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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声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

来源:《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专刊2021年第2期(《民主与法制》周刊2021年第44期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

郭声琨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是在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即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在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史上具有划时代里程碑意义。这次会议最重要的成果,就是顺应党心民心和时代要求,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确立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关键是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自觉用于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

  一、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重要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为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深刻洞察力和理论创造力,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国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在理论上有许多重大突破、重大创新、重大发展,深化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了重大原创性贡献,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新境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体现了继承性、创新性的有机统一,是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不断强化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法治建设贯穿“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这些变革和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人民开展的波澜壮阔的法治国家建设实践,以新的视野、新的认识赋予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的时代内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旗帜。我国之所以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至关重要的一条就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全方位依法之治。在我国即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历史时刻,习近平总书记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再次发出法治建设新征程上接续奋斗的伟大号召,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不断创造法治中国建设新的历史伟绩。习近平法治思想,顺应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需要,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宣言书、动员令,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科学指南,为我们更好发挥法治在治国理政中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引领全球治理变革的中国方案。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的高度,以宏大的全球视野、强烈的时代意识,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运用法治和制度规则协调各国关系和利益、坚定维护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等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这既是对世界面临的重大问题的科学回答、也是对历史发展规律的深度把握,既有鲜明的实践合理性,又有巨大的理论创造性。这些重大思想,得到了大多数国家的广泛认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推进世界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方案、中国智慧。

  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开辟新境界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这一重要思想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我们要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做到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

  准确把握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全面依法治国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涵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各领域,涉及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指挥中枢。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担负起领导人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使命和时代重任。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我们一定要始终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

  准确把握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民之所欲,法之所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在我国历史传统、法治传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成果,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之所以能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就在于开辟了一条符合我国国情、遵循法治规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实践证明,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体系是适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制度,具有显著优越性。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自信、保持定力,使这条道路越走越宽广。

  准确把握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我们要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推动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把宪法贯彻实施提高到新水平。

  准确把握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在我国这样一个有14亿人口、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国情复杂的大国执政,要保证国家统一、法治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秉持法律准绳、用好法治方式。无论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还是应对全球治理挑战,都深刻启示我们,只有运用制度优势、强化法治之力,才能更好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我们要坚持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准确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总抓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我们党提出的具有原创性、时代性的法治概念和理论之一,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和方向,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我们要加快形成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和党内法规体系,完善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迈向良法善治。

  准确把握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准则,三者是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能不能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我们要在共同推进、一体建设基础上,着力提高党依法执政能力、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协调均衡发展。

  准确把握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总体实现有法可依,执法司法工作积极推进,全民法治素养不断提高,但法治建设各领域还存在一些短板。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驰而不息推进法治领域改革,改革完善执法体制机制,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加大全民普法和依法治理力度,促进各环节法治工作相互贯通、相互促进。

  准确把握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国与国之间的竞争越来越体现为制度、规则之争。无论是扩大对外开放、深化国际合作,还是防范化解风险、应对打压遏制,都要求我们着眼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我们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挑战、防范风险、反制打压的能力,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和国际规则制定,以中国智慧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准确把握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把专门队伍建设好。能否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关系到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能否实现。我们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加强对法律服务队伍的教育、管理、引导,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组织和人才保障。

  准确把握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任务的关键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进度。我们要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工作,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

  深入学习培训。中央依法治国办、各地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学在先,通过专题会议、专门研讨等形式,深入思考、全面系统、联系实际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学深悟透。要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与整体性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结合起来,作为领导法治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要统筹各法治工作部门和各单位法治工作机构,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学习会、报告会、研讨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实现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学习培训全覆盖。要加强与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单位沟通协调,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培训的必选课程和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育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

  加强宣传解读。要协调发挥法治工作部门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作用,做到各有侧重、相互配合、协同推进。要加强与宣传部门、主流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推动制定宣传方案,通过开展法治大讲堂、报告会等活动,组织推动新闻媒体以专题报道、发表评论员文章、组织访谈、开设专栏等方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生动实践。要充分运用新媒介,通过制作小视频,推送解读文章、学习体会等方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要加强与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合作,通过课题委托、合作研究、组织专家撰写理论解读文章等方式,形成既有理论意义又能指导实践的研究成果。

  狠抓贯彻落实。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列出任务清单,一项一项抓实抓到位。要紧紧围绕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到症结所在,提出解决办法,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中央依法治国办要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职能作用,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创新探索督察督办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本文原载于《人民日报》2020年12月21日,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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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参见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载《求是》2021年第5期,第6页。

② 参见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载《求是》2021年第5期,第6页。

③ 参见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9月5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71页。

④ 参见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6年7月1日),载《求是》2021年第8期,第14页。

⑤ 参见习近平:《以科学理论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2020年11月16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页。

⑥ 参见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载《求是》2021年第5期,第8页。

⑦ 参见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载《求是》2021年第5期,第8页。 

⑧ 参见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18年8月24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30页。

⑨ 参见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2年12月4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0页。

⑩ 参见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2014年10月20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85页。

⑪ 参见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载《求是》2021年第5期,第11页。

⑫ 参见习近平:《以科学理论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2020年11月16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5页。

⑬ 参见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载《求是》2021年第5期,第13页。

⑭ 参见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载《求是》2021年第5期,第14页。

⑮ 参见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18年8月24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31页。


编辑:屈赫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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