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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硕,姚婧媛 | 18世纪西南边疆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以司徒班钦三赴丽江为例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2024-02-05


石硕,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为藏族史、藏彝走廊、康藏史、汉藏关系等。现任中国民族史学会副会长、西南民族研究学会副会长,获中国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十余项科研奖。成果两度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学术成果在汉藏关系史、藏彝走廊、康藏史、青藏高原碉楼研究等领域居学科前沿。发表论文百余篇,出版《西藏文明东向发展史》《藏族族源与藏东古文明》《吐蕃政教关系史》《青藏高原的历史与文明》《青藏高原东缘的古代文明》《青藏高原碉楼研究》《藏彝走廊:文明起源与历史源流》《交融与互动:藏彝走廊的民族、历史与文化》《西藏古文明中的中原文化因素》等学术专著十余部。




西藏噶玛噶举派高僧司徒班钦却吉迥乃(Si tu   chen chos kyi vbyung gnas)不仅是学富五明的班智达,还是一位足迹遍至藏地、泥婆罗,以及云南纳西族、傈僳族,乃至汉族活动区域的旅行家。司徒班钦曾于公元1729至1730年、1738至1739年和1758至1759年先后3次从其驻锡之德格八邦寺(Dpal spungs dgon)出发,途经白玉(Dpal yul)、理塘(Li thang)、巴塘(Ba thang)、芒康(Smar khams)、乡城(Phyag phreng)、德荣(Sde rong)、德钦(Bde chen)、建塘(Rgyal thang)、以及维西(Vbav lung)等区域,远赴以今大研镇为中心的丽江(Sa tham或Vjang)纳西族地区和宾川鸡足山(Ri bo bya rkang)等地云游弘法。故本文拟结合藏、汉文史料,特别是充分发掘《大司徒噶玛丹贝尼吉编年传》中的历史信息,以司徒班钦三赴丽江为中心,探讨司徒班钦对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所做出的贡献,并以此管窥18世纪我国西南地区的多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的情况、特征及影响,乃至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与中华民族形成的关系。



一、司徒班钦三赴丽江的社会历史背景 




丽江地区位于滇西北高原、金沙江中游。与藏族、傈僳族、白族、彝族、汉族等民族生活之区域相连结的丽江是茶马古道及南方丝绸之路上的重镇,也被清朝统治者视为外控中甸、往还藏地及兵士与给养运输之滇、川、藏交通要道。丽江木氏之祖先早在元代已为丽江宣慰司副使,至明洪武初,木得入贡,后又因其攻克石门寨之功而得授土知府。明朝时期,木氏土司凭借其自身的强大武力及明王朝的默许与支持,迅速向外扩张。至明末,丽江土司的辖地包括了北及今巴塘、理塘乃至昌都一线,西及今缅甸恩梅开江一带的广阔区域。待至17世纪40年代至17世纪末,木氏土司接连受到蒙古和硕特部及甘丹颇章政权、明末农民起义军,以及吴三桂等多方势力的打压,势力已大不如前。康熙五十九年(1720)清王朝出兵西藏、打击准噶尔势力时,木兴父子曾主动请缨为清王朝效力,携土兵五百名从征。木氏土司于1723年改土归流。据云南总督高其倬(1676~1738)所撰、并得到雍正帝批准之《丽江府改土设流疏》载:

前承袭丽江土知府木兴病故,以侄木崇为嗣,未及请袭,又复病故,今以木崇之叔木钟请袭。但丽江地方,外控中甸,内邻鹤剑,藏地往还之兵,资其牲口粮食,实为要路。……木兴前罪未愆,木钟又不能胜任,不但法宪未允,且恐贻误地方。丽江原设有土知府一员,流官通判一员,今照云南姚安等府之例,将知府改为流官,将通判改为土官,一转移间,实有裨益,倘蒙谕允,此知府员缺,恳圣主特简清廉有才者赏放一员……


