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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保成 | 南宋环卫官再探——与林煌达先生《南宋环卫官的演变与发展》商榷

束保成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09-04

南宋环卫官再探

——与林煌达先生《南宋环卫官的演变与发展》商榷文/束保成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束保成讲师



摘 要 :北宋以来武臣环卫官逐渐沦为虚衔,无实际职事,然自孝宗改革武臣环卫官除授制度后,武臣环卫官的地位发生了很大程度的改变,其目的在于选拔有才能的武官,作为将领的储备之选。初期仅任职行在,但孝宗朝以后环卫官逐渐成为外任武官的兼带“职名”,成为笼络与控制地方将领的手段,从而武臣环卫官的“右武”性质也发生了一定程度的蜕变。不可否认,武臣环卫官制度的改革对于南宋军事建设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其发展过程仍摆脱不了政治环境及传统国策的影响。

关键词 :南宋;孝宗;环卫官;右武;中央集权

宋室南渡后,随着外在环境的改变,南宋君臣对于军事建设的意识有所增强。南宋诸帝中尤以孝宗的“右武”思想最为明显,其“右武”政策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等多个层面,官制上也有部分体现。总体来看,当前学界对于孝宗“右武”思想与武官制度的联系以“閤职”为代表。然纵观孝宗一朝,除了乾道六年(1170)增设“閤门舍人”作为“戎帅、部刺史之选”外,亦于隆兴年间复置环卫官作为武臣储才之所。长久以来,学界对宋代环卫官的认识多侧重于“官失其职”层面,探讨环卫官者主要从宗室、外戚、藩臣等特殊群体的除授,以及武臣责降等方面进行阐述,因此对于整个宋代环卫官的研究较为片面。近有台湾学者林煌达先生所撰《南宋环卫官的演变与发展》一文对孝宗改革环卫官的过程及意义进行了深入探讨,极大弥补了当前学界研究之不足。然由于篇幅所限,关于南宋环卫官的研究尚有未及探讨之处,同时笔者对于林先生的某些观点亦存有不同的看法,故撰此拙文以与林先生探讨商榷,以期进一步推动南宋环卫官之研究,及深入发掘南宋武臣环卫官制度的深层内涵。抛砖引玉,以俟博识。

一、环卫官的前期情况

宋代设有“左、右金吾卫;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骁卫;左、右屯卫;左、右领军卫;左、右监门卫以及左、右千牛卫”,十六卫均设“上将军、大将军、将军、中郎将、郎将”等官,统称“环卫官”。总体而言,宋代环卫官承自唐代南衙十六卫。中唐以后府兵制逐渐瓦解,以此为基础的十六卫逐步衰落,但十六卫将官的称号一直没有废除。贞元二年(786)九月诏:“左右金吾及十六卫将军,故事皆择勋臣,出镇方隅,入居侍从。自天宝艰难之后,卫兵虽然废阙,将军品秩尤高。此诚文武勋臣出入转迁之地,宜增禄秩,以示优崇。”此后十六卫名存实亡,诸卫将官亦成为了以表身份的荣誉官衔。

五代之时,侍卫亲军体制逐步确立,十六卫将官的虚衔化进一步加深,这一时期宗室皇子除授十六卫将官的现象较为普遍,如“后唐长兴二年三月丙寅,以皇子(李)从珂为左卫大将军”;及“后晋天福三年十二月,以皇太子右金吾卫上将军(石)重贵为检校太傅、开封尹,封郑王,加食邑三千户”。此制度宋代依然延续。

北宋建立后,三衙制度逐渐确立,其中“殿前司,盖唐之十六卫;侍卫亲军,唐之六军也”。从而“官失其职”就成为了宋代环卫官最明显的特征。《文献通考》记载:

宋朝承前代之制,有左右金吾卫、左右卫上将军,左右骁卫、屯卫、领军卫、监门卫、千牛卫上将军,诸卫大将军,诸卫将军,并为环卫官,无定员,皆命宗室为之,亦为武臣之赠典。大将军以下,又为武臣责降散官。
除宗室环卫官外,其中还提到了武臣除授环卫官的情况,但也由此产生疑问:即宋代环卫大将军以下是否均为武臣责降散官?或者说在孝宗改革环卫官前,武臣除授环卫官者是否均为责降之意?目前学者多认为:武臣除授环卫官者大多出于罢除兵权的目的。从当前文献记载中可看出此观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最为明显的证据即是开宝二年(969)宋太祖于后苑宴请郭从义、王彦超、白重赞以及杨廷璋等藩臣节度使,席间一番“亲切交谈”后,改“从义为左金吾卫上将军,彦超为右金吾卫上将军,重赞为左千牛卫上将军,廷璋为右千牛卫上将军”。宋太祖借除授环卫官将这些节度使的兵权收归朝廷。

