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屋”与“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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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屋”与“公寓”
[马来西亚]杨欣儒
2017年第8期本栏刊载了《组屋》一文,笔者补充几句。
“组屋”是新加坡与马来西亚一种建筑物的特有名称。《现代汉语词典》与《现代汉语规范词典》都没有收录这个词,《全球华语大词典》收录了,释义是“政府建造的居民住宅”。组屋通常至少五层,因为售价较低,建高楼才能降低建筑成本。目前新盖的组屋楼高至少20层。
新加坡达士岭组屋
“组屋”英文叫flat,这是新马通用的叫法。翻查汉英词典,“公寓”的英译是flat,也是apartment;英汉词典的flat与apartment都指公寓,没有“组屋”这个词。陆谷孙主编的《英汉大词典》(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附录六《英美用词对照》说,flat是英式叫法,apartment是美式叫法。不过,在新马两地,apartment比组屋(flat)略微高级,属于中高档次。
新加坡interlace公寓
30多年前,在马来西亚,一套一房一厅(50平米)的组屋,在城市中的售价约为马币三万令吉,折合人民币大约五万元。由于价廉,“组屋”一般都冠以“廉价”,叫“廉价组屋”。政府兴建的组屋是用来租给收入低的民众的,每个单位每月只需缴付租金马币30元。如果连续租用25年,没有积欠租金,那么所租的组屋便可以过户给租户,使租户成为合法的业主,从此不需再缴租金。这是因为当时一室一厅的组屋售价不过马币一万元上下。
现在政府仍在增建组屋,不过售价不像从前那么低廉了。二室一厅(70平米)的售价,在槟州是二十万令吉,邻近新加坡的新山略高。
这类组屋仍受当局管制,
一是不能自由买卖,
二是只限第一套房,
三是申请人每月薪金不能超过2000令吉,
四是未婚者不能申请。
这些条例因州而异,马来西亚共有13个州和3个联邦直辖区。
屋价暴涨,年轻人不胜负荷。于是中央政府提出了“可负担房屋”的概念,即给年轻人盖售价二三十万令吉的二室一厅一卫的房子。申请者必须已婚,但无房,且月入不超过3000令吉。如果申请成功,不必首付,只需分期缴付贷款即可。目前这种组屋部分已由私人发展商承建。
(原载《咬文嚼字》“华语圈”栏目 2017年12月)
本期转载自“西去东来中传站”2020年11月4日文章
审核|刘慧
编辑|刘益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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