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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荣政、王冲:指导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献——读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




指导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献——读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



摘要:《哥达纲领批判》系统地批判了拉萨尔机会主义的铁的工资规律、依靠普鲁士国家帮助工人建立生产合作社、争取普选权来实现社会主义、农民等是反动的一帮等谬论,深刻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特别是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发展阶段、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一般特征的理论。 

关键词: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社会;一般特征




《哥达纲领批判》是马克思1875年4-5月写的一部划时代的科学著作,其主要内容是对德国工人运动中爱森纳赫派和拉萨尔派合并起草的纲领的批判,该纲领在哥达城通过,故称为《哥达纲领批判》。《哥达纲领批判》通过对渗透进德国工人党纲中的拉萨尔机会主义的尖锐批判,深刻论述了马克思主义的一系列重要原理,特别是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发展阶段、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一般特征的理论。



一、拉萨尔机会主义


以拉萨尔的理论为核心的拉萨尔主义,是德国工人运动中影响较大的一种机会主义思潮,19世纪60年代初在德国产生,到70年代以后,它一直影响着德国社会民主工党。1862年4月,拉萨尔发表《论当前历史时期与工人等级思想的特殊联系》的演说,提出“普鲁士王国政府的社会主义”主张,标志拉萨尔机会主义路线的提出。1863年拉萨尔撰写了《给筹备全德工人代表大会的莱比锡中央委员会的公开答复》,把他的机会主义观点加以理论化和系统化,标志拉萨尔主义的产生。

1863年5月23日,拉萨尔在全德工人联合会成立大会上当选该联合会的首任主席。他在任职期间,同俾斯麦密谈,为其内外政策进行谋划,借以乞求俾斯麦政府对工人阶级的支持。拉萨尔和马克思有过通信联系,自称是马克思的学生,曾到伦敦拜会马克思。但他从来没有真正接受马克思主义,他真正坚持和鼓吹的是一套机会主义的观点。为此,受到马克思的当面训斥。拉萨尔这套机会主义观点概括起来,主要内容有:


1.铁的工资规律


拉萨尔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的工资无论上升还是下降,都遵循着铁的工资规律。即:工人的工资总要保持一个平均值,这是任何人都否定不了的铁的经济规律。当工人的实际工资长期超出这一平均值时,工人因生活状况改善会加速后代的繁殖,增加人口,工资又会降到平均值水平;当工人的实际工资长期低于平均值,工人因生活状况日益恶化而外流或节育,人口减少,工人的实际工资又会恢复到平均值。按照拉萨尔的“铁的工资规律”,工人的生活状况取决于工人人口增长的自然规律,或是说,工人的贫困是由于工人人口增加造成的,与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无关。这样,无产阶级贫困化的真正根源—资本主义私有制度下雇佣劳动对工人的剥削制度就被掩盖起来了。


2.依靠国家帮助工人建立生产合作社


拉萨尔认为,“国家是个人在道德整体上的统一”,国家“是通过一切人和为了一切人而存在的”,“国家的宗旨就是使人的本质能够积极地发展和不断地完善”,“就是教育和推动人类走向自由”,“就在于实现这种自由的发展,实现人类向自由的发展”。国家不仅不是阶级压迫的工具,而且是“受苦阶级的大合作社”。“普‘鲁士国家’会实行直接的社会主义干涉”。在普鲁士国家,工人获得解放最公平、最合法而又最简单可行的办法,是依靠普鲁士国家帮助他们在工业和农业中广泛建立生产合作社,使工人成为企业的主人,获得全部的劳动所得,摆脱贫困,改善生活,这样便能从生产合作社里面产生总劳动的社会主义的组织。


