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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企业家社会?|彼得·德鲁克

彼得·德鲁克 勿食我黍 2023-12-17


作者|彼得·德鲁克(Peter F. Drucker,1909-2005)管理学科开创者,“现代管理学之父”



“每一代人都需要一次新的革命”,这是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在临近他漫长人生旅途的终点时所得出的结论。与他同时代的德国大诗人歌德(Johann Wolfgang Goethe)尽管是一位重要的保守派人士,在他暮年的一首诗中,也道出了同样的心声:

理性成为胡言
恩惠成为磨难

杰斐逊和歌德都表达出他们那一代人对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所留下的遗产不再抱有任何幻想。也许,150年以后,他们对我们今日的遗产,对这个伟大的诱人承诺——福利国家也会感到同样的失望。福利国家的想法起源于德意志帝国。当时的福利是针对穷人和残疾人的政策,而现在却成为“人人应该享受的权利”,并且日益成为那些创造财富者的沉重负担。机构、制度、政策最后都会变得陈旧迂腐,如同不合时宜的产品、程序和服务一样。它们在实现目标或是不能完成目标之后,就已过时,应该退出历史舞台。而机制或许仍在发挥作用,但是当初设计它们时的假设已经无效了。例如过去100年来,所有发达国家设计医疗保障计划和退休方案时的人口统计假设。于是,理性成为胡言,恩惠成为磨难。

然而,从杰斐逊时代,我们就懂得“革命”并不是解决问题的良药。革命不可预测,无法指挥或控制。革命总会把权力交给不合适的人。更糟糕的是,可以预见的革命的结果——恰恰与革命者的承诺相反。杰斐逊1826年死后没有几年,素有“政府与政策的伟大剖析者”之称的法国政治学家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就指出,革命不会摧毁旧制度的枷锁,只会强化这种枷锁。托克维尔证实,法国大革命以后,枷锁比革命前的法国更紧:整个国家交由一个不受控制而且也无法控制的官僚政府管理,所有政治、知识、艺术和经济生活都集中在巴黎。俄国大革命的主要结果,是催生新的奴隶制度、无孔不入的秘密警察,以及一个压迫人民的官僚政府——沙皇制度的翻版,而这正是俄国自由人士与革命家所大声疾呼要打倒的制度。

事实上,我们现在已经懂得“革命”完全是一种虚幻的错觉,而且是19世纪最普遍的一种错觉,而今天,恐怕大多数人已对这个“神话”不再迷信。现在,我们知道“革命”并不是一项成就,也不是新时代的黎明。它源于年迈腐朽,源于思想和制度的枯竭以及自我更新的失败。

同时我们还知道,理论、价值观以及所有人类思想与技术的产物都会陈腐、僵化、过时,最后成为“灾难”。

因此,无论是社会还是经济,公共服务机构还是商业机构,都需要创新与企业家精神。创新与企业家精神能让任何社会、经济、产业、公共服务机构和商业机构保持高度的灵活性与自我更新能力。这首先是因为创新与企业家精神不是对原有的一切“斩草除根”,而是以循序渐进的方式,这次推出一个新产品,下次实施一项新政策,再下一次就是改善公共服务。其次,因为它们并没有事先规划,而是专注于每个机会和各种需求。再次,是因为它们是试验性的,如果它们没有产生预期的和所需的结果,就会很快消失。换言之,因为它们务实,而不教条;脚踏实地,而不好高骛远。杰斐逊希望每一代人通过革命实现的目标,其实均可以通过创新与企业家精神实现。创新与企业家精神是有目的、有方向和有控制地实现目标,根本不会引起流血事件、内战、集中营或经济危机。

我们需要的是一个企业家社会。在这个社会中,创新与企业家精神是一种平常、稳定和持续的活动。正如管理已经成为当代所有机构的特定器官,成为我们这个组织社会的整合器官一样,创新与企业家精神也应该成为我们的社会、经济和组织维持生命活力的主要活动。

