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等部令的决定(2004年施行)

住建法律 2022-04-20


来源:法律法规库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等部令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27号)


  《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等部令的决定》已于2004年6月29日经建设部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部长 汪光焘
  二00四年七月二日



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等部令的决定


  经2004年6月29日第37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以下部令,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号,1991年7月8日发布)
  2.《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6号,1993年2月4日发布)
  3.《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46号,1995年8月7日发布)
  4.《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7号,1995年8月7日发布)
  5.《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51号,1996年7月1日起发布)
  6.《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4号,1996年7月17日发布)




- END -

❖ 欢 迎 分 享 到 朋 友 圈 

如果你还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推送,请将“住建法律”加为星标或点击页面下端的“在看”“点赞”,谢谢!

点“原文”共进步!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