▲《文献通考》点校本书影

同时统兵武将若有过也以罢职除环卫作为惩罚,如“咸平五年(1002)七月己亥,殿前副都指挥使、保静节度使王汉忠坐率兵西讨,违诏无功,责为左屯卫上将军”。但此处责降为“上将军”显然与《文献通考》所记“大将军以下又为武臣责降散官”不符。因此不同的武官责降环卫官的品级各有不同,一般视情况而定,代表惩处程度的不同。但不管怎样,此后统兵武将罢职除环卫成为了一种控制或责罚武将的常用手段。王明清曾有一言很好地表达了北宋前期武臣除环卫的内涵,其云:“其最大者召前朝慢令恃功藩镇大臣,一日而列于环卫,皆俯伏骇汗,听命不暇。”故加强中央集权是为北宋前期武臣除环卫最主要的目的。

但若完全按照上述所言似对北宋环卫官的理解过于片面。自北宋建国后,环卫官虽与统兵无直接联系,但与军事的联系依然紧密,由于北宋前期罢职除环卫者多为宿将,故遇边事紧张时常被重新起用,如雍熙三年(986)“上虑契丹必入寇,命左卫上将军张永德知沧州,右卫上将军宋偓知霸州,右骁卫上将军刘廷让知雄州,蔚州观察使赵延溥知贝州。廷让等皆宿将久罢节镇,上欲令击敌自效,故与延溥并命”。其原因自然与这些环卫官的军事才能有关。又如熙宁五年(1072)恢复武学时,通过考试的大使臣如“有大两省或本路钤辖以上三人保举堪将领者,并与兼诸卫将军,外任回,归环卫班”。其中即有“储才”的意义。由此可见,北宋时期武臣除授环卫官者并非仅为责降,其中部分依然具有优待之意,而用于武臣责降的主要原因则在于环卫官的“失职”现状。归根结底,环卫官在宋代官制体系中地位尚属尊崇,宗室、驸马、藩官等多除授环卫官,藩帅代还及武臣致仕者也多授予环卫官。总体来看,宋制中的环卫官不能完全等同于贬降之散官,尤保有一定的尊荣地位。故孝宗于隆兴时期复置环卫官作为武臣储才之所亦非始创,而在北宋时期即存在一定的历史背景。南宋初期,武臣除授环卫官的人数很少,直至孝宗时期情况才有所改变。

二、孝宗改革武臣环卫官制度

孝宗即位后意图收复北方失地,隆兴改元后即开展了北伐事业,史称“隆兴北伐”,其过程学界早已熟知,前期虽取得了一些战绩,但隆兴元年(1163)五月符离一战宋军全线溃败,北伐事业严重受挫,最终以签订“隆兴和议”结束战争。此后孝宗深以北伐失败为耻,时刻不忘再起“恢复”。因此为提高南宋的军事实力推行了一系列“右武”政策,环卫官改革即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隆兴元年十一月诏令:“近来环卫久不除授,非所以储材而均任也。可依旧制,应以材略闻堪任将帅及久勤军事暂归休佚之人,并为环卫官,更不换授,止令兼领。其朝参、职事、俸给、人从并令有司日下条具取旨。”

隆兴二年五月“复置环卫官”。林先生认为:“改革后的环卫官有二种类型:一类是授予武臣环卫中郎将、郎将等实职的环卫官,以及行在内职兼带性质的环卫官……另一类是维持宗室环卫官的授予。”但其又认为:“复置的武臣环卫官,只有诸卫中郎将、郎将,且以十名为上限。”对此笔者有不同意见。据隆兴二年五月诏令记载:“如节度使即领金吾卫上将军,承宣使即领左右卫上将军之类,依正官班次,共以十员为额。朝参侍殿并依御带体例。宗室不在此制,仍不差戚里及非战功之人。”诏令中并没有说十员中只包括诸卫中郎将、郎将,其中还有诸卫上将军的记载。且其他史料记载皆云,“如节度使则领左右金吾卫上将军……诏以十员为额”,或“如节度使则领左、右金吾卫上将军……通以十员为额”。所以从这些记载内容上看所谓的十员之限不当仅为环卫中郎将、郎将,应当包括所有的环卫将官。

