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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3·15行动 | 韩轶:食品领域的消费者权利保护

北大法宝 2022-05-11

⊙ 本文长约1700字,阅读需时3分钟


导语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之际,北大法宝作为国内领先的法律人工智能公司,这次我们专门联合今日头条法律频道打造“法律专家团队”,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
我们会邀请多位著名法律专家学者,在北大法宝各媒体渠道和今日头条法律频道分享对消费者保护权益的真知灼见,将法律热点分析、专家解读等优质内容普及广大社会群众、加强维权意识。
本文以食品领域的消费者权利保护为主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速发展,也带来了全新的食品安全问题。在法治社会的背景下,食品安全问题最终要通过法治的框架下得以解决。
下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韩轶的分享: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的食品消费市场也发展迅猛,食品的种类不断增加,食品加工技术持续创新,在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的同时,也带来了全新食品安全问题,在部分食品领域甚至出现了逐步恶化的趋势。近些年来,具有公害性质的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它们涉案金额高、涉案范围广、受害人数多、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有些甚至演变为社会公共事件。

   

在法治社会的背景下,食品安全问题最终要通过法治的框架下得以解决。因此,食品安全领域一直是我国近年来立法、司法关注的重点领域,通过《》《》《》《》等一系列部门法的制定和更新,我国不断强化食品领域的法律监管和权益保护。一方面,加强对生产、销售食品的监管和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追责;另一方面,则不断地提升消费者在食品领域的各项权利保障。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每一个消费者在进行食品消费都必然关注的问题,而每一个消费者也应当清晰的认识到,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在食品领域赋予的消费者特殊权利。具体来看可以分为以下五类权利。


其一,食品领域的安全权。消费者从经营者处购买的食品,必须要能够保障食品安全,具体来看就是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二,食品领域的知情权。消费者有权从食品经营者处获得食品的真实情况包括食品的品名、成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食品添加剂的品种、食品安全许可证、食品加工方式等,在特殊情况下还包括生产者、经营者对食品的召回信息;其三,食品领域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利在获得食品安全保障和充分知情权的基础上,自主选择购买或不购买食品的权利,并且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其四,食品领域的索赔权。对于侵犯消费者上述三类权利的行为,消费者可以依法获得赔偿,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对于消费者在第三方平台购买的食品,如果第三方平台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先向第三方平台要求赔偿;其五,食品领域的监督权。消费者对于消费食品权益享有监督的权利,即便消费者个人没有因为食品安全受到损害,依然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对食品生产者、经营者、以及相关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往往不是侵害个别消费者的权益,而是同时侵害大量消费者的权益。因此食品领域违法行为,往往兼具损害消费者个体权益和公共食品安全利益两种性质,此时仅依靠消费者个人的维权行为是难以有效保护整体公共利益的。对此,我国的相关法律也赋予了检察机关支持和提起相关公益诉讼的职责。


在民事诉讼领域,《》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在行政诉讼领域,《》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作者简介:


韩轶,现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刑事法学科带头人,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顾问律师。主要兼职: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副会长、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中心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智库刑事合规专家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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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排版丨李妍靓

审核人员丨王梦雨 张文硕

本文声明丨本文章仅为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北大法宝的法律意见或对相关法规/案件/事件等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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