由此可见,改土归流后,丽江地区的行政体制在某种程度上可谓“土流并体”。原木氏土司被谪为土通判,不再是土知府。
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于丽江地区的传播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木氏土司家族之大力支持。在明代木氏土司逐渐扩张之时,噶玛噶举派第二世红帽活佛喀觉旺布(Mkhav spyod dbang po,1350~1405)的弟子格雅都丹却贝益西(Vger nyag rtogs ldan chos dpal ye shes)曾担任丽江土司之上师,并修建有许多庙宇。第七世噶玛巴却扎嘉措(Chos grags rgya mtsho,1454~1506)曾前往木雅(Mi nyag)和丽江(Vjang)交界之果若(Sgo ro)地方,为该地区的安宁广做法事,并与第四世红帽活佛曲扎益西(Chos grags ye shes,1453~1524)于丽江的宫殿聚会。木氏土司曾两次邀请第八世噶玛巴赴丽江,并且新建有康萨古(Khang gsar mgo)及堆帮浦(Vdod spang phug)等寺院。此后,土司又向第六世红帽活佛曲吉旺秋(Chos kyi dbang phyug,1584~1630)献礼,并将其迎请至丽江,祈令其尽快刊刻大藏经甘珠尔。红帽活佛还向土司传授了大手印(Phyag chen)及六法(Chos drug)等教授。第五世司徒活佛曲吉坚参(Chos kyi rgyal mtshan,1586~1632)也被迎请至丽江,且参与了甘珠尔的刊刻。甘丹颇章政权建立之后,木氏土司又为第十世噶玛巴却英多吉(Chos dbying rdo rje,1604~1674)提供避难所长达二十年之久。木氏土司虽也曾邀请第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Bsod nams rgya mtsho,1543~1588)修建理塘寺(Li thang byams chen chos vkhor gling),但总体而言,其与噶玛噶举派的关系则愈来愈密切,乃至结成同盟。
虽然噶玛噶举派拥有丽江土司的大力支持,但其发展还是受到了教派纷争与政治斗争的限制:

红教喇嘛,相传有十三种,维西惟格马一种。格马长五人,谓之五宝轮回。生番地均十余世不减,人称活佛。维西五寺红教喇嘛八百人,皆格马四宝喇嘛之法子也。衣罽及褐被袈裟,常年不去,亦不衣袴,夏戴平顶竹笠,跣足。冬戴平顶猩红毡帽,四莲瓣向上围于四方,着袜朱履者多。衣冠皆红故,谓之红教。其食肉嗜利,与黄教等经籍亦同。惟所奉祖师、护法异。古宗奉黄教者多,么些则止奉红教,仇衅日深。黄教多强红教,以达赖喇嘛故,终莫如何。然则其明时欺黄教,非即前世因耶?


由《维西见闻纪》中的这段文字记载可知,明朝时噶玛噶举强势,待至清朝,则格鲁派较其势强。明末清初之际,在和硕特部持续了三十余年的南征康区行动的影响下,无论是丽江土司,还是噶玛噶举派在丽江地区的生存空间都受到了空前挤压。和硕特部所到之处,不仅将寺院改宗,还将所征赋税送往青海,极大抑制了噶玛噶举派的发展。此后,清朝又在丽江推行改土归流,虽然木氏仍可为通判,但其势力已大不如前。故而,木氏这一曾经的噶玛噶举派大施主显然已不能再如其鼎盛时期一般大力支持噶玛噶举派的发展。正是在这样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司徒班钦怀着使噶玛噶举教法在丽江延续、维系旧有供施关系、发展新的施主,乃至复兴噶玛噶举传承等期冀开启了他的丽江之旅。



二、建寺及传法活动 



建寺及传法是司徒班钦历次南下丽江行程中最主要的活动,汉、藏文资料中均不乏关于其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寺庙兴建的记载。《开山喇嘛僧立叙遗言碑记》上刻有:

僧自归山出俗,先寄钵于解脱林。至雍正庚戌岁,西土四宝法师前往鸡山进香,过丽指点剌是里落水硐岩间有摩迦陀祖师记迹,应于此畅建刹宇,护国佑民。当即捐发银七百余[两]。僧不揣愚昧,已承其任,……时蒙本府管题名曰:“指云寺”,于招集大众,……


