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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津山,张傲冲 | 中国高考建制70年:论高考志愿政策的变迁、困境与反思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2024-02-05







苑津山,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浙江大学科举学与考试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在《高等教育研究》《教育发展研究》《中国高等教育》等期刊上发表论文10余篇,文章被多个文摘转载。获得全国宝钢奖等国家级奖励多项。在清华、北大、浙大、ASA、EERA、CAERDA等国际国内学术论坛报告10余次。研究领域为科举与高考史、高等教育史。


1952年是中国高考史上很特殊而且很重要的一年,这一年正式施行了全国高考。2022年是中国高考建制70周年。高考主要包括考试和招录两大体系,招录的核心即为志愿。志愿是考生根据自身条件与意愿进行大学选择的方式,其既是高考的“收关”环节,也是高等教育的“先导”环节。对个体而言,高考志愿的填报既体现考生对自身的评量,也体现对高校专业的评判。回顾高考志愿政策的变迁,其政策设计更加依据考生的分数并更加注重考生的选择,在公平的道路上不断前进。但在当前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稀缺、高校和专业数目纷繁多样、“新高考”志愿政策省域内多变且省际间不同的情况下,考生的高考志愿填报不仅是一个“想去哪儿”的问题,而是更加成为一种对各项能力与条件的综合判断,一种家庭支持与信息量获取的博弈。高考志愿政策变迁至今,对考生“升学能力”的要求大大提升,考生的“选择成本”也随之上涨,有成为高考公平新阻碍的趋势。


对于高考志愿的研究,以经济学的视角切入的论文居多,教育学视角的论文总体较少。前人对高考志愿的研究多在“新高考”前,重点探讨高考志愿填报模式变化的成因,即考前考后填报志愿的区别与联系、估分与知分填报志愿的区别与联系等。而在“新高考”后,对高考志愿研究的论文以探讨对高校专业建设的影响、与考生高中优势科目的联系为主。总体上,由于新高考的两大志愿政策,即“专业+院校平行志愿”和“院校+专业组志愿”近几年刚刚固定,鲜有发表在核心期刊上关于“新高考”志愿填报政策的论文,也缺乏关于高考特别是“新高考”的志愿政策对考生个体产生影响的探讨。而在当前高考建制70年的重要节点上,很有必要从宏观角度对高考志愿政策史进行研究。缘此,本研究在高考建制70周年的背景下,关注高考志愿政策的变迁历程以及考生在当前志愿政策下的诸多困境,继而对政策进行省思并探讨如何帮助弱势考生。这对于推进高考招录公平、推动高等教育人才高质量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 作为“适配器”的高考志愿


高考扮演着中国教育的核心角色,既是院校接触考生的第一步,也是考生接触高等教育的第一步。高等教育作为一种稀缺资源,高考就成为获取这一稀缺资源的主要甚至是唯一手段。资源的缺口不能弥补,人与人之间的竞争仍旧存在。高考志愿就是考生在获得一定竞争资格之后,享有的优先适配特定稀缺资源的过程。高考志愿从微观上看,是考生与院校专业的“适配器”:即考生以成绩为主要选择资格,通过有限的信息和其他考生进行博弈,选择自己最为满意的高等教育资源。梳理以往的几种高考志愿的变迁,从填报时段看:考前填报、考后估分填报、考后知分填报都是从分配资格标准、信息透明度等方面影响这一适配过程。高考志愿填报政策演进的目标是充分提高考生志愿填报的有效性,尽最大可能在过程中和结果上达到公平,优化考生与高校专业之间的适配性。


高考志愿从宏观上看,是中学教育培养出的人才规格与高校需要的人才规格之间的“适配器”。我国中小学的教育强调基础性和通识性,培养出的人才规格相近。在以往文理分科的科目设置下,高中毕业生的人才规格分为两种,这与高校以院系和专业为单位所需的专门人才规格不能直接适配。一些专业与学生甚至出现了错位现象,例如高中地理学科和大学地理学科差别巨大,一些省份和高校限制学习高中地理的文科学生报考大学地理专业。转而向不学地理的理科学生投放大学地理专业的指标。理想状态下,高中阶段教育培养出的人才是能够适应未来的多规格、高适应性人才,是能够进入并适应任何一个对口专业的。在以往文理分科的背景下,高考志愿实际上是在知识层面之外,将考生的意愿与专业认同等指标纳入分配机制,依据考生自身的综合情况进行适配,最大程度上保证分配的公平并为院校招取适切性人才。而在当前“新高考”的“3+3”“3+1+2”选科模式下,学生的规格不再像以往一样单一,学生意愿等要素实际上在选科时就已经有所考虑。这时,高考志愿发挥适配器作用的体现就在于,依据选考科目时更细化的人才规格相应地推出更细化的志愿选择,如将平行志愿的单位由以往的学校改为专业,或者设置专业组志愿,使得不同规格的人才能够找到更加契合的院校与专业。


