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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城市规划中的“通勤”概念辨析及“通勤阈值”界定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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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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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城市规划以人为中心,具有明确的公共政策属性;规划致力于实现空间资源高效合理配置,必然要对人群的空间活动规律作系统深入的研究。其中,城市居民上下班出行形成的“通勤”(commute to work)是一项最重要的日常空间活动,其时空需求和分布特征不仅是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关系到城市土地使用、空间结构和设施布局,因而也是空预测模型等研究工作的重要对象。随着手机信令等时空定位(LBS)大数据的广泛应用,研究工作者对城市居民空间活动状况的认知能力空前提升,关于通勤问题的学术研究和文献也大幅增加。但另一方面,通勤本身是具有特定含义的术语,近年来在城市和区域规划领域衍生出的对“通勤圈”“幸福通勤”和“极端通勤”等概念,以及对“通勤率”“通勤距离”“职住平衡”等指标和政策目标的讨论,都需要建立在对通勤内涵的准确理解之上,否则将会影响相关研究的可靠性,以致误导规划编制和相关政策制定。本文基于溯源而辨析“通勤”概念,进而探讨“通勤阈值”的界定,旨在匡正误区并为相关的规划研究工作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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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勤”研究的引用链及在规划研究中的应用审视


2.1 “通勤”相关研究的

学科分布及主要引用链解析


与“通勤”问题相关的研究目前分布于多个学科领域。在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以下简称“CNKI”)中以“通勤”为篇名进行检索,共得到中文期刊文献1264篇(2000年1月—2022年12月),主要分布在自然及工程科学领域、社会科学或交叉学科领域,发文数量近年来呈现出波动上升趋势(图1)。

▲ 图1 | 通勤相关研究发文数量(2000年1月—2022年12月)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中国知网(www.cnki.net)”数据自绘。

根据CNKI中文文献引用链,可发现21世纪以来我国学者对通勤问题的研究大部分集中在交通(约39%)、经济地理(约27%)和建筑规划(约11%)这三大学科。借助CiteSpace软件对CNKI各学科引用链作归类分析,可发现不同学科对于通勤问题的研究各有侧重(图2~图4)。通勤是一个在多学科运用广泛、且具有特定含义的重要学术概念,如果对其概念本身的内涵认识就存在误解或偏差,那么相关的研究和结论也就难免会出现偏差。

▲ 图2 | 交通工程领域“通勤”研究知识图谱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中国知网(www.cnki.net)数据自绘。

▲ 图3 | 经济地理学领域“通勤”研究知识图谱

资料来源:同图2。

▲ 图4 | 建筑规划领域“通勤”研究知识图谱
资料来源:同图2


2.2 “通勤”概念在规划研究中的

认知误区


审视相关研究文献及政策文件,可以发现目前行业内对通勤概念的认知误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概念的泛化:没有将其严格限定为居民在居住地与就业地之间的重复性日常出行活动,而是将其他各类出行都纳入通勤的范畴,从而夸大了通勤在总出行中的占比。例如,有关部委以“1.5 h通勤圈、1 h通勤圈”作为“大都市圈、都市圈”空间一体化发展的界定方法。但在我国城镇化的现实情境中,严格意义上的通勤交通只占都市圈出行交通的极少部分,通勤之外的日常的商务、旅游等目的出行交通才是研究和测度都市圈一体化发展的主要空间活动类型。此类误用常见于近年来的研究报告和学术文章,对此需要引起重视,及时匡正,不能一再以讹传讹。

二是没有意识到通勤是“职住空间分离”条件下产生的行为与概念。如果忽视必要的地域尺度和计算阈值,而将所有居住-就业之间出行联系都纳入通勤范畴(诸如从某个大学的教工新村到比邻的大学校区上班,或是从北京某部委大院住宅到机关大楼上班),这样的定义和数据分析显然是失真的。

