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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更高水平金融法治保障 上海金融法院举行首届长三角金融司法论坛


为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强化区域金融司法协同,共同促进金融裁判标准统一,今天(7月20日)上午,首届长三角金融司法论坛在上海金融法院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长兼任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金鹏辉,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章华等出席论坛并致辞。上海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主持开幕式。




刘贵祥表示

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打造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级的重大战略举措。长三角区域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开放程度不断提升,金融交易日趋复杂,新类型纠纷不断涌现,对专业化金融审判和高效能司法保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上海金融法院、南京中院、杭州中院、合肥中院、苏州中院等五家中院地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核心区域,共同签署《长三角区域金融司法合作协议》,搭建了长三角区域金融司法合作框架,为助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要进一步发挥好金融司法职能作用,提升服务大局意识,优化长三角金融司法服务保障效能;要强化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高起点推进长三角金融审判整体水平提升;要完善细化常态化协作机制,推动长三角金融司法合作走深走实。希望各合作法院以本次长三角金融司法论坛为契机,戮力同心,奋楫笃行,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司法保障。

刘晓云表示


上海法院紧紧围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重大战略,认真贯彻上海市委、最高法院部署要求,在审判执行联动、跨域诉讼服务、法律适用统一等方面开展合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首届长三角金融司法论坛以“金融司法功能的探索与创新”为主题,对于推动完善长三角金融司法协助交流机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接下来,上海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进一步提高站位,全面落实长三角司法协助交流协议,服务保障长三角金融一体化发展战略;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促进长三角金融市场开放创新;创新区域发展特色,增强示范性和引领性,打造长三角司法合作品牌。希望长三角各相关法院以本次论坛为契机,在更广、更深、更精的层面上展开金融司法合作,为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金鹏辉认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与上海市法院系统密切合作,工作成效显著。长三角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金融市场最发达、金融基础设施最齐全的区域之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与长三角金融司法部门具有广阔合作空间。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可以在产权保护、执行和解、信用协同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助力长三角经济运行企稳向好,为稳定全国宏观经济大盘多做贡献。防控金融风险方面,开展长三角区域重大案件共商研判,协调金融风险预防处置,引导金融活动守正创新、健康发展。在深化金融改革方面,用好浦东新区立法权,加强金融管理、审判、立法的衔接配合,不断推动法律法规制度层面的金融创新。


章华指出


长三角是我国金融开放最前沿的区域之一,金融法治环境是国际金融竞争的关键变量。上海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在深化长三角金融合作中不断加强金融法治环境建设,推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不断变化和长三角区域金融市场的深入发展,金融司法面临的挑战在日益增多,需要司法机关加大探索、形成合力、主动作为。在这样的背景下,召开首届长三角金融司法论坛,共同研讨“金融司法功能的探索和创新”,很有意义。希望通过此次论坛深入研究、讨论,能够更好地把握以下四组关系:一是国家决策、区域战略与金融司法功能定位之间的内在关系;二是金融市场发展、金融监管与金融司法之间的互动关系;三是支持金融创新、防范金融风险与深化金融司法的辩证关系;四是金融司法实践、金融法律理论与金融市场实务的支撑关系。



开幕致辞后,上海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晓镍发布首批长三角金融审判典型案例。


首批长三角金融审判十大案例涵盖证券、银行、保险等金融专业领域,不仅涉及程序问题,如证券纠纷示范判决、代表人诉讼、多元解纷等创新性、专业化金融审判机制在长三角区域的实践与探索,还涉及诸多金融实体法律问题,从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规制金融违法行为、引导金融机构诚信经营、支持金融守正创新等方面表达司法态度,提供规则指引。



本届论坛以“金融司法功能的创新与探索”为主题。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分党组成员、副庭长孙长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后龙,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宏伟,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晓东,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上海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作主旨演讲。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茆荣华作会议总结。


孙长山认为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但一体化发展还存在一些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法治协同是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经过初期建设,从最高法院、高级法院、再到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涵盖四级法院的长三角司法合作机制框架已基本形成,一些措施机制正在稳步推进。但长三角金融司法协作仍存在提升空间,就加快推进长三角中级法院层面金融司法协作,提出三点建议:共同提升金融审判整体质效,促进金融裁判标准统一;加大共享金融审判信息资源,联合培养金融审判人才;合力强化跨域金融司法协作,推动金融审执一体联动。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和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工作小组办公室也将一如既往支持各地法院创新工作机制,强化互联互通,为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实施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李后龙认为