无论如何此诏命的颁布正式开启了武臣重新除授环卫官的序幕。不久乾道改元,孝宗将隆兴北伐时立下战功的武将李显忠召还行在“除威武军节度使,左金吾卫上将军,赐第京师”。即有激励军功之意,与之前武臣除授环卫官明显不同。又如乾道元年(1165)王友直“移镇江御前诸军统制,俄改步司左军统制兼左骁卫上将军”,亦为除授环卫上将军的记载。同时为优待除授环卫官的武臣,不仅诏令“临安府建第舍以待环卫”,又于乾道六年“增环卫官俸”,淳熙四年(1177)还订立了武臣除授环卫官格法,然关于淳熙四年武臣除授环卫官格却有不同记载,《玉海》所记:

淳熙四年二月二十三日立环卫官格,其法:正任除上将军承宣使至刺史为正任,遥郡除大将军以阶官领刺史至承宣使为遥郡,正使除将军武翼大夫己上,副使除中郎将武翼郎已上,使臣已下左右郎将训武郎已下。

 《玉海》(庆元路儒学刻明递修本)书影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文献通考》与《玉海》的记载大致相同。而《宋会要辑稿》的记载为:

淳熙四年二月二十三日,诏立环卫官格:节度使除左右金吾卫上将军、左右卫上将军,承宣使、观察使除诸卫上将军,防御使、刺史、通侍大夫至右武大夫除诸卫大将军,武功大夫至武翼大夫除诸卫将军,正侍郎至右武郎、武功郎、武翼郎除中郎将,宣赞舍人、敦武郎已下除左右郎将。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中关于环卫官的记载

对比以上两种记载可发现: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前者有“遥郡”的记载,后者则无;同时前者记载武臣除授环卫官的阶官划分较为简略,后者较为详细。除此之外,《皇宋中兴两朝圣政》中对于武臣除授环卫官格的记载更为详细,其云:

乾道初,定节度使至正任刺史除上将军,横行、遥郡除大将军,正使除将军,副使除中郎将,使臣以下除左右郎将。正任,谓承宣使至刺史也;遥郡,谓以阶官领刺史至承宣使也;正使,谓武翼大夫以上也;副使,谓武翼郎以上也;使臣以下,谓训武郎以下也。至是年(注:淳熙四年),诏今后环卫官,节度使除左右金吾卫上将军、左右卫上将军,承宣使、观察使为诸卫上将军,防御使至刺史、通侍大夫至右武大夫为诸卫大将军,武功大夫至武翼大夫为诸卫将军,正侍郎至右武郎、武功郎至武翼郎为中郎将,宣赞舍人、敦武郎以下为左右郎将。

另《中兴两朝编年纲目》的记载与此相同。据此分析:首先,按《皇宋中兴两朝圣政》所记,《玉海》《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和《文献通考》的记载实为乾道初年订立的武臣环卫官除授格法,因初期规划格法较为简略,故淳熙四年重新订立了较为详细的除授格法;同时《宋会要》的记载也有些许错误:一是“防御使”与“刺史”之间脱“团练使”一级;二是“武功郎”与“武翼郎”之间脱一“至”字。

其次,淳熙十五年赵廓乞依任寿吉例以遥郡带环卫大将军时,孝宗言道:“近制,除环卫官,止论阶官高下,更不该载遥郡,任寿吉以遥郡带大将军,系是差误,可改正,任千牛卫将军。”林先生认为是因为“遥郡的品阶较低,只能授予诸卫将军”。然依据宋代武官制度:遥郡的官品依结衔的横行或诸司使为准(即遥郡的阶官),所以遥郡兼带何等环卫官也应以所结衔的横行或诸司使为准。若考察任寿吉的仕官可以发现:任寿吉乃隆兴北伐时归朝的北官(金朝将领),据《宋会要》记载:“(隆兴元年)六月九日,诏归朝千户李公辅特补武德大夫、果州团练使,薄彝、赵受、任寿吉……并补武德大夫、忠州刺史。”所以以阶官论任寿吉当以武德大夫除授诸卫将军,这应是孝宗改任其为“千牛卫将军”的主要原因。同时此亦为淳熙四年重定的环卫官格中删去“遥郡”一层的原因,即孝宗所言“除环卫官,止论阶官高下,更不该载遥郡”。现将除授格法列表如下:

表1   淳熙四年武臣除授环卫官格法
总之,孝宗重新除授武臣环卫官的目的是为北伐储备人才,与旧制中责降武臣归于闲散有很大区别。不可否认,孝宗改革环卫官无疑是对以往武臣环卫官制度的重大变革,虽然北宋前期有环卫官兼任枢密院都承旨、三司使或其他差遣职事者,但自北宋中期以后,除授环卫官的武臣多为责降之意,一般不再兼领其他职事。而孝宗改革后的环卫官“皆有添给及从人,而无职事。若除管军则解,或领閤门、皇城司之类,则仍带焉”,以及“改差主兵官合不领环卫,如皇城司、带御器械之类仍许兼领”。两相比较,虽然二者均失去了本属职任,但孝宗改革后的环卫官可兼领行在皇城司、閤门司以及带御器械等具体职事,而此三种官职均可视为皇帝“近臣”。并且孝宗在改革环卫官时曾与宰相言道“欲以此储将才,重环卫如文臣储才于馆阁也”。因此无论是从地位或职事等方面看,二者都不可同日而语。
再者,孝宗隆兴二年五月的诏令中明确言明:“宗室不在此制,仍不差戚里及非战功之人。”如《皇宋中兴两朝圣政》记载:“乾道三年二月乙未,进呈环卫官元有指挥,不许差戚里,前日得旨差潘才卿,有碍元降指挥。上曰:‘卿等如此理会甚好,可别理会。’”故此后武臣除授环卫官与宗室戚里除授环卫官之间相互独立,南宋宗室皇子到一定年岁仍依旧制赐名除授环卫官,如乾道二年七月诏“恭王男、皇孙赐名挺,除左千牛卫大将军”。同时与改革后武臣环卫官不同的是:宗室环卫官除十六卫将官外还可除授东宫六率府率与副率,如“(淳祐四年正月)庚戌,内小学孟、孟茉并特补太子右内率府副率”。而武臣环卫官一般不包括东宫六率官。且除宗室外,外戚除授环卫官也基本沿袭北宋旧制,如“景定二年四月丁巳,杨镇授左领军卫将军、驸马都尉”。关于宗室、戚里除环卫官的问题林煌达先生在文中已有深入研究,在此不再赘述。
因此,孝宗改革环卫官制度仅涉及武官层面,其他宗室、外戚等特殊群体依旧沿用旧制除授环卫官。为此乾道元年閤门上言:“今来除环卫官系兼带,即与正环卫官不同。兼已降指挥,照御带体例施行,其环卫官五等班次亦合分别。”对改革后的武官兼带环卫官者按照“上将军、大将军、将军、中郎将、郎将”五等官阶重新订立杂压序位。自此武臣除授环卫官者与按照以往惯例除授环卫官者之间有了较为明显的区别。

