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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德里克​|全球化的悖论如何产生的?

丹尼·罗德里克 勿食我黍 2021-12-24


作者|丹尼·罗德里克(Dani Rodrik) 
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国际政治经济学教授,研究全球经济的著名专家



球市场面临着双重问题:它不像本国市场那样,有国内上层建筑的支持,而只能在各国社会制度的夹缝中生存。就算各国对跨国贸易和国际金融没有直接限制,这种双重魔咒也使得全球化非常脆弱,国际贸易成本高昂。全球化问题的根本在于:没有政府不行,有了政府也不行!

1671年11月17日,伦敦的船主、股票经纪、商人聚集的加勒韦咖啡店(Garraway’s coffee-house)贴出了一张告示:

12月5日,有3000权的海狸皮,分成30份,在本大厅出售。海狸皮的所有权属于总督大人及哈得孙湾公司(the Governour and Company of Merchants-Adventurers Trading into Hudson’s Bay)。

加勒韦咖啡厅的常客们对此兴致非凡。在17世纪,大家都认为海狸皮是最好的毛皮,非常畅销。1638年,英国国王查理一世(King Charles Ⅰ)下令只能用海狸皮给他做帽子,海狸皮地位之高,可见一斑。

但是说到皮毛交易,伦敦可谓是死水一潭,这让伦敦城里的商人、金融家和贵族们懊恼不已。大多数海狸皮来自俄罗斯,通过波罗的海和黑海的港口卖到巴黎、维也纳、阿姆斯特丹等欧陆大城市。此外,过度捕猎使海狸大量减少,以致价格高企。伦敦的富豪们只能以自欧陆城市流入的质量较低的海狸皮聊以自慰,或者直接到那些城市高价猎取。在加勒韦咖啡店举行的公开拍卖标志着有大量高质量的皮毛供应伦敦了。

这些海狸皮是怎样来到加勒韦的呢?总督大人及哈得孙湾公司又是什么来头?我们可以从另一个时代的全球化中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1]。那个时代的全球化跟现在的大不一样。但是通过对它仔细分析,你就会知道全球化的基本要素是什么,是什么限制了它的发展。

特许贸易公司时期

加勒韦咖啡店的海狸皮将三位富有传奇色彩的主人公推出了场。其中两位是带有法国血统的连襟,一个叫埃斯普里特·拉迪森(Esprit Radisson),另一个叫格罗塞利埃(Médard Chouart,sieur des Groseilliers)。他俩在现在的加拿大魁北克省北部从事非法探险和皮毛买卖。在这片名为“新法国”的殖民地,从印第安人手上收购海狸皮是一项利润丰厚的买卖。印第安人把货拿到殖民地政府设置的交易站,用海狸皮交换枪械和白兰地。当时重商主义当道,与此一脉相承,为了将尽可能多的利润奉献给法国国王及其代理人,海狸皮收购也是一个垄断行业。

拉迪森和格罗塞利埃曾到该地区北部更接近哈得孙湾的森林探险,之后他们有了这样的念头:现在大部分的印第安领地还未有人涉足,如果他们能深入其中,一定能大大增加海狸皮的货源。但是当时的法国殖民地政府墨守成规,根本不听他们的。因为无牌营业,他俩都被罚了款,格罗塞利埃还被扔进了监狱,虽然他在里面待的时间不长。


无法在自己的同胞那里得到支持,两连襟决定为别人效劳。为了找到新主子,两人来到了伦敦,找人将他们引见给查理国王二世。更重要的是,他们引起了鲁珀特王子(Prince Rupert)的注意,这样第三位主人公也出场了。在波希米亚出生的鲁珀特王子(Prince Rupert)是查理国王二世的侄子,是另一类型的探险家。他曾在英格兰、欧洲大陆和加勒比海打过仗,还是一个业余发明家和艺术家。拉迪森和格罗塞利埃要开辟一条从英国到哈得孙湾的新航线,这条航线横跨大西洋北部,穿过哈得孙海峡到达哈得孙湾。这样他们就可以绕过法国,从北面直接和印第安部落接上头。当时还没有一个欧洲政府将北面据为己有。这个计划的风险、成本都很高,需要皇家保护和财政支持才能成事。鲁珀特王子正好能提供这两样东西。

1668年6月3日清晨,格罗塞利埃乘坐诺西号(Nonsuch)从伦敦启航。他们特别挑选不大的诺西号,以便在内陆河流里行驶。鲁珀特王子和他的随从为这个航程提供了资金。4个月后,格罗塞利埃在哈得孙湾登陆。拉迪森乘坐的第二艘船在途中遇到了强风暴,被迫返回英国。格罗塞利埃和他的船员在那里过冬,和克里族(Cree)印第安人取得了联系。1669年10月,他们乘坐诺西号回到英国,带回了大量的海狸皮。

