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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华庆 | 学术与政治之三: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

柯华庆 守正创新读书会 2022-09-09

华学者


柯华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学术委员,实效主义法学和改革哲学、党导立宪制、党导民主制和共同自由等理论的创立者。主编中国第一本《党规学》。微信:Lawgame。


摘要


知识分子接受前人的经验,主要是靠读书。书当然不可不读,但是光读书,还不能解决问题,一定要研究当前的情况,研究实际的经验和材料,要和工人农民交朋友。

——毛泽东




摘要:政治是社会关系的统领,只要涉及社会关系的学问都与政治有关,区别只不过在于强联系还是弱联系。为了实现有效治理,一个国家更可能是一类主体联合另一类主体节制第三类主体的政治。每个社会由一个最强者、少数强者和绝大多数弱者组成,三者之间两两联合节制第三者的方式形成三种不同的政治:封建专制政治(最强者与强者联合,可以称为贵族君主制)、资本主义政治(强者与弱者联合,可以称为民主贵族制或者党争民主制)和社会主义政治(最强者与弱者联合,称为党导民主制)。中国文人一直以来崇尚道统,古代中国文人以古道评判专制政治,古道是封建贵族政治;现代中国文人以洋道评判社会主义政治,洋道是资本主义自由政治。社会主义国家的学者只有摒弃高高在上的道统思维,以认识社会为志业,向工人农民学习经验知识,以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为价值,构建社会主义理论才可能有所作为。主流中国宪法学者不区分社会主义政治与资本主义政治,将资本主义政治塑造成科学、客观、中立和普世的政治,将资本主义政治和宪政当作道统,批判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违背宪法学者应该为本国政权合法性辩护的基本常识,已经不是宪法学者,而是资本主义道统分子了。

关键词:古道 洋道 社会主义 资本主义 伪宪法学派


三、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


人类与动物最大的区别是人有理想,这就涉及到改造世界的问题。中国古代文人崇尚道德的道统,张载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很有代表性。近代西方则是另一个传统,也就是知识论的传统,强调认知。培根的经典名言“知识就是力量”就是近代西方认知传统的表达。培根认为,感觉是认识的开端,也是一切知识的泉源,不过他更重视科学实验在认识中的作用,认为必须借助于实验,才能弥补感官的不足,以此来深入揭露自然的奥秘。培根在《新工具》中的第一条箴言是:“人作为自然界的臣相和解释者,他所能做的、所能懂的只是如他在事实中或思想中对自然进程所已观察到的那么多,也仅仅那样多;在此以外,他是既无所知,亦不能有所作为。”[1]西方在经历神学阶段和形而上学阶段之后,自培根开始进入实证阶段,近现代学者主要以认知自然和社会为志业。

3.1 技术与制度:基于科学的改造世界

西方学者们并非都仅仅解释世界,也改变世界,而且确确实实大大改变了世界。西方近代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直接或间接改变了世界进程。西方的改变是通过技术和制度实现的,技术和制度是建立在科学认知基础上的。只要我们想想在爱因斯坦质能方程基础上造出的原子弹和洛克的分权理论对美国宪法的影响就能明白基于科学认知产生的技术和制度对世界的改变。人类对世界的认知和改变包括循序渐进的四个过程:描述、解释、预测和控制。对事实的客观描述是科学的第一步,解释事实的发生是科学的第二步,解释是为了预测,预测的准确性使我们惊叹于科学的魅力。哈雷彗星是一种观察到的现象,哈雷描述了哈雷彗星的轨道,牛顿力学解释了哈雷彗星出现的原因、计算了哈雷彗星的轨道和周期,预测了哈雷彗星回归地球的时间。人类是目的性动物。如果预测的结果是我们不想要的怎么办?人类依据科学规律通过控制原因来控制事件的结果,这就是改变世界。如果预测的结果正是我们所欲求的,就让它发生和更好地发生;如果预测的结果是我们不欲求的,就让它不发生或者少发生。正如非洲谚语所言,“不要看你在哪里跌倒,要看你在哪里打滑”,我们可以通过控制原因来控制结果。基于科学规律的控制有两大类型,一种是技术,另一种是制度。

