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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中国反洗钱业务的法律法规和准则

  一、法律

  0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主要是为了预防洗钱活动。包括反洗钱监督管理,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反洗钱调查,反洗钱国际合作,现金、无记名有价证券出入境信息的通报,反洗钱保密,法律责任等。

  02.《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是中国第一个专门针对反恐工作的法律文件:明确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机构,界定恐怖活动、恐怖组织,发布恐怖组织和人员名单,要求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对于涉恐资金或资产予以冻结和上报。

  03.《中国人民银行法》

  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反洗钱中的地位、职责、处罚权。不适用《反洗钱法》的违反反洗钱规定的行为,仍然适用《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有关处罚规定。

  0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主要是制裁和打击洗钱犯罪,是一部程序法。财产(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嫌疑人财产保全的查封、扣押或冻结;已被冻结、查封、扣押的财产及其孽息的保护及救济措施;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或死亡案件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0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定义了四类涉及反洗钱的犯罪行为:洗钱罪,资助恐怖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二、行政法规

  01.《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02.《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

  03.《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04.《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05.《外汇管理条例》

  06.《携带现金、无记名有价证券以及贵重金属也入境管理制度》

  三、部门规章

  01.《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

  一是反洗钱监管范围扩大,包括银行业、证券业、期货业、保险业。二是统一了本外币反洗钱监管体制(统一监管和资金监测)。三是规范了反洗钱检查和调查的程序。四是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制度和义务进行了更为清楚和适当的表述:建立和实施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履行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履行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等。

  02.《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

  2016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在修订2006年版《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基础上发布了新版,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新版《管理办法》依然要求金融机构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

  新版《管理办法》四大变化:

  ①取消了原《管理办法》中列出的可疑交易标准,明确以“合理怀疑”为基础的可疑交易报告要求;新增建立和完善着交易监测标准、交易分析与识别、涉恐名单监测、监测系统建立和记录保存等要求;同时删除原规章中已不符合形势需要的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可疑交易报告标准。

  ②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调整了金融机构大额转账交易统计方式和可疑交易报告时限。

  ③新增规章适用范围、大额跨境交易人民币报告标准等内容;以人民币计价的大额跨境交易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

  ④对交易报告要素内容进行调整;设计了要素更加精简的《通用可疑交易报告要素》。

  03.《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

  2007年6月11日发布。根据《反洗钱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具体的实施要求:

  ①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原则:“了解你的客户”。识别:需要进行识别的具体情形、识别的具体方式方法。

  ②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原则:安全、准确、完整、保密。保存:内容、措施、期限、形式。

  04.《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令[2014]第1号)

  2014年1月10日发布。为规范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的程序和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三部门于2014年1月联合发布了《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

  该办法共二十二条,内容包括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履行的资产冻结义务、解除冻结措施的条件、被冻结资产的管理、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涉外资产冻结、监督与处罚。

  主要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同时要求其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应履行相关报告义务。

  05.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发[2014]344号)

  06.《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第68号)

  2010年10月1日发布。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配合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证券期货业反洗钱监管职责。证券期货机构应履行如下反洗钱义务:

  ①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总部监督管理、分支机构执行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②报送机制。证券期货机构向当地证监会派出机构。

  ③建立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制度。按照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建立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制度,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时向当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备案。

  ④书面明确与销售代理机构的反洗钱职责。证券期货机构应以书面文件的形式,与其他销售代理机构明确双方的反洗钱职责。

  ⑤建立反洗钱培训、宣传制度。

  四、规范性文件

  0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的通知(银发[2013]2号)

  2013年1月5日发布。为深入实践风险为本的反洗钱方法;指导金融机构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合理确定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提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有效性。

  ①确定了金融机构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基本原则:风险相当、全面性、同一性、动态管理、自主管理和保密。

  ②要求建立包括客户特性、地域、业务(含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行业(含职业)四类基本要素在内的风险指标体系。

  ③对风险评估及客户等级划分操作流程提出具体要求,包括收集信息、筛选分析信息、初评、复评等步骤。

  ④细化金融机构在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的基础上应采取相应的风险分类控制措施。

  ⑤明确内附管理政策、组织管理和技术保障措施、以及代理业务管理等要求。

  0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银发[2008]391号)

  03.关于明确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有关执行问题的通知

  04.关于加强金融从业人员反洗钱履职管理及相关反洗钱内控建设的通知

  05.保险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

  06.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

  07.保险稽查审计指引第8号:反洗钱分册

  0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银发[2007]158号)

  0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反洗钱规定防范洗钱风险的通知(银发[2007]27号)

  1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转发FATF有关伊朗问题声明的通知(银发[2007]436号)

  11.中国人民银行执行外交部关于执行安理会有关决议通知的通知(银发[2010]165号)

  1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反洗钱和反恐融资黑名单问题的批复(银复[2006]23号)

  1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相关问题的批复(银复[2007]28号)

  1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批复(银复[2008]16号)

  15.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试行留存二代身份证电子影像的批复(银办函[2009]41号)

  16.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落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4]263号)

  1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4]331号)

  18.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批量纠删操作的通知(银办发[2015]14号)

  19.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工商总局 法制办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

  20.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关反洗钱工作管理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6]110号)

  2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反洗钱数据报送工作数字证书管理规程》的通知(银发[2016]163号)

  22.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工商总局 银监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开展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专项行动的通知(银发[2016]235号)

  23.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6]282号)

  2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2016年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反洗钱数据报送情况的通报(银办发[2017]52号)

  25.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有关执行要求的通知(银发[2017]99号)

  2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义务机构反洗钱交易监测标准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银发[2017]108号)

  2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

  五、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

  01.《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中证协发[2014]72号)(摘自《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培训》材料)

  说明:

  法律法规和准则一般是指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规(国务院)、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务院直属机构)、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协会)、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公司),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道德层面)。

(本文封面照片取自宋群力朋友圈,特别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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