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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航,如果怀孕...

发发 民航故事汇 2022-12-13


昨天,海航一个乘务员给一枝发发了一大段留言:


“最近出的空勤人员怀孕后要上3个月行政班(试行)、疗养假由20天缩减至7天......每一条都让人心寒。之前我每次有人讨论方大时我都会发言/评论维护,因为觉得在那样一个情况下,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接手烂摊子,还承诺不减福利待遇,作为一个企业真的了不起。


后续不管是‘跑冒滴漏’,还是推行‘赛马’,我都没有任何抵触情绪,毕竟这些确实节省了非必要支出,或者有利于一个企业正常良好发展,就连原有的现金福利变商城积分,我都安慰自己购买力相同≈没变,这些几乎都没有违背方大一开始‘不减待遇’的口号。


但现在这些政策,桩桩件件仿佛都在讽刺当时喊出的“不减福利”这个承诺...作为员工第一次对集团感到深深的失望。


其实员工真的没有领导们感觉的那样“不知好歹”:免费午餐、年底鼓励性奖金,这些员工们即使嘴上没夸,但心里都有数。我就是因为这些点点滴滴成为的‘自来水’,但现在也要水转路人/路人黑了...


如果一个企业连内部员工这样的“自来水”都失去,遇到问题还有谁能为你摇旗助威?员工不是机器,在输出劳动力的同时是有思想和情绪的,并且思想和情绪真的是有价值的。延伸到工作上也一样,同样是完成工作,敷衍了事和尽职尽责所产生的潜在结果完全不同。这样简单的道理领导们不可能不知道。很心寒也很疑惑领导们到底在搞什么。(END)



写的挺好,500多字,心路历程基本写出来了...


多的不说,大家自行评判。

今天就说说这个乘务员开头说的公司正在试行的新规——“空勤人员怀孕后要上3个月行政班”。


国庆前夕,就有好几个小伙伴给一枝发说过这个新规,具体如下:

以前是只要怀孕了就可以休假怀孕待产了,官方叫“怀孕待岗假”,现在有新规定了,怀孕的前三个月,不能休怀孕待岗假,有三个选择:

1、休其他假,比如事假病假等;

2、上三个月地面行政班;

3、安排轮休。


先说第一个选择,休其他假,根据规定,请假30天以上,第二年不再享受任何福利政策,包括补充医疗保险。


再说第二个选择,怀孕前三个月上行政班。算是开了行业先河了!其他航司乘务员为啥一怀孕就可以休假待产?主要还是考虑到乘务员职业的特殊性,长期极不规律的作息,对身体上伤害较大,身体素质较差,而怀孕前几个月,流产的风险较高,这几个月正是需要调理养胎的关键时期,所以行业内空勤人员都是怀孕即可休假,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这个关键时期,还有必须让乘务员再来公司上班吗?

(在怀孕三个月内,比较容易出现流产的情况,由于在怀孕三个月内,胚胎着床到宫腔内的时间较短,并且由卵巢的黄体分泌雌激素和孕激素,维持妊娠的正常进行。若胚胎着床不稳、卵巢黄体的功能不足、激素分泌少等,就有可能会导致先兆流产,甚至是难免流产的情况。)


第三个选择就是轮休,也就是少拿钱嘛。


综合来说,公司试行这个新规大概率还是为了“跑冒滴漏”,目的在于尽可能在怀孕的空勤人员身上扣出三个月的人力成本。


这样扣人力成本,一年到底能省出多少钱?为了“跑冒滴漏”,怀孕的空勤人员也不放过?

这是否符合方老板所说的“不减福利”?


还有,格局再说大一点,国家现在大力鼓励生育,海航这时候出台这个新规,是否与国家层面的精神相违背呢?


这个新规在试行之后是否会正式实施?

其合理性、必要性,还请海航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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