高考志愿这一“适配器”在实际运转中,可以视为考生、高校、政府三方之间的博弈过程。三方的理想诉求主要表现为:考生希望进入更好、更喜欢的高校和专业;高校希望获得更加高质量的生源和更加合适的专业人才;政府则希望能够减少被退档的人数或因志愿不如意导致录取而没有报到的人数,以此来提升高考投入所产出的效益,并促进社会稳定。三者依据自身的诉求便会产生不同的行动决策:考生要不辜负自身多年的努力,依靠志愿填报进入更好的大学,力争能够幸运地够到上一个层次的院校,即考生的志愿填报之于高校是要争取“向上移动”的;高校则要提升生源的质量,维持其分数线,将更高层次的考生纳入本层次院校中,即学校要争取考生的志愿“向下移动”;政府则是要调控两者的“向上或向下移动”,防止某一方向的过度过量移动,使得考生适配院校处于合理区间。为此,我国在过去的70年间一直在努力探寻一套健全的高考志愿政策。


二、 高考志愿政策70年变迁的“双轨”历程


高考志愿政策在1952年高考建制以来经历了多次变化。70年来,高考“分分合合”,高考志愿政策也表现出横向的省际不同、纵向的省内变化,但又跟随中央改革的大方向前进的向好的特点。总体上看,可以将其政策变迁划分为两条轨迹:一是志愿填报时段变化,即考前填报志愿——考后估分填报志愿——考后知分填报志愿;二是志愿录取梯度变化,即梯度志愿——部分平行志愿——平行志愿——“专业+院校平行志愿”或“院校+专业组志愿”。


(一)志愿填报时段变化


考前填报志愿的历史从1952年高考制度确立便一直存在,在1977年恢复高考后的一段时间里,这一填报形式仍然在实行。其产生的原因是政策有着较强的“路径依赖性”:新中国成立初期是我国高等教育政策的探索奠基期,为了保障高等教育的正常运行,中央政府决定仅有极少数大学委托外地高校进行招考,多数大学仍然为单独招生。导致的结果就是高校间的招生录取结果很不平衡,成绩优异的考生会被多所大学同时录取,而成绩较差的考生轮空。基于此,全国部分大学开始进行联合招生,并最终演变成全国统一的招生考试即高考。从招生权的角度看,考生在考前填报志愿,实际上是有意愿参加某高校的招生考试,只是考试的形式为统一考试。而在建立高考制度后,由于缺乏其他制度形式的探索,并且实践经验积累不足,因此在一段时间内一直延续着考前填报志愿的方式。后来由于考生数量扩大,制度效力开始饱和,“高分低录”的现象引起部分考生和家长的不满,该方式在高考改革中被取代。


考后估分填报志愿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由于考前填报志愿的方式不确定因素过多,为了减少因为考试超常或失常带来的录取波动,一些省份开始尝试推行考后估分填报志愿的方式,但是这一设计并没有产生多大的改进作用。考生在考后承担了巨大的估分压力,并且对于自身的成绩尤其是主观题的估计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对于其他考生的成绩也不清楚,考生的报考仍然是在“黑箱”中进行,“高分低录”的问题仍然凸显。因此,大多数省份实施估分填报的时间不长,逐渐向考后知分填报的政策前进。


考后知分填报志愿其实很早就有试点推行。在1977年恢复高考后,教育部没有出台关于高考志愿的具体政策,仅仅在招生意见中规定了录取的方式,因此各省份在志愿填报的时段选择上有着不同的尝试。较早出现考后知分填报志愿的省份是四川省,其在1978年就开始试行高考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再填报志愿的政策。但经过3年的试点,发现政策的结果具有很强的成绩导向性,考生开始出现尽可能利用分数的倾向,最终进入的专业与其真正的志向或兴趣不相吻合,此外政策提升的稳定性让一些让考生过度自信,出现大量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凡此种种,使得四川省在试行了一段时间后,就变更了此志愿政策。其他省份推广考后知分填报志愿的政策基本在新世纪之后,较晚的如在2011年后天津市才推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的政策。目前看来,正如最早在四川省的试点一样,考后知分填报带来的最大挑战就是对于志愿的填报存在明显的分数中心导向,这虽然有利于高考录取公平的实现,但却加剧了“唯分数”“唯升学”的现象。进一步说,这一政策提升了考生及家长的满意度,减少了估分压力,但这一“满意度”是基于“不浪费一分”的价值判断上的。从长远来看,没有进行合理生涯规划的考生,不一定有利于其对未来院校专业满意度的提升和人生发展。


