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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立法小小智囊团”出招啦!

广州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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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愈发引起社会重视。5月29日,市司法局、市教育局联合推出的“我对立法提建议”普法活动,在广州铁一中学举行,学生和家长为制定《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积极建言献策。


广州电视台《广州新闻联播》:普法教育进校园 护航青春促成长

制定《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初次审议项目。为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扩大公众参与,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召开立法公众座谈会、举办立法主题辩论赛,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将立法调研与普法工作深度融合。







立法座谈会学生、家长、专家“三方话《条例》”


座谈会在广州铁一中学图书馆内举行,邀请来自番禺亚运城小学、铁一中学初、高中部的6名学生及6名家长代表,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及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工作人员组成的立法团队进行面对面交流研讨。



会上,立法团队介绍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并针对重点和关键问题,征求听取学生和家长们的意见建议。在自由讨论环节,学生、家长代表围绕个人在学习、家庭生活中遇到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向专家提出法律咨询及期待政府和社会各界帮助解决的各类需求,立法团队将意见建议一一记录下来,并给予法律意见。




立法主题辩论赛中小学生是不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

广铁一中辩论队正反双方,就“家长和学生,谁是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展开激烈的唇枪舌战。



正方认为,《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刑法》规定已满十二周岁的人实施严重犯罪行为,具备一定情节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中小学生有义务并有相当的能力为自己的心理健康负责。

反方队员称,一个人能不能对自己的健康负责,心理的成熟度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经济是否独立,有没有生存环境的选择权,并从众多实际案例中找到支撑,认为家长应当对学生心理健康负主要责任。



辩论现场十分热烈,双方观点不断碰撞,双方“亲友帮帮团”更纷纷帮腔参战,“火药味”很浓。赛后,评委团的法学专家、心理学专家和辩论赛教练分别从不同角度进行点评、讲解,对辩论双方的水平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校园立法建议意见箱学生参与立法绿色通道

针对中小学生群体实际情况,市教育局在部分学校内设置“立法建议意见箱”,畅通学生参与立法建议渠道。此外,市司法局在门户网设立全市统一的行政立法公众参与专栏,发布地方立法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信息,接收公众意见。


来源丨市局立法一处、普法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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