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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法哲学:您的福柯请收好

2017-05-18 萧远 咸鱼法学

惩罚从一种制造无法忍受的感觉的技术转变为一种暂时剥夺权利的经济机制。

——〔法〕福柯


文/萧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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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中,一些观念似乎是深入人心的,对每个人是不言而喻的:对犯人进行惩罚,剥夺其权利,但是不造成痛苦;对其进行刑罚,但是不会有任何肉体痛苦。这是文明的进步,是“人道主义”的胜利。人们理所当然的批判仍然保持着肉刑的刑罚形式的国家,比如实行鞭刑的新加坡,实行石刑的伊斯兰国家等。我们认为这些对肉体的酷刑是严峻残忍而且是侵犯人权的。


但是,福柯却说,这些我们当作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东西,只是权力自己作出的一次转变而已。权力仍然在一步一步渗透人类社会,历史的真相从来不是文明发展,让人们更加自由,让人类与生俱来的权利在文明的不断发展中得到更加完善的保障。像一个荒诞的故事,却又是最接近事实的真相,权力从来没有放松过对人类的控制,权力弥散而无形,每个人置于这个权力网络之中。


权力的工具——惩罚,没有减轻,只是惩罚的对象发生了变化。最严厉的惩罚不再施加于肉体。千百年来,惩罚所用的绞刑架、示众柱、断头台、鞭笞和裂尸刑轮等刑具被扫进了历史,肉体惩罚的大场面消失了,对肉体的酷刑也停止了使用。一种全新的关于惩罚的道德确立了。


惩罚不再施加肉体,那么惩罚施加于何了?


福柯说,那就是我们的灵魂。权力不再满足于支配我们的肉体,我们存在于人世间的渡船;惩罚还深入于灵魂、思想、意志和欲求。法典所惩罚的对象,不仅仅在于人们的行为,有罪的判决还针对着人们的情欲、本能、变态、疾病、失控、环境或遗传的后果。名义上,这些名词是用来解释人们的行为,实际上成为给每个人下定义的工具。权力试图改造人们的灵魂,控制个人的现在的、将来的、可能的状态。它瞄准的是一个个个体,它在普罗大众中区分出差异区别,然后根据差异进行评估分类,给我们灵魂打上烙印,贴上标签,最后进行区别对待。


事实就是如此,可是我们在生活中从来不会察觉到一丝一毫。这种权力机制的转变使我们更容易顺服。我们从来没有想过反抗,不是吗?而这也许就是我们之所以读福柯的原因,在于不屈,在于自由,在于质疑与批判。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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