此碑刻于清乾隆二十一年(1756)四月,碑文中所指司徒班钦前往鸡足山之年份为雍正庚戌岁,即公元1730年。司徒班钦不仅为兴建寺庙选址,还捐财以资寺庙建设。此后,该寺又得时任知府管学宣(1736~1743年在任)的提名。指云寺还曾于嘉庆元年(1796)四月立有一《指云寺常住田庄碑记》,该碑后又于光绪十三年(1887)九月重立。《指云寺常住田庄碑记》对于司徒班钦资助寺庙一事记录更为具体,据该碑所刻:“四宝法王赐银贰百两,买置格子田一庄,谷租拾石;三仙姑麦地一形;□后和氏毛捐坐地田一形。”藏文《编年传》中虽未明确记载司徒班钦为指云寺选址一事,但记有:“铁狗年(1730)……六月初九日,自建塘出发,渐次前往鸡足山朝拜。十五日,抵达拉市(La gshis)。”可见,司徒班钦确于公元1730年初次到丽江时前往鸡足山朝拜,并途经了指云寺所在之拉市一带。司徒班钦第二次前往丽江时,又记有:“土羊年(1739)……三月十二日,抵达沃甲希(Vo rgya gzhi)并夜宿该地,后抵达拉市。依唐卡,以胜乐的传统,完成了开光加行等仪轨。令丽江王(Vjang rgyal po)及热萨(Rab gsal)分别为施主。为百人左右授沙弥戒及近圆戒。传授法行。置大量稻田及银两等以供熬茶之需”。据此则材料,司徒班钦还为指云寺举行了开光仪轨等法事活动,并为百人受戒。
司徒班钦不仅参与了指云寺的修建,还影响了丽江及其周边区域众多寺庙的选址与修建。据《丽江府志》载:

文峰院,在府城南十五里许文笔峰下,旧有灵寿寺,寺久废。雍正十一年(1733),番僧噶立布结茅于此。乾隆四年(1739)四宝喇嘛至丽,求知府管学宣倡捐,五年落成。至道光八年(1828),增修大殿,今改为文峰寺。


除了说服丽江知府管学宣为文峰院倡捐外,《编年传》中也记载了司徒班钦的诸多此类活动:


(1730,丽江)抵达福国寺(Vog min gling),传授诸法行。于二十五日,为约百名僧人授近圆戒。第二日,建立酬补仪轨。


(1738,白玉)十月初一日,抵达沃塘(Vo thang)。为沃塘、蕃古(Spo sku)、白玉等地众人献上白度母及普巴狮面女修念之布施。每日不间断地为各村落传授六字教授及灌顶等。


(1738,维西)前往希德康(Zhi bde khang),康巴喇嘛(Khams pa bla ma)迎请,为喇嘛于此地沟头建寺观地相。


(1739,维西)二月初三日,为建巴丁普寺(Vbav ting phur dgon)置宝瓶藏并广抛朵玛。……为在沟头建造佛殿观地相。驻于孜果年桑(Dzi skor nya bzang)之佛殿,后前往建寺处,煨桑祭祀。


(1739,丽江)二月二十一日,抵达丽江福国寺,向巴谢瓦等传授六字教授,为超过五十人授沙弥戒、为三十人左右授近圆戒。……为寺院捐献了大量银子及稻田。


(1739,丽江)抵达剌皮丹培林(Gla phi bstan vphel gling,即玉峰寺),勒则(Lege mdzad)迎请。六日,于佛殿内做了加行及胜乐开光仪轨。……捐给寺院大量法物及一百伍拾两银子,并为寺院制定了法规。


(1758,德钦)驻于雅吉(Ya dkyis)之佛殿,戴法帽,为聚集的纳西及傈僳(Li su)众人灌顶。


(1759,奔子栏)为奔子栏(Spung vdzi ra)索南(Bsod nams)等约五十人授近圆戒。



从上述记载可知,司徒班钦在往返丽江的途中从未停止传法活动,无论是在宁玛派占主导地位的白玉地区、还是格鲁派占主导地位的奔子栏区域,都有其传法和授戒的身影。抵达丽江后,司徒班钦最常驻锡指云寺、福国寺、玉峰寺等几大寺院。司徒班钦为这些寺院举行开光仪式及建立仪轨、为僧人授戒及传法、为寺院捐献财产,并为寺院制定寺规,建立了牢固的法源关系,将这些寺院发展为八邦寺的属寺。此外,司徒班钦弟子的民族构成也不是单一的藏族,大量傈僳族民众也到其座前接受灌顶。
又据《维西见闻纪》载:

善知识喇嘛,格马四宝喇嘛之高第弟子也。其前世死之年无考。乾隆己卯年(1759)生于六村么些通事王永善家。夜王永善妻梦日光照胸,暖不胜觉。遂生善知识。相貌俊丽,不类么些。能坐,喜趺。能言,告其母曰:“儿旧土寒,惟产杏、葡萄、氆氇之属,不足奉以报母,虽然数年后可令母富也。”其母莫解。乾隆丁亥年(1767),四宝命喇嘛数人以金银马驴值七百金之物来永善家迎焉。善知识见迎者甚乐。予以所用旧器,杂以相似者,亦能辨之。六村么些闻者皆赴,免冠拜。善知识跏坐而摩拜者顶,皆合度。王永善送入藏,每程未至之路,山川之状,善知识皆能先言之。善知识非名,其品第也,以华语译之也。


善知识喇嘛得以见载于《维西见闻纪》中,可见其在该区域颇有影响力。而这位善知识喇嘛是司徒班钦最后一次离开丽江后指认且派人前往么些迎请的。后,善知识喇嘛又成为司徒班钦的重要弟子。当地民众“皆赴,免冠拜”这一小小的举动,也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司徒班钦在丽江及其周边区域建寺及传法活动的影响之大。




三、多民族社会关系网络的构建 




司徒班钦的3次丽江之行必然离不开沿途及目的地各方势力的支持。从前述内容中可知,司徒班钦与其途经区域及丽江地区的僧俗信众建立了紧密的法源关系,同时也和丽江时任知府管学宣有过一些接触。除了为僧俗信众传法外,司徒班钦还与德格土司、中央流官、当地头人等进行了不同程度上的交往。
司徒班钦前往丽江的行为首先需要德格土司的支持。《编年传》载:“满足德格各部前往丽江身体康健的请求。侄子噶玛(Karma)抵达,德格夫人及仆从送来了远行的礼物。(司徒班钦)向德格土司及汉族官员呈文并献上唐卡。收到德格土司的通行证。”可知司徒班钦动身离开德格需要请求土司的同意。事实上,司徒班钦同德格土司的往来十分密切,其修建八邦寺也与德格土司家族的大力支持密切相关。即使在前往丽江的旅途中,司徒班钦也寄信给德格土司,与其保持联系。且每次从丽江返回后,司徒班钦必定第一时间前往德格土司处,向其献礼及授予加持等,实际上也如同向土司报备其已返回德格。
司徒班钦第一次前往丽江是由祖大老爷(Cu tā lor)前往德格迎请的。司徒班钦于公元1729年九月动身,抵达丽江时已是次年的六月中旬。司徒班钦一到丽江,就见到了靳太爷(Cin thavi yas)之子,此后又受到了提督及靳太爷的接待:

铁狗年(1730)六月十五日,抵达拉市。……靳太爷之子于丽江大研镇设宴款待,后抵达福国寺。……七月初五日,抵达大理(Tā li),拜见了提督,观看了盛大的唱戏表演。……十三日,抵达鹤庆(Hwa chin),原土司家族设宴招待。……八月初一日,抵达大研镇,建立甘珠尔修福。第二日,略做酬补仪轨及法舞。靳太爷(Jin tha yas)设宴款待。


此处司徒班钦提到的靳太爷是时任丽江知府靳治岐。镶黄旗进士出身的靳治岐自雍正七年(1729),也就是司徒班钦抵达丽江的前一年刚刚调任丽江知府。司徒班钦抵达丽江时,这位知府令其子迎接;在司徒班钦即将返回德格时,知府又亲自设宴相送,可见其深知这位四宝法王及噶玛噶举派在当地的影响。司徒班钦在抵达大理时,还见到了提督,并与其一起观看了具有汉文化特色的唱戏表演。司徒班钦拜见的这位提督是云南提督,该职官设置于顺治十八年(1661),原驻于永昌,康熙元年(1662)徙至大理,是云南区域最高的武官。而在司徒班钦的《编年传》中,并未明确记载其在第一次赴丽江的行程中与木氏土司家族的过多交往。其原因大抵是当时最后一任世袭土司木钟(1687~1725)之子木德(1714~1777)尚且年幼。且土流并体的制度在丽江刚刚形成不久,双方似乎还在磨合之中。但司徒班钦一行抵达大理时,受到了早已改土归流、被降为土通判的当地高氏土司之后裔的宴请。
除了与前述两位较高级别的汉族官员交往外,司徒班钦也与地方小首领、低级武官及地方乡绅阶层广泛接触:

铁狗年(1730)八月十三日,驻于中甸第巴(Rgyal thang sde pa)顿珠次仁(Don grub tshe ring)家中。此后,林总爷(Lin tsong yes)和姜老爷(Cang lovu ye)分别举办了唱戏宴会,郭太爷(Go thavi yas)也设宴款待。


司徒班钦第二次前往丽江时,受到了更多底层官员的接待:

土马年(1738)十二月,……木瓜(Mo kwa)及夫人们纷纷做了宴请。驻于拉希(Lā zhi)木瓜家中,分别为众人授予诸多灌顶。……总爷(Tsong yes)来到我处献礼。王把总(Wang pā tsong)及杂那班色(Rdza na vban ser)迎请。十五日出现月食。总爷设宴邀请。阿朵班色(A rtol vban ser)邀请(我前往),顺便(为其)观地相。阿布切(A bu tshas)家、塔耶(Tha yas)及王把总邀请。总爷赠与马车。二十三日,总爷相送,渐次抵达查沃(Khra vbo)。


这段记载中所提到的木瓜和班色都是木氏土司统治时期的产物。其中,木瓜是管理兵农一体的纳西族移民的官员,班色是归附于木氏,继续负责管理藏族地方的小头人。而把总则是清政府所设的武官。据《清史稿》载,云南提督下辖诸职官中最末一级为把总,共设有二百一十四人。正是这些底层官员为司徒班钦一行提供了衣食住行的便利。
司徒班钦第二次抵达丽江后,与新任丽江知府及土通判亦有频繁交往:

土羊年(1739)二月,……拜见管太爷(Kwan thavi yes),驻于前土司府邸。……丽江(前)土司抵达并献礼。……丽江太爷抵达。十八日,丽江(前)土司相送,抵达沙霸(Sha bha)。


此处之管太爷即为前文所述之知府管学宣。如《丽江府志》所载,通过这一年中的几次接触,司徒班钦曾说服管为文峰院倡捐。同时,司徒班钦也与木氏家族多有接触,虽然此时丽江已经改土归流、木氏土司被降为土通判,司徒班钦在《编年传》中仍称其为“丽江王”(Vjang rgyal po),以示尊重。
《编年传》对司徒班钦第三次丽江之行的记载最为详尽。在这次行程中,司徒班钦携十八岁的第十世红帽活佛却珠嘉措(Chos grub rgya mtsho,1741~1791)一同取道江达(Vjo mda)、贡觉(Go vjo)、白玉、芒康等地前往云南。这一路线较以往几次更向西深入,司徒班钦也与江达地方头人、贡觉第巴、芒康台吉(Thavi ji)等展开了交往。自即将到达维西时起,云南地方官员就与司徒班钦频繁接触:

土虎年(1758)十月,……给维西泰总爷(Thavi tsong ye)呈文。具(Vjus)地汉官称不可以去乃囊(Gnas nang),复又送信称需要走维西。……汉族及纳西族来拜见者众多。搬至(前)土司之子把总达珍次旦(Rta mgrin tshe brtan)家中,许多汉人前来拜见。……土兔年(1759)……第二日,前往汉军营帐,奏乐相迎下见到总爷与太爷。一一献上马等八种礼物,骡马等被退还。黄昏,举行庆祝新年的娱乐活动,观看诸多舞蹈,司徒班钦及第十世红帽活佛举行灌顶仪式。……即将开始为云南地区不出现战争而做法事之时,经历司(Gyi ling gsi)要求(司徒班钦)离开,法事未能完成。……被邀请至尊追(Brtson vgrus)等的家中,经历司抵达,邀求马上离开。给唐大臣(Thang tāvi zhing)呈文。……丽江太爷及经历司与军队一同抵达拉市。……我等师徒得到可以返回维西的命令后,动身离开。在住所享用饭食后,在沃敏(Vo min)见到太爷和总爷,(他们)献上食物、护身符、毡衣、药念珠,我等给总爷和太爷金子。……汉苏爷(Rgya gsyavu ye)及福爷(Sphu ye)二人以军队相送。……在奔子栏的汉军营帐中,大老爷给予了赏赐及食物。……军队返回。为苏爷、福爷及总爷送行,给总太爷写信。……纳桑巴(Sna bzang pa)有僧俗五百人的军队抵达,受到我方的回遮。向大黑天及大黑天女献朵玛。第二日争斗出现时,受到了瞻对活佛及群培(Chos vphel)等的驱逐后,众持枪者议和。彼等建起军帐,瓦拉(Ba la)及碉堡和边境的众人渐次抵达并拜会。零星的乡城人及坝第巴(Vbav sde pa)的使者总管白衮(Pad mgon)等前来并相见,他们带来了第巴、茹云(Ru yon)总管及头人的信件。依木瓜及定本(Lding dpon)等调停人之言,给了纳桑巴三十两金并且偿还了其损失的财产后,他们于河上架桥离开。