3.通过争取普选权来实现社会主义


拉萨尔认为,社会主义“只有通过普遍的直接的选举权才能实现”。在普鲁士国家,工人只要有了普选权就可以把自己的代表选入国会,“工人等级在德国的立法机构中拥有代表资格”,就有了“利用一切合法手段进行合法的鼓动”的条件,从而使普鲁士专制国家改变性质,变成“自由国家”,国家也就可以拿钱来帮助工人建立生产合作社,改变工人的贫困处境。普遍的、直接的选举权“是改善工人阶级物质状况的唯一手段”。因此,通过宣传鼓动,组织工人建立“全德工人联合会”,在工人联合会的领导下,争取“普遍的、直接的选举权”是工人的政治原则和基本社会原则,是获得一切社会帮助的基本条件。


4.鼓吹农民等都是反动的一帮


拉萨尔歪曲《共产党宣言》的策略思想,否定农民、手工业者、小业主的革命性,声称“对它(工人阶级)说来,其他一切阶级只组成反动的一帮”。


拉萨尔这套机会主义观点对德国工人运动的破坏性影响很大。19世纪60年代以后德国工人运动一直掌握在拉萨尔主义分子手中。拉萨尔死后其门徒哈森克莱维等人继续推行拉萨尔机会主义路线,“苏黎世三人团”发表阶级投降主义的纲领。90年代,伯恩施坦提出修正主义,阻挠第一国际在德国开展工作。他们都继承了拉萨尔的衣钵。特别是,1875年3月,德国工人运动中的爱森纳赫派领导人李卜克内西和倍倍尔,急于追求形式上的团结,不听马克思的劝告,背着马克思恩格斯,拿原则做交易,与拉萨尔派协商合并,并同拉萨尔派头目哈塞尔曼起草了一个《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纲领草案》,这是一个充满拉萨尔机会主义内容的“纲领草案”,于1875年3月7日公诸报端,后稍加修改,同年5月又在哥达城召开的两派合并大会上通过。“哥达纲领”中这一整套反科学的荒谬论点,不能不遭到马克思恩格斯的严厉批判。


二、对拉萨尔机会主义的系统批判


马克思恩格斯看到这个纲领草案后非常愤慨,认为“这个连文字也写的干瘪无力的纲领中差不多每一个字都应当加以批判”。恩格斯认为,“一个新的纲领毕竟总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为了不让这个极其糟糕的纲领损害党的原则,恩格斯先后给倍倍尔和李卜克内西各写去一信,批评纲领草案的错误,但李卜克内西并不接受批评,还表示为了实现合并,“即使再作一些让步,我都是愿意的”。本来,1875年4月初,马克思受德国党另一领导人白拉克的邀请就开始了对纲领草案进行逐条评注。李卜克内西等人的态度促使马克思尽快完成了对这个会使党堕落的纲领草案的批判。5月5日,马克思把写好的对《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纲领草案的几点意见》,连同一封信寄给了白拉克,准备公开发表,但鉴于当时哥达纲领的错误观点在工人中间影响不大,甚至还误被人们做了正面的积极的理解,《哥达纲领批判》未公开发表。19世纪90年代,德国党内出现了以福尔马尔为代表的右倾机会主义,这时马克思已经辞世,恩格斯为了给右倾机会主义以打击,并教育全党,排除种种干扰,公开发表了《哥达纲领批判》。同时,恩格斯1891年为公开发表《哥达纲领批判》写的序言、马克思1875年5月5日《给威·白拉克的信》、恩格斯1875年3月《给奥·倍倍尔的信》,就内容来说,同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有密切的联系,因而是领会《哥达纲领批判》的精神实质不可缺少的重要文献。《哥达纲领批判》分四个部分,对《纲领草案》中的拉萨尔机会主义作了全面系统的批判。


第一部分是对哥达纲领总纲五个条文错误观点的批评。第二部分是对拉萨尔主义关于自由的人民国家和铁的工资规律的观点的批判。第三部分是对拉萨尔主义关于依靠普鲁士国家帮助工人建立生产合作社幻想的批判。第四部分主要是对拉萨尔主义关于国家问题的错误观点以及关于教育、科学、信仰和劳动等方面错误观点的批判。概括起来,《哥达纲领批判》着重从五个方面批判了渗透进《哥达纲领》的拉萨尔机会主义观点:


第一,批判“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和“公平”分配的论点。


《哥达纲领》说:“劳动是一切财富和文化的源泉”,“有益的”劳动离不开社会,劳动所得应“公平”地和“不折不扣地属于社会一切成员”。这些错误论点的要害在于,它回避了生产资料所有制,似乎财富不需要生产资料仅凭劳动就能够创造出来。按此推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贫富取决于劳动的好坏,资产阶级拥有的一切财富,是依靠自己的劳动,而不是凭占有生产资料剥削工人而来的。反之,工人阶级的贫困是因劳动不好所致。这种理论显然掩盖了资本主义剥削关系和无产阶级受剥削受奴役的根源,旨在为资本主义剥削制度辩护。因此马克思针锋相对地指出:“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


关于“公平和不折不扣地”分配,只不过是小资产阶级的幻想,根本不可能实现。在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条件下,劳动所得首先要满足各种政府以及依赖于它的各方面的要求,“其次要满足各种私有者的要求”,然后才能进行分配;在私有制消灭以后,分配也不可能是“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而应当从“集体的劳动所得”即“社会总产品”中扣除用来补偿消耗掉的生产资料、扩大生产的追加、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和保险基金。剩下的总产品还要扣除同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设立的基金,然后才能进行个人分配。这怎么可能实行不折不扣的分配呢?


第二,批判了“铁的工资规律”。


《哥达纲领》信奉拉萨尔的“铁的工资规律”,提出德国工人党要“废除工资制度连同铁的工资规律”。马克思指出,“铁的”这个词是从歌德的“永恒的、铁的、伟大的规律”中抄袭的。“铁的工资规律”的论据是马尔萨斯人口论。这种庸俗经济论的本质在于把资本主义特有的工资规律和无产阶级贫困化归因于人口的自然繁殖,即“自然规律”,从而证明,“社会主义不能消除自然本身造成的贫困,而只能使它普遍化,使它同时分布在社会的整个表面上!”


马克思强调说,工资并不是劳动的价值,而只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隐蔽形式。拉萨尔并不懂得什么是工资,只是跟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后面跑,把事物的表面当作是事物的本质。当剩余价值理论已在德国党内给自己开辟了道路的时候,有人竟倒退到拉萨尔教条那里去,“是多么令人不能容忍地轻率,多么无耻!”


第三,批判依靠国家帮助工人建立生产合作社的理论。


马克思指出,拉萨尔依靠“国家帮助”建立生产合作社,建设一个新社会,是对路易-菲力浦时代资产阶级共和党人毕舍对付法国社会主义开列的药方的抄袭,《哥达纲领》列进这样的条文,表明它否定社会的革命转变过程,从工人阶级运动的立场完全退到宗派运动的立场,把社会主义降到了资产阶级的水平。马克思强调说,如果说工人们要想在本国的范围内创造合作生产的条件,那就要力争变革现存的生产条件,而不是依靠普鲁士专制国家的帮助。


第四,批判对工人说来,“其他一切阶级只是反动的一帮”的谬论。


马克思指出,拉萨尔的谬论,是对《共产党宣言》中关于在当前同资产阶级对立的一切阶级中,只有无产阶级是真正革命的阶级,其余的阶级都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而日趋没落和消亡这一论述的歪曲,混淆了阶级阵线,根本否认了农民等非无产阶级劳动者的革命性,与《共产党宣言》毫不相干。马克思重申了《共产党宣言》对资本主义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明确指出中间阶级是革命的。拉萨尔的谬论“不过是为了粉饰他同专制主义者和封建主义者这些敌人结成的反资产阶级联盟”。