(二)志愿录取梯度变化


梯度志愿政策的存续时间最长。因为对于招生工作而言,这种方式最为便利和快捷。但对于考生来说,风险较大。其主要经历了两类录取政策。第一类是在1952年高考建制后至1977年恢复高考之初,由于信息设备较为落后,考生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均由人工开展,受到投档效率的限制,实行“分段录取”,或称“段段清”。即考生成绩被划分为若干个段,从上到下按照分数段进行投档,上一分数段投档完成前,不会进行下一分数段的投档工作,并且投档的高校由考生考前填报的1~2所高校作为参考。其具体流程为:先按第一志愿进行投档,在第一志愿院校满额后再投档第二志愿,如果所有志愿均已满额,并且考生选择服从调剂,则在院校间进行调剂。这与之后“根据志愿按比例投档”方法的主要区别在于,“段段清”投档时并非所有考生共同投档。即在考生丧失第一志愿的优势后,其竞争对手不包括其分数段之后的考生,同一分段不结束,下一分段不开始,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低分高录”和“高分低录”的情况,几乎能够保障考生有所“兜底”。但是这种分段录取在当时有强化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争议,被视为将总分作用绝对化的“推手”。因此,第二类梯度志愿政策浮现。在1984年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会议中,明确要改革录取政策,吸取上海、山东、山西等省市的改革经验,逐步试点“根据考生志愿,按比例投档”的政策,给予高校20%的选择权。但对考生而言,实质上仍为梯度志愿,并且由于不再进行分段录取,考生同时“涌入”,如果某一考生一旦丧失第一志愿的优势,基本便丧失了“竞争力”,第一志愿的重要性被大幅度提升,且由于信息不开放,第一志愿的选择就成为最令家长和考生焦虑的事情。同时,给予高校的选择权在实际操作中也备受公平性的质疑,时论也多探讨以法律保障考生权益的方案。最终,此政策在推广中矛盾不断积累,转而出现了对平行志愿的探索。


世纪之交之际,主要是试点“部分平行志愿”的政策。平行志愿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网上招生的逐步实现,信息技术的发展进步免去了很多以往由人力进行的复杂劳动。1997年中央决定逐步普及高校招生计算机网络系统,为平行志愿的产生和普及奠定了基础。试点平行志愿的录取政策需要依托较高的“算力”,因为平行志愿实际上是以往“分段录取”的精细化。即将每一分划分为一段进行录取,这就意味着录取形式变为全员按照分数排为一队,依次进入“高校提档市场”,在高一分的分数段上没有完成投档前,后一个分数段就无法开始。如果使用以往的人工投档方式,工作量极大,不仅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无法在短期内完成招生工作。诚然,平行志愿也是在摸索中逐步建立的。在改革初期,为了保障招生工作的稳定,2002年首先只在湖南省的第二批次的志愿中试点推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政策;还有重庆市采取“每个批次实行一、二、三志愿按顺序投档的办法,二志愿有两个平行志愿,三志愿有3个平行学校志愿”的政策。因此可以看到,这一时期实行的多是“部分平行志愿”,即在第一或者第二批次的志愿中实行平行志愿,其他批次志愿仍然是梯度志愿。


在诸多省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教育部在2008年正式决定向全国推行“平行志愿”。当网络招生基本保障招生效率后,平行志愿的优势就充分展现出来,效果非常显著。一方面,最为直接的利好便是考生及其家长明显减轻了第一志愿选择的压力,以往为了保证能被第一志愿录取而不敢报的心理基本消除,甚至逐渐演变出利用前几个志愿冲刺、后几个志愿兜底的填报策略;另一方面,平行志愿从程序上保证了考生填报的公平性且无浪费。但是,其也存在劣势。对于考生来说,第一志愿不再是深思熟虑的选择,而是一种“从众”的选择——什么大学或者专业火就选什么。同时,在政策稳定性的保障下,扎堆现象较为明显,一些在招生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学校,在考生群体中进一步被歧视。特别是当平行志愿与知分填报共同出现时,就会进一步加大志愿填报的“分数至上”的色彩。实际上,没有考生和家长愿意放弃自身的分数优势。


在“新高考”的背景下,各省份主要采取了“专业+院校平行志愿”和“院校+专业组志愿”两大类政策,前者以浙江等省份为代表,后者以福建等省份为代表。志愿政策的调整,一方面是适应“新高考”的选科调整,即需要更加精细化的人才适配机制。在实践中,当专业的选科条件被固定下来后,考生想要选择什么专业作为志愿,则在选科时就需要考虑。其本质是报考志愿的“战线”被拉长了,还需要考虑省内选科的情况,这对于信息掌握不充足的农村地区考生是不利的。另一方面,也有着进一步提升考生意愿、促进考生与专业适配性的考虑。比如浙江省取消了高校的调剂,高校基本没有插手考生志愿的机会。又如,在以往的高考志愿政策下,一些高校通过其学校的整体优势遮盖了其某些专业的劣势,但在当前专业为单位的志愿政策下,就需要各专业“独立”地展现在考生面前。这也就导致在一些省份出现重点大学中诸如旅游或考古专业的录取分数下滑很厉害、一些专科院校的王牌专业超过了本科、一些普通本科因为没什么专业优势,最后平均下来不如专科的现象,高校的学科、专业之间产生了一种强劲的洗牌效应。学校与专业分开是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双一流”的选择逻辑。但是高校在这场博弈中也有一定的对策,即利用“大类人才培养”的形式,将原有的专业整合成为大类或中类,捆绑式招生,防止某些专业的分数线下降。原有志愿政策设计中,倒推学校进行特色学科建设的收效被打折扣。从考生角度来看,其本应获得的专业选择自主权是否真的得以有效提升,仍有待考证。


