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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定浩:通过写作这个事情去走向他人 | 三明治文学社作家点评

三明治文学社 三明治文化中心 2023-03-24


我们邀请作家、编辑,点评小作者的作品。与其说是让他们来“传授”技巧,毋宁说是为了让小作者们了解,专业写作者是怎样思考和实践的、是怎样理解写作这回事。写法千变万化,惟创作的愿望和刻苦,是相通的。

本期特约点评人,是写作者、文学批评家张定浩。

张定浩,1970年代生于安徽,毕业于复旦大学中文系,供职于《上海文化》杂志。著有文集《既见君子:过去时代的诗与人》《取瑟而歌:如何理解新诗》《爱欲与哀矜》《孟子读法》,诗集《我喜爱一切不彻底的事物》等。


本期的三篇作品,都围绕着孩子们的日常生活,及其中的变化。有人曾经在课堂上"挑战"一位英语说得不太标准的老师,现在却为那时的自己感到尴尬。有人曾拥有一只名叫"阿闲"的黑狗,它最后的归宿却叫人伤心欲绝。有人倒是有着不曾改变的小眼睛,过了好些年,他已经可以坦然面对他人的玩笑与嘲讽。



小学毕业后,所有同学都对初中的老师充满好奇。万老师是我们的初中英语老师。她个子不高,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喜欢穿蓝色高跟鞋。她喜欢打扮自己,每次上课时她脸上就像是裹了一斤面粉似的。她第一次走进班级时,高跟鞋“嗒嗒”地响,但不知怎么地,她给人的感觉有些讨人厌。


第一节英语课,全班同学都望向她,期待着她说出像上海小姐般优雅高贵的英语。不错,这就是我们对新老师第一印象的标准。我们的小学英语老师宋老师就是一位标准的“上海小姐”,全身上下都是奢侈品牌,喜欢带宝石耳坠,眼神犀利,讲了一腔正宗的英语。宋老师也为人善良,可惜她被调到另一个校区当校长了。因此,对宋老师的怀念更加深了我们对新老师的期待。


不料万老师的自我介绍却让我们大跌眼镜。她的英语带着一种地方口音,甚至连说普通话也有那种奇怪的味道。她的课件只有呆板的语法和词汇,没有趣味性,比起小学的宋老师,她差得实在太远了。这种奇怪的发音显然给全班同学都留下了一个不好的印象。在这节课上,万老师只简单介绍了整个学期的学习内容,就草草了结了。课后,同学们便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窃窃私语,议论老师奇怪的口音。有的表示很疑惑,疑惑这样的发音还能当上英语组组长;有的表示很气愤,气愤以外语为特色的学校怎么招来了连发音都不准的英语老师。


转眼来到第二节英语课,今天的主题是Careers。万老师让各位同学轮流说出一种职业。我坐在最右边,我很庆幸,因为是前几个说的,就不用费脑子来想生僻词了。只见我们说一个词,万老师写一个词。我们本以为只有一轮,一个人说一个单词就好,没想到还有第二轮。这下好了,之前对万老师颇有微辞的几位同学故意说几个生僻词,看看这个发音不准的老师会不会拼写,也包括我在内。


我响亮地说出了“paleontologist”(古生物学家),并且心里暗暗得意,心想:我倒要来看看这位英语组长的词汇量怎么样!不出所料,万老师懵了,她上课时经常保持的淑女笑容这时冻结在她的脸上。我又重复了一遍,她还是没有听懂。真不错,我有点得意了起来。所有同学都在看热闹。“牛逼!”有人竟忍不住喊了出来。哈哈哈哈,大家都笑了。我的心里冒出来一股爽劲儿。“这是古生物学家的意思呀!”另一个同学以嘲讽的语气说道。“哦,”万老师一时尴尬,她开始把单词写在白板上,同学们仿佛是担心她不会拼写,她一边写,大家一边大声地说出每个单词,有的同学应该也拼不来,但谁都知道单词词尾是ist三个字母,所以当万老师写到后面三个字母时,有更多的声音加入了进来,一下子分贝高了不少。


