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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管理的公告20190625

  2019年6月25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调整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管理的公告》,本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一、公告的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规范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管理,持续提升从业人员守法合规意识和专业化素养,推动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管理的通知》(中基协〔2018〕437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就后续培训管理有关事项调整情况进行公告。


  二、继续下调远程培训收费标准

  随着远程培训课程体系的不断完善、课程内容的逐渐丰富,协会将进一步下调远程培训收费标准,由15元/学时降至12元/学时,团购价格由12元/学时降为10元/学时。


  三、为从业人员提供更加多元的培训服务

  拓展培训主体范围,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协会组织的面授培训或远程培训,也可以参加协会普通会员和特别会员组织的面授培训获取学时。


  四、进一步丰富免费培训内容

  协会为从业人员提供更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方面的免费面授及远程培训,不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促进行业健康长远发展。


  注:本文将归档在本公众号的“公募基金-公司管理-人员管理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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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管理的通知201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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