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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秀平 杨玉春 | 县中振兴中的跨区域中考招生治理

周秀平 杨玉春 教育学报 2024-02-05

  作 者 简 介  


周秀平,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副教授,心理学博士,主要从事基础教育政策、教育与社会政策创新研究;


通讯作者:杨玉春,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副教授,管理学博士,主要从事教育政策研究、健康教育研究。


· 摘 要 ·



旨在促进区域均衡的政策举措“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何以变相为重点高中“掐尖”,加剧“县中”优质生源流失及其发展困境?跨区域中考招生,即通过将高中学校分类分层,赋予先后不同的分批次招生政策权限,在执行中面临三重困境,即优质师生资源无序流动、挫伤县中办学信心、引发负面社会舆论,偏离了教育公平的预期政策目标,与高中多样化发展国家教育战略存在不适应。重点学校制度、央地政策衔接和人口流动等教育系统内外因素共同形塑高中教育公平政策的实际效果,可以通过改革教育评价、均衡公共投入、科学动态测算跨区域中招比例、做实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等政策创新,推动县中振兴。


县中兴,则乡村教育振兴;乡村教育兴,则乡村兴。集中一县最好的高中教育资源,对学生实行封闭式或高密度的管理,全力追求高升学率的农村普通高中办学模式,一度被视为“县中现象”。起因是2004年部分南京城市高中的高考升学情况比不上江苏的某些县城高中。[1-2]“县中困境”主要表现为县中优质生源、优质教师的流失,[3]以及重点大学升学率下滑[4-5]。以高考升学率的变化为主要特征的“县中现象”和“县中困境”,都与优质生源的校际分布及其变化相关。旨在追求教育公平的政策举措——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在实施过程中加剧了农村尖子生源向城市重点高中的大量流动,引发社会争议。“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如何成为部分高考升学优势高中特别是城市重点高中实施“政策性跨区域中招”,即所谓“掐尖”招生的政策工具?“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是如何在执行中异化的?背离政策预期目标的执行异化面临怎样的困境?原因何在?如何破解?如何更科学地执行好基于分数的教育公平政策,缓解其可能引发或是加剧的教育利益分歧甚至是冲突?这是本文探究的主要问题。

一、跨区域中考招生的执行与影响

(一)旨在促进教育公平的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  

为了兼顾基础教育特别是高中阶段教育的精益化和大众化两种使命,教育部和省市中招决策主体通过开展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即将优质高中入学机会“合理”分配到域内初中学校,目的是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引导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高中教育公平。《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要求,“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7号)要求,扩大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引导学生合理选择学校。《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规定,“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为了落实中央要求,各地纷纷制订相应实施方案,以量化指标落实优质高中入学机会的“合理”分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京教计〔2021〕12号)》提出,“落实优质高中‘校额到校’招生政策,将全市优质高中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一般初中校,统筹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98号)规定,将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向区域内初中分配,鼓励优质高中与薄弱高中实现资源共享。《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157号)》提出,“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比例,各地分配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禁止跨区域分配指标。” 云南省更是提出在2023年将计划分配的比例扩大到100%。

(二)高中学校的分类分层与分批次招生  

高中学校跨区域招生的具体政策资格和要求,通常由省、市两级教育管理部门制订。高考升学优势高中的招生范围主要可划分为全省招生和全市招生两类。通过将高中学校划分为不同类型和等级,赋予不同的招生范围和招生录取批次,是不少省市实施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的具体内容。比如,云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19〕113号)文件,依据高中阶段学校的办学属性和类型划分出四种跨区域招生政策资格。一是全省招生的优质公民办普通高中。公费学位的跨区域招生计划采取到校指标形式,依据为高中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初中学生的学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志愿。招生的高中学校不能设最低分限制,且要按指标“足额录取”。初中学校以“校内选拔方式”确定人选,被录取人数由其在校生人数、办学水平和学校体育考试成绩等决定。非公费学位的跨区域招生,“可按批准的规定比例”,并于每年5月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统一管理、公民同招。二是公办普通高中开展的艺术、体育等特色跨区域招生。试点学校“应”自主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报考条件、录取规则以及监督机制,并向社会同步公开相关信息。三是民族班形式的跨市招生。支持省属、州市属普通高中学校举办跨区域招生的民族班,并对贫困、民族学生实施减免学费、补助生活费等政策。四是“州市”内跨区域招生。“州市”自主编制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民办高中可按批准的规定比例跨州市招生;州市内的公办高中是否可跨县域招生,由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云南省DB9市则进一步将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划分出五个批次。《DB9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安排在第一批次录取的学校为我市的省一级一等完中县域择优招生计划;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为我市的省一级一等完中定向计划;第三批次录取的学校为我市一级三等完中、施甸县一中县域择优招生计划和民办学校公办学位招生计划;第四批次为我市一级三等完中定向计划;第五批次为各县(市、区)所属的其余学校和民办学校民办学位招生计划。”在GA省YF市,普通高中分为四个批次,提前批次为省实验学校和面向全市招生的DF中学;再是第一批次的各县市区重点普通高中和民办高中招收公费生;第二批次的各县市区重点普通高中和民办高中民办收费生;第三批次的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四个批次均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三)分批次招生与校际生源差距  