再后来,我转学了。我对万老师的印象也就是一个发音很怪,只教过我一学期的英语老师。现在回想起这件事,反而觉得自己很尴尬,就像是一件“当时觉得有装到现在想起很丢撵的事”罢了。


写人的文章,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细节。《万老师》的开篇不错,“裹着一斤面粉”的万老师踩着高跟鞋“嗒嗒”地走进班级,也走到我们面前。但接下来和小学宋老师的比较,似乎始终停留在表面。比如提到宋老师“为人善良”,还有英语口音的标准,如果这时候能简单地讲几个具体的事情,就会生动很多。


因为对新老师的轻视,反过来想办法来考老师,来出老师洋相。这个冲突的段落写得很妙,因为其中不仅有“我”和万老师的对峙,还有同学们起哄的声响,小作者已经懂得用衬托的方式来描写冲突。


但这件事很遗憾地没有写完。我们没有看到万老师是怎么面对和处理这件事的,虽然或许她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现,但这时候才是体现写作者功力的地方。一个写作者不仅能绘声绘色地讲述一件事的高潮部分,同时,他也要能够耐心地察觉这件事给人带来的微妙影响。


反过来也可以说,小作者之所以无法写出一个更生动的万老师,因为他的关注重点还是在自己身上,这是写人文章很容易出现的毛病,也就是说,很多时候我们看起来是在写别人,其实最后写出的仅仅是自己。



我一向很害怕狗,因为感觉它们总想咬我,但阿闲是例外。阿闲是外公家的一条狗,皮毛是黑色的,眼睛也是黑色的,耳朵很大,很喜欢摇尾巴,年纪有点大了。与外公家其他狗不同的是,他的性情温顺,几乎不会发脾气,对家里人很好,可外公却觉得不会发脾气的狗拿来看门肯定看不好,于是就把他留在了家里。

他很热情,只要见到有人来了,就会缠着那个人不放,求那个人和他玩。每次我去的时候,外公家的大门刚打开,他就从房间里面冲出来,在我脚边乱蹦乱跳。如果有客人来了,他会很激动,有时会汪汪大叫,有时会不停想往客人身上扑。


他最喜欢的游戏是捉迷藏,如果是他当鬼,那一起玩游戏的小伙伴会觉得非常无聊,因为他的鼻子很灵敏,能“跟踪”我们的气味,我们总是一下就被找到了,像一个雷达似的,从来没有出过差错。如果让他去躲,那才好玩呢!他跑得可快了,倒计时一开始就连影儿都没有了,我和表弟表妹三个人一起找他都要找上好久,因为他总是躲得很隐蔽,而且能不发出任何声响,我们每次找他都像没有了触角的蚂蚁,分不清东南西北,也找不到他。通常都是我们先投降,他才从远处跑回来的。


但是在我上二年级的那个暑假,他出意外了。那天我来到外公家,迫不及待地想跟阿闲玩捉迷藏,却没看到他出来迎接我。我在屋里到处找,也没有找到,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外公把他送去了宠物医院。送去医院的原因是他年纪太大了,已经开始控制不了自己的大小便了,这让年纪也挺大的外公有些头疼,因为他总是到处乱撒尿。


可是送过去的第二天晚上,医院就打电话过来说阿闲从那里逃走了,外公立刻就去医院附近找,却都没有找到。后来才知道,他被抓上一辆大卡车运走了。后来外公也找到了那个大卡车的主人,原来他是卖狗肉的,也就是说阿闲已经变成肉给卖掉了。我知道了之后哭得很伤心,妈妈也哭了,因为阿闲从她认识我爸爸开始就一直陪着她。外公安慰我们,至少他死之前还洗了一个“热水澡”,可大家还是哭得很伤心,但是也已经没有办法,因为他已经飞到天上去了,永远离开我了。


我再也见不到他了……


作者的文笔很干净也很爽朗,几乎没有什么废话,这很难得。以“一向害怕狗”破题,更加衬托出阿闲作为一条宠物狗的温顺可爱。和狗狗捉迷藏一节写得很生动,种种拟人的说法让我们感觉就好像是一群孩子在玩,而非孩子与狗,而这正是小孩子才有的众生平等。“没有了触角的蚂蚁”的比喻也很精彩。后来失去阿闲一段,里面种种细节其实是出自大人对小作者的转述,但小作者写来也依旧栩栩如生。从这一段我们还可以得知,阿闲其实已经是一条很老的狗了,它的年龄要比小作者还要大。


