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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术之路 2021-03-08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30103

一、学科、专业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是20世纪80年代国内最早建立宪法与行政法学科的高校之一。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北京政法学院首任院长钱端升教授即为我国著名的宪法学家,其于20世纪30年代所著的《比较宪法》至今仍有巨大的学术影响力。1979年中国政法大学获得宪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文革结束后,宪法学科得到快速发展,董璠舆、孙炳珠、许清、廉希圣教授在全国享有较高声望;现在,王人博、焦洪昌、李树忠教授成为宪法学科的中坚力量。1983年,中国政法大学获得行政法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成为第一所行政法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1984年5月,司法部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行政法研究班,凝聚了我国行政法发展初期的教学和研究力量。1985年3-7月,中国政法大学开设行政法师资进修班。该班为当代早期的行政法教学培育了师资骨干,被人誉为行政法的“黄埔一期”,目前活跃在宪法和行政法学研究领域的很多知名学者和实践部门的领导都曾经是该进修班的学员。中国政法大学在国内最早开始行政法学比较研究,已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名扬先生所著《法国行政法》、《英国行政法》、《美国行政法》是我国比较行政法制度的奠基之作,为我国行政法发展奠定重要的理论基础。中国政法大学创办的《行政法学研究》1988年出版,为最早的行政法学连续出版物,是目前行政法学唯一的专业期刊。本学科汇聚了一大批我国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的知名学者,其中既有我国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奠基者,也有中青年的领军人物;马怀德系新中国第一批行政诉讼法专业博士(1993年),马怀德、薛刚凌、王万华先后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本学科共有专职教师47人,其中多人担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副会长职务。在读宪法、行政法专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300 多名。应松年教授设立的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金,是目前国内唯一的行政法学专项奖学金,旨在奖励优秀学生,推动学术发展,促进行政法学理论研究的繁荣。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觉悟,有为推动国家法治政府建设而努力的远大抱负和强烈责任感,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具有较强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身心健康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为教学、科研单位及包括国家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在内的各级实务部门输送骨干力量。

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应掌握宪法学和行政法学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具体要求:(此次增加)

(一)掌握法学核心概念和基本知识体系,并能够在研究工作中熟练运用。具有良好的学术素养和学术道德,具备优秀的学术品格和学术原创力,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二)具有较强的获取知识能力、学术鉴别能力、学术创新能力、学术交流能力,具有较高的审视和判断制度变化的能力,有独到的方法论视角,能从法律角度对重大的经济社会问题做出法律解释。

(三)有敏锐的洞察力和思辨能力,能够追踪国际国内前沿的法学研究的进展。

(四)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

(五)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掌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基本理论。

三、研究方向


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本专业现设以下研究方向:

(一)宪法学

  本研究方向拥有比较雄厚的师资力量,承担宪法学、外国宪法、港澳台法制、比较宪法、特殊群体人权研究、中国宪政史、西方宪政文化等的教学与科研工作。焦洪昌教授担任主讲的宪法学课程入选国家级精品课程。

(二)行政法学

  本研究方向在国内最早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承担行政法学、比较行政法学、国家赔偿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马怀德教授担任首席专家的行政法学教学团队入选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国家赔偿法学入选北京市精品课程。

(三)行政诉讼法学

本研究方向承担行政诉讼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入选国家级精品课程。何兵教授担任主讲专家的行政诉讼案例研习入选北京市精品课程。

(四)行政法学交叉学科

本研究方向是管理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研究方向,主要通过公共管理学、行政法学的交叉研究,推动应急法学、教育法学、卫生法学等交叉学科发展。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

三年

学习年限

三至六年

五、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及学分要求

见附表


六、培养方式


(一)实行博士生导师个人负责与博士生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指导小组由博士生导师负责、吸收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授参加,发挥导师个人特长与导师组的整体优势。

(二)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以课程教学为辅。博士研究生需大量研读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的经典著作,及时了解本专业的理论热点问题,把握学术动态,并能提出有深度的、有见地的观点和看法,以论文或专著的形式反映出来。专业课程的教学多采用研讨的方式,围绕当前学术研究的热点、难点问题,由博士研究生准备主题发言,再展开讨论,以促进师生之间理论观点的交流与启发。

