知
一、群众携带的烟花爆竹必须为合法渠道购买的合格产品,必须为选购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规定的C级和D级烟花爆竹产品,允许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为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吐珠类、玩具类、组合烟花类。严禁携带自制或超标的烟花爆竹进场燃放,一经发现将按规定处理。
二、群众燃放烟花爆竹要按照分类产品的燃放说明燃放。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以及妨碍行人、车辆通行等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当及时清理、安全处置燃放后的废弃物。
三、群众燃放烟花爆竹不要随意拿在手中燃放,应该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远离燃放地点,烟花爆竹燃放后不能第一时间触碰,避免出现人员受伤情况。
四、燃放过程中出现突发情况时,群众要听从工作人员指令从安全通道撤离现场,阻碍或不听取指挥的,将按规定处置。
2024年东方市渔鳞洲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平面示意图
主编|黄吴华
编辑|陈 萌 符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