三、高考志愿政策变迁至今的考生困境 


高考志愿作为考生适配“高校稀缺资源”的政策设计,应当从根本上遵从高考公平的原则。公平是几十年来高考改革演进的主要趋势,是高考制度社会价值的基本要义。回顾70年变迁史,高考志愿政策在变迁过程中,有着逐渐增进稳定、更加注重意愿等价值取向,也有着逐渐公开高考志愿相关信息的举措(由不知分填报到知分填报的转变,以及“一分一段”表等的公开),这些都使得考生在政策不断变迁完善的同时,获得更多的便利。在以往不知分的梯度志愿填报方式下,就有学者通过博弈论的模型得出结论,在分数不确定和其他人偏好不确定的情况下,即便操作偏好也可能导致无效率的结果,“考得好可能不如报得好,高考志愿填报的技巧也很重要。”根据博弈论的原理,进行博弈的参与者所掌握的信息越充足,整体上就越可能形成“平衡”的状态。而高考志愿政策变迁至今,种种未知性有了很大的降低,考生不仅知道自己的成绩,还知道自己的排名,内蒙古甚至使用动态志愿填报,其他考生的偏好也可以被知晓。


然而,在高考志愿政策设计逐渐增进透明性的同时,也增加了操作难度。如果说以往不知分填报以及非平行志愿造成的困难在于“未知性”,那么知分填报和平行志愿造成的困难则在于“如何合理操作”。以往的“考得好不如报得好”多针对进入院校的层次而言,在当前则转化为更为隐蔽的进入专业与未来生涯发展方面。志愿填报难度增大而政府与社会的信息服务又不足、私营志愿市场膨胀而贫寒家庭又无从判断、志愿繁多而弱势考生生涯规划不足,新一轮的不公平隐患埋藏在考生群体之中,亟待关注。


(一)信息扩充与认知通道缺少


面向每个个体的信息公开不等于每个个体的信息获得,个体的信息获得也不意味着个体都有着相当的信息运用能力。志愿填报从根本上来说,是考生对院校和专业的选择,高校的数量、质量,专业的特色建设、发展前景等要素都影响考生选择。从外部环境的发展来看,我国高等教育自改革开放后步入高速发展的快车道,在各级各类高校数量增加的同时,高校之间的差距也逐渐拉大,且由于院校类型多样、专业各有特色,摆在考生面前的比较选择呈现逐渐加难的趋势。此外,高等教育因其特殊性而难以进行完全客观公正的排名,民间对于大学的排名也缺乏科学的依据。一般情况下,考生报考的策略为:一本院校优于二本院校、综合院校优于其他各类院校、选择宣传力度大的院校等。这些“偏见”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信息缺失,继而便有了上述“简单选择”的行动逻辑。


以往考前填报志愿能够顺利开展并且得到认可的原因,一方面在于当时的大学并没有特别大的区别,民间的普遍认知是“崇尚大学”,只要家中有学生能考上大学,就被认为是“光宗耀祖”的事情,并且在国家“统一招生,统一分配”的政策下,无论进入什么院校和专业,其毕业之后的工作都能得到保障,大学文凭本身就是“铁饭碗”的象征,没必要也不需要刻意关注大学或专业的质量。另一方面,即便没能考上大学,在文凭并没有“通货膨胀”的年代,也能找到不错的工作。加之在改革开放的创业大潮中兴起的“读书无用论”,时人对大学的道路选择远不如当今这般焦虑。在大学及专业数量增加、大学扩招、高等教育普及化的背景下,民间的普遍认知转化为“崇尚好大学”,但大学升学信息的供给却没能跟上信息膨胀的步伐,主要表现为官方解读被迫缺席、公共信息宣传不足。