这要求所有机构的管理者把创新与企业家精神当做企业和自己工作中的一种正常的、不间断的日常行为和实践。本书的目的,就是提供完成这项工作所需的概念和工具。


无效的政策


在讨论企业家社会所需的公共政策和政府措施时,我们首先要界定哪些是无效的举措——特别是在当今无效政策如此普遍之时。

一般人所理解的“规划”(planning),实际上与企业家社会和经济格格不入。当然,创新确实需要有明确的目的性,而企业家精神也需要良好的管理。但是,从创新的定义上说,它必须分权,必须有自主权,必须具体而且要进行微观经济分析。创新最好是从小规模做起,一边试验一边灵活地进行。事实上,就整体而言,创新机遇只有越贴近具体事件,方可发现。创新机遇不会出现在规划者必须处理的大量事务性工作之中。相反,偏离常规的事物中,反而蕴藏着创新机遇——在意外事件当中,在不协调当中,在“杯子是半满的”和“杯子是半空的”这两种不同认知当中,在程序的某个薄弱环节当中,我们都会找到创新机遇。等到偏离常规的事物可以“用统计的方式表示出来”,规划者可以察觉时,就为时已晚了。创新机遇不会随暴风雨来临,它们总是在“徐徐微风”之中悄然而至。

今天,人们(特别是在欧洲)普遍相信,一个国家可以依靠“高科技企业家精神”独树一帜。法国、德国甚至英国的国策都以这一前提为依据。但是,这完全是一个错觉。事实上,推动高科技的政策以及高科技本身,都不会产生高科技,而是对企业家精神采取了敌视态度,就像法国、德国甚至英国对企业家精神采取的敌视态度一样。这种做法的结果只会是另一次惨败,犹如重蹈协和式超音速飞机的覆辙——赢得一点点“虚荣”,而代价却是巨额亏损。其结果是既没有增加就业岗位,也没有取得技术领先。

我们必须了解:首先,高科技——当然是本书的一个重要前提——只是创新与企业家精神领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绝大多数创新出现在其他领域之中。而且,推动高科技的政策还会遇到政治上的阻碍,因此,一道命令就会废除原有的政策。就创造就业岗位而言,高科技是明天的就业岗位的创造者,而不是今天。在本书序言中提到,1970~1985年间,美国“高科技”产业所创造的就业岗位约五六百万个,还不及“烟囱工业”丧失的工作岗位多。同期美国经济中增加的所有其他就业人数为3500万人,都不是由高科技企业创造的,而是由“中科技”、“低科技”甚至“零科技”的新企业创造的。由于劳动人数的持续增长,欧洲国家所承受的就业压力将会越来越大。如果政府把创新与企业家精神的重心放在高科技上,势必会牺牲今日其他工业的需求——这些需求正是处在痛苦中的工业巨头的支柱,而且高科技的前途也势必会变得更没有把握。1984年,高科技政策所引发的争端使得法国共产党退出了密特朗总统的内阁,同时密特朗本人领导的社会党左翼分子也对总统的高科技政策越来越感到不快和不安。

最重要的是,如果一个国家只有“高科技”企业,而没有根植在广博经济中的“中科技”、“低科技”和“零科技”企业,就好比只有山峰没有山体的山脉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高科技人员也不会在高风险的新兴高科技企业中工作,而宁愿选择一家现有的、“安全的”大型企业或国家机关,谋得一份有保障的工作。当然,高科技企业还需要一大批非高科技人员:会计、销售人员和经理等。在一个摒弃创新与企业家精神的经济中,只会留下少数“耀眼的高科技企业”。在这样的环境里,这些高科技人员将会不断寻找工作和更换职业,因为他们的社会和经济关系(即他们的同学、父母和老师)鼓励他们在现有的、“安全的”大型企业中觅得一份工作。此外,分销商们将不愿意销售新兴高科技企业的产品,连投资者也不愿意为这些企业投资。