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合理分配”被部分优质高中,特别是以重点大学升学优势高中为特点或为实际办学定位的优质高中,视为抢夺薄弱高中包括具有传统升学优势的“县一中”尖子生生源的“合法”工具,恶化了区域教育生态,违背了教育政策的公平取向。


一是优质高中与薄弱高中的生源差距拉大。以2010年至2020年DA省DB9市的8所普通高中为例,从生源的中考成绩来看,SD三中的生源最差,其生源最高分几乎与LN一中录取学生的最低分持平。不同高中学校的生源最高分差距134分,最高分与最低分生源的成绩极差为341分(见上页表1)。生源差距的直接后果是两类高中的大学升学层次拉大,其差距超出薄弱高中师生和家长心理可承受的范围。在CN一中,十年间的一本升学率提高了5个百分点,LN一中甚至提高了26个百分点,薄弱普通高中的一本升学率本来就低,部分维持,部分已无学生能升入一本。中考高分生源高度集中于少数优质高中的情况,同样出现在陕西、云南、广东、江苏等地的部分县市。县教育管理者和高考升学率“一般”的高中学校校长、学生及其家长,是最为反对“政策性跨区域中招”的意见群体,并逐步扩散到“县一中”的校长、教师和家长群体。  

二是城乡优质高中学校的生源差距拉大,优质高中学校内部学生群体的知识基础差距拉大。通过表1可以看出,优质高中CN一中、LN一中录取学生的中考成绩相差均超过150分,薄弱高中SD二中、SD三中的生源中考成绩极差也超过了180分,其中SD二中甚至达到了322分。其中,不少学生正是通过“计划分配”录取的薄弱初中学校生源,他们进入到普通高中学校后,要么跟不上就读高中的日常教学进程,要么是不适应普通高中的教育模式,这无论对学生个体还是普通高中学校的日常教育教学管理,都是新的挑战和难题。

二、跨区域中考招生的三重困境  

跨区域中考招生是优质高中在政策许可条件下,主要依据学生考试成绩/分数,做出超越学校所在地行政区划的县域、市域或省域行政区划空间范围的招生决策、选拔录取行为。基础教育学段和高等教育学段都存在一定数量的精英学校,高等教育阶段主要通过“211”、“985”、双一流的政策标签进行识别,基础教育阶段则以重点或示范学校为主要政策标签,等级分化多为国家、省级、市级或县域。以中考成绩为基础的中招,将学生分流至不同行政区划空间范围的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中阶段学校,是政策性“跨区域中考招生”概念试图提炼的主要社会现象。案例区虽然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范围、录取批次、计划分配比例的设计细节上有差异,但主要还是基于分数的“计划”配置,兼顾了对经济社会处境不利学生群体进行补偿性倾斜。对“违规性”跨区域掐尖或者是变相违规跨区域掐尖的整治和规范,应该不会面临多大的政策执行难题,但是政策性“合法的” “跨区域中考招生”引发了预期外的政策影响。

