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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政策 | 转融通业务

政策汇 远川科技评论 2020-02-27




科创板政策 | 转融通业务




4月30日,为建设科创板多空平衡机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促进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发展。


其中重点有:科创板融券业务仍然实行T+1的交易制度;同时将券源扩大到公募、社保基金,还有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都可以出借;降低融券保证金比例,可低于20%等。



01业务概述



一、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

借出证券:是指证券出借人以一定的费率通过上交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出借科创板证券,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


二、科创板转融券业务

借入证券:是指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科创板证券出借给科创板转融券借入人,供其办理融券的业务。


三、开展方式

科创板证券出借以及科创板转融券业务,均接受约定申报非约定申报。

  

02出借期限及展期


一、出借时长

通过约定申报方式参与科创板证券出借的,证券出借期限可在1天至182天的区间内协商确定。


二、展期和提前了结

借入人和出借人协商一致,可申请科创板转融券约定申报的展期、提前了结,经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同意后可以展期或提前了结。


三、展期和提前了结提交时间

提交展期或提前了结指令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00。展期或提前了结指令当日有效,在15:00前可撤销。


03融券来源


《实施细则》表明,符合条件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机构投资者以及参与科创板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可以作为出借人,通过约定申报和非约定申报方式参与科创板证券出借。



04保证金和费率


一、费率

通过约定申报方式参与科创板证券出借以及科创板转融券业务的,由出借人、借入人协商确定约定申报的数量、期限、费率等要素,但应符合本细则及其他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通过约定申报方式参与科创板转融券业务的,转融券费率应符合以下要求:

(1)借入人申报的费率=出借人申报的费率+科创板转融券费率差;

(2)借入人申报的费率不得低于或等于科创板转融券费率差。


二、保证金比例

   对借入人开展科创板转融券业务应收取的保证金。

前款应收取的保证金比例可低于20%,其中货币资金占应收取保证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5%。


05交易规则


一、T+1制度

融券偿还业务依然是客户融券卖出后自次一交易日起方可偿还相关融入证券。


二、时间

上交所接受约定申报方式下出借人的出借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三、出借交易规定

约定申报当日有效。未成交的申报,15:00前可以撤销。

约定申报(出借),申报数量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的整数倍;

(2)最低单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1000股(份),最大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0万股(份)。

非约定申报出借,申报数量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的整数倍;

(2)出借人最低单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1000股(份),最大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0万股(份);

(3)中国证券金融公司最低单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1000股(份),最大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亿股(份)。

上交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科创板证券出借申报数量进行调整。


四、借入交易规定

借入人以约定申报方式和非约定申报方式提交的科创板转融券申报指令应当符合以下规定:(借入)

(1)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的整数倍;

(2)最低单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1000股(份),最大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0万股(份)。中国证券金融公司接受借入人科创板转融券约定申报指令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科创板转融券约定申报指令未成交的,借入人可在15:00前撤销。



全文完。感谢您的耐心阅读,请顺手点个“在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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