技术与科学是两种不同的东西,遵循不同的思维方式。[2]技术的一般涵义是运用自然科学知识提出的能够达成人们的欲求的切实可行方法。例如电器是利用电流规律设计的,电器的目的是满足个人需要。自然科学是对自然的认知,技术是基于这种认知来改造世界的努力。科学是方法,具有普遍性,是“授人以渔”;技术是方法应用的结果,具有特殊性,是“授人以鱼”;科学精神是“求真”,技术精神是“求用”和“求效”;科学是因,技术是果;科学是源,技术是水。

3.2 制度的主体性

制度是为满足人们需要而由人们确立或制定的规则。制度是规范性的,与人的目标密切相关。制度与技术类似,追求不同价值的人会制定不同的制度规范,要想确立或制定好的制度,必须遵守科学规律。制度与适用群体的关系就像衣服与人体的关系,一件衣服本身是无所谓好坏的,只有在某个时间某个情景中穿在某个人的身上才有好坏。[3]制度有三性:主体性、时间性和空间性。一件衣服不可能穿在所有人身上都合体和好看,穿在西施身上好看不一定穿在东施身上好看,所以有“东施效颦”的典故。一件衣服也不是始终都适合某个人穿,小时候合适好看的成人之后穿就不合体,年轻时合适的年纪大了可能不合适,冬天穿的夏天穿也可能不合适。衣服穿在身上合不合适还要看场合,演讲时穿的可能不适合写作时穿,在家里穿着舒服的衣服可能不适合在宴会上穿。制度的三性要求制度的设计应该围绕主体的目标,考虑主体的起点和约束条件,一个好的制度应该是能够很好得实现主体的目标,就是有好的效果,这就是制度的实效性。罗素有句名言,“科学能够告诉人实现某种目标的最佳方式,却不能告诉人应该追求什么样的目标。”[4]目标是由主体决定的,而非由其他主体强加。目标是制度设计需要考虑的首要因素,否则会南辕北辙。

制度的主体性是不是反对制度的借鉴呢?答案是否定的。明确了制度的主体性反而能够更好的帮助我们去“借鉴”,而不是简单化的“照搬”。在研究某个制度能否借鉴时我们必须考虑三个问题:目标、起点和约束条件。首先:目标相不相同?人与人的目标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如果制度的目标不同,我们就不能借鉴,否则可能会南辕北辙。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西方发达国家是资本主义国家,追求的基本价值有别。现代西方发达国家的有些制度是为了解决发展后的问题,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要解决的是发展中的问题。从整体来看,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但中国幅员辽阔,各个地方发展不平衡,可以说是“三代同堂”: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并存。北上广这些大城市中的上层已经过着后现代的生活,天天嚷着绿色食品和PM2.5超标的事情,他们根本不知道中国还有不少人为了生计发愁。因此,中国的制度设计不仅仅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地移植外国的,也不能将发达地区的制度照搬到贫困地区。其次:起点相不相同?目标相同,但起点不同,也不能复制。例如目标都是健美身材,一个人是胖子,另一个人是瘦子,前者需要减肥,后者则需要增肥。我们都向往自由,但一个国家起点是富裕的,另一个国家是贫穷的,前者可能需要制度保障言论自由,后者恐怕首先需要解决吃饭问题,吃饱是更根本的人权。目标相同、起点也相同,是不是就可以移植了呢?也不一定,因为约束条件还有可能不同。目标是否相同是制度能否借鉴最重要的因素,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的不同都会导致制度选择的不同。