(一)资源流动失序  

高考优势高中与高考弱势高中的高分生源和优质师资在存量和吸引力上的巨大差距,是分歧引爆点。优势高中得到更多地方政府的关注和经费投入,这也加剧了二者间的利益分歧。我们在东中西四省13个县域的调研显示,以成绩和升学率评价高中学校,在实际中演变出三个世界。第一世界是大城市、区域中心城市的优质高中,多表现为省级重点、示范、实验高中。第二世界是县域优质公民办高中,广为人知的“县一中现象”曾为其表现之一。第三世界是一般、薄弱的普通公民办高中。DA省DB6州一区县2016至2020年中考500分以上学生中到区域外就读的人数分别是160、169、201、241、301人,[2020年12月19日至25日,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课题组先后赴华南、华中、华东四省就普通高中进行实地调研,遵照学术案例的匿名化惯例,以字母替代具体地名,如无特别说明,调研数据均出自该次调研。]其中2019年流失生源比例高达79.0%。2020年该省DB2州YA县500分以上有184人,只有5人留在YA一中就读。DB9市SD一中近五年来录取全县前100名中考生人数逐年减少,2016年录取22人,2020年仅1人。2020年,GA省YF市参加中考且成绩优异的初中毕业生到外市就读的学生约120人。DQ县每年约90~100人流失到市级学校。2017—2020年,SG市XF县前100名入读该县一中的生源数量从2017年的53人减少到16人,高分生源锐减了70%。YA省在高中阶段的生源流失在县域外的情形不明显,但是向省级示范高中的流动存在,更有大批学生从初中就开始向外流失,生源流出呈现出低龄化倾向。其中XC县每年有100名左右学生在初一阶段就流向优质精英学校所在的省会或区域中心城市。

(二)县中办学信心受挫  

“县中困境”极大地打击了就读学生及其家庭的教育积极性和自信心,增加县域教育发展挑战。相对于省、市示范试验类高中,即使是位居升学率第一梯队的“县一中”,其校长们也纷纷表示出极大的办学压力。N市国家级新区第一梯队YZ高中的吴校长说,“自2000年开始,中考成绩排在200名以前的学生留在本区域的为0。”他自认为他领导下的学校,采用增值法评价,结果是显著提高了学生成绩,但是由于入口生源质量(基于中考成绩)大幅下滑,该校毕业生升入精英大学的层次在下降,考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学生渐少直至当今的零。而处在同一区域内第二梯队的康校长表示,“生源质量继续下降的话,(他领导的)DC中学的老师们积极性会极大受挫。”在此背景下,区域内的高分生源不断流失,而本地高中基本没有吸引到域外优质生源,尽管其所在区域是国家级的开发新区。第二梯队的康校长所在学校还面临师生宿舍、实验室教室严重不足等硬件建设难题。处于该区域办学水平第三梯队的方校长,招录的是区域内、市域内中考成绩最差的学生,在升学率上以“本科推进率”衡量,[本人在座谈会上首次听到“本科推进率”这一概念时,惊叹于应试教育观念下基层校领导的智慧。]倒是没有与其他高中进行升学情况比较的压力。同样,目前他领导下的学校也面临严重的校舍、餐位、学位各个方面的硬件条件制约。办公楼会议室里至少有五六把破损椅子。会议室通常是一所高中学校的“门面”,“门面”尚且如此,可以想象该校的硬件设施之差与陈旧。哪怕它是“底部”,只要是“普通”高中,在家长普遍追求大学梦的背景下,也吸引了域内外甚至是市中心低于中考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甚至是50分的初中毕业生来校就读,是该国家级新区普通高中最吸引域外学生的普通高中学校。

(三)负面社会舆论  

2017年9月14日,中国青年报刊发《超级中学战略制造了“零一本”的县中》报道。在当年高考中,广西凤山县高级中学全校1 133名考生中,没有一名考生达到重点大学投档线,创造了“零一本”的历史。2019年第21期的《半月谈》以《“县中衰落”非个别现象》为题,提出“县中衰落“不是个别现象,部分山区县基础教育师资等“软件”跟不上,已成为教育区域均衡的最大“痛点”。2019年前后,福建省某县一中十年前曾考出过全省文理科第一名,但近年来毕业生的高考成绩逐年下滑,最差的时候甚至连“双一流”高校都考不上几个。2019年11月18日,新华每日电讯“每日一评”栏目刊发《贫血“县中”再也经不起师资流失了》,文章指出在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和保障力度的过程中,多数县中的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但软性的师资质量差距在不断拉大。  