每一次金融司法功能的创新与探索,都与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金融监管宏观政策、金融纠纷发展态势密切相关。当前,长三角金融司法功能的创新与发展需要重点关注如下时代背景:第一,金融纠纷是社会矛盾纠纷的新型增量。第二,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任重道远。第三,金融司法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大有可为。金融司法功能创新与发展的南京实践主要包括:一是建设服务型金融司法,彰显政治功能。二是建设公正型金融司法,彰显法律功能。三是建设协同型金融司法,彰显社会功能。四是建设智慧型金融司法,彰显创新功能。他建议,发挥长三角金融市场规模大、机构多、门类全的资源优势,通过深化金融司法协作,创新金融司法机制,提升金融司法专业化、高效化、智能化、国际化水平,着力打造在全国乃至全球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金融司法“高地”。


张宏伟表示


近年来,杭州法院在金融审判领域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着力提升金融审判专业性、前瞻性和牵引力,为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提供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一是科技赋能提升“金”字成色。首创司法链智能合约、电子督促程序、“凤凰金融智审”、“浙江证券期货纠纷智能化解平台”等,打造金融审判的数字基底。二是规范尺度永葆“金”字本色。强化审理中对虚假陈述、虚假诉讼、套路贷、职业高利、暴力催讨等行为的审查,规范民间融资。三是诉源治理打磨“金”字底色。通过设立金融“共享法庭”、探索“示范判决+集中调解”解纷新模式以及诉讼代表人制度等,打通金融解纷最后一公里。四是迎难而上增添“金”字亮色。研究车贷担保追偿、类期货、涉P2P借贷等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审理新思路、新方案,精准服务金融创新。


王晓东指出

合肥法院坚持高位推进,加强与省证监局、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沟通协作,构建创优营商环境“新格局”;坚持源头治理,共建“网上赋强公证平台”,打通金融纠纷化解“新渠道”;坚持区域联动,履行《长三角区域金融司法合作协议》,激活金融司法合作“新动能”;坚持提速增效,制定示范判决、案件快审等规定,建立金融一体化(要素式审判)平台,注入金融审判工作“新活力”;坚持延伸职能,发布金融商事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发出司法建议,拓宽防范金融风险“新路径”。同时,坚持便捷高效、发挥作用、维护公正“三管齐下”,在提供优质诉讼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追求案件客观事实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金融审判工作扎实有力推进。

蔡绍刚表示


苏州法院在金融审判工作理念与方法上的探索创新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服务大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授权管辖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率先在省内构建防范金融风险监管与司法协作机制。加强司法建议和宣传工作,引导公众提升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二是诉源治理,联动构建解纷平台。联合搭建司法金融纾困联动平台,支持市场主体解忧纾困、复工复产。坚持府院联动,与金融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协同构建非诉解纷网络。鼓励引导机制创新,建立各具特色的诉前纠纷化解机制。三是提质增效,服务保障实体经济。发挥裁判示范功能,提升审判实效。开展专项治理,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加强公众的“套路贷”风险防范意识。推进金融审判信息化建设,打造“诉源治理+联合纾困+数字化办案”金融纠纷化解体系。


赵红表示

上海金融法院自建院以来,始终坚持以建设“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世界一流金融法院为目标,在执法办案、服务大局、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探索规则创设、机制创新,取得一定成效,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支持金融守正创新、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贡献司法智慧。首届长三角金融司法论坛的召开标志着长三角金融司法合作在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站上新起点、打开新局面。上海金融法院将与各合作法院同舟共济、戮力前行,聚焦合作目标的体系化树立、合作内容的纵深化发展、合作成果的品牌化培育,在促进区域裁判标准统一上再谋实招,在创新金融专业审判机制上再求突破,在深化金融司法协作程度上再进一步,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具主动性的姿态、更具前瞻性的眼光、更具协同性的步伐肩负起司法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



茆荣华在会议总结中充分肯定了此次论坛的重要意义。他表示,论坛聚焦金融司法功能的探索与创新,发布首批长三角金融审判典型案例以及相关裁判解析,为进一步统一长三角金融裁判标准,加强金融审判协作开了好头。金融司法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向纵深迈进的应有之义。各合作法院以高度的使命担当,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工作部署,不断推动审判工作体制和交流工作机制创新,为进一步深化长三角区域司法协作、提升合作能效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进一步落实金融司法合作机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聚焦平台共建,搭台聚力,发挥长效;二是聚焦资源共享,合作共赢,汇智通达; 三是聚焦智慧共创,技术先行,高效协作。



去年11月份,上海金融法院会同南京、杭州、合肥、苏州四家中级法院签署《长三角区域金融司法合作协议》(链接:助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上海金融法院与苏浙皖四家中级法院签署金融司法合作协议,本次论坛是上海金融法院进一步落实合作协议的又一务实举措。接下来,上海金融法院将不断推动区域金融司法合作走深走实,完善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强化合作成效,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金融法治保障。



来自上海高院,沪苏浙皖五地中级、基层法院的金融法官,上海金融监管机构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上海法院特约监督员以及新闻媒体记者等100余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论坛。


撰稿 | 胡文丰

摄影 | 陈伟

编辑 | 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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