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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指导案例6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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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民法典君整理了最近最高院发布的司法解释,放在百度网盘共享方便各位学习。向本公众号发送关键字“司法解释”即可提取。


指导案例61号:炒股中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认定

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关键词

刑事 /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 援引法定刑 / 情节特别严重

裁判要点

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援引法定刑的情形,应当是对第一款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全部法定刑的引用,即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应有“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两种情形和两个量刑档次。


指导案例62号:合同诈骗的裁判规则

王新明合同诈骗案

关键词

刑事 / 合同诈骗 / 数额犯 / 既遂 / 未遂

裁判要点

在数额犯中,犯罪既遂部分与未遂部分分别对应不同法定刑幅度的,应当先决定对未遂部分是否减轻处罚,确定未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再与既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进行比较,选择适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幅度,并酌情从重处罚;二者在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犯罪既遂酌情从重处罚。


指导案例63号:强制医疗的裁判思路

徐加富强制医疗案

关键词

刑事诉讼 / 强制医疗 / 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

裁判要点

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对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是否“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应当综合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所患精神病的种类、症状,案件审理时其病情是否已经好转,以及其家属或者监护人有无严加看管和自行送医治疗的意愿和能力等情况予以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相关机构或者专家进行评估。


指导案例64号: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不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规则

刘超捷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

关键词

民事 / 电信服务合同 / 告知义务 / 有效期限 / 违约

裁判要点

1.经营者在格式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对某项商品或服务的限制条件,且未能证明在订立合同时已将该限制条件明确告知消费者并获得消费者同意的,该限制条件对消费者不产生效力。

2.电信服务企业在订立合同时未向消费者告知某项服务设定了有效期限限制,在合同履行中又以该项服务超过有效期限为由限制或停止对消费者服务的,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指导案例65号:业主缴纳维修基金,没有诉讼时效限制!

上海市虹口区久乐大厦小区业主大会诉上海环亚实业总公司业主共有权纠纷案

关键词

民事 / 业主共有权 / 专项维修资金 / 法定义务 / 诉讼时效

裁判要点

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门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缴纳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为维护建筑物的长期安全使用而应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业主拒绝缴纳专项维修资金,并以诉讼时效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指导案例66号:指导案例 66号 | 千万别这么干!否则,离婚时可能会净身出户!

雷某某诉宋某某离婚纠纷案

关键词

民事 / 离婚 / 离婚时 / 擅自处分共同财产

裁判要点

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指导案例67号:股权转让中分期付款,不适用《合同法》第167条规定

汤长龙诉周士海股权转让纠纷案

关键词

民事 / 股权转让 / 分期付款 / 合同解除

裁判要点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分期支付转让款中发生股权受让人延迟或者拒付等违约情形,股权转让人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关于分期付款买卖中出卖人在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合同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时即可解除合同的规定。


指导案例68号:虚假诉讼的认定规则(企业借贷纠纷案)

上海欧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辽宁特莱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

关键词

民事诉讼 / 企业借贷 / 虚假诉讼

裁判要点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存在虚假诉讼可能时,应当依职权调取相关证据,详细询问当事人,全面严格审查诉讼请求与相关证据之间是否存在矛盾,以及当事人诉讼中言行是否违背常理。经综合审查判断,当事人存在虚构事实、恶意串通、规避法律或国家政策以谋取非法利益,进行虚假民事诉讼情形的,应当依法予以制裁。


指导案例69号:王明德诉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

王明德诉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

关键词

行政诉讼 / 工伤认定 / 程序性行政行为 / 受理

裁判要点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程序性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对其权利义务产生明显的实际影响,且无法通过提起针对相关的实体性行政行为的诉讼获得救济,而对该程序性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指导案例70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认定规则!

北京阳光一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习文有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关键词

刑事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裁判要点

行为人在食品生产经营中添加的虽然不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和《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中的物质,但如果该物质与上述名单中所列物质具有同等属性,并且根据检验报告和专家意见等相关材料能够确定该物质对人体具有同等危害的,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指导案例71号:追究“老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裁判规则

毛建文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关键词

刑事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起算时间

裁判要点

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时间从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时起算。具有执行内容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指导案例72号:这样以房抵债约定有效!

