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都是正式编!内蒙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00余人,往届专科有岗!

招聘速览

包头市九原区2022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简章包头市2021年旗县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34名工作人员简章赤峰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选调6名优秀教研员公告内蒙古师范大学锦山实验中学2022年公开引进12名高层次人才第二次公告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489人目录科右前旗部分事业单位引进7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的公告2021-2022年阿荣旗事业单位引进66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2021年阿荣旗公开引进20名在外工作教师返乡任教的公告2021年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次人才引进57人通告锡林郭勒盟2021年度盟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65人简章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9名人才公告科左中旗公开招聘3名融媒体中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简章
包头市固阳县2021年度引进50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包头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引进9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包头市商务局事业单位引进2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引进6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下半年人才引进4人的公告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引进2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包头市财政局2021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3人公告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2021年直属单位人才引进21人公告
达拉特旗教体局人才引进公告
2022年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九中学招录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2021年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五中学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青山区2021年度引进24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九中学巴彦分校(呼和浩特市第22中学)2021年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院2022年引进12名高层次人才公告中央民族大学附中呼和浩特分校2022年教职工岗位招聘60人启事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2022年教师招聘300人公告温馨提示:以上信息,您可以直接点击标题查看。

包头市2021年旗县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34名工作人员简章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正式列编工作人员共734人。具体情况详见《包头市2021年旗县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

点击上方公众号名片链接

后台聊天回复【734】获取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要求

  1.国民教育序列2022届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含内蒙古生源,即在内蒙古参加高考且高考前为内蒙古户籍的人员);

  3.具体学历、专业、年龄及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不具有内蒙古户籍,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内蒙古所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户籍或档案保留在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

  3.取得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含2022年高校应届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

  4.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部分艰苦边远旗县区对考生户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请考生注意。

  (三)定向岗位人员范围: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招聘“蒙汉兼通”人员;部分岗位面向社区工作者、社区党组织书记及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包头市就业局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人员。

  4.“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2021、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专业技能和个别岗位的特殊要求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

  (7)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为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截至报名开始日,凡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岗位正式录用到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岗位。

  (8)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部分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以岗位表为准)。此次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5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招聘岗位表》无特殊说明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日。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其他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1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2.部分岗位要求报考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请考生注意。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界定按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等文件执行。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

  2022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4.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5.下列人员不得录用:

  (1)考生在本次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2)考生在本次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和简章、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十个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包头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2/html/Default.html)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信息;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登录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项目人员”岗位、“蒙汉兼通”岗位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1月7日9:00——1月9日17:00;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到1月9日17:00;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截止后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将转为普通岗位放在第二阶段再次进行报名;

  (2)第二阶段普通岗位、社区工作者、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及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1月13日9:00——1月17日17:00;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到1月17日17:00;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3.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二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是否属于相近专业由资格复审专家组进行评定。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考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

  5.报考者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学段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学位。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由相关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计算机后台分配权限审核本部门、本单位报考者资格条件),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请注意各阶段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7.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查结果,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应通过网上银行交费,报名费每人70元,交费截止时间:第一阶段“项目人员”岗位、“蒙汉兼通”岗位和“高校毕业生”岗位交费时间为1月7日至1月10日中午12:00。交费时间截止后交费人数达不到1:4开考比例的,转为普通岗位于第二阶段再次进行报名(其他条件不变,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报名费退回原交费银行账户,需第二阶段重新报名)。普通岗位、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部分变更属性岗位交费时间为:1月13日至1月18日中午12∶00。

  关于报考费退费问题。2022年毕业的应届生和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报考费,2021年毕业生报考费减半收取。符合退费条件人员,持《报名登记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1份,毕业证明原件、复印件,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报考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笔试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费,通过网银打入报考时使用的账户。如笔试缺考将不再退费,逾期不再受理。报考岗位取消的人员报名费通过网银打入报考时使用的账户。具体受理时间于笔试环节后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另行通知。