这证明了他们的商业计划是可行的。他们的业务横跨大西洋,审时度势之后,他们决定游说国王赐给他们垄断权。当然,鲁珀特王子跟查理国王二世是一家,事情更容易搞定了。在1670年5月2日,国王授予鲁珀特王子和他的合伙人特许状,授权他们成立了“总督大人和哈得孙湾公司”。这家公司后来被称为哈得孙湾公司(Hudson’s Bay Company)。直到今天,哈得孙湾公司还存在,它经常被简称为HBC,是加拿大最大的百货零售商,也是全世界历史最悠久的股份有限公司。

查理国王二世赐予哈得孙湾公司的特许状非同寻常,它赋予了该公司极大的权利。国王先是对他备受宠爱的侄子及其合伙人称赞不已,赞扬他们为哈得孙湾远征付出了极大代价,发现了价值不菲的商品。国王还说:“远征给我们和我们的王国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然后,他将哈得孙海峡入口处一大片区域的独家行商权赐给了该公司,这片区域包括哈得孙湾入口处的“所有海域、海峡、港湾、河流、湖泊、溪流、海湾,无论它们处于什么纬度”,还有周围未被其他信奉基督教的王子或国家称为其所有的区域。但是,国王赐予的还不止这些。查理国王二世又宣布该公司是“刚才所提到的所有区域唯一和真正的领主和所有人”。

为了报答鲁珀特王子及他的合伙人(用资本做了风险投资的探险商人)经历的磨难,并希望他们将来能更好地报效王国,国王不但赐给他们该地区的垄断贸易权,还给了他们整个哈得孙湾地区的产权。这个被称为“鲁珀特王国”的地区覆盖了所有流入哈得孙湾的河流,全部归该公司所有。因为当时还没有人对这个区域勘察过,没有人知道它到底有多大。我们现在知道,查理国王二世把今天的加拿大40%的部分,相当于6个法国那么大的地方给了一个私人企业!

事实上,国王的特许状把哈得孙湾变成了一个政府,虽然它名义上还是一个公司。它管理一个巨大的区域,统治当地的印第安人,这些印第安人对此一点办法儿也没有。这个公司可以发动战争,通过法律,建立自己的司法制度。它当然还是鲁珀特王国里皮毛贸易的唯一仲裁者,制定与印第安人进行贸易的条件和价格。19世纪,它还发行了自己的纸币,作为其统治的区域的法定货币。该公司的统治持续了200年,直到1870年,它以300000英镑(相当于现在的3400万美金)的价格将鲁珀特王国的所有权交给了加拿大。


加拿大的皮毛生意的规模其实不大,在17世纪至18世纪长途贸易这部史诗里,哈得孙湾公司只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注脚,主要的贸易航线在别的地方。首当其冲的应该是臭名昭著的大西洋三角贸易,这里做的是将奴隶运到美洲去换蔗糖、棉花和烟草的买卖(欧洲-非洲这一段是整个航线重要的一环)。更为重要的是英国和印度及东南亚的贸易,这些贸易本来要通过威尼斯和穆斯林做中介,但是,1497-1498年,瓦斯科·达伽玛(Vasco de Gama)穿过好望角后,情况就完全改变了。在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和达伽玛穿过好望角后的300年,长途贸易的发展可谓日新月异。有人估计,当时国际贸易的增长速度是全球收入增长的两倍还多。

从事这种贸易的几乎都是跟哈得孙湾公司一样的特许垄断公司。很多公司的名字广为人知,比如英国东印度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等,它们对世界历史影响深远。

其中最出名的英国东印度公司于1600年得到授权成立,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它的垄断贸易区域包括印度次大陆和中国。和哈得孙湾公司一样,它的权力远远不止贸易。它有自己的常备军,可以发动战争,签订条约,铸造自己的钱币,有自己的司法制度。和莫卧儿王国(Mughal)的一系列武装冲突、和当地统治者的联盟加强了它对印度的控制。东印度公司还承担了很多公共职能,它在交通、农业灌溉和公共教育方面都进行了投资。后来,它还征收赋税,向当地人征收土地税以补充贸易利润的不足。该公司在1813年失去了它的贸易垄断权,但是它的统治还继续维持了好几十年。1858年的印度暴动终于结束了它的统治,印度的统治权移交给了英国国王。

