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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家长,一起向校园欺凌说“不”!

新都教育 新都教育 2024-06-04
学会与人交往
是人生中的重要课题青少年学生处于成长的关键阶段校园欺凌不仅会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还会带来难以治愈的心理、精神创伤
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孩子遭遇了校园欺凌要怎么办?保护“少年的你”这些我们都要了解↓↓↓

我们常见的校园欺凌表现形式

可以用6个字来概括:




📌保持镇静,采取迂回战术尽可能拖延时间,争取机会求救。

📌必要时,向路人呼救求助,采取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的注意。

📌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一定要及时跟家长或老师沟通情况

📌当对方与自己力量并不悬殊时,可以考虑通过警示性的语言击退对方,或者通过有策略的谈话和借助环境来使自己摆脱困境。但是不要去激怒对方。


24个字,助你摆脱校园欺凌



面对校园霸凌,老师可以——

🔍先表态度,再立规矩。对于班级的欺凌行为,坚决做到绝对零容忍!并制定反欺凌班级制度,严厉打击欺凌行为,保护弱势孩子。可参考↓


①一旦感觉自己受到恶意威胁,请立即向老师汇报;

②课间、放学期间,不要在厕所、楼梯口以及校园隐蔽角落逗留;

③老师针对欺凌行为进行私访时,被访同学必须实情以报,不可包庇遮掩;

举报欺凌行为并非告密,而是值得提倡的正义行为;

⑤一旦欺凌行为属实,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惩戒制度执行,决不姑息。


🔍重建亲密的人际关系。在一个班级里,人际关系不良是造成欺凌行为的主要原因。与学生形成彼此信赖、亲密、和谐的师生关系,可以拉近师生距离,便于育心育人。


🔍重塑价值观,引导学生“与人为善”。给学生的价值体系里植入“与人为善”的价值观来预防学生产生欺凌行为。因为保护自己最好的办法就是遵守规则、善待他人。


🔍教授情绪管理方法,与“情绪”怪兽和平相处。很多时候,孩子之间发生纠纷都是情绪失控造成的。


🌟6种方法,教孩子管理好情绪↓

①注意力转移法。心情不好时,去美美睡一觉,去打球、爬山、跳舞、画画等,把不良情绪转移淡化;

②适度宣泄法。找个没人的地方痛哭,找信任的人倾诉,通过写日记把不痛快的事情记录下来等;

③心理暗示法深呼吸,告诉自己很优秀,很善良,很受他人喜欢;

④情绪升华法。想明白自己究竟要什么,做一个目标感很强的人,把心思放在目标上,让坏心情没机会产生;

⑤改变认知法。很多事情无所谓对错,还存在一个维度叫“灰度”,换一种看法就会得出不同结果;

⑥放松训练法。做一些深呼吸、伸懒腰、扭胳膊等小活动,坏心情也会得到缓减。



妈妈,我在学校被人欺负了.....

你怎么这么没用?他打你,你下次也打他啊!

为什么被欺负的总是你,不是别人?

不就是打个架吗,多大点事?至于哭哭啼啼?

这点破事,跟你老师说去,跟我说有什么用?我又不能替你打他。

......


当孩子遭受欺凌向家长倾诉时

上面这些话只会让孩子越来越惶恐、失望

家长的漠视,比欺凌更可怕

……

正确做法:



💡与老师沟通和确认情况。如果情况属实,与老师商议解决办法;注意不可言语过激,避免处理过程中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


💡直接与孩子讨论。通常孩子会因为羞耻和尴尬而不愿和父母谈论,所以应该要适时鼓励,让孩子信任你,并且随时可以得到你的协助。


💡暂时放下其他事务,全时陪伴孩子,给孩子足够的安全感。表达对孩子的坚定支持和爱护,稳定孩子的情绪。无论孩子表现出何种行为和状态,都要耐心陪护。如果孩子不愿说出具体情况,也不要斥责其懦弱、没用,而是耐心陪伴,鼓励和等待孩子说出实情。


💡注意孩子的行为和心理。如果孩子在心理上出现害怕上学、害怕出门、交友焦虑等情况,联系专业人士给予疏导帮助。


💡如果欺凌和暴力发生上学放学路上,应亲自接送孩子直到问题解决也可安排较年长的学生陪同上下学。欺凌者发现无机可乘,时间长了,会打消实施欺凌的念头或转移欺凌目标。

💡培养孩子适当的社交技巧并且建立自信心。如果孩子内向害羞而缺少社交,可以安排兴趣相符的社团活动。



应对校园欺凌,除了引导外,我们也需要法律的保护,让悲剧不再发生。


部分与校园欺凌有关的法律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学生欺凌发现和处置的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行为的各种隐患。



让我们共同携手反对校园暴力守护少年的你‍‍请勇敢向欺凌说“不”!



相关链接:必读!防校园欺凌指导手册来啦



文章来源|成都教育发布

编辑|橙子   校对|小莉    责编|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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