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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三届 | 潘明琪:嫁给农民的北京知青与她家的公经产房

关注本号☞ 新三届 2022-06-26

一个转身,光阴就成了故事

一次回眸,岁月便成了风景

作者简历

本文作者


潘明琪,1951年生于重庆市;1967年毕业于重庆43中学初67级一班。1969年赴山西省榆次市张庆乡郝村当知青。1971年返城,在榆次针织厂当挡车工;1978年调入榆次市房管局工作;1985年考入重庆建筑工程学院管理工程系完成大专两年学业;2006年原单位退休。

原题

陈守京的故事




作者:潘明琪 
 

陈守京是老三届北京女知青,二十多年前的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因工作原因我曾和她有过一面之缘,但她的遭遇却给我留下难忘的印象,因为我也是老三届知青。

二十多年过去了,我早已退休,陈守京的故事还不时浮现在脑海,我早想把它讲述出来,由于拖拉疲沓无恒毅及文字能力等诸多因素,一直未成。现在试着写写吧,如果还是不能尽述,只能怪自己了。

要想讲清楚陈守京的故事,必须有大量的历史背景铺垫,否则恐怕弄不明白,希望大家耐心看下去。

退休前我的工作单位是山西省y市的一个事业性质的职能部门,房管局,主要是管理上世纪五十年代由政府公经产的老房子,以及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投资兴建的民用住宅。

什么是公经产房呢?可能有好多四五十岁以下的年轻人都不太清楚:上世纪五十年代,新中国刚成立不久,国家施行全盘社会主义公有制,农村土地集体耕种,农民土地耕牛入社,所谓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城市工厂国有化,私营企业一律通过先赎买(公私合营以公为主给付资本家一定利息),然后逐渐变为国有。即使是城镇私人小作坊小商铺小摊贩等也得合并在一起,统一领导集体经营集体所有,即不允许有任何私有经济形式存在,当时谓之社会主义改造,消灭剥削。

城镇居民私人房产从1958年开始改造。私人房屋除留自已居住(一般根据家庭人口够住即可)以外,其余由原房主自己出租或作它用的房产一律登记造册,由政府部门统一经租管理,分配给城市平民租住。当时这些收归政府经租的房屋统称为公经产房。政府给原房主每年发放一定数量的定租,以质论价,一般一间房屋每月定租一元(高的)不等,跟私人企业的赎买一样,最后这些公经产房转变为国有公房,以达到私房社会主义改造的目的。

这个由公经产房转变为公房的时间是从1958年到1966年。可以算一下,以10平米砖木结构的一间房屋计算,定租每月一元,一年12元,1958至1966共8年,国家共计支付定租96元,这间房屋的产权就由私变公易主了,但人们习惯上还是称这类公房为公经产房。更有甚者,有些高门大户的富裕人家,房屋几十间,无论其通过何种方式取得(任何社会都有贫富之别),若套上了当时的相关政策,就如同没收买办资夲家的企业及地主的土地一样,没收l为公,连仅有的一点定租都没有,就变更了房屋的所有权。

我写此文不是要讨论城镇私有房屋社改的是非曲直,要展开来说太多了,那就完全脱离了题目。

因为当时被公经的房产太多,y市政府需要一个专门的部门管理,于是1958年半行政半事业性质的政府房管部门应运而生,该部门经过一段漫长的运作,后来演变成自收自支事业单位y市房管局。

我调到y市房管局是“四人帮”倒台后的1978年。那时候百废待兴,人民对国家的前途命运充满希望与期待,虽然生活条件仍旧很差,但民心是欢欣鼓舞蓬勃向上的,大家都铆足了劲,为建设一个崭新国家奋发努力。当时全国正在努力平反各种冤假错案,很多冤案都得到昭雪,更让人民对未来充满信心。

也就是那一年,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个“关于城镇私有房屋社会主义改造若干问题的决定”的16号文件,大意是在肯定房屋私改必要性的基础上,由于受当初“左”的影响,把不应改造的私有房屋公经改造了,所以要退还个人一部分本不应改造的房屋。条件还是相当苛刻的,即私有房屋被改造在七间(包括七间)以内的予以退还,那就是七间以上的就不予退还了。

