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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正式编!内蒙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256人,应往届+专科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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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通辽市直属事业单位及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238名工作人员简章

  为做好2021年下半年通辽市直属事业单位、市直卫生健康系统、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通辽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实施方案》和用人单位实际需求,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设置

  (一)本次公开招聘共计238名列编工作人员,其中,市直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178人、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岗位49人、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岗位6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位5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1年下半年通辽市直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表(党群部门)》、《2021年下半年通辽市直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表(政府部门)》、《2021年下半年通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岗位表》、《2021年下半年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表》、《2021年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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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本次招聘定向招聘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83人;定向招聘“项目人员”44人;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23人;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士官4人;定向招聘残疾人1人;其他岗位为普通岗位。

  1.“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两年择业期内(包含2019、2020两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毕业生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项目人员”是指: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3.“蒙汉兼通人员”是指:符合报考条件并能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的人员。

  4.“退役士兵士官”是指:符合报考条件且在报名开始日前退役的士兵士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条件: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5日至2003年12月15日出生);

  7.户籍条件:报考“蒙汉兼通人员”岗位、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须为通辽市户籍。服务地为通辽市的“项目人员”报考“项目人员”岗位不受户籍限制。通辽市外、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服务期满且具有通辽市户籍的“项目人员”,可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驻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聘不受户籍限制。高考生源地为通辽市户籍的应聘人员视为通辽市户籍;

  8.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15日;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1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参公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2021年12月15日(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1年12月15日(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取得高校毕业证)。凡是到2021年12月15日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不能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四)按照国家卫健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对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蒙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综合类岗位(含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非医疗岗位)按发布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卫生健康系统医疗类岗位考试方式为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无面试),其他程序与综合类岗位招聘程序相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tlpta.com)进行报名。

  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2.报名及交费时间

  报名共分两个阶段:

  (1)“高校毕业生”、“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5日--12月17日16:00

  交费时间:2021年12月15日--12月18日16:00

  (2)普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12月29日16:00

  交费时间:2021年12月27日--12月30日16:00

  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实时查询报考岗位报名人数;同时,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2:1,其他特殊岗位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

  3.“高校毕业生”、“项目人员”和“蒙汉兼通人员”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涉及岗位并调整为普通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交费的应聘人员,报考费退还,若二次报名需重新交费)。普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4.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要求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考生可在上传照片页面下方点击“报名照片处理工具”下载软件,并通过软件处理后上传照片)。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牢记本人报名序号。

  5.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嘎查村任职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温馨提示:姓名、身份证号注册后将无法修改。

  6.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7.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市直属综合类岗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岗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市卫健委负责;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岗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负责;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按钮,进入资格初审环节。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交费并打印《报名登记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8.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通过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交费。考试收费120元(报名费20元,每科考务费50元)。交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9.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上传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上传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证件(在报名系统左侧“上传附件”选项中上传相应减免费用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上传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仅适用于符合减免报名费和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其他不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无须上传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岗位被取消但已完成交费的应聘人员,报考费自动退回。交费成功的考生请妥善保存此次交费订单号。

  (二)笔试

  1.本次笔试科目为两科,满分各100分。

  综合类岗位(含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非医疗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卫健系统医疗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知识。

  2.试卷种类及要求

  对应聘非“蒙汉兼通人员”的岗位,综合类岗位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字两种试卷;卫健系统医疗岗位的医学基础知识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字两种试卷;卫健系统医疗岗位医学专业知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应聘者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报名时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必须用蒙古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对应聘“蒙汉兼通人员”的岗位,综合类岗位笔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文文字两种组成,笔试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蒙古文试题部分须使用蒙古语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卫健系统医疗岗位医学基础知识须用蒙古文字作答,卫健系统医疗岗位医学专业知识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1月15日

  0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类岗位)或医学基础知识(卫健系统医疗岗位)

  14:00-16: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类岗位)或医学专业知识(卫健系统医疗岗位)

  应聘人员务于2022年1月12-1月15日08:00前登录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和准考证。

  4.政策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5.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类岗位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得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得分×50%+政策加分。

  卫健系统医疗岗位笔试总成绩=医学基础知识得分×50%+医学专业知识得分×50%+政策加分。

  6.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通辽市人事考试考务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笔试阅卷采用自动化读卡系统,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三)资格复审