(三)课题研究应贯穿于博士生培养的整个过程。导师应创造条件,鼓励博士生参与课题研究。

七、质量标准

(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学术素养、维护学术道德与恪守学术规范。

(二)全面掌握宪法行政法学知识体系,并能够在理论研究、立法、行政、司法实践中熟练应用。

(三)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学术创新能力和学术交流能力。

(四)参加至少1项课题研究,并承担主要研究工作。

(五)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应以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作者单位,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刊物或国际重要刊物上至少发表2篇与本人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论文的刊物名单由各学位分委员会提供,报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统一公布。

八、考核方式

(一)本专业课程考试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进行。

(二)学位课考试采取笔试或口试的方式,口试由至少三位教授组成的考试小组进行。

(三)博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一年半时,应当进行中期考核,由三到五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考核委员会进行。

九、学位论文选题与撰写


(一)课程学习符合规定,并经中期考核合格,开题报告通过,方可进入博士论文撰写阶段。

(二)本专业博士论文在各研究方向内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选题;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当具备开拓性、先进性、成果的必要性与可能性。鼓励研究生自主选择学科前沿课题和有重要应用价值的选题,并注重创新性和先进性。论文选题、结构、依据和资料准备须经专门组织的博士论文开题报告会进行论证。

(三)博士论文必须按照培养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初稿、修改和定稿的工作。学位论文应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开题报告,导师应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进行进展检查和时间提示,以保证研究生按期高质量完成学位论文。

(四)博士论文必须符合学校对博士论文的原创性和规范性要求,严禁剽窃和抄袭,且正文字数不低于15万字。

十、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一)本专业博士论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原则进行。

(二)博士论文答辩申请人应在答辩前履行必要的手续,准备申请所需的一切材料;论文的原创性检查、评审、导师回避等按照学位办相关规定进行。

(三)本专业建立并实行预答辩制度,预答辩时间与申请学位间隔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

(四)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校内外5位以上(含5位)教授组成;论文评审与答辩程序依照规定进行;学位论文涉及实务问题的,可以吸收实务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

(五)博士学位的授予应符合《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要求。

十一、参考文献

二、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方向

(一)必读文献(20本)

中文原著

1、马怀德著:《国家赔偿的理论与实务》,中国法制出版社1994年版

2、吴庚著:《行政争讼法论》,三民书局1999年版

3、翁岳生主编:《行政法》(上、下),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4、张树义著:《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的法学透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5、应松年、薛刚凌著:《行政组织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6、叶必丰著:《行政行为的效力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7、应松年主编:《当代中国行政法》(上、下),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

8、王锡锌著:《行政过程中公众参与的制度实践》,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

9、马怀德主编:《行政诉讼原理》(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10、章剑生著:《现代行政法基本理论》(上、下),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11、王名扬著:《王名扬全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12、何海波著:《行政诉讼法》(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中文译著

13、【德】拉仑兹著:《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6年版

14、【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著:《行政法学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5、【美】理查德·B.斯图尔特著:《美国行政法的重构》,沈岿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16、【美】肯尼斯·卡尔普·戴维斯著,毕洪海译:《裁量正义》,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

17、【美】理查德·J.皮尔斯著:《行政法》(第五版),苏苗罕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版

18、【英】马丁·洛克林著:《公法与政治理论》,郑戈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19、【法】狄骥著,郑戈译:《公法的变迁》,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

20、【日】盐野宏著,杨建顺译:《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二、选读文献(50本)

中文原著

1、张尚鷟主编:《走出低谷的中国行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2、罗豪才主编:《中国司法审查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3、吴庚著:《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三民书局2000年版

4、蔡志方著:《行政救济法新论》,元照出版公司2000年版

5、朱维究著:《中国民主政治法律化探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6、应松年主编:《行政程序法立法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7、周佑勇著:《行政不作为判解》,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8、陈新民著:《中国行政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9、高家伟著:《国家赔偿法》,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10、余凌云:《行政裁量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社2005年版

