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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控制100余台摄像头设备偷窥隐私,男子被判刑

读帮 2023-12-23


日前,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被告人于某某利用软件和二维码获得控制他人摄像头的权限以窥探隐私,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2月,被告人于某某从他人处购买非法破解的含有设备配置信息的二维码,并添加到所购买的监控视频APP,获取他人摄像设备的控制权限,非法控制他人摄像头以窥探隐私。截至案发,尚有100余台设备下的摄像头还能控制并观看。同时,被告人于某某将非法获取的含有设备配置信息的二维码贩卖予以牟利,非法获利人民币150元。
负责承办该案的金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朱敏表示,本案中,被告人于某某的行为属于从他人处购买含有设备配置信息的二维码图片,在不需要涉案APP注册用户及网络在线设备持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即可实现对IP地址位于境外的摄像头进行在线实时查看,该种非法登录是超限权限私下地、随意地打开设备功能的行为。另外,于某某使用涉案APP还可以进行截图、录像、云台控制等点击功能。被告人于某某的行为属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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