  1.市直综合类岗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系统岗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通辽市卫健委组织实施;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岗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组织实施;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实施。

  综合类岗位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资格复审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的,本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岗位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资格复审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按医学专业知识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6)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存放档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高考前为通辽市户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本人原“通辽市”户籍注销页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信息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4.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5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通辽市人事考试考务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需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各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应聘非“蒙汉兼通人员”的岗位,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否则按零分处理。

  应聘“蒙汉兼通人员”岗位,面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文字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蒙古文试题部分须使用蒙古语回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结构化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含平均成绩)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部分特殊岗位(具体岗位见《招聘岗位表》),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技能测试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于实际到场的专业技能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到65分(含6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总成绩计算方法

  结构化面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卫健系统医疗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综合类岗位以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另行面试并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岗位按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6.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具体通知详见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通辽市人事考试考务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并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了解情况。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事宜。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有聘用人员均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本次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录聘用备案文件为准),或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以及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取消本次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二)建立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环节同一岗位最多递补3次。

  (三)请应聘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提前通过“通辽健康”、“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申领本人防疫绿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不符合健康管理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通辽市人事考试考务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本简章由通辽市人事考试考务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直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通辽市卫健委咨询电话:0475-8212625

  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咨询电话:0475-8628400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咨询电话:0475-8628155

  监督举报电话:0475-8836244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5-8836244

  附件1:《2021年下半年通辽市直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表(党群部门)》

  附件2:《2021年下半年通辽市直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表(政府部门)》

  附件3:《2021年下半年通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岗位表》

  附件4:《2021年下半年通辽市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表》

  附件5:《2021年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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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辽市人事考试考务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


2021年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216名事业编制人员简章

  为做好2021年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根据《2021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实施方案》和用人单位实际需求,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设置

  (一)本次公开招聘共计216名列编工作人员,其中,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6名、通辽市科尔沁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4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1年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表》、《2021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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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本次招聘定向招聘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88人;定向招聘“项目人员”85人;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9人;其他岗位为普通岗位。

  1.“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择业期2年,包含2019、2020两年应届毕业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毕业生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项目人员”是指: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

  (1)“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3.“蒙汉兼通人员”是指:符合报考条件并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条件: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5日至2003年12月15日出生)、卫生健康系统部分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体年龄要求见《招聘岗位表》;

  7.户籍条件:报考“蒙汉兼通人员”岗位、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须为通辽市户籍。服务地为通辽市的“项目人员”和通辽市以外、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服务期满且具有通辽市户籍的“项目人员”,均可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驻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聘不受户籍限制。高考生源地为通辽市户籍的应聘人员视为通辽市户籍;

  8.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15日;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1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参公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未结业的人员。

  (三)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2021年12月15日(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1年12月15日(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取得高校毕业证)。凡是到2021年12月15日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不能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四)按照国家卫健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对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蒙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综合类岗位(科尔沁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卫健系统非医疗岗位)按发布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卫生健康系统医疗类岗位考试方式为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无面试),其他程序与综合类岗位招聘程序相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tlpta.com)进行报名。

  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2.报名及交费时间

  报名共分两个阶段:

  (1)“高校毕业生”、“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5日--12月17日16:00

  交费时间:2021年12月15日--12月18日16:00

  (2)普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12月29日16:00

  交费时间:2021年12月27日--12月30日16:00

  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实时查询报考岗位报名人数;同时,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本次招聘笔试综合类岗位(科尔沁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卫健系统非医疗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3:1,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2:1,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设置开考比例,其他特殊岗位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

  3.“高校毕业生”、“项目人员”和“蒙汉兼通人员”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涉及岗位并调整为普通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交费的应聘人员,报考费退还,若二次报名需重新交费)。普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4.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要求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考生可在上传照片页面下方点击“报名照片处理工具”下载软件,并通过软件处理后上传照片)。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牢记本人报名序号。

  5.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嘎查村任职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温馨提示:姓名、身份证号注册后将无法修改。

