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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卖150碗粉蒸肉被判赔5万元”最后结果……

中国商报 2024-04-16
备受关注的“农妇卖150份粉蒸肉被判赔5万元”一案有了新进展。2024年1月11日,重庆忠县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负责人王亚琼的代理人表示,重庆市高院已于近日做出民事裁定,准许邵佰春撤诉;撤销原一审和二审判决。
此前消息:

2021年7月,黑龙江男子邵佰春在毛妈妈经营部购买了150份熟食。收到货后,邵佰春发现这批熟食的包装上无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遂将“毛妈妈经营部”起诉至法院,请求“退一赔十”。经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和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两级法院均支持邵佰春的诉求。此事在网上引发巨大争论,既有网友支持邵佰春的做法,也有网友同情生产经营者,认为这是为牟利而打假。

△王女士家出售的粉蒸肉。(视频截图)

2022年4月22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通报称,已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进行释明,告知其如对二审判决不服,可根据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二审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再审申请。
同年4月29日,王亚琼委托律师向重庆市高院申请再审。同年8月4日,重庆市高院做出民事裁定,提审该案。重庆市高院在审理过程中,邵佰春以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撤回一审起诉。
2023年11月2日,重庆市高院对该案作出民事裁定。
据重庆市高院民事裁定书,该院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邵先生)以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撤回一审起诉。法院认为,原告撤回一审起诉的请求,已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依法予以准许。
依据规定,重庆市高院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撤销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渝01民终474号民事判决及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2021)渝0117民初7472号民事判决。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宏表示,法律之所以对这些小作坊在食品安全标准上放低要求,一方面是对那些经营小本生意、销售也往往依赖口耳相传的小作坊持宽容态度;另一方面也是借此实现市场生态的多样和丰富,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而实践中要求所有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都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既不现实也不符合这类生产者成本低、规模小、收益低的特点。

消息来源丨澎湃新闻、极目新闻

责任编辑丨白雅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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