在司徒班钦最后一次云南之行的途中,他同当地官员的交往较前两次更多。尚未抵达维西时,他就给当地总爷寄信联络。地方官员对司徒班钦旅行线路的选择及行程都施加了相当大的影响。除了与太爷、总爷、木瓜等接触外,经历司也经常向司徒班钦传达官方指示。此次抵达云南后,司徒班钦不仅接触到了更多纳西族官民,也遇到了更多迁徙而来的汉族官民及军人。他曾多次被邀请至汉军的营帐,甚至与总爷、太爷及第十世红帽活佛等一同在汉军营帐中庆祝了新年的到来。在返回德格的途中,司徒班钦一行遇到了格鲁派势力纳桑巴的武力阻截。在第巴、头人、木瓜、定本等的调停下,此次事件以司徒班钦赔付银两而结束。

司徒班钦的此次丽江之行及遇劫之事件,还被另一亲历者谢圣纶(1709~1773)记录在了《滇黔志略》中:


乾隆戊寅(乾隆二十三年,即1758)春,西藏大喇嘛至维西,夷民称为活佛,男女崇奉,不惜倾家。焚香烧顶,千百为群。大喇嘛手执数珠、默念佛号,云吗唎边边红,犹内地所谓阿弥陀佛也。携永乐时所颁四宝法王金印,有要事则用之。夷僧亦呼大喇嘛为四宝法王。及回藏,东竹林及中甸喇嘛,相率扼其归路。余亲往晓谕,始解散。


谢圣纶曾于公元1757至1761年任丽江府维西抚夷通判,他在记录中明言阻拦司徒班钦一行的是来自位于今迪庆州德钦县奔子栏乡的东竹林寺和中甸的喇嘛。可见当时格鲁派在此地势力较大,而司徒班钦的到来,特别是其在奔子栏为僧侣受戒之举,显然侵犯了当地格鲁派的既得利益。在此次事件的调停过程中,不仅有地方头人、木瓜等,丽江府的官员也参与其中。
在三赴丽江的过程中,司徒班钦逐渐建立起了其在沿途及目的地的社会关系网络。除了发展逐渐壮大的信众群体外,他还与云南提督、丽江知府、原土司家族、维西抚夷通判、经历、把总,以及各地木瓜、班色、头人等密切来往。这些网络中人不仅为司徒班钦提供了经济、住宿、衣食、交通上的便利,在其遇到麻烦时,也纷纷前来协助解围。



四、多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活动 



司徒班钦在他的旅途中接触到了大量其他民族的物质与精神文化。前文已述及其为藏族、纳西族、傈僳族、白族、汉族信众传法,并与不同民族的官员频繁交往等。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司徒班钦领略了不同民族的节庆习俗、生活习惯、饮食文化、歌舞戏曲文化,甚至学习了其他民族的语言。司徒班钦分别于1739年及1759年以纳西族及汉族的习俗欢度了新年。在《编年传》中,出现了大量的汉语及纳西语借词,且司徒班钦对这些词汇的含义也做了解释:

九日,总爷相送,来到茹多(Ru rdol),驻于拔木瓜家中。纳西语所谓“木瓜”,指的是宗本(Rdzong dpon)。


二十二日,抵达姑独(Ku rtos),驻于班色家中。纳西语所谓“班色”,藏语为村庄头人(Grong dpon)。


不仅如此,司徒班钦还于1730年将前丽江土司以汉文撰写的度母赞翻译成藏文,并于1739年以汉语撰写度母对生成就法。其中,司徒班钦的这篇汉译藏作品收录于其文集第七函中,篇名为《救度佛母尊胜供养》(Ci'u tu spu mo tshi na kung yang)。据跋文中的信息,这篇赞颂文的作者为法王索南绕丹(Bsod nams rab brtan,即木增,1587~1646)。此译文优美流畅,几乎看不出翻译的痕迹。虽然一般而言,藏文传记中多不乏对传主的溢美之词,但据上述材料,司徒班钦确对纳西语及汉语有所掌握。
在繁忙的旅途中,司徒班钦对民族历史文化遗迹及名胜古迹也颇有兴趣。作为多个民族、多种宗教之圣地的鸡足山是司徒班钦第一次云南之行的重要一站:

铁狗年(1730),……六月初九日,自建塘渐次前往鸡足山。……二十四日,抵达鸡足山之山腰。前往朝拜了毗卢阁(Rnam snang lha khang),第二日抵达放光寺(Span Kwang gse)。……巡礼山顶,在摩诃迦叶(Vod srung)尊者舍利塔所在的石门处做供养及祈祷。升起了众所共见的白色虹光。二十九日,经过华严寺(Hwang yang gsi)、大觉寺(Tā kyo gsi)、石钟寺(Wi cong gsi)等,驻于悉檀寺(Gsing than gsi)并做供养。七月初五日抵达大理,……朝拜了三塔寺(Gsan tha gsi)及雨铜观音(Yun thad kwan gyin)。十七日,朝拜了三通寺(Gsan thong gsi)及大明庙(Tā ming lha khang)。


可见,在朝拜了鸡足山中一众寺庙与圣迹后,司徒班钦还行至洱海畔,朝拜了三塔寺及著名的雨铜观音等。此后,第二次从丽江返回德格的途中,经过芒康沃拉敦(Vbom lha mdun)地区时,司徒班钦还见到了据传为汉妃亲建的毗卢遮那造像,并为其献上了哈达及其他供奉。虽然此造像并非文成公主或金城公主所造,但此造像遗迹确为吐蕃时期的产物。事实上,司徒班钦所见的毗卢遮那造像是位于今昌都市芒康县帮达乡然堆村朗巴郎增拉康的九尊造像之正中的大日如来造像。据学者分析,这些造像的建造者为吐蕃高僧益西央,建造年代为公元八世纪末至九世纪初。这些造像本身就是唐蕃会盟等历史事件的产物,在后世又被附会为与汉妃相联系的遗迹。在朝拜和游览之余,司徒班钦还撰写了《圣地卡瓦格博煨桑供养》《绛域忿怒地祇酬谢供养》《绛域拉毗地区山神供养》等与云南地区诸圣地相关的仪轨文。而著于乾隆年间的《重建·喜祇园碑记》则载有:

郡东北山之麓有园曰喜祇,去城东可三百步许,野绿长延、空翠欲滴,迩而僻喧而静,亦我丽胜区也。……在昔郡父母管公未亭(管学宣),政暇辄偕学博万君游其地,以抒清襟。乃有二三父老,蹑贤达之高踪,刜奥草、刬怒石,建法轮观音庵于中,不阅月而工成创始也。庵成之庚申年(1740),四宝法王来自西土,欣然于兹信宿,喜祇园得名实始诸此,识者以为奇缘……


可见,司徒班钦在丽江云游之事也被汉族与纳西族的文人雅士争相传颂。不仅喜祇园之命名与其相关,民间还流传有四宝法王为文峰寺静坐堂题额、为玉峰寺栽种万朵茶花,以及为指云寺及普济寺选址的传说。
司徒班钦曾于第二次前往丽江期间短暂地学习了中医。在公元1739年,司徒班钦曾驻于沙霸勒则家中,因为当时正值司徒班钦学习医方明之时,故其师从勒则学习并翻译了一些中医典籍,识别了一些草本中药材。在司徒班钦的文集中收录了大量的医方明作品,这其中又包括了对中医典籍及实践的概括性文本。司徒班钦融汇汉地绘画风格的唐卡创作也和其历次云南旅行的经历有关。在旅行中,他不仅见到了纳西族、汉族的绘画作品,更得以观摩了第十世噶玛巴的作品。司徒班钦在继承与创新的基础上绘制了大量风格独特的唐卡作品:“铁狗年(1730)新年,煨桑驱秽。在禅唐桑杰(Dran thang sangs rgyas)的祈请下绘制了数幅唐卡,为喇嘛噶玛绘制了六庄严唐卡并上色。这些也是我依照建塘(风格)创新而作。”大卫·杰克逊、杜凯鹤、熊文彬等学者对司徒班钦的绘画风格及其存世作品的研究已经十分深入,故此处不再赘述。此外,《编年传》中还曾提及司徒班钦为十个村落戒除杀生祭祀之事。在丽江及其周边地区,献牲血祭时至今日都是东巴教及其他本土宗教的重要传统之一。司徒班钦能够在十个村落中戒除此习俗,也从侧面说明了纳西族与藏族宗教文化在该区域的交流与融合。在司徒班钦文集第十卷中还收录有其为此事所撰写的文本。