第五,批判“自由国家”的谬论。


《哥达纲领》提出德国工人党要以建立“自由国家”为奋斗目标。马克思批判说,“这决不是已经摆脱了狭隘的臣民见识的工人的目的”。德国工人党接受“自由国家”这种资产阶级口号,表明它对社会主义思想领会得多么肤浅。马克思指出,“自由国家”是虚幻的、矛盾的概念。建立在资本主义社会基础上的国家,不是为了给劳动人民以自由,而是反动阶级自由地奴役和镇压劳动人民的工具;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后建立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是多数人压迫少数人的工具,也不是什么“自由的”国家。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既然国家只是在斗争中、在革命中用来对敌人实行暴力镇压的一种暂时的设施,那么,说自由的人民国家,就纯粹是无稽之谈了:当无产阶级还需要国家的时候,它需要国家不是为了自由,而是为了镇压自己的敌人,一到有可能谈自由的时候,国家本身就不再存在了。”国家是压迫机关,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也不例外,因为“正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最后的国家形式里阶级斗争要进行最后的决战”。


《哥达纲领批判》作为系统批判拉萨尔主义错误的檄文,凸现出一些主要特点。一是口气激烈。其原因是出自马克思对德国运动的关切,同时也是为了回击巴枯宁及其无政府主义者的无端指责。他们诬称马克思恩格斯是《哥达纲领》的秘密创作者,马克思恩格斯不得不用尖锐、激烈的批判来表明自己坚定不移的党性原则。二是揭露了拉萨尔的机会主义观点基本上是对资产阶级著作家的抄袭。三是把对于拉萨尔主义错误的批判同科学共产主义原理的论述紧密结合起来。马克思在对拉萨尔主义错误观点进行层层递进的分析批判时,由浅入深地阐述了科学共产主义原理。如在第一部分就论述了共产主义社会发展两个阶段的原理。在第四部分论述了共产主义制度下国家职能和形态的变化,论述了过渡时期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原理。在其他一些部分也是把对机会主义观点的批判和对马克思主义原理的阐述对应起来。四是对“无情的自我批判”表示出充分的自信。当时,党内的一些人担心对拉萨尔的批判会给党带来影响,竭力阻挠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的发表。但是恩格斯坚定地认为,如果这时再不发表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就要犯隐匿罪了”。恩格斯表示,绝不能使拉萨尔主义成为党的信念的象征。恩格斯指出:“恶意的诽谤当然是借任何事由都可以进行的。但是总的说来,这种无情的自我批评引起了敌人极大的惊愕,并使他们产生这样一种感觉:一个能够这样做的党该具有多么大的内在力量啊!……哪里还有另外一个政党敢于这样做呢?”五是表明马克思恩格斯决不拿原则做交易的精神。19世纪60年代以后,德国工人运动的发展,要求工人运动的统一。马克思恩格斯赞成德国工人运动的统一。但是,他们坚持认为,爱森纳赫派和拉萨尔派只能在科学社会主义原则的基础上实行合并,同意拉萨尔派合并的前提条件是,“他们不再做宗派主义者,不再做拉萨尔派”,即要求他们放弃拉萨尔机会主义观点,决不能拿原则做交易。正是因为李卜克内西等领导人不讲两派合并的条件,拿原则做交易,马克思恩格斯才给予《哥达纲领》以严厉的批判。


三、关于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发展阶段学说的科学制定

《哥达纲领批判》最主要的理论建树,是在充分利用《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资本论》等著作创作过程中已建立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以及巴黎公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把唯物辩证法具体运用于社会过程的分析,完整而科学地制定了关于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学说。这一学说的制定,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关于未来社会形态理论的最终完成。马克思自19世纪40年代中后期开始对资本主义经济形态进行研究,经历了一个持续的过程。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力图从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中去理解共产主义的实现。继而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中大机器生产的发展与私有制之间的矛盾,以及这个矛盾的解决意味着私有制度的消灭和共产主义的实现,肯定资本主义社会为共产主义创造物质前提的地位。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阶级关系和政治上层建筑的总体分析,进一步论证了共产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再到《资本论》第一卷和第二、三卷手稿的研究成果,以及《法兰西内战》对巴黎公社经验的总结,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学说取得三大成果,一是掌握了具体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未来社会形态的科学方法;二是奠定了划分共产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基础;三是从巴黎公社实践经验的总结中找到了过渡时期的特征。


