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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竞酒店,还是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法治光明 2023-04-13

“在这里,有兄弟,有梦想

还有属于你的王者荣耀!

我们在xx电竞馆,你在哪里?”



近年来,以“电竞+”为营销噱头的酒店备受年轻消费者青睐。


与普通的宾馆、酒店不同,电竞类酒店的主要宣传卖点在于其高端的电脑配置和高品质的游戏体验,且以网络服务为主要营利手段。


但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电竞酒店却仅以住宿场所登记营业,使得大量未成年人以住宿名义齐聚酒店无节制上网,锁门关窗的特性甚至伴随刑事犯罪发生。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首起电竞酒店向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服务民事公益诉讼案,判决该酒店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并于判决生效后在国家级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书面赔礼道歉。2022年6月10日,判决生效。目前,该电竞酒店已履行判决。


未成年人为上网频繁出入酒店


沉迷上网的未成年人小苏发现,学校附近新开的一家电竞酒店只要入住就能上网,而且网速极快,游戏特别丰富,还不用像其他网吧那样查验年龄。


几次尝试下来,小苏还发现虽然该酒店声称未成年人入住需要征得监护人同意,但是自己在入住登记表中填写了父亲手机号,酒店从未真的打电话核实过。如此一来,小苏就愈发胆大,甚至逃课去电竞酒店上网。调查发现,类似小苏的情况并不鲜见,他只是多名未成年人前往某酒店上网的一个缩影。



某酒店从2021年3月27日开始从事电竞主题酒店经营,拥有的20个房间全部为电竞房间。截止到6月底,短短三个月时间内,该酒店住宿系统就显示未成年人入住记录387人次。并且根据调查得知,入住酒店的未成年人消费者主要目的是上网玩电竞游戏,而不是为了住宿。


在营业期间,包括小苏父母在内的多名家长曾制止酒店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该酒店却称,“这里是酒店不是网吧”,仍然接纳未成年人入住,并先后两次被行政处罚。


2022年5月12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某酒店管理公司向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服务民事公益诉讼案。


电竞酒店实为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据了解,某电竞酒店的企业登记表显示,其许可经营项目并不包含互联网上网服务,但其门牌上清晰地标明服务范围包括“上网、住宿、餐饮、休闲”,在美团的营销广告中也宣传自己是“依托于电竞游戏的新型酒店,不仅享受媲美网吧的高品质电竞服务,还可以拥有住酒店的舒适体验”。在宣传页下方消费者的评论中,消费者也都重点评价了电脑配置、网速、游戏等。


电竞酒店内景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条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作出的规定,判断是否属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能仅以它的外在形式和场所的名称作为标准,而应以是否符合实质要素作为判断标准。实质要素有三个,服务对象的不特定性、本身的营利性和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


因此,某酒店兼具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和住宿、餐饮服务的功能,实质上以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作为主营业务和主要招揽手段,故其性质属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侵害不特定未成年人权益


大量未成年人齐聚电竞酒店无节制上网,给身心健康带来不利影响的同时,也难以避免发生刑事犯罪。涉案未成年人小明因沉迷上网,多次进入电竞酒店通宵打游戏,在无收入来源的情况下,为支付电竞酒店高昂住宿费用,最终选择了盗窃。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认为:

该酒店的行为侵害不特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提起公益诉讼,要求其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并在国家级媒体赔礼道歉。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判断是否属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能仅以它的外在形式和场所的名称作为标准,而应以是否符合实质要素作为判断标准。从某酒店提供的配备设施、消费模式及招揽手段和收费模式等综合判断,某酒店兼具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和住宿餐饮服务的功能,实质上以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作为主营业务和主要招揽手段,故其性质属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庭审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某酒店为达营利目的,没有履行相应的身份核实义务,为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侵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2022年5月12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某酒店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在国家级媒体赔礼道歉。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判决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功能


周辉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司法裁判对社会具有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功能。本案系首例电竞酒店向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民事公益诉讼案。从法律层面看,希望通过该案的判决,推动形成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的共识,促使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原则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从社会层面看,未成年人的发展与民族和国家命运紧密关联,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至关重要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希望通过该案判决,引导全社会更加共识未成年人的保护,形成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专家点评

拓展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空间


肖建国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案是一起涉电竞酒店提供上网服务的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对于电竞酒店性质的认定具有开创意义,展现了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领域的新作为新担当。


在事实查明层面,法官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通过援引专家辅助人的意见进行说理,提升了裁判的说服力与公信力;在法律适用层面,在现有法律规范对于电竞酒店是否属于互联网营业场所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法官结合案涉电竞酒店的实际经营状况,运用多种法律解释方法,认定案涉电竞酒店属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突破了成文法的局限性。


本案认定被告为不特定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侵犯了不特定未成年人健康权、发展权和受教育权等合法权益,并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法院支持了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请求,从而大幅拓展了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司法保护的空间。从社会效果层面,该案判决有助于厘清新业态下的电竞酒店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之间的关系,推动全社会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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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报

运营丨深圳市光明区普法微信编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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