五、小    结 



在司徒班钦三赴丽江的过程中,他的足迹遍至今迪庆藏族自治州、丽江市、大理白族自治州等地区,同藏族、纳西族、白族、傈僳族,以及汉族的文武官员及僧俗信众交往密切,构建起了多民族的社会关系网络。与此同时,司徒班钦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了西南地区多民族的物质和精神文化,并在主动地领略与学习其他民族文化的同时,推动了藏族文化在该区域进一步地传播。作为在藏地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者和转世活佛,司徒班钦还将其接触和学习到的兄弟民族的文化成果带回藏地,或传之于书,或授之于徒,为促进西南地区的多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做出了独特的贡献。
18世纪的西藏诞生了许多重要的学者:徐钦楚臣仁钦(tshul khrims rin chen,1697~1774年)诞生于1697年;噶陀仁增钦波次旺诺布(Tshe dbang nor bu,1698~1755年)诞生于1698年;丹增曲杰(Bstan vdzin chos rgyal,1700~1767年)诞生于1700年;班丹却迥(Dpal ldan chos skyong,1702~1759年)诞生于1702年;第三世松巴活佛益喜班觉(Ye shes dpal vbyor,1704~1788年)诞生于1704年;三世章嘉活佛若贝多吉(Rol pavi rdo rje,1717~1786年)诞生于1717年;第二世嘉木样活佛贡却晋美旺波(dkon mchog vjigs med dbang po,1728~1791年)诞生于1728年。虽然我们尚无法确定蒙古学者工布查布的生卒年,但显然他也生活在这一时期。司徒班钦正是诞生于这个学者辈出的时代。
这些18世纪西藏的重要学者,绝大多数都和司徒班钦一样,生长于康区或安多地区,在接受了良好的西藏寺院教育或贵族教育后,又长期云游,同其他人群和文化有着极为丰富的接触,他们的知识体系都不是单一的。与卫藏地区不同,康区和安多地区都紧邻我国西南与西北的民族走廊,是民族之间的连接带与交汇处,这一区域的人们在生活中不可避免地与其他人群和文化传统产生接触、碰撞,乃至融合。康区和安多的僧俗人士一方面能够从日常生活中接触到其他人群的生活习俗,另一方面也更容易接触到周边人群中的官员与文化精英等阶层,进而从知识的角度对异文化产生了解。在这样的背景下,康区及安多地区的许多僧俗精英人士逐渐产生了更加包容和开放的文化心态,在藏文化内部能够破除宗派偏见与壁垒,在与兄弟民族的交往过程中既将藏文化的优秀传统向外输出,也能够将外界的知识和文化体系吸纳到藏文化当中来,从而实现自身乃至其所代表的藏文化认知边界的不断扩展。
18世纪中国西南的民族走廊区域内,各民族先民毗邻而居,主观上的区分界限十分模糊。18世纪的中国尚无现代意义上的“民族”概念,各族群先民在同一区域内和谐共居,毗邻交错,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西南边疆区域是我国多民族深层次交往交流交融的典型区域。在这一区域内各人群分布特点的影响下,西南边疆地区的先民们在语言、生计方式、饮食习惯、节庆习俗、文化活动,乃至宗教信仰等方方面面都存在着极其密切的认同、共享与交融。历史上的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中华民族形成的重要前提,与当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脉相承的关系。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既是各个民族之间相互理解、相互认同的基础,也是凝聚中华民族的重要基础之一。历史上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践对我们今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



文章刊于《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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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硕,姚婧媛 | 18世纪西南边疆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以司徒班钦三赴丽江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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