三、孝宗以后武臣环卫官的发展

自孝宗改革武臣环卫官制度后,武臣环卫官的地位有了很大提升,故环卫官滥授的情况逐渐增多。为了缓解环卫官人数增长过快的问题,以及保持武臣环卫官的“清选”地位,朝廷主要从选拔途径和员额等方面进行控制。嘉定二年(1209)规定“自今环卫官专以他处曾为兵将而有功绩,及名将子孙之有才略者”才可除授。对于武臣环卫官的选拔依旧以曾立战功作为主要标准,如“景定元年三月癸未,贾似道奏蘱草坪大战,进至黄州。乙酉,诏范文虎转左武大夫、环卫官、黄州武定诸军都统制,张世杰环卫官、职任依旧”。以此而言,孝宗朝以后对于武臣环卫官的选拔一定程度上仍秉承了环卫官改革的最初目的,即为“戎帅之储”。换言之,孝宗朝以后武臣环卫官制度所体现的“右武”思想仍有所延续。同时在环卫官员额方面,孝宗朝以后也大体秉承十员之制。如宁宗时期蒋介预除右监门卫中郎将,楼钥时为给事中,即以超出十员所限驳回了蒋介除授环卫官的诏命。
以上所论主要为孝宗朝以后对武臣环卫官制度的继承,但在此基础上亦有所改变:其一,孝宗时期武臣环卫官主要为行在官职,无本属职能,虽可兼领皇城司、閤门或带御器械等职事,有时也充作外交使臣,但任主兵官或出外任职后一般不再兼带环卫官,即“在内则兼带,在外不带”。如前所述乾道元年时王友直一度以步司左军统制兼左骁卫上将军,又如乾道六年十月李显忠以“威武军节度使、左金吾卫上将军,除主管马司公事”,皆是以统兵官兼带环卫之例。但当时尚处环卫官改革初期,规章制度不够完备。故乾道七年当宰执进呈右监门卫郎将郑仁杰差遣时,孝宗即言道:“环卫官却不当带出。”明确言明外任武官不得兼带环卫官。又淳熙四年当中书门下省询问閤门舍人若除授差遣可否于衔内带行时,吏部主管人员顺带提及了“检承乾道八年七月二十七日诏旨,环卫官系行在职任,既除授在外差遣,不合于衔内带行”。也明确表明环卫官不得出外任职。因此终孝宗一朝,外任武官一般情况下不会兼带环卫官,究其原因正如孝宗所言“重环卫如文臣储才于馆阁也”,以环卫官仿照文臣“馆阁官”用于储才。
但乾道七年当宰执进呈右监门卫郎将郑仁杰差遣时孝宗还言道:“武臣贴职止有两等,朕欲增广其名,他日除外任者,因以宠之,卿等可检照典故具呈。”由此可见孝宗当时已有将环卫官作为武臣“贴职”的意图,只是未及全面实施。孝宗以后随着武臣除授环卫官情况的普遍,仅以环卫官作为行在官职已无法满足现实的需要,因此同文臣“带职”制度一般,环卫官也最终全面走上了“贴职化”的道路。自宁宗朝开始有关外任武官兼带环卫官的记载明显增多,如表2所列。
表2   孝宗朝以后武官兼带环卫官略表
其一,宁宗朝“李全”,理宗朝“时青、李伯渊、王福、王坚、夏贵、范文虎”,度宗朝“昝万寿、刘懋、赵章”,恭宗朝“阮克己”均为外任武官或主兵官兼带环卫官之例。由此可见,自宁宗朝开始武臣兼带环卫官制度逐渐突破“在外不带”及“改差主兵官合不领环卫”的限制。
同时外任武官或主兵官兼带环卫官制度的发展,也类似于宋代文官“贴职”制度发展的一般规律,如李昌宪先生在探讨宋代文官“贴职”制度时所言:北宋前期文官带馆阁学士“出临外藩,以增重方面事体,补外加职名,以增宠其行”。是为馆阁学士官“贴职化”的重要原因。环卫官同样如此,自孝宗朝开始武臣以带环卫为荣,此后随着环卫官“身份性”与“标签性”的不断加强,不仅可以此提高武臣兼带环卫者的身份地位,并且对于笼络和控制外任统兵武官也具有一定积极意义,由此推动了武臣环卫官“贴职化”的进程。并且表2所载“彭辂”“赵章”及“阮克己”所带环卫官均为环卫中郎将,同时根据史料记载:“咸淳十年冬十月丙午,知达州赵章复洋州,加右骁骑尉中郎将。”以及“德祐元年五月戊寅,淮东兵马钤辖阮克己将兵来勤王,加左骁骑中郎将”。所云皆用“加”字而非“除”字。故若按林先生认为孝宗改革环卫官后中郎将、郎将为有实职的环卫官,那么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南宋后期环卫中郎将及郎将也逐渐“贴职化”。
并且外任武官兼带环卫官制度的发展,对于推动宋代武官制度建设也具有一定积极作用。大体来看,孝宗以前的环卫官既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武阶官”,更不属于“差遣”的范畴,仅为“闲散官”的性质。自孝宗改革环卫官后,地位比照文臣“馆阁官”,一定程度上使得环卫官有了“职”的意义。此后随着环卫官“贴职化”的增强,环卫官亦逐步成为武官的加带“职名”,以此推动了宋代武官制度的发展。然而伴随武官兼带环卫官制度的发展,也进一步加深了武官内部的阶层划分,兼带环卫的武官相较一般武官而言地位崇高,与“带职”文官类似,这也是武臣环卫官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体现。
其二,从表2中可以发现:王青的武官阶虽为节度使,但所兼带的环卫官只是“右骁卫大将军”,不符合淳熙四年武臣除授环卫官的格法规定。同理,李伯渊与王坚亦是如此,均没有以节度使除授左右金吾卫或左右卫上将军。相反,高达与夏贵二人的武官阶仅为承宣使,却除授了金吾卫上将军,而不是左右卫以下的诸卫上将军。但细究以上诸人的除授原因及身份又可发现:除王坚原因不详外,王青除授环卫官仅作为战殁追赠,而李伯渊乃端平元年“三京之役”时归朝将领,身份地位不高。而高达与夏贵作为南宋后期的重要将领,多有军功,其身份自不与其他武官相等,故除授金吾卫上将军以显尊荣。由此可见,孝宗以后武臣除授环卫官的资格已有变化,虽大体按照淳熙四年所定的格法除授,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又会按照除授者身份地位等条件或上或下地调整除授资格,以更好地符合当时需要。以此来看,孝宗朝以后的环卫官除授制度更具灵活性。