  6.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7.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卫健系统资格初审由科尔沁区卫生健康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按钮,进入资格初审环节。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交费并打印《报名登记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8.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通过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交费。考试收费120元(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交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9.低保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和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2020年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报名费、考务费。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上传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上传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低保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证件(在报名系统左侧“上传附件”选项中上传相应减免费用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上传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仅适用于符合减免报名费和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其他不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无须上传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岗位被取消但已完成交费的应聘人员,报考费自动退回。交费成功的考生请妥善保存此次交费订单号。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两科,满分100分。

  综合类岗位(科尔沁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卫健系统非医疗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卫健系统医疗岗位笔试内容分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知识。

  2.试卷种类及要求

  对应聘非“蒙汉兼通人员”的岗位,综合类岗位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字两种试卷,卫健系统医疗岗位的医学基础知识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字两种试卷,卫健系统医疗岗位医学专业知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应聘者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报名时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必须用蒙古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对应聘“蒙汉兼通人员”的岗位,综合类岗位笔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文文字两种组成,笔试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蒙古文试题部分须使用蒙古语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卫健系统医疗岗位医学基础知识须用蒙古文字作答,卫健系统医疗岗位医学专业知识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1月15日

  0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类岗位)或医学基础知识(卫健系统医疗岗位)

  14:00-16: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类岗位)或医学专业知识(卫健系统医疗岗位)

  应聘人员务于2022年1月12-1月15日08:00前登录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和准考证。

  4.政策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类岗位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得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得分×50%+政策加分。

  卫健系统医疗岗位笔试总成绩=医学基础知识得分×50%+医学专业知识得分×50%+政策加分。

  6.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科尔沁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科尔沁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笔试阅卷采用自动化读卡系统,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三)资格复审

  1.科尔沁区综合类岗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系统岗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科尔沁区卫健委组织实施。

  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由科尔沁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同一岗位末位成绩相同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

  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岗位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资格复审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按医学专业知识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6)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存放档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高考前为通辽市户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本人原“通辽市”户籍注销页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信息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4.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5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通辽市人事考试考务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各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应聘非“蒙汉兼通人员”的岗位,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否则按零分处理。

  应聘“蒙汉兼通人员”岗位,面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文字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蒙古文试题部分须使用蒙古语回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结构化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含平均成绩)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总成绩计算方法

  结构化面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卫健系统医疗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综合类岗位以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另行面试并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岗位按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科尔沁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科尔沁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并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组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事宜。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科尔沁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有聘用人员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期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以及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令)处理。

  (二)建立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科尔沁区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环节同一岗位最多递补3次。

  (三)请应聘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提前通过“通辽健康”、“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申领本人防疫绿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不符合健康管理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科尔沁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科尔沁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在相关官方网站上发布。

  本简章由科尔沁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科尔沁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科尔沁区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科尔沁区卫健委咨询电话:0475-8242031

  监督举报电话:0475-8319208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5-8820015

  附件1:《2021年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附件2:《2021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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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


2021年度通辽市教育系统下半年公开招聘522名工作人员简章

  为做好2021年下半年度公开招聘工作,按照《2021年度通辽市教育系统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和范围

  (一)通辽市教育系统本次公开招聘522名列编教师和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1年度通辽市教育系统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简称《岗位计划表》,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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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本次招聘定向招聘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114人,定向招聘“项目人员”192人,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2人,其他岗位为普通岗位。

  1.“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两年择业期内(包含2019、2020两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毕业生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项目人员”是指: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3.“蒙汉兼通人员”是指:符合报考条件并能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1日至2003年12月21日出生)。

  2.户籍条件:报考“蒙汉兼通人员”岗位、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须为通辽市户籍。服务地为通辽市的“项目人员”报考“项目人员”岗位不受户籍限制。通辽市外、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服务期满且具有通辽市户籍的“项目人员”,可报考“项目人员”岗位。

  其他岗位户籍要求见《岗位计划表》。

  3.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根据202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本次公开招聘中部分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具体见《岗位计划表》。

  4.蒙古语授课的岗位招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5.教师资格证要求: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6.普通话等级要求: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使用民族语言授课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21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1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参公人员)。

  7.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曾受到过师德师风相关处分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2021年12月21日(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1年12月21日(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取得高校毕业证)。凡是到2021年12月21日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不能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通辽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tongliao.gov.c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见《岗位计划表》)。