无论是资源流动失序、办学信心受挫,还是负面社会舆论困境,“政策性跨区域中招”与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的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乡村教育振兴和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的不适应,才是其根本性政策困境。作为基础教育的“出口”和高等教育的“入口”,高中教育面临比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更多更复杂的政策困境,其中,如何真正实现高中阶段学校的多样化发展就是典型之一。在单一以升学为导向的教育质量评判标准面前,生源变成了教育市场中的流动资源,高考升学率变成价格信号,生源争夺便类似于市场竞争,[6]政策性“跨区域中招”对“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政策目标的扭曲,不过是单一教育评价指挥棒造成的地区之间、高中学校之间生源竞争白热化的集中表现。

三、跨区域中考招生的现实基础

(一)学生及家长群体对重点高中的主动追逐  

各个类型的学生及其家长群体特别是绩优生对重点高中的主动追逐,与重点学校制度路径依赖相互加强。  

重点学校往往在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学生来源等方面得到政策倾斜。拥有重点大学升学优势的优质高中学校在当代的建设路径,或以大学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或是公办优质高中利用民办机制办分校的方式,其历史路径则源于重点学校制度。发端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重点学校政策,最初也是为了引领一般学校的发展,希望其在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探索符合教育规律的办学经验和提高升学质量三个方面提供可借鉴吸收的经验。1978年《关于办好一批重点中小学的施行方案》被认为是奠定国家级、省级、地级、县级“层层重点”格局的基础。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政府决定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就地就近入学政策,取消小升初考试。义务教育阶段的重点学校制度在政策层面逐渐式微。新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在法律意义上禁止划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但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学校制度实际在延续,甚至是强化。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每个县都要办好一到两所重点中学”的优先发展要求,地方投入首先向重点高中倾斜。1995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评估验收1 000 所左右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的通知》,决定在2000 年以前分批建设并评估验收多所示范性高中,“示范”取代“重点”二字,进一步在实际中强化了重点中学的制度定位。  

随着重点学校制度的强化和对区域教育生态的破坏性影响,招致大量批评。其中袁振国和杨东平等人的观点具有代表性,他们认为重点学校制度加大了校际差距,是影响中国教育公平的“双重的二元结构”,[7]加剧了城乡壁垒,造成了县域高中的系统劣势。[8]应星、刘云杉从教育社会学的研究视角提出,重点中学招生制度安排实际上是一次系统化的社会选择与社会排斥,优势社会阶层子女可以经由政治资本、经济资本和关系资本,制度化、再生产其优势阶层地位。[9]但是在视子女教育成就为祖上荣誉、家庭成就的全民“大学梦”社会心理影响下,学生及其家长竞相追逐“名校”,特别是成绩优异的贫寒子弟,也是甘愿“被掐尖”的,不菲的奖学金或是免学费政策也极大地增强了吸引力。而社会优势阶层的教育弱势学生借助家庭的经济资本、社会网络资本或是权力资本,获取到优质高中入学机会,从而为下一步的重点大学机会、就业优势和社会优势地位再生产奠定基础。

(二)城镇化过程中的人口长期性流动  

2020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5.4%,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3.89%,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相差的这二十个百分点就是流动人口,这意味着每四个中国人中就有一人在流动,每四个流动人口中,有一位是跨省流动、三位是省内流动。从城乡分布来看,从乡村流向城镇的人口为2.49亿人。[10]从区域流向上看,沿江、沿海地区和内地城区依然是人口吸引集聚区,从城市群分布来看,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城市群等主要城市群的人口集聚度在加大。  

在人口流动长期化的趋势背景下,流动人口的规模、结构和布局都将会对高中教育供给提出新的挑战。随迁子女到流入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就受教育者个体的行动而言,具有目标-手段的合理性,政策所禁止的类型是“教育移民”性质的流动,即单纯为了招录绩优生或是获得优质高中入学机会而进行的流动。调查中流出地高中学校校长或教育管理部门主要的抱怨和不满,集中在优质高中学校跨县、市的优质生源抢夺,无论是政策性“跨区域掐尖”还是“违规性”掐尖都不为流出地高中和教育管理部门所认可。“一所高中要保证质量(准确地说是高考升学率),必须要有优质生源。对高中学校进行政策等级分类,一类二类。平行志愿、学校分层,这是全国最恶劣的中招招生政策。”N市YZ高中吴校长在座谈会现场愤愤道。作为社会子系统的教育,必然受到其他子系统比如人口因素的影响,其对高中生源特别是基于户籍的县域高中教育质量评价的影响,加剧了省内跨县域高分生源在不同类型和层次高中阶段学校间的竞争程度。