俟具体执行这个政策的时候已是八十年代初期了,我们单位成立了一个专门的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记得刚开始这项工作的时候,单位门庭若市,来要求退房的人很多。可以理解,谁不想要回原本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呢!到二十多年前的1993年,经过十多年“落私”,按政策该退的也退得差不多了,剩下就是一些疑难棘手的问题了。

这个时候我被安排到单位的落私政策办公室当主任,当时叫政研室,主要研究改开以来国家出台的房地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兼管落私。所谓政研室,其实就是两个人,一个我一个办事员小Q。政策研究是务虚的,主要的具体工作还是接待要求落私的来访群众,依据就是1958年公经产时留下的那几十本原始台账和1978年那一纸落私文件的具体条款。不厌其烦地向来要求落私的群众讲解。

其实那些找来的群众都很让人同情和理解。十来年房屋没有被退回,都有这样那样的不符合16号文件规定的地方。可人家不那么想: 我的财产,你拿走了,今天有政策就应该还给我。他们很顽强,有的三天两头来一次,刚打发走了,过两天又来了;有的好言好语地哀求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有的拍桌子打板凳的叫骂;还有的不辞辛苦从外县找来失望而走……记得有一个颤微微的老者多次拄着拐扙爬上三楼找来,每次来都破口大骂,甚至举起拐扙要打小Q,好像他的房产是我们拿走了似的,我们也只得连哄带劝把他搀扶下楼,不敢有半点闪失。小Q悄悄跟我讲: 找到哪天死了就不来了。

有一年冬天,来了一个老农民模样的人,大约五十来岁,壮硕的身材,面部黧黑中带着一抹太阳色。身着发旧的黑色棉布的棉祆裤,腰间系着一条同样颜色的粗粗的北方农民常作保暖用不知叫啥的棉布带;头上缠着一条被汗渍浸润有点发黄的白色毛巾,不是陕北农民的那种包裹法,而是把毛巾拧绳绕头一圈;脚上穿一双家制黑色老布鞋,这种鞋当地称着煞(音)鞋,它的特点是纳得非常结实的鞋底前头呈三角形向上翻翘到鞋帮上,在村里干农活很实用。总之,一付道地y市农民的穿着。

但见他大步流星地来到我们跟前,张开嘴露出几颗稀疏又坚固的大黄牙,黄牙又长又粗,一看就是长期饮用含氟水质(我们这里有些村井水含氟量很高)且不多清洗的结果。他的嗓音洪亮,脸上带着北方农民那种憨朴的笑容。从他的讲述中,我们得知他叫胡狗娃,是y市某乡某村的农民。狗娃就是他的大名,在山西农村(也包括小城镇)过去都有一种习俗,孩子生下怕不好养活,就取一些“低贱”的名字,如狗呀猫屁呀什么的,认为这样孩子就能没病没灾顺利长大。

狗娃来的目的是要求退回y市西门街某处被公经的房产。什么?退房! 他家原在在西门街还有一处房产?我跟小Q都有点惊愕。我们急忙打开西门街公经产的原始台账,按狗娃说的地址,找到了那处房产。该房产原是一座高门大院,大约有二三十间被公经的房屋,显然按16号文件要求不在退还的范围。还有,该房产登记的房主姓陈而并不姓胡。

这是怎么回事呢?我跟小Q都对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原来,该处房产的主人,是故事主人公陈守京的爷爷。那是陈家的祖产。陈家祖上是地道y市人,跟胡狗娃同村。不知从那一代起,他家迁到y市城里,也不知是经商做买卖还是仕途为宦,总之到陈爷爷一代已经有了西门街这一处房产。我要讲的是为宦就不甭说了,不通过科举考试,求得功名恐怕很难;为商呢?山西是著名的儒商文化之地,商家子弟不但要学会经营之道,还要苦读诗书,掌握更多的儒家文化,懂得更多做人的道理,做一个儒商,才能把买卖经营得更好,更长久,更发达,也更受人尊敬。