综上所述,自孝宗改革武臣环卫官除授制度后,武臣除授环卫官者的身份地位有了明显提高,后经发展演变,环卫官逐渐成为外任武官的加带“职名”,使环卫官的“身份属性”进一步增强。此后同“带职”文官相似,兼带环卫官的武官作为武官“清流”,用以表彰军功或以表身份地位,由此也加深了武官群体内部的“清浊”之分。但不可否认,阶层划分的形成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激励之意,孝宗改革环卫官的目的,即希望以此选拔和培育有才能的武官,后经发展演变,环卫官除授的意义逐渐“升华”,成为奖励军功或笼络武将的一种常用手段。

▲《宋会要辑稿》点校本书影

四、孝宗改革武臣环卫官的背景及原因

北宋至南宋高宗时期,环卫官作为闲散官阶主要用于宗室等特殊群体的除授,武臣除授者多为责降或优闲之意。直至孝宗即位对武臣环卫官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其原因一方面与孝宗的个人意志密切相关;另一方面由于高宗后期军事衰弱,急需变革,种种因素共同构成了环卫官改革的现实背景。以时间而论,孝宗提议改革环卫官除授制度正处“符离之战”之后,因此环卫官改革的直接目的即为北伐提供军事人才。后“隆兴和议”虽然签订,但孝宗的“恢复”之志未有松懈,从乾道、淳熙年间的一些政治活动中可以发现某些人事变动与规章条令的制定均是为再次北伐做准备,在此期间武臣环卫官除授制度正式形成,成为诸项准备中的重要环节。

隆兴北伐”路线图(图源:百度百科)
孝宗选择环卫官作为培育武官人才之所有其特定原因。首先,环卫官自元丰改制后主要作为宗室封官,较少除授外臣,中兴后多不除授。故孝宗在隆兴元年十一月的诏书中言道“近来环卫久不除授,非所以储材而均任也”亦属顺势而为。
其次,隆兴元年十一月诏书中还言道“可依旧制,应以材略闻堪任将帅及久勤军事暂归休佚之人,并为环卫官”。自太祖开宝二年“后苑宴藩臣”罢除一些节度使归环卫成为了宋代制约武将的先例。后经不断发展延续,至北宋中期以后环卫官主要作为宗室皇子的封官以及武臣责降散官,导致环卫官的地位逐渐衰落。但环卫官依然保留“储才”的性质,诏书所云旧制,即如前文所述雍熙三年起用环卫官知郡,以及熙宁五年以通过武学考试的大使臣归于环卫等先例,这成为环卫官改革的基础。
复次,宋代环卫官承袭唐代十六卫之制,本身具有完备的官制体系,自郎将以上至上将军,分为五等官阶,可以此作为迁转。如开庆元年“以夏贵兼金吾卫将军”,至景定元年“以夏贵为保康军承宣使、左金吾卫上将军”,即为同卫内官阶的升迁。此外,十六卫之间也存在高下之分,如《通志二十略》有记:“左、右卫及左、右金吾,总谓之四卫,其余谓之杂卫。”这也是为何淳熙四年武臣除授环卫官格法中将左右金吾卫及左右卫上将军与其他诸卫上将军分为两等的原因。故而从其他十二卫转入金吾卫或左右卫者亦为升迁,如开庆元年“诏王坚宁远军节度使,依前左领军卫上将军”,景定二年“王坚迁左金吾卫上将军”,即为诸卫间的升迁。因此,环卫官体制的完备成为孝宗改革武臣环卫官制度的前提条件,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武臣兼带环卫官制度的发展。
再者,孝宗以环卫官作为武臣储才之所也与环卫官的“美名”有关。《册府元龟》有云:“夫环卫之设,上法天象,故太一所居,十二星环之,谓之审臣焉……原夫环卫之设,盖所以申严武备,翊卫宸居,为王之爪牙,乃国之柱石,名器之重,莫斯为比。”其中“十二星”指的是隋初“十二卫府”:左右卫、左右武卫府、左右武候、左右领左右府、左右监门府、左右领军府。至隋炀帝时扩充为“十六卫府”:左右翊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府、左右屯卫、左右御、左右候卫、左右备身府、左右监门府。是为唐代十六卫的前身。由此可见,环卫官本就历史悠久且地位尊崇,后虽失去职任,但也正符合孝宗以环卫官作为武臣储才之所的目的,因此水到渠成。