  2.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报名共分两个阶段:

  (1)“高校毕业生”“项目人员”“蒙汉兼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1日9:00-2021年12月22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12月21日9:30-2021年12月23日16:00。

  (2)普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8日9:00-2021年12月30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12月28日10:00-2022年1月1日17:00。

  温馨提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注册后将无法修改,请谨慎填写。

  为方便应聘人员,将从各阶段报名第二天至报名截止日的每天10:00后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供应聘人员参考(提醒: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证件必须一致)。

  (2)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持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师资格证书。

  (4)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作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或提供服务地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

  (6)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的,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7)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存放档案证明。

  (8)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户口簿。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数码彩照。应聘人员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进入资格初审。

  4.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及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填写完整工作经历(时间填写至简章发布日;填写时间必须连续;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嘎查村任职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5.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6.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旗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缴费并打印《报名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7.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3:1,部分急需紧缺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2:1或不设开考比例,具体详见《岗位计划表》。“项目人员”“蒙汉兼通”和“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涉及岗位并调整为普通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缴费的应聘人员,报考费退还,若二次报名应重新缴费)。普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8.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通过移动端微信进行缴费。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共120元)。缴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9.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免收报名费、考务费。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需上传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证件。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报考岗位被取消并已完成缴费的应聘人员,报考费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自动退回。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妥善保存此次缴费订单号。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综合知识和所报岗位专业知识或教育信息技术。所有报考人员须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内容。报考语文、蒙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含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学科教师岗位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参加所报岗位专业知识考试;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参加教育信息技术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30分,专业知识或教育信息技术70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辅导用书。

  2.试卷种类及要求

  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其中报考定向招聘“蒙汉兼通”岗位的,试卷分为蒙汉文两部分,分值各占50%;报考蒙古语授课岗位的,笔试须使用蒙古语文试卷;报考其他教学岗位的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考其他非教学岗位的人员按照《岗位计划表》规定选择试卷。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1月16日9:00-11:30

  应聘人员务必于2022年1月14日8:00-15日23:59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和准考证。

  4.政策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5.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通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项工作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通辽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评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在通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项工作组的指导下,由市旗(县区)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椐资格复审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的,本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应聘人员应提交资格初审时上传的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特岗教师”须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分数并列的一并进入),递补进行三次并由资格复审单位通知递补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关机或无法接通的,责任自负。

  (四)面试

  1.面试工作在通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项工作组指导下进行。市旗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组织实施。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报考蒙古语授课岗位的人员须用蒙古语作答;报考其他教学岗位的人员(含“蒙汉兼通”岗位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报考其他非教学岗位的人员按照《岗位计划表》规定作答。应聘人员面试只能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面试人员总成绩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公布,具体公布平台见面试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市直单位体检工作由通辽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并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旗县(市区)体检工作由旗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体检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进行一次。

  2.考察。由通辽市教育局及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了解情况。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事宜。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进行一次。

  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行政管理权限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不予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按照管理权限,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人社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计划表》中要求有服务期限的岗位,在拟聘用人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等材料中注明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同时在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间的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拟聘用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本次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录聘用备案文件为准),以及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拟聘用人员,取消本次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期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建立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通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组研究决定。

  (三)应聘人员要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招聘计划作出调整,将在通辽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四)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通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通辽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本简章由通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监督举报电话:0475-8835100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5-8835877

  附件:《2021年度通辽市教育系统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点击上方公众号名片链接

后台聊天回复【522】获取岗位表


  通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敖汉旗教育系统“绿色通道”公开引进30名2022年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赤峰市人才引进若干政策(试行)》(赤党发〔2021〕16号)《赤峰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赤组通字〔2021〕7号)《敖汉旗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旗教师队伍建设,经旗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以“绿色通道”方式公开引进2022年高校毕业生30名。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岗位需要,专业与学科对口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30人)

  (一)高中教师19人。

  日语2人、政治1、物理6人、化学2人、生物5人、体育1人、美术1人、心理1人。

  (二)职业中学教师11人。

  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信息技术2人、机械加工1人、学前教育1人、汽车运用与维修1人。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和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1991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条件。