11、王万华著:《中国行政程序法典试拟稿及立法理由》,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

12、王天华著:《行政诉讼的构造:日本行政诉讼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13、马怀德主编:《共和国六十年法学论争实录:行政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14、江必新等著:《行政诉讼法理论与实务(上下卷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15、解志勇著:《行政诉讼调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16、王敬波著:《法治政府要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17、李洪雷著:《行政法教义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18、甘藏春著:《社会转型与中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中国发展出版社2014年版

19、刘莘著:《行政立法原理与实务》,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年版

20、胡卫列著:《行政诉讼目的论》,中国检察出版社2014年版

21、薛刚凌著:《法治国家与行政诉讼法—中国行政诉讼制度基本问题研究》,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

22、何兵著:《法治变革中国》,中国计划出版社2015年版

23、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六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

24、马怀德主编:《行政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中文译著

25、【美】伯纳德·施瓦茨著:《行政法》,徐炳译,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

26、【美】盖尔霍恩,利文著:《行政法和行政程序概要》,黄列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

27、【美】奥斯特罗姆著:《美国公共行政的思想危机》,毛寿龙译,三联书店2000年版

28、【美】史蒂芬·布雷耶著:《规制及其改革》,李洪雷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9、【美】朱迪·弗里曼著:《合作治理与新行政法》,毕洪海、陈标冲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

30、【美】巴林顿·摩尔著,《专制与民主的社会起源》,王茁、顾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年版

31、【德】平特纳著:《德国普通行政法》,朱林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2、【德】汉斯·丁·沃尔夫等著:《行政法》,高家伟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33、【德】奥托·迈耶著:《德国行政法》,刘飞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34、【德】弗里德赫尔穆·胡芬著:《行政诉讼法》,莫光华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35、【法】莱昂·狄骥著译:《宪法学教程》,王文利等,辽海出版社1999年版

36、【英】威廉·韦德著译:《行政法》,徐炳等,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

37、【英】卡罗尔·哈洛等著:《法律与行政》,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38、【英】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肯尼思·库克耶著,:《大数据时代:生活、工作与思维的大变革》,盛杨燕、周涛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

39、【日】南博方著:《行政法》(第6版),杨建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外文文献

40、Peter H.Shuck, Foundations of Administrative Law,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4.

41、Streets, Susan, Administrative Law, Butterworths, 1997.

42、Gellhorn, Walter, Administrative Law and process in a nutshell, West Publishing Co, 1997.

43、William F.Fox, Understanding Administrative Law, Matthew &Bender, 1997.

44、Breyer, Stewart,Administrative Law and Regulatory Policy, Aspen Law & Business, 1998.

45、Hilaire, Barnett, Constitutional Law and Administrative Law, London, Cavenish, 2000.

46、Robert Thomas,Legitimate Expectations and Proportionality in Administrative Law, Hart Publishing, 2000.

47、Alder, John, General Principles of Constitutional and Administrative Law, Palgrave Macmillan, 2002.

48、Peter Cane, Administrative Law,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4.

49、Peter Cane, Administrative Tribunals and Adjudication,Hart Publishing,2011.

50、Yardley, D.C.M, Principles of Administrative Law, Butterworths, 1988.


文献阅读与综述

(导师考核)

前三学期精读书目应不少于15本,外语原版书目不少于5本,具体书目与导师商定,考核方式可以通过读书报告或书评等方式进行。

博士研究生在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末各提交2篇3千字以上的读书报告。


2.科研环节

(导师考核)

2012级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应以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作者单位,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刊物或国际重要刊物上至少发表2篇与本人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论文的刊物名单由各学位分委员会提供,报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统一公布。

博士研究生在中期考核之前应提交3篇学期论文(每篇5千字以上)和1篇学年论文(1万字以上)。


3.课题研究

(导师考核)

课题研究应贯穿于博士生培养的整个过程。本专业及导师应创造条件吸收博士生参与课题研究,并将课题研究作为博士生学业考核的主要内容,博士研究生主持或参与本校教师或同学的课题不得少于3项。2学分。


4.社会实践

(导师考核)

社会实践属于应届生的必修环节。博士生可以通过专业实习、挂职锻炼、产学研基地联合培养和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个月。提交实践单位鉴定意见和实践报告(5000字以上)


5.教学实习

(导师考核)

本专业博士生可以通过担任教授助手、辅导答疑或独立承担部分课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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