以上所述均为孝宗改革武臣环卫官制度的历史背景及诱导因素,共同推动了武臣环卫官制度的变革。此后虽有一定程度的变化,但环卫官除授的主要目的与孝宗时期大体无异,均是为朝廷选拔军事人才。

▲南宋后期局势图(图源:知乎史图馆《中国历代疆域变化46》)

五、环卫官改革的意义及局限性

总体来看,自孝宗改革武臣除授环卫官制度后,武臣环卫官的性质有了根本性改变。加之孝宗朝以后武官兼带环卫官制度的发展,环卫官逐渐成为了军功与身份的象征,此时武臣环卫官制度虽有一定程度的改变,但根本上仍与孝宗改革之初一脉相承。总之改革后的武臣环卫官制度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武官的向心力,同时其“贴职化”的发展对于推动南宋武官制度建设亦具有积极意义。
然纵观孝宗以后武臣环卫官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武臣除授环卫官性质上的变化。孝宗改革初期,以环卫官作为武臣储才之所,仅作为行在官职,之后随着外任武官兼带环卫官制度的发展,环卫官逐渐成为武官加带的“职名”之一,而“贴职化”的发展一定程度上也表明了环卫官“身份性”的增强。以宋代文官制度而言,“馆阁官”作为北宋前期三馆秘阁官(昭文馆、史馆、集贤院、秘阁)的通称,又称作“馆职”。除授者皆为文学高选,宰执或两制多出自“馆职”。而后随着朝臣补外兼带馆阁学士制度的发展,馆(史馆等)、殿(端明殿等)、阁(龙图阁等)学士等官逐渐成为文官外任的兼带“职名”,以表身份地位,文官“贴职”或“带职”制度由此兴起。后经不断发展完善,政和六年(1116)正式确立了文官“贴职”体系,自此“贴职”所寓含“文学性”逐渐减弱,“身份性”逐渐增强,成为了恩宠亲疏的标志。环卫官同样如此,孝宗以环卫官比照文臣“馆阁”,即是为了突出其储才的性质,由此也不可避免地走上了“贴职化”的道路。虽然目前无法断定外任武官“带职”环卫制度确立的明确时间,但大体上可以认为:宁宗时期环卫官“贴职”制度已基本确立,至理宗朝达到高峰。如李全、高达及夏贵等人分别除授环卫官,一方面表明环卫官除授制度虽保留了奖励军功之意,但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加强对统兵武将的控制。王瑞来先生有言:“南宋后期伴随着中央政府控制力的减弱,军队私家化和将领军阀化的弊端逐渐凸显,而这一时期拥有一定军事实力的将帅,缺少南宋初年岳飞那样的政治归属意识,游走于宋金、宋蒙之间,以实际利益为归依,危及南宋政权的稳定。”因此对南宋朝廷而言提高地方将领的向心力尤为重要,孝宗改革后的环卫官制度即成为了控制与笼络外任武官的一种手段,此亦成为了环卫官性质变化的重要原因。借用阎步克先生的观点:“‘兼衔’以加重官僚资望情况也等于官位被用如‘品位’了。”
不可否认,环卫官改革虽然提高了部分武官的地位,但由于长久以来“以文治国”观念的影响,“文尊武卑”的局面始终没有改变。如绍定四年为赏赵葵诛杀李全之功,“进葵福州观察使、左骁卫上将军,葵辞不受。八月,召封枢密院禀议,受宝章阁待制、枢密副都承旨,依旧职仍落起复,寻进兵部侍郎”。其中不乏轻视环卫官之故。同时,孝宗以后武臣环卫官的“贴职化”进一步增强,普遍作为类似于文官“贴职”的荣誉加衔,用于奖赏或笼络地方统兵将领,某种意义上已与最初的设置目的有所偏离,或可言中央朝廷利用“皇权”赋予环卫官的美名与地位,在实际层面加强了对武官阶层的控制。故此时环卫官的最大意义不在于提高武官地位,而在于刺激军功、提升武官向心力,从而达到国家久存的目的,依然体现着中央集权的思想。因此,改革后的武臣环卫官制度虽然对提高南宋的军事实力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同时存在局限性。从根本上说,孝宗欲以环卫官改革来推动“右武”政策的发展,一方面与“崇文抑武”的传统国策不符;另一方面由于南宋士大夫对于“祖宗家法”的理解愈发机械,从而与传统势力的矛盾阻碍了武臣环卫官制度的良好发展。以李全等人为例,李全于绍定年间最终走上叛宋的道路。其他加带环卫官的武臣,如“德祐元年正月戊戌,大元兵入安庆,范文虎降”,以及“德祐元年四月戊申,京湖宣抚朱禩孙、湖北制置副使高达以江陵降,京湖北路相继皆下”。至此,南宋后期以环卫官作为笼络和控制地方将领的政策完全失败,改革后的武臣环卫官制度依然没有改变南宋亡国的命运。