关于第一大成果,是对历史整体性的唯物主义把握和具体地把握各种社会形态的典型分析法。对历史整体的唯物主义把握,是把人类历史看作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把人类历史发展作为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揭示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


具体地把握各种社会形态的典型分析法,就是对一个特定的社会形态作深入细致的剖析,以把握其运动的特殊规律。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从对资本主义经济运动特殊规律的分析到对未来社会的预见,都运用了这种典型分析法,从而为《哥达纲领批判》对共产主义社会的科学分析奠立了方法论基础。


关于第二大成果,反映在《资本论》第三卷手稿中。“手稿”提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然后提出“高级的新形态”和“更高级的社会形态”两个不同阶段,并且大略地指出了这两个不同阶段经济上的特征。


关于第三大成果,是回答如何从资本主义社会形态转变为共产主义社会形态的。马克思在理论探索中意识到,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之间应有一个过渡性的阶段。这个过渡性的阶段具有哪些具体特征呢?马克思寄希望通过科学总结实践经验来把握。巴黎公社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第一次尝试,它虽然只存在了72天,但为回答上述问题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马克思科学总结了巴黎公社的经验,明确了过渡时期的特征,丰富了对共产主义社会形态认识的新成果,这样才能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形成完备的共产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学说。这就是:经过由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的革命变革时期,然后进入“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最后达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哥达纲领批判》对未来社会发展三个阶段的具体描述是:关于过渡时期。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这是马克思恩格斯从40年代末期开始就提出的设想。从恩格斯在《共产主义信条草案》中第一次提出“过渡时期”的概念,到1848年革命后,1852年马克思致安年柯夫的信,再到马克思从《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法兰西内战》,恩格斯的《流亡者文献》等,都从不同的侧面论述了过渡时期的问题。总起来说,这些著作是从“两个必然”、特别是无产阶级在历史发展中的能动作用和历史使命的角度论述问题的,其突出的贡献是明确地将“过渡时期”与无产阶级专政联系起来。《哥达纲领批判》在巴黎公社等革命经验材料的基础上,从理论的高度,即运用唯物辩证法的发展学说来研究共产主义社会取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得出科学结论的。这里的“过渡时期”理论是建立在客观历史规律基础之上的,是无产阶级在改造旧社会,建立共产主义新社会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规律,同时也是反对拉萨尔机会主义超阶级国家观、“自由国家”幻想的有力武器。所谓“过渡”,是指两个不同社会形态之间的过渡,其起止时间的问题,列宁在《向匈牙利工人致敬》一文中明确指出:“无产阶级的目的是建成社会主义,消灭社会的阶级划分,使社会全体成员成为劳动者,消灭一切人剥削人的制度的基础。这个目的不是一下子可以实现的,这需要一个相当长的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因为改组生产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因为根本改变生活的一切方面是需要时间的,因为按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方式经营的巨大习惯力量只有经过长期的坚忍的斗争才能克服。所以马克思说,无产阶级专政的整个时期是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


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这里,首先指明了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同资本主义社会之间的联系,即两者之间有一个所有制的转变和政治上的过渡时期。经济上,实行按劳分配,按它所通行的等价交换的原则,表明“资产阶级权利”还存在;精神文化上,还带有资本主义制度的痕迹;政治上还存在正在走向消亡的国家,这都是一些弊病。然而“这些弊病,在经过长久的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不可避免的。权力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这说明,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在经济、政治、精神道德方面都是不很完善的。它还不是我们奋斗的最终理想。要进到成熟的、完善的共产主义社会,还需要作出不懈的努力。马克思提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原理在理论上的重大意义就是把统一的共产主义社会做了阶段上的区分,确定了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特质。


