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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都是正式编!内蒙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209人!

招聘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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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左中旗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4名工作人员简章

  为做好科左中旗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科左中旗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和范围

  (一)科左中旗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本次公开招聘104名列编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科左中旗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在本次招聘计划中,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项目人员”、“蒙汉兼通”、“高校毕业生”。

  1.“项目人员”是指:在通辽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三年规定时限内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公开招聘发布简章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2.“蒙汉兼通人员”是指:符合报考条件并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人员。

  3.“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择业期2年,包含2019、2020两年毕业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毕业生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户籍条件:在通辽市范围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项目人员岗位时不受户籍限制。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要求为通辽市户籍。其他岗位户籍要求以《岗位表》规定为准。

  2.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2003年11月5日—1985年11月5日)。部分岗位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1月5日及以后出生),详见《岗位表》。

  3.学历、专业和执业准入资格等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执业准入资格等条件,以《岗位表》规定为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2017年以后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研究生招生计划,完成学业已经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4.截止到发布简章之日,服务期满后超过三年或退役后(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项目人员”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6.以上涉及到的资格条件取得时间以发布简章之日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中专生、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1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1.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报名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club.allwintime.com/)进行报名。

  报名共分两个阶段:

  (1)“项目人员”、“蒙汉兼通”、“高校毕业生”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1日8:30—11月13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11月11日8:30—11月14日9:00

  (2)普通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8:30—11月20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11月18日8:30—11月21日9:00

  上述“项目人员”、“蒙汉兼通”、“高校毕业生”岗位无人报考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涉及岗位核减或取消并调整为普通岗位。调整后的岗位表,将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在科左中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普通岗位无人报考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缴费的报名人员,笔试结束后退还报考费,若二次报名需重新缴费)。

  2.报名人员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要详细查阅招聘简章和岗位表,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人员在规定报名日期内在网上报名,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注:①报名人员必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②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嘎查村任职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不予审查通过。③报名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请报名人员务必准确填写网报表中所有相关信息,要求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内容完整,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得修改。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通过微信扫码方式进行缴费。报名费20元,考务费每科50元(共120元)。缴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4.政策规定的特殊情况: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名人员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符合减免条件的毕业生在报名时须上传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的须上传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名人员须上传所在乡镇(街道)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证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应减免费用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上传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仅适用于符合减免报名费和考务费条件的报名人员。其他不符合减免条件的报名人员无须上传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二)笔试

  1.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为2:1,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为总成绩35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占比为医学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各科卷面分数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在科左中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发布简章网站。请报名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网站进行下载打印。

  3.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报考“蒙汉兼通”岗位,公共基础知识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医学基础知识用国家通用文字试卷,并用国家通用文字作答。非“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提供蒙古文、国家通用文字两种文字试卷,报名人员自行选择试卷文种,只能选用一种文字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报名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报名人员要如实填报“网报表”上的“民族”一项,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6.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医学基础知识×60%+政策加分。

  7.笔试总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在科左中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科左中旗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笔试总成绩(总成绩≥35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名人员医学基础知识成绩分数高的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医学基础知识分数仍一致的,由科左中旗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另组织一次笔试,分数高者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表(一式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在有效期内的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报名人员须持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告;

  5.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执业资格证及执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报名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报名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8.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存放档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体检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工作由科左中旗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报名人员在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对体检结果为合格人员,由科左中旗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个人征信记录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科左中旗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报名人员,按照笔试总成绩且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三次。

  (八)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招聘单位与本次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聘用人员要求在科左中旗内服务期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本次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

  (三)建立报名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名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本简章中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科左中旗2021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在科左中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五)报名人员要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六)疫情防控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名人员配合。

  (七)本简章由科左中旗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公示均在科左中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密切关注查询,不再另行通知。网站公布的信息,因报名人员未及时仔细阅读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咨询电话:0475-3214464

  监督电话:0475-3219902

  附件:科左中旗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科左中旗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


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29名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盟人才队伍建设,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9人,详见《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不含2021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盟内在编人员;

  4.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法记录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7.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告发布网站为兴安党建网(网址:http://www.xingandj.gov.cn/)和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om),报名网站为兴安盟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逾期不候。

  2.应聘人员报名必须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款和《计划表》规定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引进人才具体条件。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完整清晰、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所用身份证件要与参加评估时所用证件一致。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阶段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从事的主要工作)。

  5.有专业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引进人才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要求本硕专业相近或相同的岗位,应聘人员要分别填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专业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的专业。

