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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拟提请二审

全国人大 2022-10-20


  大熊猫野外种群数量从上世纪80年代的1100多只增加到现在的1800多只,朱鹮从1981年的7只增加到现在的5000余只,藏羚羊从7万只左右增加到现在的30多万只,江豚的数量稳定在1000头以上……近年来,我国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大力推进了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应该说,野生动物保护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但同时也要看到,在我国部分物种,特别是一些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物种种群数量尚未得到有效的恢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杨合庆介绍说,野生动物栖息地受到侵蚀、缩减的现象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和改观,亟须采取更加有效的保护措施来加强野生动物和栖息地的保护。
  202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这次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加大保护力度。
  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
  一是细化野生动物保护制度措施。包括:完善保护名录调整机制、扩大应急救助野生动物的范围、发挥社会组织在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的积极作用;明确将野生动物保护重要栖息地纳入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保护;增加违法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法律责任。
  二是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规定相衔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是健全野生动物致害防控机制。包括:要求地方政府采取种群调控、建设隔离防护设施等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将中央财政对野生动物致害的预防控制及致害补偿的经费补助范围,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明确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适当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增加防止野生动物逃逸和伤人的规定;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放生行为。
  四是建立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对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管理,对人工繁育“三有”动物实行备案管理。同时明确应当区分情况,将相关国际公约名录中的野生动物,按照本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而不是都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管理。



记者:李倩文
编校:王 岭
责编:张钰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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