“新高考”推行以来,招考权不断向省级政府、招考组织渐进适度转移,高考相关政策以省级政府为制定和推行主体。一方面,对于包括高考志愿政策在内的相关高考文件,从省级政府(省招考院、办)的角度看,一些省份对高考相关文件的解读存在一种“无奈”的态度。以往每个省都要对高考政策进行解读,并具体分派到各个学校去对文件精神和规定进行宣传。但解读版要做得滴水不漏、无懈可击,致使解读者的压力不断增加,导致一些省级政府及直属机关选择对学校和考生原文下发,不解读或很少解读。这就造成很多考生和家长的迷茫,特别是家庭条件一般、父母缺乏文化的考生。另一方面,对于院校和专业选择的解读,官方也无法出面。因为官方的解读也只是一种对未来人才市场需求的猜测,但这种猜测由于公信力使然,又容易成为一种导向,甚至会掀起对某一专业的选择热潮。而真正的人才市场需求是千变万化的,官方的预测与未来考生毕业后的市场变化并不一定一致,一旦有较大的错位,就会造成失业问题,不仅使得政府公信力受损,还会影响社会稳定。这些风险最终使得官方在政策的解读上“悄悄离场”,使考生填报志愿被视为一种自负责任的行为。但在“新高考”改革推进的过程中,一些省份仍然坚持对高考志愿政策进行解读,难能可贵。比如浙江省近年来每年都会有“高考招生志愿填报百问百答”这类对志愿政策的宣讲。但省域内考生是否知道这一解读、对这一解读是否能理解、这一理解在实际的报考中产生了多大效用,特别是农村考生有没有了解的渠道,需要重点关注。


就考生个体来看,很多第一代大学生的家长对于高校的知识很有限,更不要说对庞杂的专业有了解。举例来说,一些考生的家长不知道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双一流”、985高校,甚至认为其为专科院校;还有的学生宁愿去江浙沪的普通本科也不愿选择其他城市的重点院校,可见信息获取匮乏的考生和家长对于大学的认知有着一定的偏误。除此之外,还曾经出现过凭借校名对大学作出误判的现象,“野鸡大学”也因此进入公众视野。最早总结这类大学以提醒广大考生的,是由民间机构整理形成的“中国虚假大学警示榜”,而官方在这一过程中只充当了信息传播者的角色。在具体填报实践中,虽然现今有高考分数段统计表,或称“一分一段”表,以及各省编售的“高校招生报考及录取统计”等资料,但手握这些资料的考生也不一定能够完全明白如何使用,一些弱势考生与家庭甚至不能理解为什么要关注排名,还是在简单地对比今年的分数与往年的分数线;即便能够理解和使用这些报考工具,也仅能做到知晓“以自身的分数大概能上什么大学”。况且,在专业平行志愿下,这一过程会更加复杂。考生在一两周左右的时间内,从纷繁的院校和专业中,选择80~270个志愿,并且要决定什么样的排列方式最为合理,即便是最为经典的“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也要决定留多少个志愿给各阶段;在另一些省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专业组内如何填报等难题同样摆在了考生和家长面前。可见,在外部环境和政策设计都日趋复杂的情况下,志愿填报的公共服务却没能跟上高考改革的脚步,而这种“让步”所腾留的空白,逐渐被私营市场所“占领”。


(二)填报复杂与家庭支持缺失


高考志愿的填报较以往更为复杂,提前批、批次志愿等录取程序繁多,其原因是为更好地适配多样的人才与众多的高校专业。但公共志愿服务的缺少,导致私营高考志愿咨询市场扩大,高考志愿填报沦为家庭支持程度的“拉锯战”,成为有效实现高考公平的阻碍。从上述对高考志愿填报指导的责权论述可以看出,一些省级政府在无奈的情况下,只能恪守自身责权边界。那么,高考志愿政策的解读、志愿院校与专业选择的权利与责任,落到了家庭身上。虽然志愿填报应当遵循个人意愿,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会受到传统文化、家庭环境、亲子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在高考志愿填报这件影响考生生涯的“大事”上,常见家庭而非考生个体做出选择。在志愿填报逐渐复杂的现状下,家庭综合资本的影响逐渐扩大,这一“综合资本”主要包括文化资本、经济资本。两类资本是可以在合法的情况下运用的,它们既相互补充,又呈现出顺序性,但无论哪种资本,都是通过影响适切志愿的获得而产生作用。反观一些弱势考生,则缺失家庭在这两方面的支持。


家庭文化资本的影响是指如果考生家庭中有大学生或者教师等教育相关行业人员,那么考生的志愿填报就能获得更为充足的支持。这种支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于志愿填报本身的支持,另一方面是对院校和专业选择的支持。对于政策本身的解读,家庭的这一影响力在不同的政策设计下大小不一,主要随着政策设计的复杂度而变化。相对于完全平行志愿,部分平行志愿更需要对制度本身进行解读与支持;相对于最多十几个的院校平行志愿,数量高达八、九十的专业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志愿就更需要解读与支持,家庭文化资本高的家长更有可能理解复杂的政策设计。而对于院校和专业选择的指导,知分填报以后,政策设计的稳定性提升、招录信息更加透明,有着文化资本的家长也能够综合各种因素为孩子的志愿填报提供决策建议。