但是,其他从事创新的企业还要向高科技企业提供资金。以知识为基础的创新,特别是高科技创新,从投资到获利需要有很长的间隔时间。全球计算机产业亏损了30年,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才达到盈亏平衡。当然,IBM很早就开始赚钱了。被称为“七个小矮人”的几家美国小型计算机厂商,也一个接一个在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赢利。但是,其他计算机厂商的巨额亏损,早就把上述的利润给抵消掉了,特别是那些在计算机领域全军覆没的历史悠久的大型企业。如今,在微型计算机和个人电脑领域,历史又在重演:在全球范围内,这个产业需要许多年以后才会开始赢利。生物科技产业也不例外。同样,100年前19世纪80年代的电气设备产业以及1900年或1910年的汽车工业也都经历了这种发展模式。

在这段漫长的孕育期里,非高科技企业必须创造足够的利润来抵消高科技造成的亏损,并向它们提供所需要的资金。

当然,法国人所采取的推动高科技的政策是对的。因为现在,一个国家的经济和政治力量体现在它的高科技(无论是信息技术还是生物或是自动化)地位上。法国人的确拥有科学和技术实力。然而,若没有企业家经济,想要在高科技领域中有所创新并具有企业家精神,对于任何一个国家而言,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我想说是不可能的)。高科技犹如锋利的刀刃,但是没有刀,哪来的刀刃呢?好比人死了就不可能有一个健康的大脑一样,高科技领域是不可能独立存在的。一个经济必须充满着创新者和企业家,他们必须具有企业家理念和企业家价值观,能够获取新企业所需要的风险资金,并充满着创新活力。


社会创新的需要


在一个企业家社会中,有两个领域需要大量的社会创新。

第一个领域是制定政策以安置剩余劳动力。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并不多,“烟囱工业”中的蓝领工人主要都集中在少数几个地方。例如,美国汽车工人中,有3/4都集中住在20个县。因此,他们相当引人注目,而且很有组织。更重要的是,他们都缺乏安置自己的能力,也不懂得如何转行或更换工作。他们既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也没有技术和社交能力——更糟糕的是他们都缺乏自信。他们一辈子都没有主动求过职。当他们达到工作年龄时,他们在汽车工厂工作的亲戚就会将他们介绍给主管;或者教区的牧师会给他们写一封介绍信,让他们到在工厂里做事的一个教友那儿去报到。英国“烟囱工业”的工人(比如威尔士煤矿工人),德国鲁尔区、法国洛林区或比利时波林内工业区的蓝领工人,情况都大致相同。在20世纪,发达国家的教育和知识都有长足的发展,但是工人这一群体却并没有从中受益。在能力、经历、技能和教育程度等方面来看,他们与1900年的不熟练工人十分相似。然而,两者之间却有一点不同,那就是他们的收入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如果把他们的工资和福利加在一起,他们是工业社会中收入最高的一个群体。而且,他们的政治影响力也很大。因此,无论就个人还是群体而言,他们缺乏足够的能力来帮助自己,但是他们却拥有足够的能力去反对、否决和干涉。社会若不好好安置他们——如果只是给一份低收入的工作——他们必然会成为一股消极的力量。

