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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招一个!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及辖区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

璧山发布 2024-05-01

根据工作需要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及辖区部分基层检察院

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聘用制书记员30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3日9时至8日17时期间


2.网上报名

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lsbj.cq.gov.cn/),点击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重庆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栏目,点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及辖区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3.网上交费

照片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于4月12日9时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提示程序支付考试费用确认参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

4月16日9时至18日17时,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考核阶段

1.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4月20日上午。


2.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5日内,公布拟进入下一招录程序的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通知。按与录用计划数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次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3.技能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技能考试。技能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录入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需自备)。


4.面试

合格考生全部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聘用阶段

1.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单位报到,签订《重庆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首次签订合同固定期限为7年。新聘书记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书记员;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建立备用人员库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将已聘用人员以外的其他考生,按与录用计划数2:1的比例,纳入聘用制书记员备用人员库,最后一名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纳入,今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书记员缺额从备用人员库中及时补充。
3.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聘用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及相关保障规定享受相应薪酬待遇,由聘用检察院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聘用制书记员享有的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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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璧山检察微信公众号
编 辑:邹梦雨

初 审:刘 畅

总值班:陈云刚

总编辑:韩 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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