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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 | 广州拟立法规范公共厕所管理

广州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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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广州市政府已将制定《广州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列入《广州市2023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目前,《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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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广州市对标最高最好最优,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共完成4809座公厕建设任务,建成117座示范性公厕、348座装配式公厕,动员临街机关团体单位一楼2528座厕所对外开放。目前全市各类公厕数量达11534座,中心城区步行20分钟均能找到公厕,极大地解决了广大市民如厕难问题。“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广州市通过近6年的“厕所革命”,全市公厕新建改建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但在公厕管理工作上仍存在相对滞后、不匹配和偏弱等问题,需要建立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管理机制,真正实现公厕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广州市“厕所革命”成果。


《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共六章、三十六条,包括总则,规划和建设,使用和维护,监督和保障,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总则


厘清《办法》的适用范围和公厕的名词定义,明确公厕管理范围、原则、目标和部门职责等内容,并提出鼓励机关团体单位内设厕所对外开放和公厕技术、设计、建设创新等工作要求。



规划和建设


提出公厕专项规划编制和规划设置的具体要求,规范公建配套公厕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职责以及竣工验收的工作要求,明确与周边环境相一致的设计要求和人性化服务设施建设标准以及粪污处置的基本原则。



使用和维护


厘清环卫公厕、公园公厕、农村公厕和社会公厕维护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明确公厕维护管理原则,提出公厕保洁方式、时间的标准和免费开放的工作要求,规范公厕使用者行为、信息和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及要求。



监督和保障


明确公厕维护管理经费保障的责任单位,确保公厕日常管养经费落到实处,提出公厕管理市场化运营模式,建立公厕监督检查、投诉查处工作制度,规范公厕设施变更程序,严禁擅自拆除、关闭、占用公厕及其附属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行为的发生,落实公厕水电保障、应急避护和应急服务管理规定。



法律责任


明确公厕管理部门及人员失职渎职、维护管理责任人未履行责任、随意排放粪污、使用者违规行为、未经批准变更公厕设施的法律责任,解决公厕失管、漏管和痛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公厕日常管理水平,不断改善公厕如厕环境。 




意见反馈途径


请于2023年7月11日前登录市司法局或者市城管局网站,也可通过信函、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
(一)登录广州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gz.gov.cn/ztlm/xzlf/gzyjzj/),查看全文并提交意见建议;
(二)登录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http://cg.gz.gov.cn/zwgk/zwwgk/zjdc/index.html),查看全文,并提交意见建议;
(三)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liwenhao3@gz.gov.cn);
(四)书面意见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境卫生管理处(邮政编码:510030)。



来源|市局立法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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