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马克思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马克思强调了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发展了的、是在一切领域都实行产主义原则的社会,它同其第一阶段有重大的差别,并着力分析了两个阶段在经济上成熟程度的不同。这表明共产主义是根据一定的客观规律发展着的社会形态,无产阶级在完成过渡阶段任务之后,必须遵循共产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要求,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必须大力发展物质生产和科学文化,促使其巨大增长,以为消灭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等社会差别,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创造物质的、精神的条件。




四、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一般经济特征


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的经济特征,马克思恩格斯早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指出:“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彻底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此后,这两位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一直坚持这一基本原理。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通过考察和分析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和大生产发展的客观规律,得出剥夺剥夺者,把“事实上已经以社会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公有制”的结论。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进一步明确指出了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经济特征。


1.公有制。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是“一个集体的、以生产资料公有为基础的社会”。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转为个人的财产。”这里指明了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共产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有决定意义的区别,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中,生产资料同劳动者实现了直接统一。正是有了这一基本经济特征,人们的主观能动性才得到充分的发挥,社会才能够通过时间的节约,不断创造出巨大的物质财富。公有制的建立,在不同的国家里,其艰巨性和长期性各不相同。即使是在最发达的国家中,只能“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不能立即消灭私有制和实行公有制。在消灭私有制之前,可以先采取若干措施“对所有权和资产经济关系实行强制性的干预”,采取若干中间环节向完全共产主义经济过渡。


2.按劳分配。按劳分配是指消费资料在社会成员之间的个人分配,这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又一个基本特征。马克思认为,在实行按劳分配之前,首先要从社会总产品中扣除生产方面的消耗和需要,以保障社会再生产的进行。这种扣除一共包括三项:“第一,用来补偿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部分。第二,用来扩大生产的追加部分。第三,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其次,“剩下的总产品中的另一部分是用来作为消费资料的。在把这部分进行个人分配之前,还得从里面扣除:第一,同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同现代社会比起来,这一部分一开始就会极为显著地缩减,并随着新社会的发展而日益减少。第二,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健设施等。同现代社会比起来,这一部分一开始就会显著地增加,并随着新社会的发展而日益增长。第三,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总之,就是现在属于所谓官办济贫事业的部分。”在社会总产品作了上述扣除之后,才能对余下的消费资料进行个人分配。马克思指出:“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以后,从社会领回的,正好是他给予社会的。”这种分配方式是以劳动时间为尺度,使劳动者获得的消费品与他提供的劳动量成正比。“他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例如,社会劳动日是由全部个人劳动小时构成的;各个生产者的个人劳动时间就是社会劳动日中他所提供的部分,就是社会劳动日中他的一份。”


关于按劳分配的具体形式,马克思说:“他从社会领得一张凭证,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公共基金而进行的劳动),他根据这张凭证从社会储存中领得一份耗费同等劳动量的消费资料。”这里,用发放劳动券到国库中领取消费品的办法,是以消灭了商品交换和货币为前提的,不是事情的实质。事情的实质在于,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实行按照劳动量进行分配。每个劳动者的劳动成果,除了扣除各项必要的基金,他都全部领回来了。而所扣除的基金,“又会直接或间接地用来为处于社会成员地位的这个生产者谋利益。”实际上,每个劳动者为社会所提供的劳动最后又都领取回来了,即劳动者“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领回来。”