汤龙、刘新龙、马忠太、王洪刚诉新疆鄂尔多斯彦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关键词

民事 / 商品房买卖合同 / 借款合同 / 清偿债务 / 法律效力 / 审查

裁判要点

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终止借款合同关系,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将借款本金及利息转化为已付购房款并经对账清算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禁止的情形,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目的,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情况下,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对转化为已付购房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数额,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款合同等证据予以审查,以防止当事人将超出法律规定保护限额的高额利息转化为已付购房款。


指导案例73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视为解除的,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应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计算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诉安徽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别除权纠纷案

关键词

民事 / 别除权 / 优先受偿权 / 行使期限 / 起算点

裁判要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视为解除的,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应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计算。


指导案例74号:代位求偿权案件的裁判规则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诉江苏镇江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关键词

民事 / 保险代位求偿权 / 财产保险合同 / 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 / 违约行为

裁判要点

因第三者的违约行为给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造成损害的,可以认定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的情形。保险人由此依法向第三者行使代位求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指导案例75号: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民事 / 环境污染公益诉讼 / 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

裁判要点

1.社会组织的章程虽未载明维护环境公共利益,但工作内容属于保护环境要素及生态系统的,应认定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四条关于“社会组织章程确定的宗旨和主要业务范围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

2.《解释》第四条规定的“环境保护公益活动”,既包括直接改善生态环境的行为,也包括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有利于完善环境治理体系、提高环境治理能力、促进全社会形成环境保护广泛共识的活动。

3.社会组织起诉的事项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具有对应关系,或者与其所保护的环境要素及生态系统具有一定联系的,应认定符合《解释》第四条关于“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具有关联性”的规定。


指导案例76号:行政机关有权单方面对行政协议约定的条款进行解释

萍乡市亚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萍乡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行政协议案

关键词

行政 / 行政协议 / 合同解释 / 司法审查 / 法律效力

裁判要点

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对行政协议约定的条款进行的解释,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人民法院经过审查,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作为审查行政协议的依据。


指导案例77号:行政机关对举报处理的裁判规则

罗镕荣诉吉安市物价局物价行政处理案

关键词

行政诉讼 / 举报答复 / 受案范围 / 原告资格

裁判要点

1.行政机关对与举报人有利害关系的举报仅作出告知性答复,未按法律规定对举报进行处理,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六项规定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因而具有可诉性,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举报人就其自身合法权益受侵害向行政机关进行举报的,与行政机关的举报处理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具备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


指导案例78号:360诉腾讯QQ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诉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

关键词

民事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垄断 / 相关市场

裁判要点

1.在反垄断案件的审理中,界定相关市场通常是重要的分析步骤。但是,能否明确界定相关市场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中,界定相关市场是评估经营者的市场力量及被诉垄断行为对竞争影响的工具,其本身并非目的。如果通过排除或者妨碍竞争的直接证据,能够对经营者的市场地位及被诉垄断行为的市场影响进行评估,则不需要在每一个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中,都明确而清楚地界定相关市场。

2.假定垄断者测试(HMT)是普遍适用的界定相关市场的分析思路。在实际运用时,假定垄断者测试可以通过价格上涨(SSNIP)或质量下降(SSNDQ)等方法进行。互联网即时通信服务的免费特征使用户具有较高的价格敏感度,采用价格上涨的测试方法将导致相关市场界定过宽,应当采用质量下降的假定垄断者测试进行定性分析。

3.基于互联网即时通信服务低成本、高覆盖的特点,在界定其相关地域市场时,应当根据多数需求者选择商品的实际区域、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外竞争者的现状及进入相关地域市场的及时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4.在互联网领域中,市场份额只是判断市场支配地位的一项比较粗糙且可能具有误导性的指标,其在认定市场支配力方面的地位和作用必须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指导案例79号:广电公司捆绑销售行为违法

吴小秦诉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捆绑交易纠纷案

关键词

民事 / 捆绑交易 / 垄断 / 市场支配地位 / 搭售

裁判要点

1.作为特定区域内唯一合法经营有线电视传输业务的经营者及电视节目集中播控者,在市场准入、市场份额、经营地位、经营规模等各要素上均具有优势,可以认定该经营者占有市场支配地位。

2.经营者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将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数字电视付费节目费捆绑在一起向消费者收取,侵害了消费者的消费选择权,不利于其他服务提供者进入数字电视服务市场。经营者即使存在两项服务分别收费的例外情形,也不足以否认其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搭售。


指导案例80号:民间艺术衍生品可依法享有著作权

洪福远、邓春香诉贵州五福坊食品有限公司、贵州今彩民族文化研发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关键词

民事 / 著作权侵权 / 民间文化艺术衍生作品

裁判要点

民间文学艺术衍生作品的表达系独立完成且有创作性的部分,符合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特征的,应当认定作者对其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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