  8.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上传照片和交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9.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报名情况,紧缺急需专业或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10.岗位表中部分免笔试岗位如报名人数过多,无法通过直接面试进行招聘的岗位,将增加笔试环节。

  11.《报名登记表》及《笔试准考证》可下载PDF格式,请考生注意留存以备后续环节使用。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公共基础知识15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15分。部分不限专业或多种专业均可报考的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85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15分。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蒙汉双语卷),满分为100分,分为蒙古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两部分,分值各占50%。除蒙汉兼通岗位外,其他岗位考生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笔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请考生关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包头人社”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

  4.笔试成绩加分: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2)对符合《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规定,且由包头市统一安排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的一线非在编医务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属于此类的考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的此类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请报名考生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5.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出现异议的,由资格复审专家小组作出裁决。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另行通知。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应聘者,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或盟市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经历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其中,“蒙汉兼通岗位”面试试卷由蒙古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蒙古文题”须使用蒙古语回答。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包头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3.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4.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5%、面试占总成绩的45%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免笔试岗位的考生,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测试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体检结果报市人社局。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报考人员应在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用人单位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管理权限,凭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下发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认为确需延长试用期的,最长可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报名资格审查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违纪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其他

  (一)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除笔试、资格复审外的其它环节放弃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办理录用手续后,考生放弃或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放弃或被取消录用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六)本简章由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七)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党群系统岗位包头市委组织部0472-5619306

  政府系统岗位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2-6199985

  监督举报电话:

  党群系统岗位包头市委组织部0472-12380

  政府系统岗位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472-6169995

  附件:包头市2021年旗县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点击上方公众号名片链接

后台聊天回复【734】获取岗位表



  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次人才引进57人通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计划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人才57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其中第4、5条只须具备一条即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4日以后出生,含1月4日),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名称应与《人才引进岗位表》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5.引进高学历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4日以后出生,含1月4日),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4日以后出生,含1月4日);境外著名大学(2020-2021年QS世界排名前1000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按上述学历对应要求执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4日以后出生,含1月4日)。医师岗位需具备医师资格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所学专业与《人才引进岗位表》要求的专业一致,境外著名大学毕业生所学专业要与《人才引进岗位表》要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提供教育部发放的相应境外学习阶段《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2021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在编在岗的呼和浩特市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和林格尔新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引进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

  (2)报名时间:

  2022年1月4日9:00—2022年1月6日12:00。

  (3)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详见《人才引进岗位表》),且必须用居民身份证(护照)报名,全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报名时,报名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点击“阅读完毕,同意”,视为报名人员已签署《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名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须填写是否符合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否则,用人单位可不予审核通过。

  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分配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非常重要,请务必牢记;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本通告和《人才引进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面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名资格的初审

  报名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部门在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后及时提出审查意见。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用于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1月4日9:00—2022年1月6日17:00。

  报名人员对《人才引进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咨询时,请直接向所报考的用人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结束后,按照拟进入面试考核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低于5:1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与岗位数比不足5:1比例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较多的岗位,可采用笔试的方式按照5:1比例筛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或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采用笔试方式筛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应以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5: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引进计划内最后一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筛选结束后,电话通知拟进入面试考核环节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用人单位将于2022年1月10日18:00前电话通知进行资格复审人员。未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结束前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准入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属于呼和浩特市地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等情况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在《面试通知单》上公布,具体安排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2.面试形式采取专业知识测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向面试人员当场公布。

  4.设立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在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5.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每个岗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并进行公布。

  6.同一岗位引进计划内最后一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对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名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报名人员因妊娠等客观原因,提供医院证明,经引才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延期体检,且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考察。

  2.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个人诚信、报名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被考察对象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由呼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进入聘用环节,按照相关程序,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对拟引进的在编人员,原单位同意调动的办理调动手续;原单位不同意调动的,本人自愿辞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本人辞职后办理录聘用手续;对于资格审查无异议且准备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如本人人事档案不全,但不存在影响引进资格条件认定的,市人社局按照管理权限先行办理聘用手续并做好工龄认定工作,市委编办办理入编手续,主管部门做好后续档案补充工作。在编人员辞职后办理入编手续时,如引进在编人员属自治区管理范围单位内的人员,需在原单位辞职,在其所在单位本级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办理销编手续后,市委编办办理入编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聘用文件印发前,所空缺岗位依次进行递补。