  6.应聘限兴安盟户籍的岗位,应在2021年11月13日前具有兴安盟户籍或参加高考时为兴安盟户籍。

  7.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凡因《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各项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不清晰、不真实、不准确而影响书面审查、评估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候。

  2.地点:盟党政综合大楼一楼东北角盟人才服务局大厅。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之前,可先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公示确定人员名单前,必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引进资格),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期间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与引进人才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

  (6)盟外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承诺,保证递交的相关材料与人事(学籍)档案内容相一致,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真实可信;

  (2)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查前,需将应聘所需材料编制目录,并将所需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在资格审查时递交工作人员;

  (3)应聘人员未按要求编制目录、装订成册,造成材料丢失或递交材料不齐全、不完整,影响审查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资格审查结果在网上公示。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评估

  评估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布。

  (四)体检

  1.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1号)及修订标准执行。

  2.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各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经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结束后,各考察部门要将考察工作开展情况和拟引进人员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公示和聘用

  1.拟引进人员信息在兴安党建网、兴安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3.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引进人才主管部门向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档案和相关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办理聘用、编制注册手续。

  4.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岗位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四、有关要求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人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如发现应聘者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引进人才工作秩序,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评估、体检、考察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方案由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经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另行决定。

  4.本次引进人才相关事宜和信息,通过兴安党建网、兴安盟人事考试网发布,请随时关注。

  报名咨询电话:0482-8267670

  技术咨询电话:0482-8266117

  附件: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研究生计划表.xlsx



  中共兴安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


元宝山区2021年通过“绿色通道”引进28名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给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根据《关于印发<赤峰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赤组通字【2021】27号),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拟通过“绿色通道”为部分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本次共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28人。引进人才类别及专业要求附后(附件2)。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人员(教育人才需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应、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免费师范生;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应、往届研究生)。取得海外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海外院校需在2021年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400名内,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相同;

  (五)应聘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六)应聘人员聘用后在应聘岗位服务需满5年(含试用期);

  (七)具备相关岗位要求的工作素质和能力;

  (八)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一)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五)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的和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s.gov.cn)面向社会发布公告。今后,有关此次引进人员工作的相关信息均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11月21日结束。报名咨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公休及节假日除外);电话:0476—5850189。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填写《2021年元宝山区引进人才报名表》,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蓝底免冠彩色照片,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在2021年11月21日前,将本人的《报名表》(附件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投寄到邮箱ybsqrsjsy@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经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投寄的资料进行初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并进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携带《2021年元宝山区引进人才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同时根据需要调取本人档案。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还需上交与《报名表》粘贴的同版本照片两张。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2021年元宝山区引进人才资格复审合格证》。

  (四)评估考察

  由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3至7名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的评估组,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评估,评估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评估结果直接公布。评估按资格条件比选和面试两部分进行:

  1、资格条件比选。按岗位设置和报名人数1:3的比例,通过资格条件比对确定面试人员。

  报名人数在设定岗位名额1:3以内的,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报名人数超过设定岗位名额1:3以上的,按下列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1)学历优先:同一岗位学历高者优先;

  (2)院校优先:在学历相同的情况下,有海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岗位,按2021年QS世界大学排名确定面试人员;没有海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岗位,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普通高校的次序确定面试人员;

  (3)学科优先:在学历、院校等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一流学科优先;

  (4)专业技术资格优先:在院校、学科等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有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专业技术资格高者优先;

  (5)在校毕业成绩优先:在以上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毕业成绩单有考试分数的学科平均分高者优先。

  2、面试。由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考官用人单位占比不多于1/3。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评估工作结束后,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估结果按1:1的比例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如出现有岗位空缺,依次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五)确定人选

  根据评估及考察情况,经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

  (六)公示、体检

  1.公示。拟引进人员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电话:0476—5850189。

  2.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拟引进人选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本人承担。

  六、聘用

  (一)拟引进人员经评估、考察、公示、体检无问题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区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工作关系的,不予聘用。

  (四)引进的人才待遇执行《赤峰市人才引进若干政策(试行)》(赤党发【2021】16号)的有关政策。

  七、纪律与监督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的各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的人员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二)人才引进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纪委监委对公开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人才引进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规办事。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宜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二)如出现不可预知或其他特殊情况,由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对公告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应聘人员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和通知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方案由元宝山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元宝山区引进人才报名表》.xlsx

  2.《2021年元宝山区引进人才职位表》.xlsx



  元宝山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nmgrsksw.com/html/nmgrsksw/chifeng/20211028/21178.html