如果现有的经济能成为企业家经济,那么这个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因为企业家经济中的新企业可以创造许多新的工作岗位,这就是美国过去十年间所发生的情况。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美国旧“烟囱工业”滑坡所产生的大量失业工人,并没有造成什么重大的政治问题,甚至没有引起大规模极端贸易保护主义者的抗议。不过,即使企业家经济能够创造许多新的工作岗位,社会仍有必要进行组织工作,培训和安置昔日“烟囱工业”的剩余工人——他们自己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否则,这些过剩劳动力将会越来越抵制任何新事物,甚至包括那些拯救他们的措施。“迷你钢铁厂”能够向过剩的钢铁工人提供就业机会。汽车自动化装配厂最适合安置无处可去的汽车下岗工人。但是“迷你钢铁厂”和汽车自动化装配厂的在岗工人竞争也很激烈,尽管他们知道最终还是要失去自己的工作。除非我们能利用创新,为“烟囱工业”的过剩工人创造工作机会,否则他们会感到恐惧,认为自己无能,被社会所抛弃,并会开始抵制所有的创新——英国(或美国邮政机构)就发生了类似的事情。历史上也有许多通过创新,为人们提供工作机会的例子。1906年日俄战争以后,日本出现了严重的经济危机,“三井”财阀创造了不少工作机会。又如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瑞典经过深思熟虑制定了一项政策,使瑞典从一个拥有大量贫困农民和伐木工人的国家转为欣欣向荣的工业化国家。我们前面已经说过,剩余劳动力的数目并不很大——其中有1/3的年龄在55岁以上,按照规定他们可以提前退休;另外的1/3在30岁以下,他们完全有能力更换工作并自我安置。这些人都不是我们关注的对象。但是,我们必须制定相关政策来培训和安置剩余1/3无处可去的“烟囱工业”工人——他们虽是少数,却是核心力量,是需要制定深思熟虑的政策来进行安置的。

第二项所需的社会创新是一次史无前例的彻底改革,但实施起来更加困难,那就是有组织、有系统地放弃已经过时的社会政策和公共服务机构。这在上一个伟大的企业家时代并不是问题。因为100年前,只有少数这样的政策和机构。而现在,它们的数量庞大。但是,我们现在也清楚,很少有什么政策和机构能够永存,就连能在短时间内发挥作用的也为数不多。

在过去的20年中,人们的世界观和认知发生了一个根本转变——人们认识到政府机构及其政策都是人为的,而不是天赐的。既然是人为的,因此有一件事是可以肯定的,就是这些机构和政策都将很快被淘汰。然而,许多政策的制定仍然是基于一条古老的假设,即无论政府做什么都是以人类社会的本质为依据的,因此是可以“永恒”的。结果,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一种政治体制能摒弃陈旧的、过时的、不再具有生产力的政府机构和政策。

也许,我们现有的政策还未发挥作用。最近,美国通过了一连串“日落法则”(sunset laws),规定政府机构或公共政策在经过一段时间后,除非重新修订,否则就自行废除。然而,这些日落法则并没有发挥作用——部分原因是因为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来衡量一个机构或法律何时才算不起作用;还有部分原因是没有一个有组织、有系统的废除程序;但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现在还未研究出一个新的或替代的方法,以实现这些不起作用的机构和法律应该实现的目标。为了让“日落法则”具有意义和实效性,政府需要制定出一套原则以及废除旧机构或法规的程序,而这种做法是我们未来重要的社会创新之一——这一创新必须尽快进行。我们的社会已经准备好接受这个重要的社会创新。


新任务


上述这两个社会政策只是举例说明而已。其更深层次的意义是,我们极有必要对政策、态度,尤其是对优先顺序重新定位。无论是对机构还是对个人而言,我们都应鼓励他们养成灵活应变、永续学习并视变化为正常和机遇的习惯。