尽管通勤是指居住地和就业地之间的日常空间移动,但就通勤术语本意而言,就近上班应不能称之为通勤。为此,本文特对通勤概念作溯源,并对通勤阈值作相应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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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勤”概念溯源及“通勤阈值”界定的准则


3.1 “通勤”概念溯源及辨析


“通勤”原本是我国铁路系统使用的日制汉语舶来词。在20世纪前期,我国铁路系统受日本制式影响,铁路相关管理体制、技术标准和术语采用了“通勤”“乘客”“乘降”等日文汉字;在计划经济时期,铁路术语向各行业延伸,如远离市区的工厂、机关单位会安排“通勤车”以方便职工上下班。英文的“通勤”(commute)一词亦出现于美国纽约、费城、波士顿、芝加哥等大都市早期的铁路票价系统,铁路公司允许日常周期性往返的“通勤者”(commuter)可支付较低的“通勤票价”而从郊区往返于城市。

国际上,通勤早已不再局限于铁路系统,而是成为了社会上的通用概念;但其本源意涵并没有变。如日语中的通勤是指“在工作和家庭分离条件下,就业者在家庭和工作地之间、工作地与工作地之间来回穿梭的行为”;与之相对,日语中还有“通学”(从居住地到学校)等概念;美国人口普查局曾在人口普查中将通勤定义为“一种往返于居住地和工作或学习地之间周期性的旅行”,但同时也可以是任何定期或经常重复的地点之间的旅行,即使与工作无关。尽管美国对通勤的定义相对宽泛,但其“就业通勤”(commute to work)的定义则与日本的通勤内涵较为一致;德语的通勤(pendeln)定义为“在家庭和工作地点之间跨越其居住社区边界的出行”;法语则将其定义为“人们因工作、学习等原因进行的日常钟摆流(mobilité pendulaire)”。

由此可见,尽管“职-住通勤”的内涵在各国略有差异,但普遍被定义为特定人群在居住地和就业地之间具有周期性、往复性的特定出行行为。因此,“特定人群(通勤者)”和“出行范围”的界定应是认识“通勤”概念内涵的关键所在;亦即,在居住和就业地之间周期往复出行的人群中,哪些属于“通勤者”的范畴,涉及对职-住分离阈值的界定。


3.2 关于“通勤阈值”的界定准则


总体而言,“职-住通勤”在各国都普遍被认为是“职住分离”人群的出行行为。例如,日本统计局将“通勤者”定义为15岁及以上、在自宅以外工作的就业者人口。日本《工伤保险法》也明确将居家办公及自家附近就业的“自宅工作者”排除在“通勤者”之外,“非自宅工作”本质上是定义“通勤”产生的一种距离阈值。与之类似,美国、德国都强调“通勤者”离开所居住的社区(地方自治体)边界才能视为产生通勤行为。但各国的社区大小和边界各不相同,上述国家也并没有明确过通勤产生的具体阈值。

我国测度通勤产生的“通勤阈值”则相当程度上源自“出行”本身的定义。在传统的居民出行调查中,步行5 min以上或将采用交通工具的400 m以上空间活动视为一次出行。因此,“通勤”作为以上班为目的(以及相应的回程)的出行,也须满足上述“出行”的定义准则,即居住地和就业地距离400 m以上的人群才应当视为“通勤者”,低于该距离者则不应被纳入城乡居民通勤调查统计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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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界定“通勤阈值”的重要意义

手机定位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为规划开展职住空间关系研究和通勤阈值界定等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可通过大数据辅助的实证研究,具体阐释在准确把握“通勤”概念的基础上,合理界定“通勤阈值”的重要意义。研究中采用2020年GPS精度的手机LBS数据识别出上海市常住用户791万个;通过对上述样本的居住地、就业或其他活动的OD对的位移统计发现,常住地在上海市的样本中,LBS数据去除400 m以内位移样本后,该市通勤距离各类人群比例较全样本时翻倍(图5下)。可见,在LBS等大数据分析中,若将日常流动位移处在400 m以内的人群也视为“通勤人群”,样本数量的巨大差异将会对居民平均通勤距离及时间、通勤关联强度、职住分离程度等一系列问题的分析造成巨大干扰。