我觉得结尾的部分多少有些仓促,如果能再增加一段比如说妈妈对阿闲的一些细节回忆,整个文章就会一下子丰厚很多。也就是说,这篇文章的作者其实犯了和第一篇文章作者类似的失误,就是当他们在写一个人或动物的时候,他们只在琢磨和挖掘自己的印象,而没有尝试走出自我的范围,去借助他人来不断丰富这个印象,这就难免会显得平面和苍白。


我觉得更好的写作,不仅仅是表达自己已知的东西,而是通过写作这个事情去走向他人,去探索那些自己之前没有意识到或者说没有想清楚的东西。



我的眼睛,总是一个被热烈讨论的话题,笑起来时总是会眯成一条缝,即使不哭也不笑,似乎也只比笑时宽了那么一毫米。有人说它好,说“眼睛有味道”,也有人说不好,“眼睛小看不远,未来的发展就不好。”自然而然的,其中的一些嘲讽也成为了我小时候心中一条过不去的坎。


据妈妈说,去韩国餐厅吃烤肉,五岁的我问了一位服务员洗手间在哪里,而他却用了一种我完全听不懂的语言回答了我,还叽里咕噜地说了一大堆话,结果只因我眼睛小,是单眼皮,服务员错把我当成了韩国人。


走在大街上,有时候碰到认识的大人就会说“你爸爸妈妈眼睛这么大,都是双眼皮,怎么你就是个单眼皮小眼睛呢,你肯定不是他们亲生的,等他们找到自己的小孩了以后,他们就不要你了。”当时很小,关于为什么爸爸妈妈眼睛大,而我的眼睛却很小这个问题我是一点也不关心的,只道爸爸妈妈会不会不要我了,甚至有时候还会“哇”的一声哭出来,抱住妈妈的腿,一边哭一边问:“妈妈,你会不会不要我了!”


渐渐的,当我有了关于基因这方面的基础知识以后,发现那些大人真是无聊透顶,眼睛大不大和亲不亲生根本没有关系,即使有些人还是不依不饶地问着这些不经思考的问题,我也只是用微笑来做回应,心里想着你妈妈脸上有颗痣,你爸爸脸上也有颗痣,你脸上却没有痣,难道可以说明你不是他们亲生的吗?


在学校里,也不免受到同学的嘲讽。


“哎呦,沈嘉轩啊,你的眼睛怎么这么小啊,真的,还没我小拇指宽嘞。”


“老沈啊,说实话,你的眼睛称第一,没人敢称第二。”


“老沈,李荣浩看了你的眼睛都自愧不如啊。”


其实,这些“嘲讽”并没有任何的恶意,只是单纯的好玩罢了。我认为眼睛小并没有什么不好,既不会影响视力,又不会对眼睛有伤害,反之,在大风沙的天气中,至少比“大眼睛”的人舒服多了。况且,物以稀为贵,街上那么多的“大眼睛”,“小眼睛”岂不是显得更加的珍贵了吗?


和前面两篇写他人、写动物不同,这篇文章写的是自己,自己的眼睛。但很有意思的是,小作者其实一直在写他人对自己眼睛的态度,这个就很妙,因为我们通过他的眼睛看到了形形色色的人。


小作者因为单眼皮小眼睛受到各种各样的开玩笑和嘲讽,但我觉得他很厉害,他可以感知到这些尤其来自于同学之间的嘲讽其实没有恶意,只是单纯的好玩,同时他还能自嘲,这说明他从小受到了很好的爱的保护,从而才能拥有足够的自信,以及面对他人时的善意和包容。


说到底,所有的写作都是有关爱的写作,也是学习如何用爱的眼睛去观察和书写世界。同时,也只有通过爱,我们才能接受世界和人本来的样子,不管其中有多少缺陷。爱让我们变得勇敢,从而也能够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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