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帐号已被封,内容无法查看 此帐号的内容被自由微信解封
文章于 2020年2月8日 被检测为删除。
查看原文
被微信屏蔽
其他

无罪辩护的情怀——二评徐昕《无罪辩护》

真辩君 真辩网 2020-02-08

▲讲述那些敢辩、能辩的律师故事,请关注真辩网!

撰文:田建宏,山东青岛某律师所律师

有一段时间,我迷上了法律题材的电影,看了差不多有六、七十部。如著名的《十二怒汉》《似是故人来》《逍遥法外》《魔鬼代言人》等等。这些影片大都改编于真实的案件,很吸引人。观看中,最期待的便是在庭审的最后,法官从陪审团那里接过纸条宣布:“Not guilty”(无罪),被告人被当庭释放。有时候我想,什么是法治?所谓法治就是坏人可能会逃脱法律的制裁,但好人一定不能被冤枉。

(电影《十二怒汉》剧照)

当然,那是国外的电影和法庭,我们很少在中国的法庭上看到法官宣布无罪判决的案件。就算有罪判决,很少有当庭宣判的。因为法官开完庭要汇报庭长、院长,有的还要上审委员、政法委。有人统计过,当下我国的刑事案件无罪判决仅仅占到万分之八。即使被告人在事实和证据上都无罪,但要判决无罪几乎不可能。于是便创造出一些中国式的无罪判决:检察院撤诉、法院判有罪免罚,或“实报实销”,关了几年,判几年,马上出来。而一个生效的判决导致无辜的被告人坐牢、甚至死刑,要再审改判无罪,简直难于上青天。北大的陈永生教授统计了近年的20起冤案,平反无罪的模式有两种:真凶再现或亡者归来。前者如我们熟悉的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后者如赵作海案、佘祥林案。这些案件,要么是杀人的真凶重新出现,要么是被害的人活着回来了。除此两种方式外,若按照疑罪从无、罪行法定、“毒树之果”(据以定案的证据取得程序不合法)这些刑法普遍的原则判决被告人无罪,断无可能。在有些地方,律师提无罪辩护要向律协汇报。这已经不是能不能判,而是能不能提的问题了。为什么呢?因为无罪意味着此前的案件办错了。你说这表彰大会开了,也立功受奖了,办案人提拔了,咋能说错就错了呢!另外,无罪判决还涉及到国家赔偿问题。有时候法官下判决,会和当事人谈条件,可以判你出去,但要保证不提国家赔偿。


(我国无罪判决人数及无罪判决率,图片来源于网络)

在无罪辩护如此艰难的环境下,有人逆流而上,依法要对无罪的被告辩护。出版了新书《无罪辩护》的徐昕老师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把自己辩护的经历和心得写下来。该书对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学者和法学院的学生具有很大的启发。

无罪辩护首先要有一颗勇者的心。当下的刑事辩护,往往是勇气大于技术。为了被告人的权益,律师敢于和强大的公权力抗争。比如,曾经的“死磕派”律师。其实所谓“死磕”也是鸡蛋碰石头。明知力量渺小,但也要努力争取。以法律为武器,死磕法律程序和规定。遗憾的是有人还向他们泼污水,说是无理取闹。如果律师的辩护权能保证,有几个律师愿意去死磕?在我们熟知的“乐平冤案”中,律师坚持在江西高院门前静坐17天,才换来了阅卷再审,四位被告人16年后被判无罪。律师不“死磕”能平反吗?有趣的是,那些曾经极力打压律师的当权,有朝一日涉罪被抓时却要找死磕派律师辩护。这说明他们也是认可死磕律师的勇气和精神。我认为,只有这样的律师才是真正捍卫被告人权益的好律师。

(图为江西乐平案的部分律师,图片来源于网络)

其次,无罪辩护要讲点“艺术。”“庭上辩,庭外喊。”在接受委托,确认被告无罪后,徐昕的方式是先礼后兵,积极和法官、检察官沟通。为了被告人早一日获得自由,愿意做出让步妥协。如“天津大妈赵春华气枪案”,徐老师积极与检察官法官沟通,仅仅介入26天后,赵春华就被判缓刑,当庭释放,回家过年。当然,大多数案件的沟通很难,公权的本性是傲慢和自大。即便是贵为教授,徐昕也曾被书记员斥责为“文盲。”这时候大概要改变一下辩护方式,从说理到控告,主动出击。在“泸州五证人被抓之李梅案”中,他和曾维昶律师把违法办案的人员控告一遍。不但向同级的检察机关控告,还向上级检察院和省检察院提出控告。对设立办案场所的环保局和支付经费的财政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在“进攻式”辩护下,李梅被解除监视居住,完全获得自由。作者说,“控告通常无法告倒,但提请领导关注,骚扰被控告对象,动摇其制造冤案的信心,还是有一定效果的。”

第三、无罪辩护要有颗包容持久的爱心。对被告人遭遇的无限同情和对法治的信仰是无罪辩护的出发点。很多被告人经济状况不好,大多辩护是免费的法律援助。有的被告人长期遭受不公正的待遇,不停上访,心理多少都有些扭曲,对社会、律师缺乏信任感。有的被告人和家属会反过来“指挥”律师办案。辩护人需要耐心爱心。另外,无罪辩护还要坚持不懈地做持久斗争。近年来平反的案件,“吴昌龙案12年,陈夏影案19年,许金龙案21年……”每一起案件都是一场马拉松。有时候需要加强与同行及其他部门的协作联系,特别是媒体方面。佛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救人免于牢狱之灾,也是行善积德。正如作者的愿望,如果能够以个案推动某方面法治进步(如枪支认定标准的提高),使更多的人免于刑事追究,则善莫大焉。

无罪辩护是一种情怀。最后,我愿意摘一段作者的话,结束这篇小文。

……无罪辩护的道路艰险崎岖,即便无罪理由充分,即便律师坚持不懈,最终能获得无罪判决的,也屈指可数。这就是当下司法的现实,是审判不独立的必然结果。为了接近无罪辩护的目标,辩护人需要与违法犯罪作斗争……我义无反顾,我无所畏惧。为了自由,为了生命,为了正义,值得全身心地投入,奋不顾身地呐喊。能救一个是一个,能做一点算一点,积土成山,积水成渊,点滴努力,个案推动法治,无罪辩护,永远在路上……


往期回顾:为自由和正义呐喊——读徐昕《无罪辩护》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