以民主制度为例。民主制度的构建应建立在认知之上,中国民主制度的构建应建立在对中国社会的认知之上,如果只是建立在对美国的认知之上,就是没有实证精神。自辛亥革命之后,中国就是民主社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更广泛的人民民主国家。民主的本来含义应该是中国人自己作主选择适合自己的民主制度,然而绝大多数中国学者讲民主时滔滔不绝从古希腊开始讲到美国当代,然后就说中国人应该怎么做。这不是中国的民主,而是“学者作主”或者“西方主”、“美国主”。正是因为没有科学分析,而是教条照搬结论,民主才成为了新的道统。显然,无论中国学者还是外国学者研究中国民主的科学方法都应该是实证调查中国各个阶层人民的所思所想,总结出中国民主文化,构建中国民主理论,预测中国未来的民主走向,合理建构中国的民主制度。孔德有言,“真正的实证精神主要在于为了预测而观察,根据自然规律不变的普遍信条,研究现状以便推断未来。”[5]以民主为道统的中国学者谈民主却首先接受西方人性恶的假设,然后接受西方民主理论,最后要求中国政治应该西方化,诸如三权分立和多党竞争之类。张明樹先生坚持实证调查研究中国民主文化二十多年,他在1988年做的大型实证研究“中国公民政治素质调查与研究”表明,中西方政治文化中对政治的基本看法大相径庭。在西方政治文化中,政治的目的和功用是“抑恶”,政府要做的是制止一个人在追求他自己利益的时候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在中国政治文化中,政治的目的和功用则是“扬善”。[6]这种文化希望政府做得要更多,比如为个人和社会设定应该追求的目标,并且领导人们去实现这些目标。2011年张明樹再次做的中国公民政治素质调查与研究表明,二十多年过去了,中国人的“扬善”政治文化并没有多大改变。通过实证研究归纳总结,张明樹得出中国人想要的民主是:1,德治优先于法治;2,解决反腐败和群众监督政府问题优先于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3,重视实质和内容优先于重视形式和程序;4,协商优先于表决。[7]当然,我们可以怀疑张明樹先生调查的客观性和总结的准确性,但这种怀疑应该是通过更加全面细致客观的调查问卷和科学的构建模型,而不是仅仅读几本西方书或者想当然的意气评判。可能会有学者说中国人不应该这样,应该像西方人那样,那么这时候就不是谈中国民主,而是“西方主”或者“学者为民做主”的问题,这恰恰表明这样的学者还是中国古代道统文人思维,而非真正接受了西方科学精神的现代学者,尽管这些人说的是英语穿的是西装。改革开放以来,资本主义民主和法治已经成为很多当代中国学者的新道统——洋道,特别是法学和政治学领域。只要稍微读几本关于西方民主的经典著作就知道不同国家的民主制度不同,同一个国家在不同时期的民主制度也不相同,这些制度都是这个国家的人民在时代背景下的选择,民主是一个生长过程,民变则民主变。真正的民主是生长出来的,既非学者能够培育出来的,更非他国所强加的。

3.3 批判是学者的天职?

没有完美的制度,只有更好的制度。任何制度都有成本,也有收益,有人赞同,也有人反对,区别在于收益大于成本还是成本大于收益,赞同的人多还是反对的人多。理性人都会寻求收益大于成本的制度,尽可能减少成本和尽可能增加收益;理性的民主制度应该寻求赞同多于反对,尽可能使赞同的人增多,反对的人减少。任何社会、任何制度都有缺点、都有成本。仅仅是指出制度的缺点和成本并不能成为社会和制度改变的理由,正如同一个硬币的两面,缺点与优点、成本与收益并存,当改变了缺点和去掉了成本,其相应的优点和收益也可能失去。

理解了制度的特点就可以对“批判是学者的天职”有一个正确的理解。任何社会都是不完美的,以一个高大上的东西做标准批判社会很容易。正像球员难当球迷好做一样,评论总比做实实在在事情容易得多。熊彼特指出,批判往往比阿谀奉承更能带来荣辱和报酬,为生存计,知识分子多数选择了批判。批判对知识分子不仅仅意味着牢狱之灾和火刑柱,还意味着金钱、地位、鲜花和掌声,甚至可以说,批判是他们自我实现的终南捷径。[8]任何社会总有在竞争中失败的人和对社会认识不深和充满浪漫主义容易被忽悠的年轻人,成为愿意为批判知识分子打赏的票仓。

理性考虑社会和制度问题的方法不是一味批判,而是建构性的提出更好的替代方案,是将各种制度的优点和缺点、收益和成本都列出来,通过比较不同制度的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决定制度的更替,选择更好的社会和更好的制度。新制度经济学创始人科斯在其获诺贝尔经济学奖论文《社会成本问题》中的总结揭示了这个常识性的道理:“显然,只有得大于失的行为才是人们所追求的。但是,当在各自为政决策的前提下,对各种社会格局进行选择时,我们必须记住,将导致某些决策的改善的现有制度的变化也会导致其他决策的恶化。而且,我们必须考虑各种社会格局的运行成本(不论它是市场机制还是政府管理机制),以及转成一种新制度的成本。在设计和选择社会格局时我们应考虑总的效果。”[9]

3.4社会科学学者能否价值无涉?

