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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体检报告竟然写“智商偏低”?当事医院回应→



最近,一份结论为

“智商偏低,用人单位酌情考虑”

的入职体检报告在网上热传

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劳动法

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体检要求

有哪些相关规定?

智力问题

能作为入职体检不合格的依据吗?



医院:
情况属实,主检医生已被停职



9月12日

有网友发布一则视频

只见一份体检报告

在内科检查一栏写着

“(病史)表情呆滞,反应迟钝”字样

在体检建议一栏则写着

“智商偏低。用人单位酌情考虑”

最终的体检结论是合格


网传体检报告视频截图


视频显示

该报告出自江苏连云港徐圩新区

徐圩新区人民医院的体检中心


徐圩新区人民医院(央广网见习记者 王纪民 摄)


9月14日

徐圩新区人民医院副院长徐洁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经过调查,医院体检中心确实在

9月11日出具过上述体检报告

且报告内含有“智商偏低”等内容


徐洁称

出具该份体检报告的主检医生

未经过专业的检查

便给出了上述体检建议

这是不符合规范的

同时体检报告中

本不该包含“智商偏低”等相关内容

目前该主检医生已被停职

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律师:
医生不能对患者是否入职作出决定



南京市律师协会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刘秋苏表示

医生的这种做法显然是不正确的

企业入职体检项目

可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当中并没有提到智商偏低

可以被认作体检不合格


医生只能就体检者的体检情况作出判断

而不能对患者是否入职作出结论

否则就超越了医生的职权范畴


医生也不能仅仅凭体检者呆滞、

反应迟钝等来判断体检者的智商问题

智商应该有专门的智商检测报告


刘秋苏介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职工入职体检

一般涉及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

未成年用工两种情况

其他工作岗位

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要求


但为了保证劳动者

具有正常履行劳动合同的身体条件

用人单位可以做入职体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网友热议



话题#体检报告上写

智商偏低的医生已被停职#

登上了热搜



有网友认为这既是对求职者负责也是对用人单位负责
也有人认为医生的行为已经越职


 @爱吃米粉:

或许只是很困,反应慢而已。


■ @VEI:

如果这么明显,面试的时候用人单位也能看出来吧,医院感觉没必要这样写。


■ @歌:

这个不像医学描述,更像是文学比赛。


 @卡布奇诺:

涉及一个人的前程,千万要慎重!



你怎么看?

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来源:央广网、中国新闻网、澎湃新闻等 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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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会融媒体中心
编辑:郑悦真
校对:段松连
审核:李冠杰
审发:张任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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