据传,陈爷爷本人当时就是y市(那时叫县)一个小有名气的士绅,饱读诗书。他的儿子即守京的父亲也是一个读书人。不过上世纪三四十年代还是二三十岁年轻人的陈爸爸与其父所受的教育不同,陈爷爷读的是私塾,四书五经,而陈爸爸在民国时期受西学东渐的影响,上的是新学堂,读的是某大学,也许还曾飘洋过海接受科学文化知识。总之在1958年私房社会主义改造时,陈爷爷与陈爸爸都早已(1949年以前)离开y市,去了北京。陈爸爸在北京某部门(也许是教育或学术研究等部门)就职,而陈爷爷依傍其子度晚年。他们在y市的房产被公经时家里应该有人,拿没拿过定租不得而知,不管怎样,他们与当时所有被公经的房主一样,没有过任何并异议。

我生于1951年,是老三届的初中二年级学生,守京是老三届的高中生,应比我大2~4岁,那么她就至晚生于1949年了。她父亲给她取名守京,寓意很明了: 父祖两代都在北京,这里就是我们的第二故乡,你也一定要好好守住这座美丽的古城,哪里也不要去哟!

然而世事就是那样变幻莫测。到了1966年,那场触及人们灵魂的轰轰烈烈的运动开始了。经过一番你死我活的争斗以后,大规模的知青上山下乡及干部下放运动又开始了。两者的区别是知青是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扎根农村一辈子,靠挣工分养活自己;而干部下放劳动旨在思想改造,带薪的,一定期限后可以返城,期限嘛,自己不得而知,看你改造如何而定。

不幸的是守京与父母都在下乡下放之列。没有经过那个时代的人根本不知道,你的命运完全由不得自己,一切都是别人替你安排了,你只要遵照执行。如果有选择的话,那也是只能在人家给你安排的范围内选择。比如下乡下放可以遵循指定地点,也可以自主选择回老家或別处投亲靠友等,但前提是去农村这一点不变。比如我,当时在重庆,按学校统一安排,到奉节县农村插队落户,我遵母命选择了投亲靠友来到山西y市某村庄(当时叫某公社某大队)当知青,因为那时我父亲在y市某纺织厂工作,母亲也准备由重庆调来y市与父亲团聚,她不想把我孤零零地一个人留在虽有《早发白帝城》的诗情画意,但当时还很蛮荒的三峡夔门之地奉节。

守京的爷爷大约已经去世了吧,她的母亲及其姊妹弟兄我一点不知道,这里讲守京一家权且指守京父母同守京仨。守京一家选择了一同回到山西老家,y市某乡某村,那时称某公社某生产大队下乡下放。也许他们是这样想的:那毕竟是他们陈家祖祖辈辈生活过的地方,是他们的根基所在。一家在一起,总比天各一方有温度。再则山西农村民风淳厚,乡里乡亲有个照应,也比人生地不熟要好些吧……总之,他们考虑了很多才作出这样的决定,但也许唯独没有考虑一日三餐,油盐柴米酱醋自己怎么解决的问题。

在一切都安顿下来后,最现实的问题摆在陈家人面前,甭说下地劳动,日常生活都难以打理——不是有没有钱的问题。

那时y市甭说农村,就城里的住房也没有自来水、燃气、供暖等必需的现代生活设施,吃水要到到集中供水点用水票担。农村不用买水票,到井边用轱辘摇起担回去倒进缸即可;煮饭城市农村一样,用煤泥火灶,即把煤与黄土按一定比例用铁锹(长柄铁铲)加适量的水和搅一起,反复翻动,整个过程叫和泥,和好后就叫煤泥,黄土在煤泥中起与煤面子的黏和作用,煤泥要融和不干不稀,立起来像大豆腐块子既软和又不塌陷才好用。只要掌握好配比,舍得下力气就行。