韦伯在《以学术为业》的演讲中提出了价值无涉理论。韦伯认为,“如果要在课堂里讨论民主,就应当考虑民主的不同形态,分析它们的运行方式,以及为每一种形态的生活条件确定具体的结果。然后还要将它们同那些非民主的政治制度加以比较,并努力使听讲人能够找到依据他个人的最高理想确定自己立场的出发点。但是,真正的教师会保持警惕,不在讲台上以或明或暗的方式,将任何态度强加于学生。……他只能要求自己做到知识上的诚实,认识到,确定事实、确定逻辑和数学关系或文化价值的内在结构是一回事,而对于文化价值问题、对于在文化共同体和政治社团中应当如何行动这些文化价值的个别内容问题做出回答,则是另一回事。他必须明白,这是两个完全异质的问题。……讲台不是先知和煽动家应呆的地方。对先知和煽动家应当这样说:‘到街上去向公众演说吧’,也就是说,到能听到批评的地方去说话。而在课堂上,坐在学生的面前,学生必须沉默,教师必须说话。学生为了自己的前程,必须听某位教师的课,而在课堂上又没有人能批评教师,如果他不尽教师的职责,用自己的知识和科研经验去帮助学生,而是趁机渔利,向它们兜售自己的政治见解,我以为这是一种不负责的做法。”[10]韦伯同时也承认,“显然,个人几乎不可能完全做到排除自己的善恶,他会因此而面对自己良知最尖锐的指责。”韦伯是社会学家,不可能脱离政治,事实上任何从事政治学、法学和任何涉及价值和制度的学者都不可能脱离政治,区别只在于接受何种政治,可以说政治是哲学社会科学学者们的宿命,只要从事这类研究,你就“无处遁逃”。

我们赞赏韦伯说的不能在课堂上向沉默的羔羊兜售自己的政治见解或政治主张,但不能赞同他所说的在课堂上回避政治。标榜价值中立的政治学者、法学者和经济学者等等只是将自己的价值观包装成普世价值或价值无涉而强加于其他主体。在当前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掌握话语权的当代,实际上就是将资本主义制度的价值包装成客观中立普遍的价值。我们必须明确这些学者倡导的价值背后实际代表的哪类主体的利益,是个体的、少数人的还是多数人的?富人的、穷人的还是中产阶级的?家庭的、小团体的、地区的、国家的还是人类的?法律人常常以“正义”代言人自居,我们需要追问的是“谁的正义”?穷人的还是富人的?少数人的还是多数人的?中国正义、美国正义还是人类正义?这既是价值和政治清晰化的过程,也是学术明晰的要求。在课堂上我们必须首先明确学科的性质,是科学还是涉及价值观的学问。数学、物理学、逻辑学等等科学不涉及价值观,学术与政治无关,这些课程的教师毫无疑问也是政治人,但他不能在课堂上不务正业讲政治。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等涉及价值观的学问必须将学说背后的价值观和政治主张明确地揭示出来,将这些明确地展示给学生,而不是隐藏价值观,隐藏政治立场,以所谓的价值中立或者政治无涉欺骗年轻学生。问题不在于应不应该讨论政治,而在于应该以何种方式谈论政治,光明正大谈政治还是暗度陈仓卖私货。以民主为例。大学教师需要讨论民主产生的条件,讨论不同的民主形式,讨论不同民主形式的后果,讨论不同民主形式的价值,讨论不同国家适合的民主形式,还可以直接阐明自己的政治主张。但这些必须是冷静的学理性的阐述,明确哪些是价值、假设、哪些是事实和哪些是推理,如果是推理,需要明确推理的确然度有多高。大学教师在课堂上不能采取牧师布道式的演讲或者灌输。当然,由于客观原因很多教师可能还做不到,但老师需要朝向这个目标前进,而非反其道而行之。




[1]培根:《新工具》,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7页。

[2]关于科学和技术的普遍性和制度的特殊性的讨论见柯华庆:《中国学者:从经学到科学》,载于《学术界》2014年第6期。

[3]制度方法是实效主义方法,参见柯华庆:《实效主义》,上海三联书店,2013年。

[4]罗素:《西方的智慧》,王岚译,中国致公出版社,2010年。第407页。

[5]孔德:《论实证精神》,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14页。

[6]张明樹:《中国“政治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24页。

[7]张明樹:《中国人想要什么样民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279-284页。

[8]布伦蒂埃等著:《〈批判知识分子〉的批判》,王增进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附录“批判知识分子的批判:回顾与思考”,第258-259页。

[9]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第191页。

[10]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三联书店,2005年第2版。第37-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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