这些公司有自己的旗帜、军队、地方官和货币。同时,它们还给自己国家的股东们派股息。现代观察家可能觉得商人和统治者这种千丝万缕的关系,非常不可思议,但是这却是那个年代经济学的特征,这种奇特的现象就像那个年代一样离我们很远了。17世纪,在经济哲学中占据主导地位的重商主义主张君主利益和商业利益结成紧密联盟。现在看来,重商主义者的某些想法真是稀奇古怪,比如说,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是由白银和其他贵金属的数量决定的。他们认为,自由贸易应该只限于原材料的买卖,本国厂商应该受到高关税的保护。但是他们也支持我们现在都认同的资本主义,支持出口。和很多同代人相比,他们的想法超前太多了。为了搜刮原材料和寻求新市场,荷兰人和英国人不惜浪迹天涯,但是,当时比它们强大许多的土耳其和中国却步步退缩,实行闭关锁国的政策[2]。重商主义者的资本主义的理论基础是:国家和工商企业应该互利互惠。经济学是政治的工具,反之亦然。为了排斥外国势力,保卫本国利益,国际贸易一定要实行垄断化。今天,我们可以从亚当·斯密那里得到启发,他的《国富论》对重商主义者的言行进行了猛烈的抨击。

经济学的开明人士,在亚当·斯密的带领下,创立了另一派学说。他们认为,市场摆脱了政府的控制时,经济才会繁荣。能使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是竞争,而不是垄断。贸易的保护壁垒,比如说进口关税,进口禁令等,降低了竞争,其实是搬起石头来砸自己的脚。政府和企业互惠互利其实就是腐败的代名词。亚当·斯密不否认政府要扮演一定的角色,但是他认为政府职能只限于国防、为财产权提供保护及建立和管理司法制度。他认为,重商主义及其特许垄断权阻碍了国家经济和国际贸易的发展。

到19世纪,亚当·斯密的理论终于深入人心,经济高速发展和真正全球化的时代也终于到来了。

将市场和政府分离,分成贸易和统治两个不同的角色,不但没有使问题清晰化,反而掩盖了问题的真相。没有一定的交易规则,市场交易,尤其是长途贸易就不可能存在,一定要有人强制实施某些规则。哈得孙湾公司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权力和经济利益之间赤裸裸的紧密关系。我想跟你做生意,你就得乖乖地按我的规则办事!我们可能会认为在哈得孙湾以后的年代,政府和权力对全球化的影响就少多了,全球化也变得“纯正”了。这个想法是错误的。权力的影响仍然存在,只不过是影响的方式变了,变得更隐晦了。有全球化,就有游戏规则。游戏规则是怎样的?谁来执行这些规则?如何执行?问题就这么简单。

并没有什么黑暗势力在操纵市场和全球化。我们可以制定好的或不好的规则。但是,我们必须抛弃“市场应该不受外来干涉,自由地发展”这一观点。市场的正常运作需要非市场的社会制度。曾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道格·诺斯(Doug North)对此作了精辟的总结,社会制度给市场提供了“游戏规则”。既然社会制度一定存在,谁来设计这些游戏规则,这些游戏规则又是为谁服务的呢?我们要直接面对这些问题,而不是假装它们不存在,这样我们设计出来的游戏规则才能更好地为市场服务。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可避免地认识到,和我们最初的认识不同,经济全球化是有限度的。

我们只要回过头来看一下那些特许公司就知道政府权力在推动长途贸易中所扮演的角色。

贸易在什么情况下能给我们带来好处

大学的经济学课程让我们重温了童年的游戏规则:如果我比你还喜欢你的某件物品,我们之间就有了商品交换的利益驱动。把这个道理放到各国之间,就是相对优势论。一个国家可以用它大量拥有的东西去换取它没有的东西。哈得孙湾的克里族印第安人有大量的海狸皮,但是他们没有毛毯、水壶、步枪和白兰地酒,当然在白人到来之前他们还不知道步枪和白兰地有什么用。海狸皮在欧洲行情紧俏,这种洲际贸易的利润潜能巨大。

如果贸易像教科书上说的那样,只是简单的互通有无,故事到此就结束了。在现实生活里,事情可没有那么简单。我们三位主人公可是历尽艰辛。要建立一条直达印第安人的新航线,风险重重,不但钱包要冒风险,随时连性命都可能搭上。他们要冒着严寒,在哈得孙湾周围设立贸易网点,还要留在这些网点里做生意。他们要探索内陆地区,和印第安人接上头。打开沟通的渠道后,他们还要维持渠道畅通,他们得让印第安人相信他们不怀恶意,赢得对方信任。他们要做“市场研究”,弄明白印第安人想用皮毛来换取什么。最重要的是,他们要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贸易环境,这就必须制定法律、秩序,有必要时,还要诉诸武力。

换句话说,贸易还没开始,他们在贸易基础设施上的投资就开始了,他们要投资在运输、物流、通信、信任、法律、秩序及合同之上。我们的“探险商人”要承担政府职能,否则,贸易就无法进行。