  2.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建立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名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名人员在报名前签定《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在引才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四、引进人才相关待遇及要求

  (一)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二)在原单位已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且取得副高以上职称的,按原单位聘用的岗位进行聘用,其中,具有副高、正高级职称,且在原单位未聘任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可直接聘任到副高级七级、正高级四级岗位。如高级职称无空缺岗位,可由用人单位提出特设岗位申请,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聘用至相应岗位。

  (三)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境外著名大学(2020-2021年QS世界排名前1000名)和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我市急需紧缺专业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给予10万元的安置费。

  (四)用人单位自聘用文件下发之日起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须明确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对(三)款规定的安置费,每年发放2万元,连续发放5年,服务期限未满离开录用单位的,所领取的安置费全部退回,并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不符合领取安置费条件的引进人员,未达到服务期限的,仅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471-4606265

  监督举报电话:0471-4606783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389632

  对岗位资格条件的咨询,查看《人才引进岗位表》用人单位联系电话。

  (注:以上咨询电话及监督举报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五、考生特别须知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广大报名人员的身体健康,确保卫生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报名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一)请报名人员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做好有关防护工作。

  (二)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通知、通告、公告等,并严格按其要求执行。

  (三)请报名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资格复审、面试等工作。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引进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出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相关公告。

  本通告由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引进岗位表(第二批)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24日


2021-2022年阿荣旗事业单位引进66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阿荣旗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阿党办发〔2019〕63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旗本级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结合实际,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数量

  具体岗位需求见《2021-2022年度阿荣旗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二、引进原则

  坚持事业为重、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及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达斡尔族、鄂温克族、朝鲜族毕业生和有用人单位所需岗位工作经历者。

  三、引进条件

  (一)拟引进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引进的人才应年满18周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操守,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2.副高级及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且所学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

  同时执行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在人员引进范畴: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未满人员,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规定、约定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的人员;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经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人员;

  8.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9.干部人事档案中存在不宜引进问题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引进的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通过阿荣旗政府网、阿荣旗融媒体中心阿伦眼客户端等媒体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要求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9日;

  报名邮箱:arqzzb@126.com。

  2.报名提交的材料:报名人员须填写《2021-2022年度阿荣旗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式两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专利、科研成果以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将以上报名提交的材料原件扫描连同《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果未能按期取得,取消引进资格。

  3.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引才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4.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5.在整个引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在网络报名结束后进行,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由旗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旗引才办)负责,在人岗相适评估前现场集中开展。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结束后,若有存在问题情形,提交引才办会议审议。

  五、人岗相适评估

  1.人岗相适评估分为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测评。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举止仪表等。专业能力测试,采用到报考工作单位实践锻炼形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术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

  2.综合能力测试成绩60分为合格(含60分),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综合能力测试结束后,旗引才办根据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按拟引进人员1:2的差额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3.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旗引才办根据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高低按拟引进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名单。

  4.评估综合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7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评估综合成绩相同者,优先录用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引才对象。

  5.人岗相适评估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阿荣旗政府网等媒体发布的最新通知。

  六、档案审核和政审考察

  1.组织、人社部门对考察对象进行人事档案审查,档案审核结果交予用人单位主管部门。

  2.组织、人社部门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并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后,综合人岗相适评估、档案审核、政审考察结果,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引进人员名单,报旗引才办备案。

  七、体检和录用

  1.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录用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是否引进的结论后,报旗引才办审批。

  八、递补

  考察不合格、干部人事档案中存在不宜引进问题、体检不合格以及在公示期结束前放弃的情形,取消引进资格,并在对应环节根据人岗相适评估成绩依次递补。

  九、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合格后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引进人才进行转正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十、服务期制度