按劳分配通行的是怎样一种原则呢?马克思指出:“这里通行的是调节商品交换(就它是等价的交换而言)的同一原则,”即是实行按劳分配,就每个劳动者都以劳动为尺度,按照劳动的质和量从社会中获取相应的劳动产品来说,似乎与商品等价交换原则相同。但是,这种等量劳动互换与资本主义商品交换中的等价交换有本质的不同。马克思说:“内容和形式都改变了,因为在改变了的情况下,除了自己的劳动,谁都不能提供其他任何东西,另一方面,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转为个人的财产。”所谓内容改变了,是说在等量劳动互换中,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已经是平等的,人们能向社会提供的只是自己的劳动。因为只有劳动才是决定人们平等权利的尺度。当然,人们使用的生产资料的优劣,还会影响具体劳动的劳动生产率,但这不会影响人们之间的根本利益关系。资本主义社会凭借生产资料私有制剥削雇佣个人剩余价值的现象不复存在了,工人劳动换取的是随时要消费掉的生活资料(也是一定量的劳动的凝结),不是固定资产。所谓形式变了,是指不再用货币支付工人的工资,即劳动力的价值,而是按劳动领取生活必需品。


然而,马克思指出:“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权利”。所谓资产阶级权利,系指为资产阶级国家的法律所确认的、反映着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要求和资产阶级的意志的资本主义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消灭,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法律体系不复存在。马克思说这里通行的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权利,是指它以确认每个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归个人所有为前提,在消费分配上实行等价交换原则,等量劳动获取等量报酬,这是资产阶级法律所确认和维护的。但是,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原则和实践已经不像私有制社会那样自相矛盾了。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商品交换由于受供求规律的影响,并不是每个场合都能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经常有欺诈、哄抬物价等不等价的交换,“等价物的交换只是平均来说才存在”。而商品的等价交换只是一个总的趋势。所以,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交换中,等价交换这个原则和交换的实践经常矛盾。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等价交换原则在按劳分配中第一次得到了真正的贯彻,等量劳动确实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领取了等量的产品,和实践已不再发生矛盾,这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按劳分配“虽然有这种进步,但这个平等的权利总还是被限制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框框里”。按劳分配为什么会被认为是限制在资产阶级的框框里?问题就出在“生产者的权利是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正比例的;平等就在于以同一尺度—劳动—来计量。”同一尺度本来是平等的,可是人们的劳动是不相同的。于是“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因为这个尺度不问劳动者的具体情况,“它不承认任何阶级差别,因为每个人都像其他人一样只是劳动者。”即这个尺度不承认每个人的天赋和体力的差别,一律用劳动的时间和强度来衡量个人的贡献,这就难免造成分配事实上的不平等。然而,这个尺度忽视人的差别的同时,却默认“劳动者的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从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如此一来,事实上承认了劳动能力的私人所有,把劳动能力的先天强者和先天弱者放到同一天平上来衡量,结果当然是强者得到优厚的待遇。思路一进到这里就可以看出,按劳分配的平等权利“就它的内容来讲,它像一切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所以列宁在解读马克思这个论断时指出:“这个资‘产阶级权利’同任何权利一样,是以不平等为前提的。任何权利都是把同一标准应用在不同的人身上,即应用在事实上各不相同、各不同等的人身上,因而平‘等的权利’就是破坏平等,就是不公平。”


马克思写道:“一个劳动者已经结婚,另一个则没有;一个劳动者的子女较多,另一个的子女较少,如此等等。因此,在提供的劳动相同、从而由社会消费基金中分得的份额相同的条件下,某一个人事实上所得到的比另一个人多些,也就比另一个人富些,如此等等。”所有这一切都使按劳分配不可避免地造成事实上的不平等。这显然是这个分配的局限和弊端。由此看来,要想避免这个弊端,“权利就不应当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的。”就是说,不应用同一的劳动尺度,而应针对不同的人的不同情况,使分配尺度多样化,对于那些体力智力差一些的人,应该放宽尺度,对于家庭人口多的人也应予关照。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事实上的真正平等。而这样做,权利就当然是不平等的了。


