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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功德箱钱还称菩萨比了OK”,判了

新黄河 2024-03-18

“我问菩萨能不能拿功德箱里的钱?菩萨比‘OK’!”

2023年11月,上海崇明,一男子覃某某因偷功德箱内的香火钱被警方抓获,当时他曾狡辩,自己不是偷而是借。近日,覃某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据警方此前介绍,2023年11月接到崇明港西镇慎修庵报警称,功德箱内香火钱被偷。

原来,庵内每十天清空一次功德箱内的香火钱,工作人员发现,在香客人数差不多的情况下,多个功德箱里的香火钱明显减少。同时,每个功德箱上的合页镙丝都有松动,有盗窃痕迹。通过查看寺内监控,工作人员发现有人偷偷潜入盗窃了功德箱里的钱,于是赶忙报警。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将犯罪嫌疑人覃某某抓获到案。覃某某对盗窃功德箱内香火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发现场监控截图 崇明区检察院供图

据覃某某交代,2023年10月的一天,他在和朋友喝酒的时候,聊起自己最近赌博输了不少钱,手头有点紧,朋友就提出来叫他一起去偷寺庙功德箱里的香火钱。覃某某说自己曾经偷过香火钱,知道这是违法的,但是在朋友的反复劝说下还是答应了。

随后,为了盗窃能够顺利实施,覃某某和朋友多次前往位于崇明区的几处寺庙进行踩点,经过反复查看,两人商定好了盗窃的时间和地点。在这之后,覃某某和朋友连续几天趁夜潜入寺庙,覃某某负责在大殿外放风,朋友则利用自制的工具进入殿内窃取功德箱里的香火钱,二人盗窃成功后再进行分赃。

覃某还狡辩称,自己不是偷而是“借”,“我问菩萨能不能拿功德箱里的钱?菩萨比了‘OK’!”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定,覃某某等人先后盗窃了3座寺庙多个功德箱内的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覃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伙同覃某某一同盗窃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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