  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阿荣旗或报考本地及其他地区机关事业单位。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立即取消资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二、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旗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0-4217010。

  附件:1.2021-2022年度阿荣旗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岗位需求目录

  2.2021-2022年度阿荣旗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报名表



  阿荣旗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引进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nmgrsksw.com/html/nmgrsksw/hulunbeier/20211227/22574.html


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9名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盟人才队伍建设,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9人,详见《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

  3.盟内在编人员;

  4.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法记录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7.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告发布网站为兴安党建网(网址:http://www.xingandj.gov.cn/)和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om),报名网站为兴安盟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6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逾期不候。

  2.应聘人员报名必须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款和《计划表》规定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引进人才具体条件。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完整清晰、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所用身份证件要与参加评估时所用证件一致。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阶段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从事的主要工作)。

  5.有专业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引进人才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要求本硕专业相近或相同的岗位,应聘人员要分别填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专业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的专业。

  6.应聘限兴安盟户籍的岗位,应在2022年1月6日前具有兴安盟户籍或参加高考时为兴安盟户籍。

  7.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凡因《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各项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不清晰、不真实、不准确而影响书面审查、评估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候。

  2.地点:盟党政综合大楼一楼东北角盟人才服务局大厅。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之前,可先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公示确定人员名单前,必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引进资格),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期间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与引进人才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

  (6)盟外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承诺,保证递交的相关材料与人事(学籍)档案内容相一致,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真实可信;

  (2)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查前,需将应聘所需材料编制目录,并将所需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在资格审查时递交工作人员;

  (3)应聘人员未按要求编制目录、装订成册,造成材料丢失或递交材料不齐全、不完整,影响审查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资格审查结果在网上公示。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评估

  评估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布。

  (四)体检

  1.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1号)及修订标准执行。

  2.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各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经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结束后,各考察部门要将考察工作开展情况和拟引进人员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公示和聘用

  1.拟引进人员信息在兴安党建网、兴安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3.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引进人才主管部门向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档案和相关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办理聘用、编制注册手续。

  4.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岗位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四、有关要求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人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如发现应聘者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引进人才工作秩序,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评估、体检、考察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方案由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经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另行决定。

  4.本次引进人才相关事宜和信息,通过兴安党建网、兴安盟人事考试网发布,请随时关注。

  报名咨询电话:0482-8267670

  技术咨询电话:0482-8266117

  附件: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研究生计划表.xlsx



  中共兴安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包头市九原区2022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简章

  一、公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38名,具体情况详见《包头市九原区2022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要求

  1.国民教育序列2022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具体学历、专业、年龄及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专业技能和个别岗位的特殊要求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部分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以岗位表为准)。此次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6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包头市九原区2022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岗位表》无特殊说明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要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因此,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其他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2.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4.招录定向岗位人员范围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职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定向人员。

  (1)“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包头市就业局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3)“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高校毕业生定向岗位”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九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1年12月31日,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baotou.gov.cn/)、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uyuanqu.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报考人员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1.报考人员通过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点击相关链接,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实时关注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uyuanqu.gov.cn/)通知,准考证打印开放时间为网上发布笔试通知后至笔试开始前)。

  2.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定向岗位报名

  定向招录的“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高校毕业生定向岗位”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7日9:00—1月9日17:00。报名截止后如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改为普通岗位,放在第二阶段重新组织报名。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1日9:00—1月15日17:00。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报考定向岗位考生审核通过后,请在定向岗位报考时间结束前1小时再次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本人审核状态,因个别岗位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此岗位已审核通过考生的审核状态会被修改为审核未通过,九原区卫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考生。

  3.报考须知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需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专科、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须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否则,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方可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初审

  九原区公开招聘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在网上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公告要求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资格复审环节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对《包头市九原区2022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与招聘岗位表预留的咨询电话咨询。

  1.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通过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未按照要求上传照片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打印准考证。审核通过后,请考生实时关注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uyuanqu.gov.cn/)的笔试通知,务必于笔试通知后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在笔试结束后将用于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工作,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4.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笔试