煤当然是花钱买的。黄土也不是一般的泥土,是那种没有被耕种过的原始黄土,当地叫烧土。山西虽属黄土高原,烧土也不是随手可取,要有专门的取土层。城里人没劳力的花钱买,有劳力的自己拉小车到郊区去挖,反正省一个是一个吧。可也有为挖烧土付出惨重代价的,我一个同事的小叔子二十多岁,就是在挖烧土时,被突然坍塌的黄土压死了;农村不需买,但也要用人力把它从取土处拉回来。所以那时无论城里村里,家家都必须有两个用砖垒起池子,一个煤池子,一个烧土池子。准备的煤最好够一年烧的,大约有三四吨吧,有办法的人家通过各种关系托人情找一辆卡车,解放或嘎斯的那种,到煤矿上去拉,便宜些。找不到关系的人家呢,反正蛇有蛇路,鼠有鼠道,总会有解决的办法。

煤买回来后倾倒在大院外,家里的男人想办法再倒腾到池子里,边倒腾还要边把煤里面夹杂的炭块子细心挑捡出来,比车厘子略大点的都不放过,炭的火力大,留着冬天烧铁炉子用。城里公经产的大杂院地势窄小,两个池子不可能太大但也必不可少,再加上家家门口自己搭建的简易灶房,更是拥挤不堪,邻里间常为此发生争吵。

再说煮饭,也是一个系统工程。从煮完饭以后说起——先把烧烬了的灰渣用铁钎(火棍)捅下去,再用小铲把煤泥糊在火口,中间捅个眼,叫糊火。糊完火以后灶上再坐个水壶。俟下顿煮饭时壶里的水也烫了,糊在火上的煤泥也干了,再用钎捅开成块状,一会火就上来了,正好煮饭。煮完后再煳火,如此循环往复,灶火不灭。过程中的烟熏尘冒就不赘述了。

当然煤泥灶也离不了上面的烟囱,下面的灰渣坑。看灰渣坑的大小,反正满了就得用铁锨掏了装箩筐拧出去倒掉。烟囱一般一年拆下来敲打一两次,把里面积攒的灰垢抖干净,否则排烟不畅,影响火力不说,还会引起一氧化碳中毒,即过去人们常说的被煤气熏着了,轻则头昏呕吐,重则丟掉性命。至于冬季取暖,也同煮饭类似,城里一般用铁皮炉子在家取暖带煮饭,农村用火炕带煮饭,我也不多说了。

总之,我上面讲的担水和煤泥掏灰渣,用y市人的土语讲就是担水擦泥掏疙兜,是所有人家煮饭的基本要件,都是男人干的力气活,是所有家庭男人必备的能耐,也是女人嫁男人的一个基本选项。如果一个家庭的男人不能做这些活,这个家是支撑不起来的,否则怎么叫家里的顶梁柱呢?

可陈爸爸在北京机关里坐办公室,能书写华章,能做学术研究,能传道授业,也许对琴棋书画也有一定造诣……却手无缚鸡之力,唯独做不了这担水擦泥掏疙兜这样的活计,这不是勉为其难吗!怎么办?一家子要吃饭呐,这可难煞陈家人耶!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村里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大小伙子挺身而出,主动承担了陈家生活中离不开的上述苦力活,才让陈爸爸一家免于陷入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窘境。我不说大家也猜到这个伙子是谁了,他就是胡狗娃。狗娃没有念过多少书,却有的是力气,陈家的灶台煤池烧土池是狗娃帮助垒的;煤是狗娃张罗着买了后用铁锨一小推车一小推车倒进池子里的;烧土也是狗娃拉小车到取土地点,一锨锨挖回来的;水缸里的水是狗娃挑的;煤泥总是和得足够用的;灰渣坑满了是狗娃掏干净了倒的,烟囱也抖得通通的……狗娃是个厚道的农村青年,我想当初帮陈家做这些力气活也不没有什么非分之想,乡里乡亲的,看着人家艰难,能不帮帮吗?

