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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任免一批干部
任命吴作群为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蒋烽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崔世平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吴作群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闫丹慧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卢锋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孟东升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李崇富、刘松柏、张勇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021年6月29日合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孟东升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卢锋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陈岚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蒋烽提出辞去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蒋烽的辞职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因工作变动,童友好提出辞去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童友好的辞职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合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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