  1.笔试由九原区公开招聘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闭卷形式。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80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20分。部分多种专业均可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由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命题。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请考生实时关注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uyuanqu.gov.cn/)的笔试通知,并按时按要求参加笔试,本次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地点标示在准考证上。

  3.笔试成绩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4.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在笔试完成后进行。

  1.资格复审工作由九原区公开招聘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出现异议的,由资格复审工作小组作出裁决。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将在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uyuanqu.gov.cn/)上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3天。

  2.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书、身份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1份。2022届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应届证明1份。须提供报名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2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经九原区公开招聘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服务基层项目定向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就业局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符合“高校毕业生”条件的证明材料。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九原区公开招聘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面试

  1.面试由九原区公开招聘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uyuanqu.gov.cn/)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现场结构化面试。每位考生2道题目,思考和回答问题时间共8分钟,测试方向(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检验学和中药学)主要考察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各出一道题;测试方向(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察综合能力为两道题,考生须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过程中将采取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永久保存。

  3.面试时各岗位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报考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4.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以每个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与考核人选,如果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将组织加试。

  (七)体检与考核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应聘总成绩由高到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

  2.体检由九原区公开招聘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体检结果报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3.考核工作由九原区公开招聘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聘用公示范围人选。

  4.报考人员应在考核工作开始的2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baotou.gov.cn/)、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uyuanqu.gov.cn/)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九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安排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聘用手续经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凭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包头市聘用工作人员介绍信》办理有关人事、编制手续,所有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执行;凡2022年应届毕业生,均按取得毕业证时间的下一个月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按时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5年最低服务期制度,5年内(包括试用期)不准申请调动、参加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招考、报考全日制学历脱产学习、辞职等。

  四、加强疫情防控

  为确保招聘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包头市九原区2022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南》。招聘前将明确成员单位防疫职责,招聘各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疫措施,相关要求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笔试、面试现场严格落实防疫规定。

  五、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

  为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招聘期间各项工作纪律,区人社局、区卫健委抽调人员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高度重视报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工作,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问题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实行回避制度

  公开招聘期间,凡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回避制度,申请退出公开招聘工作;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建立考试诚信制度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平等进行,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报考人员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除笔试和资格复审外的其它环节放弃的报考人员,记入诚信档案。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记入诚信档案。记入诚信档案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包头市组织的各类公开招聘考试。

  六、其它

  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uyuanqu.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七、政策咨询

  本方案由九原区公开招聘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2-7148237(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2-6939513(九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招聘全程将设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472-7148237(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包头市九原区2022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九原区2022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南.docx



  九原区公开招聘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详情请浏览:http://rsj.baotou.gov.cn/gggs/24903697.jhtml


大家都在看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TU3MDQ0Mg==&mid=2652830062&idx=1&sn=520ce4c71a15bb0b962f57c656f2beea&chksm=843fbf8bb348369dcc943867afacfcbb57ab246581bbb91339f1f148823d1c1d0444ead4a758&scene=21#wechat_redirect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TU3MDQ0Mg==&mid=2652830062&idx=1&sn=520ce4c71a15bb0b962f57c656f2beea&chksm=843fbf8bb348369dcc943867afacfcbb57ab246581bbb91339f1f148823d1c1d0444ead4a758&scene=21#wechat_redirect

正式编制!内蒙古一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34名工作人员,专科可报,快转给身边需要的人!

2021年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次人才引进57人通告

大型国企!内蒙古有岗!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聘300余人!

部分有编!内蒙古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489人,薪资待遇丰厚!

内蒙古考公务员,关注这几个公众号就够了!

关注一下,更多招聘


163内蒙古人事招聘信息微信公众号:nmgrszpxx(←长按复制),将第一时间为大家搜集分享内蒙古各地区最新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银行招考信息,让您一号在手,求职无忧。
 如需交流,可加QQ群:679920763
如有疑问,可加微信号:nmgrsksw5与小编交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