陈家在狗娃的帮助下,总算在村里正常生活了下来。那些力气活都不是一劳永逸的,也不知陈爸妈在村里下放了几年,反正狗娃几年如一日地帮助他们,从不懈怠从没怨言,而陈家也把狗娃当离不了的手扙一样倚靠,不敢想象没有狗娃的帮助,他们在村里的日子怎么捱!

中国知识分子历来有得人点墨之恩当涌泉以报的理念,想必陈家对狗娃心里是充满感激的。

就这么在村里过了几年,守京的父母改造好了,回北京工作了。村里就留下守京扎根。也许是为了报答狗娃的帮助,也许为了父母走后,女儿守京生活上不至于太艰难,更多的是出于无奈,不知是父母走后还是未走之前,也不知守京自己情愿还是父母做主,已到适婚年龄的守京嫁给了狗娃为妻。

守京到底没有守住她的北京,她成了名副其实的山西农妇,还为狗娃生了两个儿子。至于守京心里是怎么想的?是不是就这样甘心情愿被命运摆弄?我不想多言,因为我没有与其深谈。人毕竟是高级动物,不可能永远满足于保持最基本的仅仅维持生命运转的物质条件。人说幸福是相同的,不幸是各式各样的。从我自己不幸婚姻的切肤之痛及我所知的大多数胡乱嫁人的女知青的婚后生活分析,应该是不言而喻的。

今天的年轻人可能不理解我们那个时代的婚姻。或说,不好可以分手嘛,不是挺简单的吗?在那个年代谈何容易!首先人们受各种传统观念的束缚,认为离婚是一件很丟人的被人耻笑的事情。本是个人私事,那时却要到单位或居委会开介绍信,弄得尽人皆知,被人指指戳戳,抬不起头;其次基本生存层面上也很艰难。比如没住处,那个时候住房相当紧张,谁提出离婚谁滾出家门,离婚后就得到处找房住,就是烂房子也不容易找到。尤其是女方,谁来张罗拉煤与烧土,谁来挑水擦泥掏圪兜抖烟囱,如果离了婚再带着孩子,生活更是雪上加霜……

这里捎带说说我姐姐,她1985年离了婚,带着一个六岁的孩子,辗转搬了三次家,一切艰难困苦都是自己咬牙扛着。她曾搬到城关一户农家院里两间(十几平米的一大间,中间有道梁)破旧不堪的西房住过。半截子土坯墙(墙的大半部用土坯所砌),纸糊的顶棚,砖铺的地面,用门轴门栓的两块旧板子老式木门,下部有两块固定玻璃上部用麻纸糊的木格子翻窗,家里又黑又暗……这些都不说了,幸有房主一家保护,否则安全根本无保障。有一次我姐姐自己和煤泥脱泥坯,晒干后以备冬天烧铁炉子煮饭取暖用。累了一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脱了几十块坯子,结果晚上下大雨,把坯子全部冲塌了。再坚强的人也有扛不住的时候,我姐姐一个人在床上伤心地哭起来,把身边的女儿都哭醒了……所以我们那时的婚姻再不幸福,基于上述种种原因,也会名存实亡地保存着,忍耐着,轻易不做离婚的决定。老了回想起来,人生苦短,一辈子最大的遗憾莫过于此!

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后,知青返城开始,我们那一批老知青大多陆续回到城里安排了工作。我于1971年底被安排在y市一个小针织厂当一名挡车工。当离开村庄的最后一天,我收拾好行李,骑上脚踏车,最后回望了一眼这个曾经生活过两年的村庄,内心充满了狂喜,总算离开了,再见,这个原夲不属于我但又得不来到的地方!我想,所有知青在离开的那一瞬,跟我的心情是一样的。

