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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县发布公告!

山南组工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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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2日,我局发布了《贡嘎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综合报名情况和岗位需求,经研究决定,延长报名时间至2023年7月7日,并放宽招聘条件限制。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招录原则及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招录、公平竞争、公正评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应聘考试的方式对求职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最优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职位数量及性质

招聘贡嘎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10名,属政府购买服务聘用的编外人员,不占用县司法局专项编制,日常管理及考核由司法局负责。其中贡嘎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县司法局)1名、杰德秀、克西、朗杰学中心司法所3名、吉雄镇司法所1名、江塘镇司法所1名、岗堆镇司法所1名、昌果乡司法所1名、甲竹林镇司法所1名、东拉乡司法所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热爱公益事业,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调解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法律知识、政策水平、专业技能和调解能力。

4.年龄在22周岁至40周岁;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表达、专业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022年以来在贡嘎县城居住半年以上或贡嘎籍应/往届未就业大学生、县域内各乡镇、各单位政府购买岗位人员,能够熟练藏汉双语。(如报考人员人数未达标,则面向全社会进行招录。)

7.服从组织安排,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二)以下情形不予聘请

1.正在社区服刑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结案的;

2.开除公职或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舞弊行为的;

4.现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和在职企事业单位人员;

5.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6.其他原因不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7月7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方式采取为现场报名,免收报名费;报名地点为贡嘎县司法局。(地址:长沙路11号老政府院内)

(三)报名资料:考试需填写《贡嘎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贡嘎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政审表》,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标注姓名)等证件材料。适用2022年以贡嘎县居住半年以上条件的需提供居住证或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四)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贡嘎县司法局专人负责,于2023年7月15日前完成,资格初审合格并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并发放准考证。

五、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一)笔试时间:待定

(二)笔试地点:县影剧院

(三)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综合文字写作。

(四)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民调解基础知识占70分,综合文字写作能力占30分,总分100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并按照招录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电话形式通知本人。

六、面试

笔试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一)面试时间:待定。

(二)面试地点:待定。

(三)面试主要内容:面试以结构化为主(含调解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电话形式通知本人。

七、体检

体检人员本人需向贡嘎县司法局提供县级以上出具的健康体检报告或近三个月内有效的健康体检报告。

八、考察政审

重点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录用及待遇

(一)录用:政审合格者,由贡嘎县司法局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二)待遇:

1.试用期待遇:试用期一个月,标准为每人每月3000元。

2.正式聘用后待遇:合同工资4500元(含“五险”)+以案定补补助组成(办案补贴:落实“一案一补”,适用《西藏自治区人民调解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西藏自治区人民调解经费管理办法》)。

3.专职人民调解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并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制度,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休假30天。

4.伙食费由县财政承担,并划拨到所在单位。

十、补录工作

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和确定招录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十二、退出机制

退出机制双方签订聘用协议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1.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2.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劳动合同》内容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贡嘎县司法局在体检、政审和录用环节将电话告知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本公告由贡嘎县司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贡嘎县司法局咨询。报名咨询电话:0893-7393158

附:《贡嘎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贡嘎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政审表》。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贡嘎县司法局

联系人:普布次仁、索朗

联系电话:0893-7393158


来源:贡嘎县司法局

运维:赵冰冶

微信号|xzsnzg

投稿邮箱|xzsnswzzb@163.com

联系方式|0893-7828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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