税收政策是一个重要的领域,因为它对人们的行为影响很大,同时也是社会价值和优先顺序的象征。在发达国家中,税制对废弃陈旧事物的做法处以重罚。以美国税制为例,它把出售或清算一家企业或一种产品线所产生的资金视为收入。实际上,这笔款项是当初资本的回收。但是,按照现行税制,公司不得不为这笔钱缴纳公司所得税。如果公司把这笔钱发放给股东,股东就必须付个人所得税。税法把这笔钱视为普通的“分红”——即“利润”的分配。结果,企业不愿意放弃陈旧、过时、没有生产力的事物,反而要保护它们,继续在它们身上投入资金。更糟糕的是,公司还派出最能干的人去挽救昨天。公司这么做,其实是错误地分散了最稀缺、最宝贵的人力资源,公司应将这些资源用于创造明天(如果这个公司还有明天的话)。等到公司最终清理或变卖那些陈旧、过时、不再具有生产力的业务或生产线时,它不会把清算所得分配给股东,因此清算所得也不会进入资本市场,也就不能用于投资创新的机遇。相反,公司会把这些资金仍投资于自己另一个陈旧、传统、衰落的业务或产品中,即投入到很难在资本市场筹措到资金的那部分业务运作和产品生产中,结果导致稀缺资源的再一次错误配置。

一个企业家社会所需要的,是一套能够鼓励公司将资本从保护昨天的旧事物转变到创造明天新事物的税制,而不是我们现行的阻止,甚至惩罚这种行为的税制。

我们还应该改进现行税制的另外一个方面,就是减轻新企业和成长中企业最紧迫的财务问题——现金短缺。也许有一个办法,就是接受经济现实:一个新企业,特别是一个成长中的企业,在最初的五六年中,它所创造的“利润”纯粹是一种账面上的虚幻。在这段时间里,新企业为了生存,为明天的业务所要投入的资金总会大于昨日的运营盈余(即本期收入与上期经营成本之差)。这实际上意味着成长中的新企业必须把所有的运营盈余用于维持其生存。特别是当新企业飞速发展时,公司往往还必须投入更多资金,其金额远远超过它所能产生的“当期盈余”(即账面上显示的“利润”)。因此,在最初几年中,成长中的新企业(无论是一家独立企业,还是现有企业诸多事业中的一个)都不应该缴纳所得税。这和我们不会指望一个快速成长的小孩创造“盈余”,来赡养一个成人的道理是一样的。税制其实是一种工具,一种生产者养活非生产者的工具。另外,如果等到新企业“长大”以后再收税,那么它最终会缴纳更多的税收。

如果政府认为这样做太“激进”,那至少也应当缓征新企业在初创时期的所得税。新企业应该能够保留所赚取的现金,而政府既不施以处罚,也不征收所得税的利息,直到企业渡过这段现金流周转压力较大的困难时期。

总而言之,企业家社会和经济需要能够促进资本形成的税收政策。

日本人成功的一个“秘密”,就是政府鼓励资本形成过程中的“漏税”(tax evasion)现象。日本成年人可以合法地拥有一个“中等数额”的储蓄账户,而且利息是“免税”的。但实际上,这类账户的数量是日本人口(其中还包括小孩和少数民族)的五倍之多。虽然日本的报纸和政客经常抨击这个“丑闻”,但是日本却非常谨慎,并不采取任何行动来“铲除这个弊病”。结果,日本是全世界资本形成率最高的国家。也许有人会认为用这种方式过于拐弯抹角,根本无法避免现代社会的困境。这个困境就是现代社会所存在的冲突:社会一方面需要高资本形成率,另一方面又将利息和分红视为“不劳而获的收入”和“资本家的收入”而加以谴责(有时甚至把它们视为罪恶或不道德的东西)。然而,一个国家若想在企业家时代保持竞争力,就必须制定日本式的税收政策,以乔装的半官方形式,鼓励资本形成。

与鼓励企业家(或至少不妨碍企业家)的财税政策同等重要的做法是,保护新企业免受政府监管、限制、报告和文书工作的干扰。我个人的建议是(虽然我认为它根本不会被接受),新企业(不论是一家独立企业还是现有企业的一部分)为应付政府的监管、报告和文书而产生的成本,如果超出新企业总收入的一定比例(比如5%),它即可向政府要求补贴。这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新机构(例如一个独立的外科诊所)非常有帮助。在发达国家,公共服务机构因政府的繁文缛节而背负着沉重的包袱,它们为政府所做的琐事甚至比企业还要多。而就公共服务机构的财力和人力而言,都无法背负这些包袱。