知青返城首先安排的是我们这些插队两年以上的,没有在农村成家的老知青。因为像守京那在农村安家的还要考虑到家庭的稳定。

到七十年代末,知青下乡运动停止,所有的知青都回到城里,守京大约就是那个时候返城当工人的,具体安排在y市哪个单位,在与她的一面之缘里好像跟我讲过,我现在忘了。

那时还有个很人性化的规定,也是为了照顾在农村成家知青的家庭稳定,可以把配偶的户口一同迁回城里,但不负责安排工作。我认识的一个老知青Z,就是这种情况。Z有两分姿色,她的丈夫随她进城后靠推着自行车走街串巷贩卖些果蔬之类为业,夫妻不睦,经常吵架,主要是Z心有不甘,每次见着我总要向我倾䜣好长时间心里的愤懑。我又何尝不理解,可又无言以答,只能静静地听,然后叹息一回,再安慰几句。后来Z下岗了,好多年不见她,前两年碰见她一次,退休了完全老了,丈夫也偏瘫了,坐上轮椅了,儿女成家了,孙辈也早有了,一辈子也就这么了。

守京回城后,把两个儿子的户口随她迁回y市,胡狗娃仍旧留在村里,什么原因不得而知,狗娃只会种地不会经商做买卖是肯定的。他们还是夫妻,守京并没有因此而与狗娃离婚,否则狗娃就不会来找我们要求退还守京家在西门街五十年代被公经了的房产。

守京家的房产不符合十六号文件规定。我接手时,这项工作已经开展十多年了,也不知狗娃以前来找过没有。我与小Q把文件规定详细耐心地向他解释,告䜣他不能退房的原因,狗娃似理解非理解地听了半天,也没说什么,带着遗憾走了。但没有过多久,他又来了,还是那一身穿着,还是那套程序,还是带着遗憾走了。那一年冬天狗娃大约来我这里有过四五次吧。

说实话,当我知道守京的故事后,对她非常同情,同时也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小Q跟我一样,非常想了解关于她的更多具体情况。为此,我同小Q还专门到西门街陈家祖宅去看了一次。陈家大院两进,局部有两层,青砖筒瓦,虽然不算很大,但格局精巧合理别致利落,门洞轩窗房檐瓦当等都有其独到的特色,进院就给人一种舒展的感觉。该房不知始建于何时,但公经产都已经几十年了,前后大约也近百十年了吧,略显陈旧,但儒雅的建筑风格依然,与陈家人的文化背景非常匹配。该大院住有十来户人家,仿佛他们都受儒家文化的熏陶,小心翼翼地呵护着这座陈年老宅,打扫得干干净净,灶房煤池烧土池等布局井然有序,待人也礼貌有加,完全没有城里一些大杂院那样地拥挤与嘈杂。

小Q那时是刚从大专毕业的文学青年,人品很好,虽不是我们那个年代的人,但对那时候我们的生活非常理解,我之所以知道有关守京的点滴,除了胡狗娃来我这里几次,从他的讲述中得知,就是小Q通过他认识的守京的同事朋友哪里所知。

我曾问过胡狗娃:“你们吵架不?”狗娃用浓重的乡土话笑着回答“饭都没得吃,吵甚的架哩!”不知怎的,我从狗娃的那一掬笑容中,多少感到那么一丝狡黠。——狗娃指的是那会的生活。

那时候人们确实是生活困难,别看尽是粗粮,还吃不饱。那时国家规定(也许是地方政府规定)生产队必须给予知青每人每年原粮528斤,什么叫原粮呢?就是没有去皮去壳去麸的从地里收回来的粮食。如果按85%出粮率计仅448.8斤,然后再平均到每一天还不到一斤三两。按现在的生活水平来说,挺多的,根本吃不了,因为现在肉蛋奶油满足供应,副食多了,消耗的粮食当然就少了。那时候除了这点碳水化合物,基本没啥副食。城里人每月供应半斤油一斤肉24斤粮食,(最困难时二两油半斤肉18斤粮食),除30%小麦粉外,其余全是棒子面等粗粮。村里呢?没供应,生产队自主种点大豆之类的油料作物,窄点油,按人头分给社员们,一个人一年大约就是两三斤吧这是好的呢,有的生产队一年只能分给社员几斤棉仔油,皮棉仔压窄的,不但口味不好,还有小毒,现在已经不作食用油了吃肉是生产队养的猪,除了卖掉换点集体经济,过年时宰杀几头,也是按人头分给社员,平素是见不到半点荤腥的。

