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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招聘704名人员,正式工,专科可报!

招聘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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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104名边境专职辅警公告



桂林市公安局2020年度第一批招聘60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缓解警力不足压力,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7﹞20号)及《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0年度第一批警务辅助人员共计600名,(含留置场所专职看护队员100名),主要从事专职看护、应急备勤、视频监控、治安巡逻防控、交通协管等非独立性执法工作任务。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执行相关工作任务。

  招聘岗位详见《桂林市公安局2020年度第一批警务辅助人员职位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部分职位要求专科以上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0年2月29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男子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2月1日至2002年2月1日期间出生)。女子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1日至2002年2月1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本人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市公安局在岗辅警合同期内未满擅自离职的;

  (九)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2月2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程序。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28日8:00至3月8日17:30截止。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gaj.guilin.gov.cn:81),并进行报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初审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2.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我单位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初审即为报名成功,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3.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在“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过期不能再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体能测评项目

  男子: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4×10米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4.体能测评标准

  (1)男子组

  (2)女子组

  体能测评需要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医学类、护理学类、药学类相关专业,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二项达标视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只有纵跳摸高可以进行三次测试,其他项目不得进行复测)。体能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三)上机考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我局将统一组织上机考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统一公开上机考试复习范围,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

  上机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上机考试成绩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员面试,面试职位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安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考生参加调剂后的职位面试。面试通过“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发布资格审查通告。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我局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推荐材料。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能参加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五)综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和面试合格成绩占比之和作为报考人员最后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实施体检和考察。

  (1)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政审考察要求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日。对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八)管理方式

  对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整,试用期为三个月),安排到桂林市公安局有关部门从事辅警工作。辅警队伍实行警事化管理,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窗口服务、档案管理、计算机维护日常巡逻防范、值班备勤、教育训练等工作。

  市公安局相关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由市财政全额保障,首次聘用薪酬待遇人均收入3033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实行动态调整。

  2.连续两年综合考核合格,晋升一个级别工资,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50元。

  3.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年度考核优秀奖励、加班补贴、伙食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伤亡抚恤等相关福利待遇。

  4.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其它相关装备。

  5、留置场所专职看护队在享受辅警工资福利待遇基础上,增加发放上岗津补贴。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市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其它

  1.我局将通过“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2.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发布的考试聘用更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凡被我局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非因不可抗拒原因辞职的,3年内不能参加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招聘咨询电话:

  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科0773-8995187。

  桂林市公安局治安巡逻警察支队(特警支队)0773-2260915,0773-2260900。

  附件:桂林市公安局2020年度第一批警务辅助人员职位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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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市公安局

  2020年2月27日

详情请浏览:

http://www.rszkw.com/shengfen/qt/2020-03-01/15010.html



瑞丽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104名边境专职辅警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瑞丽市公安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专职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边境专职辅警,主要协助从事边境地区治安管控工作,工作单位为瑞丽片区边境派出所、边境检查站,招聘结束后统一分配工作单位,对不服从分配者不予招聘。边境专职辅警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计划招聘边境专职辅警104名,其中男性94名,女性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出生);

  4、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明显纹身;

  5、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现役军人;

  10、在读全日制学生;

  1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2月28日起,至人员招满为止。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瑞丽市新光路3号,瑞丽边境管理大队办公楼一楼。

  3、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允许代报名。

  报名人员报名前仔细阅读《瑞丽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专职辅警公告》,现场填写《瑞丽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专职辅警报名表》并认真校对个人报名信息。

  (2)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本人证件照片2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复印)、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士兵(官)退出现役原件和复印件1份。

  报名咨询电话:0692-2976041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项目和标准》计算成绩。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四)面试

  重点了解报考人员的个人情况、报考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

  (五)体检

  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特殊标准》模式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承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结论一经作出,不再进行复检。体检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六)政审

  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政审不合格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反映存在问题人员,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4、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名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名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和“五险”的总额为每人每月3700元,其中,年度社会保险按照省、州规定标准缴纳(工资约2300元、“五险”约1400元)。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名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聘用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聘用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名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由瑞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瑞丽市公安局

  2020年02月27日

详情请浏览:

http://www.rszkw.com/shengfen/qt/2020-03-01/15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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