2021年赤峰市松山区引进部属师范院校 和“双一流”院校毕业生70人工作方案

  根据《赤峰市人才引进若干政策(试行)》(赤党发﹝2021﹞16号)、《赤峰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赤组通字﹝2021﹞27号)规定,经松山区编委会批准,拟通过“绿色通道”方式为高中引进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单位

  (一)引进计划:70人(详见附件1),公费师范生引进计划视报名情况适当调整。

  (二)引进单位:

  赤峰红旗中学,赤峰新城红旗中学,赤峰市第二实验中学,地质二中,松山区职教中心。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

  2.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

  1.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院校的公费师范生,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为全日制且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

  2.国内“双一流”大学(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且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所报学科与专业相同或相近;

  3.国内部分综合性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

  4.音、体、美、俄语教师岗位,可放宽至“双一流”大学(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

  应聘人员应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上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且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否则不予聘用。

  说明:赤峰红旗中学、赤峰新城红旗中学只引进公费师范生,赤峰市第二实验中学、地质二中、职教中心优先引进公费师范生,剩余计划引进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公费师范生引进计划视报名情况适当调整。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与其它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人员;

  2.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引进信息

  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赤峰教育网、部属六所师大招生就业网上发布引进信息。

  (二)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11月12日18时)

  报名人员将《赤峰市松山区引进教师报名表》发到121752219@qq.com邮箱(不得重复发送),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学科岗位+毕业院校+姓名。符合条件的准许现场报名,不符合条件的通过邮箱直接回复。如果现场报名时间和考核时间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需变更推迟,将通过短信通知,请务必保证联系电话准确畅通。

  2.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9日(8:30—17:00)。

  3.现场报名地点:赤峰市松山区教育局(西侧三楼)。联系电话:0476-5867707。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普通话等级证(有教师资格证提供教师资格证)、院校毕业证明(预毕业证明)、学业成绩(研究生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公费教育协议书(公费生提供),三方协议书,《赤峰市松山区引进教师报名表》一份(粘贴2寸照片一张)。

  (三)考核

  1.考核时间:2021年11月21日。

  2.考核内容:

  公费师范生:考察、综合面试(100分)。

  其他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讲课、综合面试(100分)。

  (1)讲课(70分:试讲60分,教案10分)

  松山区现行高中教材,内容自选。讲课10分钟,需准备教案一式8份,讲课顺序抽签确定。

  (2)综合面试(30分)

  讲课结束直接进行综合面试,时间5分钟。

  讲课、教案及综合面试过程中不能透漏个人信息,凡透漏个人信息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核地点:现场报名时通知。

  (四)签约

  考核结束,首先公费师范生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根据引进计划双向选择,然后研究生和本科生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双向选择。聘用者当场签订三方协议,协议签订后,不得违约,否则需缴纳违约金2万元。2022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报考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且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不一致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聘用者毕业后,到聘用学校报到工作,列入财政全额事业编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政策,最低服务期限5年,未到服务期限的,需缴纳违约金5万元。

  附件:1.2021年松山区高中引进毕业生计划表.doc

  2.赤峰市松山区引进教师报名表.doc

详情请浏览:http://www.nmgrsksw.com/html/nmgrsksw/chifeng/20211029/21213.html


内蒙古民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8名专职辅导员公告

  内蒙古民族大学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也是国家“十三五”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同工同酬)专职辅导员8人,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1月3日之后出生);

  6.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7.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具备教育引导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8.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要求具有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含国外取得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硕士学历学位);

  9.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2021年7月31日。

  10.具有学生干部经历: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1年及以上校院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或1年及以上班委会、团支部职务。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和公务员(参公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9:00—11月11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15:00;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

  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

  2.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3.应聘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民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4: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

  3.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科目为《辅导员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关文件和规章。

  5.符合加分政策的,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6.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内蒙古民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民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安排完成。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因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调整招聘计划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报名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

  (2)二代身份证;准考证;

  (3)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5)担任一学年及以上学生干部证明(注明任职时间段及具体职务)(需加盖校级学生工作职能部门或二级党委(党总支)公章);

  (6)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考务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2.应聘人员面试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心理测试

  答题或访谈形式测试应聘者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核项,不计入总成绩。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内蒙古民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一)体检

  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内蒙古民族大学负责,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内蒙古民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

  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以及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请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0475-8313138(内蒙古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

  (二)政策咨询电话:0475-8313282、0475-8313310(内蒙古民族大学人事处)

  (三)网报技术咨询电话:

  0471-6601168、6600198(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本公告由内蒙古民族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内蒙古民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需求表



  内蒙古民族大学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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