家庭经济资本的影响体现在介入志愿填报咨询市场。这一市场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经过注册的合法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机构。根据央媒报道,2021年已经注册的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公司多达2000余家,其中有三分之一成立不足一年,过去一年间的志愿咨询产业呈现快速膨胀的状态。以往主要为线下的多集中在高中附近的小规模咨询机构,如今逐渐发展成为线上的大规模教育信息咨询公司。这些公司网站多带有所谓“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标签,提供的服务也更加多样,包括职业生涯测试、高校招办联络、模拟志愿填报等。这些机构的咨询人员很多没有相关的从业资格证,行业内也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少则数百,多则上万,并且服务的内容五花八门,服务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有的机构甚至存在“一条龙”服务,即从高中课程补习一直到志愿填报录取的系列服务。另一类为高中教师兼职咨询,属于灰色地带。不同教师对待帮助考生填报志愿的态度不一,有些家长会向老师送礼以获得对考生的指导,这些老师往往都是一线的任课教师,对高考的动向有着敏锐的观察,并且相对于私营的咨询机构,他们仰仗社会对其的尊重,顺风顺水地兼职咨询。在以往的认知中,只有难以考上大学的学生才需要志愿填报咨询,但近年的状况已迥然不同。经过本研究的调查发现,在各个分数段上都存在咨询消费的情况,在填报志愿上花钱逐渐成为一种共识。对于花钱购买咨询服务,就优势阶层而言,家长支付的市场咨询投入每提升1000元,家中考生高考分数提升6.60分。而弱势阶层家长即使购买市场化的升学咨询服务,也无法从其中获取升学优势。


对于贫困家庭的考生而言,其父母对高等教育升学体系的无知、社会资本的匮乏,使得他们只能在升学之路上“孤军奋战”。他们唯一拥有的就是自身的分数,分数是弱势考生的“硬通货”。在家庭经济资本匮乏的状况下,他们做出选择的过程显得有些随意与艰难。本研究访谈了近年来的几位高考考生,从他们的报考经历中,可以看出家庭经济资本在高考志愿报考中的深刻影响。访谈的几位考生来自县城高中,在他们的高中,有来自农村的同学,也有来自城镇的同学,家庭背景很不一样,在填报志愿时也存在很大的差别,根据一位考生的回忆:


当时我们班上有一个学得还不错的同学,他比我高考低20~30分。理论上来说,他应该去稍微好一点的一本,但最后他去了一个二本学校,就是因为那个学校可以直接定向到一个幼儿园工作。他父母是务农和农民工,没上过大学,不知道怎么填志愿,所以就去找高中的老师问。但是我们老师也不了解,班主任就推荐老师、医生、警察,所以就推荐了一个有定向工作的二本,我那同学好像懂一点儿,肯定不想去二本,但是他最后没有拗过父母,还是去了。(W101704)


他们告诉研究者,从知分到填报志愿时间里,那些在农村的家长不懂得怎么填报志愿,会觉得考完有个分数就好,去什么大学完全在于能不能直接找到工作。他们压根就不懂填什么、怎么填,而且交通不便,没法像镇里的孩子一样可以花钱去找志愿填报的咨询机构,农村的家庭甚至是“有钱花不出去”,又或者被一些类似骗子的机构哄骗,一位考生谈道:


每次高考结束填报志愿,村口会有一些人在那儿支帐篷,里面摆几瓶矿泉水在那儿坐一下午,考生进去之后,他们就会让你做各种各样的测试,然后预测一堆你听不懂的东西,最后让你交钱才能拿结果。他们打的旗号是什么“大数据”分析,但后来我知道,这些在网上都能轻易找到,而且他们要求安装他们的APP,就感觉像是在卖货。(AA101701)


反观在城里、镇里的考生家长,则更加焦急地希望孩子进入一个“好大学”。为了孩子的志愿填报不惜一切代价,有的家长花费成千上万的机构咨询费,也有的家长会咨询学生的高中老师,但无论如何,花钱是不可避免的。


(三)志愿繁多与生涯规划缺位


在不同志愿政策下,对考生“升学能力”的要求是不同的。现今,知分填报志愿已成为主流,虽然志愿政策在变化过程中不断给予考生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将志愿填报的责权交由考生,但在当前的七八十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较为复杂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面前,就算弱势考生使出浑身解数学习高考志愿政策,仍然缺乏足够认知,表现为高中学校和教师、特别是那些乡镇高中和教师对考生生涯规划指导的缺位以及考生对自身生涯规划的欠缺。从“分数适配”进一步达到“生涯适配”,需要在清楚自身兴趣、长处、性格等多种特质下,参考各大专业的学习内容、未来的升学与就业等问题,还要妥善处理分数与生涯规划的矛盾。这些都是政策在赋予考生更多的信息和自主权之后,所带给弱势考生的报考压力。当前的实际情况是,对于农村或一些县镇的考生来说,这些是几乎做不到的。他们既受到家长的“偏见”裹挟——无论如何都要进入更好、更有名气的大学;同时缺乏生涯规划意识,长期受“考上大学就解脱”的观念影响,加之高中以升学“论英雄”的现状,他们往往不在意进入什么专业,而是紧紧盯着某一高校的最低录取分,希望进入某个高校从而一劳永逸,接受访谈的(考生说):