政府机构所导致的无形成本正在稳步增加,这恰恰是发达国家一种潜在而又危险的疾病。如果把我的方法制定为政策的话,那么它将是治疗这种疾病的最佳的,也许也是唯一的良药。政府机构无形成本的增加,将会耗费大量资金,更重要的是耗费了许多优秀人才的时间和精力。然而,这种成本又是看不见的,它在政府的预算中根本不会显示出来,而是隐含在医生的账本中,因为他的护士必须花上一半的工作时间来填写政府表格和报告;它也隐含在大学的预算中,因为大学里有16个高级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就是为了配合政府的命令和法规;它还隐含在小企业的损益表中,一个275名员工的小企业,会抽出19个人专门为政府做税务员的工作,包括从员工薪水中扣除税费和计提社会保障金,收集供应商和客户的税务登记号,并报告给政府,或像欧洲一样,替政府征收增值税。而所有这些无形的政府管理费用完全不会产生任何经济效益。有谁会认为税务会计师无论从实质上、物质上还是精神上能对国家的财富、生产力、社会福利做出贡献呢?然而,每一个发达国家的政府都有这种趋势,强行将最稀缺的资源,即有能力、勤奋和训练有素的人派去从事那些没有生产力的工作。

要想控制政府的无形成本这个“肿瘤”的扩散,可能已是一种奢望了,更不用说根除这个“肿瘤”了。但是,我们至少应该能够保护新的企业家企业不受其侵扰。

因此,我们需要学会对政府的新政策或措施提出以下问题:它是否能推进社会的创新能力?它是否有助于社会和经济的灵活性?它是否会干涉或惩罚创新与企业家精神?当然,这些政策对社会创新能力所造成的影响不能,也不应该被当做是决定性因素,更不用说是唯一的标准。但是,至少在执行某项新政策或新措施之前,应先将该政策对创新和企业家精神的影响考虑在内。然而今天,除日本以外,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任何一个政策制定者这么做。


企业家社会中的个人


在企业家社会中,个人面临着巨大挑战,那就是需要不断学习,再学习。对于这种挑战,应该将其视为一种机会并加以利用。

在传统社会中,人们往往认为——或曾经认为——随着青春期的结束,学习也将告结束,最迟也只是延续到成年。一个人如果到21岁左右还没学到知识的话,就再也学不了了。而且,一个人会把21岁前学到的东西,一成不变地在以后的岁月中继续使用。因此,传统的学徒制、传统的技艺、传统的职业,还有传统的教育制度和学校也都是基于这些假设。今天,技艺、职业、教育制度和学校的建立或多或少仍然基于这些假设。当然,事情总有例外。在传统社会中,也有那么一群人在不断学习、再学习。例如那些大艺术家、大学者、禅宗信徒、神秘主义者以及耶稣会修道士等。但是,由于这些特例为数甚少,所以很容易被人们忽略。

然而,在企业家社会中,这些“例外”却成为人们学习的典范。企业家社会的正确假设是:每个人在成年以后还将学习新知识(这样的学习也许还不止一次)。而且,5~10年以后,一个人在21岁以前所学的知识就会逐渐过时,因此,人们应该通过掌握新学问、新技能、新知识,替代或至少是更新以前所学的内容。

这个假设的含义之一是:每个人必须对自己的学习和再学习、自我发展和事业前途负责。他们不能再认为他们在孩提时代所学的东西可作为一辈子的“基础”。这些已学到的知识应该被看做是一个“发射台”,是一个起点,而不是一个能够依靠和休息的地方。同样,他们不应再认为只要他们“进入了一个职业领域”,然后沿着预计的、设计好的、充满光明的“职业路径”就能达到既定目的地——这就是美国军队所称的“进阶过程”(progressing in grade)。从现在开始,人们应该这样认为,即每个人必须在他们的工作生涯中寻找、决定并发展出许多个“职业”。