  (1)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2届公费师范生,且所学专业是所报岗位相应或相近专业。

  (2)省属重点师范院校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2届毕业生,且所学专业是所报岗位相应或相近专业。

  (3)国内“双一流”大学(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2届毕业生,且所学专业是所报岗位相应或相近专业。

  3.具有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且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引进。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政策、纪律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优惠政策

  符合规定条件的引进人才,在购租房、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当地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

  五、引进方式

  采取到高校现场,通过面试的方式进行。

  六、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开引进公告。

  公开引进公告由旗人社局和教育局负责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和敖汉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高校招聘会现场报名。

  报名者须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A.身份证;B.所在院校学历和学位证明(待毕业后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C.教师资格证或学校出具的认定证明(待毕业后补交教师资格证书);D.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待毕业后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E.《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个人应聘信息表》;两寸彩色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敖汉旗教育系统“绿色通道”公开引进2022年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

  (三)面试。

  1.由敖汉旗教育局、人社局、旗委编办、纪委监委组织实施,由用人单位组成学科评委会具体落实。

  2.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三方协议。

  (四)体检与考核。

  1.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再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考核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考核工作由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敖汉旗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上岗位后办理聘用手续。

  3.新聘用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内管理。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约定服务期五年。

  4.对于学科人数不足公开引进计划人数的,该学科引进计划经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调整使用。

  七、纪律和监督

  公开引进教师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在引进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引进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方案由敖汉旗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0476—5902356 

  附件:附件(报名登记表).xlsx



  敖汉旗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nmgrsksw.com/html/nmgrsksw/chifeng/20211215/22265.html


达拉特旗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40名工作人员简章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经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为达拉特旗廉政教育中心等15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达拉特旗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本次招聘计划安排一定岗位用于定向招聘以下几类人员:

  (一)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二)在鄂尔多斯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

  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不受户籍限制。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一般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取得学士学位;

  5.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6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不能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

  10.以上条件中,应聘者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1年12月6日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八个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第一阶段“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9:00—12月16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18:00。报名缴费截止后若“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取消开考并将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取消开考岗位报名人员可在普通岗位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2.第二阶段普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9:00—12月23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18:00。

  报名缴费截止后,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3.应聘人员直接登陆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lt.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

  4.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自行修改,如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招聘单位联系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岗位专业目录可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5.由相关招聘单位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照计算机后台分配权限审核本单位报考者资格条件),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要切实加强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抽调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资格审查专门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确定的招聘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专业条件。由于专业目录中新老专业名称前后不一致、一些还未涵盖的新兴学科以及国外教育学科等,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要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提交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同时,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6.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7.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4方可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对于无法开考的岗位,经单位申请,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可将取消后的岗位增加调剂到其他岗位。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8.考试收费120元。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9.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的考生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可免交报考费。但须先交费后退费。上述人员在考试结束后,在相关简章上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持旗扶贫部门、民政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于笔试后5日内到达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27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

  10.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一般为《公共基础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及理论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2月29日(上午9:00),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因疫情等客观原因,时间需做出调整的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4.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6.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持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需要提供由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

  1.面试科目一般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达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岗位)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须设立考官组,由7人组成,一律外聘考官。

  5.面试须使用标准化考场。

  6.总成绩计算。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两项加权后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体检结果按隶属关系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人社部门备案。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人社部门。拟聘用人员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时间不少于7天。

  2.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报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3.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四、纪律和监督

  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违纪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其他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1.请考生关注鄂尔多斯市疾控中心以及达拉特旗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防疫告知书,认真学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知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2.所有参考考生考前均须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资格复审时可不提供)。无法出示符合要求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3.招聘考试期间,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和达拉特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最新规定,现场出示本人新冠健康码、鼠疫防控健康码以及行程码,没有疫情防控规定限制有序流动情形的,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考试期间,报考人员应自备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以外,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对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或其他原因需集中隔离及居家隔离期间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5.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报告疫情防控事项,如瞒报谎报旅行史、居住史、接触史、行程轨迹,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若因考试前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调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广大考生予以积极配合,并及时关注疫情动态,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五)本简章由达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达拉特旗人社局:0477-5184430

  监督举报电话:0477-5184438

  附件:《达拉特旗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达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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