然而,在社会主义时期,这样做是不行的。这实际上是一种平均主义,实行的结果必然损害那些体力智力强的人,影响他们的劳动积极性,不利于社会发展和进步。“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由“生产的物质条件是劳动者自己的集体财产”所产生的消费资料的按劳分配原则,出现实际生活中事实上的不平等,这带有某种必然性。马克思指出:“这些弊病,在经过长久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不可避免的。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在经济上,生产力水平不高,社会产品还未达到极大的丰富,在精神和道德方面,人们还没有达到能够自觉地劳动,不需要监督,把劳动当作生活第一需要。这种社会经济结构以及由此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决定只能实行按劳分配。如果不顾客观规律的要求,人为地消除按劳分配,只会给社会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五、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一般政治特征


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政治特征,马克思认为,正如在经济上存在“资产阶级权利”一样,在政治上还存在着国家。这个时期的国家既从本质上区别于资本主义国家,也与所有制转变时期的政治上过渡时期的国家相区别。马克思指出:“于是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国家制度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换句话说,那时有哪些同现在的国家职能相类似的社会职能保留下来呢?”马克思的提问表明,在他看来,不仅过渡时期还需要国家,而且在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任务完成以后的社会主义时期也还需要国家,不过这个时期的国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而是如列宁所说的,是正在走向消亡的国家。


后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验证了马克思的这一重要原理。在社会主义时期,特别是像中国这样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进入社会主义时期以后,在相当长的时期都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邓小平指出:“依靠无产阶级专政保卫社会主义制度,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马克思说过,阶级斗争学说不是他的发明,真正的发明是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历史经验证明,刚刚掌握政权的新兴阶级,一般来说,总是弱于敌对阶级的力量,因此要用专政的手段来巩固政权。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巩固人民的政权,是正义的事情,没有什么输理的地方。我们搞社会主义才几十年,还处在初级阶段,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决不能掉以轻心。”邓小平在这段言简意赅的论述中,指出了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重要性和长期性。


首先,在社会主义时期要用无产阶级专政的力量来镇压剥削阶级残余势力的反抗。因为,在这个时期,剥削阶级虽然被推翻,作为一个完整的阶级已被消灭,然而其残余势力还会有力量同无产阶级进行较量。这就是,国际反共产主义势力依然存在,他们对社会主义国家展开武装进攻,或者搞“和平演变”,或者施加经济、科技和军事压力;他们和国际资产阶级反动势力有广泛联系,还拥有科学、文化和军事知识上的优势,还可能存在的小生产势力这种同盟军,甚至还有一定的动产和不动产,他们的思想观念和形成的传统习惯还会产生长期影响;国内阶级斗争并未完全消除,反社会主义的破坏分子、刑事犯罪分子依然存在,其反社会主义的破坏活动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构成重大威胁。因此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邓小平强调:“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斗争是一个客观存在,不应该缩小,也不应该夸大。实践证明,无论缩小或者夸大,两者都要犯严重的错误。”他要求:“一定要把对人民的民主和对敌人的专政结合起来”。“坚持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我们叫人民民主专政。在四个坚持中,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这一条不低于其他三条。”


其次,社会主义国家不仅要建立巩固的经济政治文化制度,而且要进行经济政治文化事业的建设。只有建立了强大的经济的物质技术基础,发达的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巩固起来。否则资产阶级还有复辟的危险,这已为苏联东欧国家的演变所证明。所以还需要无产阶级专政来组织和保卫经济文化建设,正是这样,整个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都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的撰写距今已经过去130多年了,但是它仍然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首先,它为我们树立了坚持马克思主义党性原则的光辉榜样,提供了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错误思潮的科学原则和科学方法,这是我们今天科学批判民主社会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大陆新儒学等错误思潮的强有力的思想武器。其次,它在批判拉萨尔机会主义谬论的过程中所阐发的一系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特别是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基本原理,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基本特征的原理,在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今天,仍然必须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和时代特征加以坚持。





文章作者:梅荣政,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王冲,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430072(发文时单位)


文章来源:《高校理论战线》2007年第10期


本站责编:曹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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