一个人学历越高,所从事的事业就越具创业性,他们在学习上所面临的挑战也就越大。木匠可能仍然认为,他在学徒期所学到的手艺足够他用上40年。而医生、工程师、化学家、冶金专家、会计人员、律师、教师、经理人员等最好还是认为,15年以后,他们所必须掌握的新知识和新技术与今天已获取的知识和技术相比,会有很大不同。事实上,他们最好认为,15年以后,自己将会从事不同的新业务,拥有不同的新目标,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还将从事不同的职业。同时,他们只有靠自己不断地学习、再学习,不断调整方向,才能免遭社会淘汰。而传统的准则以及“公司政策”,只会成为个人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的阻碍而不是帮助。

这一假设还意味着,企业家社会将挑战传统教育和学习的习惯及假设。现今全世界的教育体制主要是17世纪欧洲教育体制的延伸。虽然期间经过大量的修正,但学校和大学的基本结构仍然是300多年前的框架。现在,各级学校都需要对教育提出新的(有时是非常激进的)思维,并采取新的(有时是激进的)方法。学龄前儿童使用计算机的热潮可能会消失。但是,4岁儿童已经开始接触电视,他们的期望以及需要的教学方法与50年以前的同龄儿童相比,显然是不同的。面临“职业”选择的年轻人(也就是现在4/5的大学生),确实需要一种“文科教育”(liberal education)。然而,这里所说的“文科教育”显然与英语国家中的“文科教育”,即19世纪版本的17世纪课程完全不同,也不同于德国的“Allgemeine Bildung”。如果我们不愿勇敢地面对这一挑战,就会完全失去对“文科教育”的基本理解,从而将其等同于纯粹的职业化专门教育。这么做不但会危害整个社会的教育基础,最终也会危害整个社会本身。教育家也必须接受一项最大的挑战——同时也是最大的机会,那就是学校并不单单只是为年轻人而设立的,学校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成人继续学习的地方。

时至今日,如何来完成这些任务,还没有任何教育理论可以指导。现在也没有人像17世纪伟大的捷克教育改革家夸美纽斯(Johann Comenius)或耶稣会教士那样,为发展出“现代”中小学和“现代”大学做出巨大贡献。但是在美国,至少这方面的实践远远走在理论之前。我认为最近20年来,最积极和最令人鼓舞的成就,就是学校针对需要继续学习和再学习的成人,特别是那些已受过高等教育的专业人士,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教学实验(这是美国不设“教育部”以后,所带来的令人欣喜的副产品)。在这20年里,虽然各大学没有“总体规划”,没有“教育哲学”,而且事实上也没有得到教育机构的支持,但它们为已受过各类高等教育以及取得成就的成人所提供的继续教育和专业发展培训,已成为美国真正的“成长产业”。

企业家社会的出现,可能是历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自亚当·斯密1776年出版《国富论》以来,长达近一个世纪的自由放任(Laissez-Faire)就开始了。到了1873年,席卷全球的经济恐慌终结了这种自由放任,取而代之的是现代福利国家的诞生。100年后,众所周知,现代福利国家也走到了尽头,尽管在人口老年化、出生率下降的冲击下,现代福利国家还不会马上寿终正寝。然而,只有在企业家经济成功、生产力大幅提高的前提下,现代福利国家才能真正存活下去。尽管我们也许还能为福利的“殿堂”增添一抹亮色,例如多增加一些新福利等,但福利国家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即使是最顽固的自由主义者现在也认识到这一点。

福利国家时代之后,是否就是企业家社会呢?

—End—
本文选编自《创新与企业家精神》,题目为编者所拟。该选文只做推荐作者相关研究的内容参考,不得用于商业用途,版权归原出版机构所有。任何商业运营公众号如转载此篇,请务必向原出版机构申请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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