余 论

除“环卫官”外,“带御器械”及“閤职”(閤门祗候、宣赞舍人、閤门舍人)亦作为宋代武官的兼带“职名”,笔者曾撰文探讨。三者间存在一定的联系,绍熙元年(1190)规定:“自今官高者除带御器械,小者除环卫官。”林煌达认为主要原因在于带御器械的官品高于环卫中郎将、郎将。此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乾道元年朝廷曾对武臣兼带环卫官的朝班位次进行了讨论,据《宋会要》记载:

(乾道元年)九月二十二日,閤门言:“……其环卫官五等班次亦合分别。今条具如后:一、副使带中郎将以下起居奏万福,与副使带御器械序官并在上将军、大将军、诸卫将军、横行并正使带御器械官之后重行立……一、五等环卫官立班,依官序在本等官之上……正使御带及诸将军遇合班处,依官序在横行之次差后立。如御带、环卫官阶官、遥郡一同,即御带在环卫官之上。一、副使带御器械官并中郎将以下遇合班处,在横行御带环卫官后重行,依官序一行立;如系小使臣带左右郎将,即在副使中郎将之后重行立……”从之。

其中包含四层含义:一、横行副使及诸司副使带诸卫中郎将或带御器械者位列诸卫上将军、大将军、将军及横行正使或诸司正使兼带御器械者之后;二、阶官相同时,带环卫的武官位在不带环卫的武官之上,兼带御器械者位在兼环卫官者之上;三、诸司正使兼带御器械或诸卫将军者,合班时在横行官之后;四、小使臣带诸卫郎将者,班序在横行、诸司副使带诸卫中郎将之后。

简而言之可概括为两点:一、班位排序主要以阶官高下为准;二、阶官相同时带御器械位于环卫官之上,然阶官不同时仍以阶官的高下判定,如横行、诸司副使兼带御器械官仍在横行正使兼环卫官后重行。所以绍熙元年官高者除带御器械,官小者除环卫官的规定只是作为中下层武官兼带御器械或环卫官时的常规处理办法。纵观孝宗以后环卫官的发展,节度使等高官兼带环卫官的情况十分普遍,因此按照绍熙元年规定官小者只能除授低等环卫官(即林先生认为的诸卫中郎将、郎将),并且绍熙元年规定中也没有明确表明官职高下的具体标准,故而此次规定对于以后环卫官的除授及发展没有产生较大的影响,但于带御器械与环卫官之间却形成了一定的界线。

载《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3期“学术争鸣”
责任编辑:赵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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