在重商时代,君王和私人企业之间的交易大体如此:私人企业先出资兴建必需的社会基础设施,得到的是随后的贸易垄断利润。大家对这种交换条件心知肚明,有时候甚至白纸黑字记录下来,毫不含糊。早在1468年,葡萄牙国王就将和非洲的5年贸易垄断权赐给了费尔南·戈麦斯(Fernão Gomes),条件是要他每年沿着海岸线往南探索100里格(相当于300多英里[3])。1680年,在英国,有人对皇家非洲公司的奴隶贸易垄断地位提出了挑战,该公司的支持者毫不含糊地用公司承担的公共职能来为它辩护:贩卖奴隶的生意要顺利进行,就必须在西非海岸一路兴建堡垒,兴建堡垒耗资巨大,除了该公司没有别的商人有足够的财力独自承担;该公司还要抵御别国对贸易的攻击;堡垒、战舰的维修都不能假手于人;别的奴隶贩子得罪了当地统治者,因为他们要将包括当地黑人显贵在内的所有人都变成奴隶等。可惜的是,就算是理由充分,在1698年,垄断权还是被没收了。奴隶贸易是暴利行业,利润巨大,一家公司很难长期独占。

哈得孙湾公司的竞争对手指控它向印第安人收购海狸皮时给的价钱过低,哈得孙湾公司反驳说北美的荒郊行商条件险恶,低价格是合理的。该公司也承认,印第安人买英国商品付的是高价,他们的皮毛得到的是低价。但是,在世界各地,“文明商人和无知、没有独立能力的部落”打交道时,都这么做。“我们毕竟是在偏僻的洪荒之地,我们的生命、肢体和财物都冒着极大风险,这需要巨额利润来补偿”。

要贸易顺利进行,必须有人承担起维持和平、安全,制定健全法律和监管制度的重任。重商主义时期的资本主义和后来版本的不同之处在于,这个重任落到了私人企业身上。由于本身实力不足,或者是其他国家价格上的竞争过于咄咄逼人,当私人企业无法承担此重任时,君主就要出面干涉。在1857年,加拿大众议院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废除哈得孙湾公司的特权会有什么后果?一位备受尊重,曾经就任该公司董事的政治家给了一个简单的回答:只要加拿大愿意承担治理该地区(哈得孙湾公司要让出来的地区)的费用,包括在该地区建立一支精良的警察队伍防止外来竞争进入皮毛贸易,应该没有什么严重后果。失去垄断权对该公司来说虽然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但是它做生意必需的社会设施从此由加拿大政府提供,不用它自己掏腰包了,这样算下来,还是一个可以接受的结局。1858年,印度暴动以后,东印度公司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直接从伦敦来的殖民统治,这是这种转型的另一个例子。当私人公司不再胜任,君主就要挺身而出,把权力接管过来。

降低交易成本

当代经济学家会总结说,以上例子说明了,哈得孙湾公司、东印度公司及其他特许贸易公司起到的作用是“降低国际贸易中的交易成本”,以达到某种程度上的经济全球化。这个观点值得斟酌,因为它是理解全球化的关键——什么是限制全球化的因素,什么能使全球化更为深入,这些问题将贯穿全书。

亚当·斯密栩栩如生的描述经常能引起经济学家的共鸣。他声称,“人类有搬运货物、以物易物和从事商业贸易的天性”,这种天性根深蒂固,使得“自由贸易”成为自然而然的事情。他还给阻碍贸易发展的各种因素起了个名字,将它们统称为“交易成本”。在现实生活中,交易成本泛滥,我们平时对此视而不见,是因为现代经济已经建立了很多应对交易成本的有效社会机制。

让我们想一下那些保证贸易顺利进行必不可少的因素。

首先,一定要有一个供贸易双方进行交易的场所,它可以是一个市场、一个集市、一个商品展销会或者是一个电子交易所。

其次,我们需要一个相对和平、安定的环境,这样我们进行贸易时就不会有危及生命和自由的风险,也不用过分考虑货物的安全。

最后,必须有一种能让买卖双方进行交流的共同语言。

如果交易的形式不是以物易物,我们还需要大家都信得过的交换媒介(一种货币)。参与交换的商品或服务都有其特征,比如说,耐用性和质量,这些特征必须让人观察得到。交易双方要互相信任。卖方必须合法拥有被出售货物,或者能清楚地表明其合法产权,而且还能将这些权利转交给买方。双方签订的合同可以通过法庭或其他办法强制执行。双方必须能够对未来做出承诺(如果你给我发这么多的货,我就付你多少钱……),而且有履行承诺的能力。如果有第三方想阻止贸易进行,我们要有相应的保护措施。我还可以继续列举,但是我想我已经阐明了我的观点。


本⽂选编自《全球化的悖论》,题目为编者所拟。该选文只做推荐作者相关研究的书目参考,不得用于商业用途,版权归原出版机构所有。选编不易,如复制转载,请务必注明原始出处和来自“勿食我黍”。不守此规矩者勿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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