▲ 图5 | 上海市居民手机样本居住-就业位移分布(2020年)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上海市2020年居民手机LBS数据(扩样前)自绘。
进一步分析还可见,通勤空间关联强度的偏离程度随尺度变化,空间层次越多、分析单元尺度越小,职住关系的结构性偏差越显著。例如,上海市分街道层面,无论是否去除400 m以内的职住关联,其结构性的空间关联分布趋势具有一定的相似度,表明通勤阈值在城市的宏观尺度上对职住空间关系的结构性影响并不明显(图6);在上海的市辖区层面,通过杨浦区分街道职住空间关联分析可以发现,去除400 m阈值样本前后,街道职住关联分布规律仍具有明显的一致性,但在OD联系强度上已经存在明显差异(图7);而在尺度接近乃至小于400 m的居委会单元尺度,若不剔除400 m阈值内的所谓通勤样本,全区跨居委会单元间的“通勤联系”明显大幅增加(图8),表明存在大量跨居委会边界的样本干扰,分居委会单元的职住平衡关系、关联结构和强度分析亦将受上述样本取舍的直接影响。

▲ 图6 | 上海市分街道职住OD空间关联分布示意

资料来源:同图5。

▲ 图7 | 杨浦区分街道职住OD空间关联分布示意
资料来源:同图5
▲ 图8 | 杨浦区分居委会职住OD空间关联分布示意
资料来源:同图5
上海市和杨浦区的分街道、居委会尺度的研究只是手机定位数据辅助的职住关系研究偏差的一个直观展现。研究表明,在城市中观层面、分析单元相对较小尺度下,忽视通勤的必要阈值,很可能会造成分析结果的明显偏差,从而导致规划和策略制定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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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本文指出了“通勤”概念在规划领域从概念到阈值两个方面的认知误区。前者主要表现为对“职住通勤”概念应用的泛化,如没有将其视为居住和就业地之间高度重复且相对固定的出行行为。后者则是没有意识到“通勤”源于职住的地域分离及出行行为,实际上在各国的通勤定义中,只有超过一定距离阈值的就业出行才被视为“通勤”。对上海市手机LBS数据的分析证明,若将包括400 m以内的职住的位置基本相同或位移极小的样本都归入职住通勤范畴,则必然会在城市通勤出行及空间关系分析中出现结构性偏差,且这种偏差随着空间分析单元的尺度细化而愈发明显。可见,合理界定“通勤”的概念和其阈值在城市规划研究和实践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撰稿:李峰清  张欣  赵民


原文介绍

城市规划中的“通勤”概念辨析及“通勤阈值”界定探讨》一文刊载于《城市规划》2023年第6期,第13页-19页

【doi】10.11819/cpr20230603a

李峰清,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建筑系,副教授。

张   欣,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建筑系,硕士研究生。

赵   民,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博导,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国外城市规划分会、规划实施分会副主任委员,本文通信作者。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流形互动视角下大都市跨界活动的空间影响及机理研究”(编号:52278069);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大数据辅助的上海‘职—住—流’空间组织及结构优化研究”(编号:2019PJC053);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超大城市实现空间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路径及结构优化策略研究:上海为例”(编号:2019ECK002)。

【全文下载】文章已在知网发布复制并搜索下方网址,或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即可下载阅读全文。

https://kns.cnki.net/kcms2/article/abstract?v=3uoqIhG8C44YLTlOAiTRKu87-SJxoEJu6LL9TJzd50l63v2hNcriO06SbkfQEhukPg3lMMhzjKRVgV2RoEtAn-BoWa0oddge&uniplatform=NZK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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