我知道成绩就跟我爸说,我爸就去找老师问,然后就约了个时间谈了一下,精密地计算怎么样才能不浪费这些分。但是当我们去了他家之后发现,他不只约了我们一家,各种各样认识不认识的人站满了整个屋子,我们最后走的时候给他送了几条烟。除了这个,我爸也花钱去找咨询机构,花了多少钱他不会跟我说。但是最终我填报的时候,也没参考他们的建议,我就想着上大学,也没想着上什么大学、去什么专业,只要成绩没浪费就行。(C101708)


最终,考生C选择了就业方向明确的提前批,她填报的专业跨度非常大。高中时期基本没有考虑过大学和专业的她,在短短几天内,无法对自身最适切的领域进行评估。虽然最终她也没有浪费分数,达到了“分数适配”,但这个专业及其未来的发展,是不是最适合她的或者是她喜欢的,是否从“分数适配”达到“生涯适配”,仍然需要检验。


即便是以最低分进入高校,农村的考生也不知道这原本是一些“规划清晰”的考生的报考策略:即以低分进入好大学,停滞一年时间,再转入自己喜欢的或者分数高的专业。而分数的获得又有在“新高考”背景下的一系列投机选考,获取分数的行为等。这些策略,处境不利家庭不太可能想到或者了解到。而当前的志愿填报模式,恰恰提供了实行该策略所需要的准确而丰富的信息条件。总之,生涯规划欠缺的处境不利的考生,在当前的志愿政策下面临一定困难。在为公平而生的新志愿政策中,逐渐出现了新的不公平的萌芽,而这种状况本应该在当前的“专业+院校平行志愿”或和“院校+专业组志愿”中被消除。


四、对高考志愿政策的反思 


高考志愿政策70年的变迁,伴随着人们对以公平为首的价值取向的认识不断深化、对人才适配效率认识的不断提高、对信息科学大数据的不断掌握而逐渐趋于完善。以现今政策反观以往政策,现今的政策在信息透明度、选拔效率方面满足了适配丰富性。但从弱势考生面临的困境来看,政策本身所坚持的价值取向还需进一步明晰和反思,弱势考生的处境亟需关注。


(一)从70年变迁反思高考志愿政策的价值取向


通过对高考志愿政策改革的历程回顾,不难看出,政策的变化充斥着不同群体的博弈,包括考生、政府、高校三者间的博弈、不同分段的考生之间的博弈等。从不同主体的角度出发,所得到的政策“最优解”不同。不同的调和方案对不同的群体都有一定的利好,但应清楚地意识到,没有一种是完美无缺的。其本质是,不同的政策方案反映了不同的价值取向。在政策变迁中,高考志愿政策虽然整体上保持了“先试点再推广”的改革模式,改革的进程较为稳健,但改革是从各省的实践中“生成”出来的,各省份究竟应该使用什么样的志愿填报制度,缺乏一个客观标准进行评价。因此,同一种方法在不同省份会出现一定的“过敏”现象。但总体上看,高考志愿政策需要一个基于稳定价值取向并一以贯之的改革目标,改革需要有明显的整体架构。


高考作为社会阶级流动的重要通道,其首要价值应当是公平。新时代的高考公平不应再是一个单一指标的分数获得的公平,而应是在高校考试招生中做到全过程公平,严守考试公平和招录公平,而保障招录公平的核心,就是要做到志愿公平。这就要求高考志愿政策应该在顶层设计上明确各省政策设计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积极反思政策设计的漏洞。高考志愿政策规定了一套面向广大考生和家长的操作程序设计,其取向应当使得填报操作尽量简捷、避免考生及家长的填报压力。但政策设计越要兼顾适切性与多样性,就越发具有复杂性,一定程度上就为不公平埋下伏笔。通过比较不同志愿填报的方式,可以看出,高考志愿政策的变化,使得各院校、专业的录取分数范围显著变窄,这一变化的初衷是为提高录取适配质量,减少“高分低录、低分高录”的现象。在地方考试院的文件中,也将“降低高分落选”作为政策改革的重要原因。长期以来,在高考志愿填报的程序设计上,都是以“成绩-位次”这一单一的指标来进行评价的。然而,考生的成绩或排名能与高校或者专业的排名适配,并不等于其自身的“适配质量”提升了,在数字背后,更需要关注广大入学考生的真实满意度。基于“不浪费一分”的取向进行的政策设计,虽然在整体上能够保障志愿填报不会出现“群体适配错位”,但从某种意义上说,也使得成绩的比重超过个人的意愿。在如今大学专业“百花齐放”的情况下,同一位次能够进入的院校或者专业的数量是庞大的,尤其在当前一些省市“专业+院校的平行志愿”的政策下,考生在自己单一分数下面临的专业可能不止政策上设计的80~270个,其选择的范围是很宽的。此外,在当前高考志愿政策下,考生一次就要报七八十个志愿、抑或是填报多个专业组志愿,但这并不代表考生对其所选择的高校或者专业有着清晰的认知。广撒网下的“不浪费一个志愿”的填报逻辑,体现着个人缺乏对高考志愿政策的认知、缺乏对大学和专业的了解、缺乏对自身的生涯规划,而这种缺乏尤其存在于广大缺失家庭支持的弱势考生中。显然,这样的提高录取适配质量的价值取向,有违背公平之嫌。缘此,应当进一步深化高考志愿政策改革,既要提升志愿的“适配质量”,更要保障“适配公平”,并引导考生从单纯的“分数适配”走向“生涯适配”。


