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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传统民居现代宜居问题的路径系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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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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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传统民居的现代宜居,是关乎民生和发展并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以苏州为例,长期实践探索可归为两大类:
一是1990年代初的一种探索,现状遗存拆除重建,实现了传统风貌和现代宜居结合,但当年即被批评为“有文化,没历史”,后再未沿此方向探索改进完善。
二是对现状遗存维修、改造(主要市政设施),囊括1990年代中期至今进行保护的几乎所有对象。套用“有文化,没历史”格式,可归纳为“有历史,不宜居”。
随着外围地区宜居水平快速提升,古城居住质量已与周边产生显著差距,原居民外迁则加剧了这种反差,发展活力显著降低。

传统民居的现代宜居不仅仅是文化、技术问题,根本上是保护工作“以谁为本”、如何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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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与现代的宜居区别

古今“宜居”的区别可归纳为文化性的建筑形制和工程性的建筑质量两个方面。要正视遗存质量与现代建筑科技要求的关系,还要关注传统民居形制与现代宜居习惯的适应性。具体区别可分四类:物质、文化、技术、标准。见表1。

▲ 表1 | 传统民居(历史街区)与现代宜居的要素区别

归结为三方面问题:

一是基本问题。物质方面的街区功能、交通设施、户型、建筑物理等;文化方面的家庭结构、生活方式等;技术方面的材料、设备、规范等;标准方面的市政、交通(条件、行为)、成套率等。

二是协调问题。传统营造由匠师统筹总协调。现代的规划、设计(又分建筑、结构、水、电、暖等多个专业)、材料、施工、设备安装、装潢,还有配套设施、生态环境等,各有专业标准和相应责任。

三是核心问题。社会要素如原住民的定义、家庭结构,经济要素如收入水平、就业能力等。不同层面居民的就业能力、消费水平、生活方式对宜居要求和街区持续活力产生根本影响。

基本问题是必须解决的问题,需依据具体对象特点、当地相关条件、当前相应能力等,对目标、策略进行选择。面对同一个对象,有保护、更新、质量安全、使用价值、发展统筹等不同视角,需要相关方之间的统筹协调。

协调问题主要属于专业协作问题,通过改善、创新组织方式,科学设定工作流程、节点和参与专业等即可基本解决。

核心问题是居民构成,需要切实解决居民的生活和发展条件,实施政策措施应对保护目标具有支撑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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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民居保护中实现现代宜居的一般选择原则

在表1认识的基础上,提出表2的一般选择原则。其中加下划线的内容尤为重要、更为困难,当前需要重点关注解决。

▲ 表2 | 传统民居(历史街区)现代宜居的一般选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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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民居(历史街区)现代宜居需要解决的问题

传统民居实现现代宜居需求,分布在以下五个专业工作领域。


4.1 城市规划领域


首先应明确三个定位:

(1)功能定位。包括其所在街区的居住、旅游等功能的比重、布局,以及与城市的关系。因物、因用、因效制宜,对保护对象分类选择功能。

(2)时代定位。遗存现状是保护的主体,还应统筹不同时代的历史文化保护,全面地保护、展现历史文化。

(3)社会经济定位。宜居水平、经济能力和就业层次等,是保护街区特色的基础条件、保障街区活力的比较条件和保持街区佳境的竞争条件。

明确三个定位以有的放矢地解决户型类别、道路交通市政等宜居问题。


4.2 建筑设计领域


建筑设计是具体解决传统住宅宜居的关键领域,主要有三个问题:

(1)遗存建筑质量定级。这项工作目前由“保护规划”主要依据遗存风貌完成;实施中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因此必须依据遗存工程质量定级。

(2)传承创新定向。传统民居虽然不同于等级文物保护,但保护更新的总体效果应有清晰的传统文脉。

(3)经济政策定位。非等级文物的传统建筑修缮一般都是市场行为,需要相应的经济政策支撑。


4.3 建筑材料领域


需提升建筑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同时保持传统风貌特色。

(1)现代化与时代性。采用清水工艺的建筑围合材料应把现代宜居要求与时代、地域的特点结合好。

(2)结构性与装饰性。材料生产应把握好传统装饰性以传承形象意蕴,同时使材料性能达到宜居要求。

(3)标准化与地方性。土壤特点和工艺习惯形成各地的风貌特色。例如太湖周边的粘土衍生了“粉墙黛瓦”,苏中地区的江海淤积土产生了“青砖青瓦”,而黄淮海地区的沙土则产生了“灰砖灰瓦”。


4.4 建筑工艺领域


传统民居的宜居离不开恰当的工艺类型和标准。

(1)工厂与现场。借鉴利用工厂化对传统工艺进行必要的改革,同时改善现场工作条件和环境。

(2)规则与规范。把“传统民居的现代宜居”作为重要补充内容。


4.5 经济政策领域


不同于单纯性保护,传统民居宜居的经济政策应包括几方面的原则:

(1)功能原则:优先宜居性、经济性,兼顾特殊性、相关性。

(2)业主原则:就近就业优先;文化特色相应,消费特点相应。

(3)价格原则:需求主导,档次对应;同等优惠,合理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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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民居宜居的重点问题及其解决导向

综合以上思考形成传统民居保护的完善路径系统,见表3。

▲ 表3 | 传统民居宜居的相关工作要点
其中两个改进重点:
(1)遗存质量分级,保护方式分类。

该工作需要工程科学基础,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组成和工作深度。可分三类:保留整治、更新改造、拆除。保留整治为强制性规定;更新改造为指导性内容,留待实施阶段具体确定设计方案;遗存工程质量无法保护的,应尊重客观规律予以拆除。

(2)宜居水平标准。所在城镇的一般宜居水平应作为传统民居宜居的底线。
制定《传统民居保护宜居标准》,按《标准》实施保护后的传统民居、历史街区成为城市的窗口,而不应仍然是城市的“疮疤”。

本文撰稿张泉



原文介绍

《传统民居现代宜居问题的路径系统分析》一文已在知网首发

张 泉,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原巡视员,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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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片源自新华网 刘世辉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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