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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清债复信”,前海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前海法院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2-12-01


在一件执行案件中

被执行人对法院说

“法官,我们公司不是不想履行判决,

是我们遇到困境了”

这是怎么回事呢?

前海法院

在深入了解双方情况后

巧妙化解执行“僵局”

助力企业恢复失信

这里面有哪些妙招呢?

一起来看看~



基本案情


本案被执行人某源实业公司,为生意周转向某红贷款公司借款104万元,未能如期归还,某红贷款公司诉至前海法院后,法院判决某源实业公司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随后,某源实业公司陆续归还了本金40余万元,尚欠60余万元没有归还,于是某红贷款公司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前海法院主动为被执行人清理“三角债”,完成执行。同时针对被执行企业信用进行修复,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执行过程


第一步:充分沟通了解企业困难

前海法院执行局干警收到案件后,首先与被执行人进行了充分沟通,了解到了其未能如期还款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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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被执行人某源实业公司是一家从事货物贸易的公司,因为业务“一买一卖”需要资金周转,借款之后本想着很快就能收回到期货款,马上还上钱,但结算时发生了争议,没有如期归拢资金进行周转。判决书生效之后,被执行人已经多方筹措资金,归还了40余万元。尚欠的60余万元,公司正在与案外人某天公司协商,希望对方能提早结清货款中无争议的部分,还清债务后公司也能继续正常开展业务。



第二步:积极化解执行“僵局”

为解决案件执行僵局,帮助中小企业尽快结清“三角债”,恢复正常运营,前海法院执行局干警马上与案外人某天公司取得联系,多次与公司负责人电话沟通说明案情同时,直接向某天公司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向其说明,其作为次债务人有义务配合执行。另外,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次债务人虽然有权实质否认该债权,停止执行该次债务,但次债务人任何对该债权的异议都将导致案件进入诉讼进行实体审查,从而拖延执行,不仅给自己增加诉累也会对被执行人的经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经前海法院执行干警充分释法,某天公司向法院表示其与某源实业公司尚有货款未算清,为助其解困,可直接向本案的申请人某红贷款公司支付没有争议的部分款项,有争议的款项可以后续另行解决,该款项足额偿付了被执行人债务。


第三步:修复失信“盘活企业”

被执行人某源实业公司还清债务后,前海法院了解到被执行人因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导致信用受损,影响其生产经营,主动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和自动履行证明书,帮助被执行人恢复有序经营,最终被执行人重新通过融资机构的商业融资审核,顺利取得了与某大型商业超市的采购谈判资格,企业经营重入正轨。



典型意义


本案被执行人面临“资金周转难”困境,如果长期陷入案件执行“僵局”,难免会引发更严重的企业经营危机。案件执行过程中,前海法院主动了解被执行人经营状况和困难,以解决“企业问题”而不是解决案件为出发点,兼顾各方利益,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工作,促进案件顺利执结。了解到被执行人因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导致信用受损,影响其生产经营后,前海法院向被执行人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和自动履行证明书,帮助被执行人恢复有序经营,有效避免了中小微企业因司法强制措施陷入困境,这是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具体实践,也是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的精准体现。


来源|执行局 姚雅菊 

编辑|李学山 

校稿|黄艳华 沈晶莹 黄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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