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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四月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发布啦→

为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现将成都高新区范围内具备办学资质、已开通线上资金监管、证照齐全、运行正常的学科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予以公布。成都高新区特别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一)


办学场所

培训机构办学场地应与办学项目和办学规模相适应,合法、独立使用,布局合理,采光、照明、通风、排水良好,符合规划、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并依法通过房屋安全鉴定、消防竣工验收。

不得出租、出借教室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与其他机构和个人混同使用场地,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半地下室、地下室及其它有安全隐患的场所,用于小学生、初中生培训的教室不得超过3层,用于高中生培训的教室宜在5层以下。

租赁场地办学的,租期不得少于3年。办学场所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教学用房走道净宽应符合消防疏散规定。

入口配备防暴头盔、对讲机、强光手电、安全钢叉、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警棍、自卫喷雾剂、防护盾牌等护卫器械。

一对一教室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设立开放式观察窗或靠近楼道一侧透明可视玻璃,主要出入口、走廊、其它教室等人员聚集场所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采集及回放视频图像能确保昼夜清晰辨别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视频信息保存时间≥ 90 天。

(二)


培训收费

为防止发生“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购买课程时,必须通过“彩虹钥匙”进行缴费(在微信/支付宝搜索小程序“彩虹钥匙”),切勿把资金转入资金监管专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包括私人微信、支付宝等),自觉抵制培训机构给予的“折扣”、优惠预存等诱惑,不超额超前缴费,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

(三)


培训机构名称

申办营利性机构由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企业名称保留告知书,申办非营利性机构由民政部门提供社会组织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申请。

营利性培训机构名称中的行业或者经营特点应标明具体培训项目或类别并后缀“培训”字样,例如“XX市XX(字号)XX(具体培训项目或类别)培训有限公司”。

培训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对外使用的名称应与批准的名称一致。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语义一致,名称不得冠以“国际”“世界”“全球”“中华”“中国”“全国”“中央”等字样;未经有关权利人授权,不得在名称中使用其他学校或组织、培训机构的名称、驰名商标等。

以托管、家教、自习辅导、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教育咨询、文化传播、“众筹私教”、“攒班团课”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属于“隐形变异”行为。

(四)


从业人员

培训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应年限的管理工作经验。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专(兼)职教学人员、教研人员原则上数量不得少于从业人员总数的50%且具备与教学内容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职业(专业)能力证明。

教学人员的姓名、照片、培训班次等信息应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聘用外籍人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外籍人员应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工作类居留证件,不得聘用在境外的外籍人员。

不得聘用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以及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的个人、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

(五)


培训材料管理

培训机构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制定与其培训专业和项目相适应的教学大纲、培训计划,配备相应培训材料。

课程安排和教学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非学科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内容开展培训。培训机构可选用正式出版物或自主编写培训材料,选用正式出版的培训材料,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自主编写培训材料的,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

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培训材料编写研发、审核、选用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与培训对象年龄、认知程度等相适应的培训课程,选用与培训对象、培训内容等相匹配的培训材料。

培训材料及编写研发人员信息应向属地主管行政部门备案,所有培训材料应存档保管和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相应培训材料使用完毕后3年。

(六)


监督举报

如发现无证办学、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或不通过“彩虹钥匙”APP、微信小程序网上选课、购课、缴费的机构或个人,请向当地监管部门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学科类机构(教育文化体育局)

028—82829173

文化艺术类机构(教育文化体育局)

028—85127710

体育类机构(教育文化体育局)

028—82829728

科技类机构(科技创新局)

028—61290171


成都高新区学科类培训机构白名单(30家)

成都高新区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白名单(114家)

成都高新区科技类培训机构白名单(7家)

   注:数据更新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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