试想,一个全劳动力,每天在地里高强度的体力劳动(那时基本没什么农业机械),如敞开吃,二两一个的窝头一顿能吃三四个,一斤三两粮食一天够吃吗?一斤三两还是我们知青的刚性供应,有好多村子连528斤原粮都达不到,我们还是他们羡慕的对象呢!没粮吃怎么办?除了尽量节省干稀配搭外,还寅吃卯粮,前半年就把口粮吃完了,只得向队里借,待秋粮下来分下囗粮后再还。

那时候执行的是全套计划经济政策,村里的地种什么怎么种完全按上面指定执行,留给村里自主安排的地很少。粮食打下后必须按上面下达的指标完成公粮征购任务,余下的才按人头分配囗粮,家里孩子多的可匀些粮食给主要劳动力,但人囗多劳动力少工分也挣得少,往往囗粮钱不够交,只能欠着大队的;孩子少劳动力多的家庭口粮不够吃,只得向队里借,反正不是欠钱就欠粮,那个时候农民确实很苦。自己想搞点副业吧还不让,就是养几只鸡下两个蛋,也舍不得吃,还得用它来换点零用钱买盐打醋什么的。胡狗娃说得没错,像他这样质朴憨厚的农民是不会说谎的。

不过他来要求退房已是九十年代中,那个时候改革开放已经十几年了,虽然生活不x像现在这样富足,但温饱肯定是早已解决了的。至于不吵架,我想不仅仅是因为吃饭问题。守京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变得高大起来,我真的很想见见这个不幸的了不起的女人。

我还真的见到陈守京了,当然也是因为她家的公经产房问题。

那天,办公室来了一个女人,四十六七岁年纪,个子中等偏高,体态匀称偏瘦,穿着朴素干净不俗,留着跟她脸型匹配整洁的短发,白白净净的皮肤,文文静静的模样,未开口,我心里就想,她莫非就是守京?果不其然,她就是我想见到的那个人,跟我的想象一模一样。守京说话轻言细语的,一口标准的北京普通话。怎么说呢,她具有天生大家闺秀的气质,能让人联系到《青春之歌》中的林道静,当然,相貌并非完全一样。

还是那些问题,我跟小Q仔细耐心还略带恭敬地跟她解释。她自始至终没有多说什么话,半句也没有提到她丈夫胡狗娃,当然我们也没有提及狗娃来找过几次的事。她为什么不提?为什么不同狗娃一起来找我们?这是我们都清楚的也是她心底那一抹不可触及的痛啊!她之所以不跟胡狗娃吵闹,绝不是狗娃所讲没饭吃的问题,是她的秉性、教养、家庭、文化背景所系,她把那份痛那份苦深深地咽在肚里。当然与狗娃的识趣也有一定关系。

守京听完我们的解释后,默然地走了,以后再也没有来找过。她走后我对小Q深叹:我们一代知青悲剧人生的缩影啊!

这就是我跟守京的一面之缘,也是我一直难以忘怀的二十多年后的今天把它讲述出来的故事。

后来,我离开了这个岗位。再后来,大约是20世纪末,国家又出台了更人性化的政策,北京知青可以携家眷迁回北京。小Q告诉我,退休后的守京返回了北京,并把两个已长大成人的儿子也带到了北京,据说两个儿子都长得五大三粗,跟胡狗娃一个模样。听到这个消息,我由衷地替守京高兴,守京啊守京,在桑榆之晚,你终于又回到了你的北京,你同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是一个慈爱伟大的母亲!

21世纪初,y市(已改为J市y区)大搞城市建设,大面积拆迁改造,几乎所有的公经产房都被拆除殆尽,原已退还个人的,政府按拆迁私房给一定数量的补贴;没有退的,就不了了之了。后来房管局的这个机构也不复存在了,换別的名称,有了新的职能。虽然故事还在,公经产房的这段历史与我们当知青的这段历史一样,随着时光的流淌,就像曾经出现在天边的一抹云烟消逝那浩瀚无垠宇宙里。

文章由作者提供本号分享,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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