(二)现有高考志愿政策下对考生面临困境的审思


为解决考生在现有高考志愿政策下的困境,在家庭支持短期内无法改变的情况下,可以在公共支持和考生生涯规划上进行改进。一方面,应在官方公共信息供给上下功夫,畅通信息供给渠道、增强考生的信息运用能力,重点治理城乡特别是乡村的虚假、违规志愿机构。另一方面,应在考生生涯规划支持上下功夫,在高中设置专门生涯规划师岗位、推进生涯规划课程建设、提升“家校社”协同能力。


1. 公共支持提升方面。在既定的政策设计下,信息的重要性得到了提升,但是并非所有考生群体都有独立审辨官方解读和推荐的能力。为了避免因此而带来的追责,一些省份很多学校和老师都放弃了对考生的公共性服务,或者是将这部分权利直接交由民间,或者是仅面向“关系户”收费填报。前者为志愿填报的营利性咨询机构提供了“野蛮生长”的土壤,分层的价位服务或成为新的高考公平的阻碍;后者直接有违廉洁,在职教师有偿代填志愿严重破坏了教育公平与正义,更是我们不希望看到的。在互联网发展的时代,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的普及化给信息传播创造了条件,应构建一个具有权威性的、整合各类资源的统一的公共性服务平台,尽可能让没有文化资本积累的家庭通过线上公共服务平台、线下官方宣讲团等形式获得一站式服务,减少弱势考生信息收集与运用的压力和困难。同时,应对私营志愿填报咨询机构进行规范,严格控制其诸如“大数据”等噱头的炒作。实际上,一些考生及家长已经掌握了足够的信息,但是又会因为受到相关产业貌似高端、神秘的广告吸引,意欲获得其他考生不知道的信息以占得先机。这种消费思维又进一步助推这一产业的扩张与暴敛,乃至一次咨询价格可能上万,但考生与家长最终也不一定能得到有效信息。缘此,在构建公共平台的同时,也应当对相关产业进行规整,构建相对开放共享的高考志愿信息交流与应用服务。


2. 生涯规划指导方面。“新高考”的“3+1+2”和“3+3”模式在中国大地普遍生根,围绕选科提前粗略选择大学和专业类别的模式全面实施。在高中阶段进行生涯规划指导,有利于增强考生与专业的适配性,更有利于打破信息壁垒,提升弱势考生的升学能力。缘此,一是要设立专门从事生涯规划教育的岗位。生涯规划教育不是学科教师能代替完成的,学科教师兼职生涯规划教育满足不了学生对生涯规划教育的需求。只有专业人员来从事这项工作,才能保证生涯规划教育的质量。生涯规划教师需要为考生创造有意义的教育活动,提供一对一职业咨询等。只有专业的生涯规划教师从事专业的教育,才能让考生们真正学会自我生涯规划。二是要推进生涯规划教育课程建设。高效运用学分制制度,发挥其优势,开设统一的生涯规划课程,将生涯规划课程排入正式课表,赋予一定的学分。开发具有一定连贯性、逻辑性和一体化的生涯规划教育课程体系和课程纲要。这样才能让学生在学习时达到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的效果,给学生足够的时间对自身的生涯规划进行调整。三是要合理利用家长资源和社会教育资源。让家长和社会参与到对学生的生涯规划教育中来,让学生能够获得亲身的体验、近距离的感受,如可以运用“请进来”和“走出去”这两种方式让学生体验学习。“请进来”指把家长、社区、校友等教育资源与学校的资源整合,合力促进学生的生涯规划。如邀请家长代表或者校友代表讲述他们的职场感悟、人生感悟,聘请外部专家为学生做生涯规划的专题讲座,邀请从事不同工作的代表讲解其工作特点等等。通过这种有说服力的活动促进学生对自身生涯规划的思考。“走出去”指带领学生走出校门,走向社会。让学生有近距离观察,沉浸式体验的机会。借助社区、社会资源,开展学生参观、体验活动,了解各种职业的工作环境以及所需的能力和资格。帮助学生获得真实的体验和感受,提高对各种工作的认知,认识自我,将个人兴趣、爱好与社会现实相结合,为高考志愿填报奠定基础。



文章刊于《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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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津山,张傲冲 | 中国高考建制70年:论高考志愿政策的变迁、困境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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