四、基于分数的招生计划分配再创新

(一)基于分数的教育公平性及其争论  

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考试制度具有促进和保障教育公平的政策功能。“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基于分数,分数是测验、评价学生学习效果和能力的有效手段。分数以学习成绩、绩点的形式,呈现了学习者的学习效果、结果,是标识其程度和水平的级别。“分数面前人人平等被视为实现、维护教育公平的一个重要原则,被广泛应用在一般性和选拔性、晋级性等考试评价中。这种尺度平等对待不同性别、年龄、种族、籍贯、地位和贫富程度的学生群体。它具有否定世袭制和唯成分,促进社会性别公正,并在程序公平上否定权力、资本对教育机会的影响,尊重知识和人才,肯定勤奋学习的主体行为,包含着公平正义的必要要件。”[11]基于成绩设计的考试制度并非万恶之源,而是各种教育和社会矛盾的集合点。高考造成的差异化的高考录取分数线,其本质是各省市自治区经济文化发展的差异、高校布局的不平衡导致录取比例的不平衡。高考改革中统一和分化政策的反复,主要是因为技术性改革和制度性改革的不适应和不同步造成的。要确保分数公平原则的实现,需要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有自身特色的招考制度。[12-13]尽管前述评议主要针对高考成绩,其基本范式可适用于基于中考成绩开展优质高中招生的政策分析。高中处于基础教育阶段出口位置,中招的公共权力主体依据分数对不同学生群体进行类型和层次分流,正是因为分数的“客观性”,在一定意义上为寒门子弟提供了“跃龙(农)门”的机会。对于学生个体来说,能否进入重点中学,尤其是省重点中学,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能否进入精英大学。重点中学制度基于分数的筛选机制,保证了普通家庭子弟对优质资源的共享机会。重点中学生源多样性为重点大学生源多样性奠定基础,而重点大学精英来源的多样化,会进一步增加社会精英构成的多样化,进而增加了整体社会阶层的流动性。[14]在此意义上,基于分数的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政策被认为发挥了一定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功能。  

二是唯分数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异化,形成了新的挑战。由于分数的获得和认定,存在考试招生标准、工具和程序性的缺陷,及其对分数准确性、有效性的影响,使得原本面向“人人”的政策标识在落地操作化过程中,融入了大量政治、经济、权力因素,而严重影响其“人人”具体所指社会群体的“客观”性。比如,“人民”本身就不是一个同质的概念,在1949至2002年,这个身份可能包含了教育资格的优先、限制和被剥夺三种截然不同的待遇。“工农”子女在不同政治结构中具有完全不同的群体指向。[9]经济不平等、社会地位不平等、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构不公平等因素,特别是“户籍”所附带的教育权益区域差异,对“分数”平等形成了更加具体的制约。更有人提出,“掐尖招生”的名校,不过是高分生的搬运工。[15]在精英大学招生指标分省定额体制下,精英大学入学机会特别是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入学机会在各省是一个“确定规模”,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在省域内的政策分配,只是改变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招录的具体高中阶段学校的不同,而不能改变或是改善全部学生的整体优质教育机会获得。

(二)优质高中机会政策分配的改革与优化  

一是改革“教育评价”,引导县中和社会合理升学预期。《2021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主要结果》显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7.8%。依然有超过40%的高中生没有进入大学,如果刨开部分家长和社会大众眼里“不够格”的二本、三本、高职之类的大学,高等教育入学率的数值将低于一半,或者说,“文凭”作为主要就业筛选机制背景下约有一半的大学文凭含金量可能进一步降低,意味着没有上“好”大学和重点大学的高中生在比例上更高、规模上更大。可是,县中困境、升学优势高中和普通高中之间的生源大战,县中和社会不合理的升学预期是助推剂。为此,我们需要借助教育评价深入改革的政策契机,加强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缓解两类学校的生源竞争和升学水平竞争,真正激发两类高中学校的办学积极性。无论是中考制度由会考调整为学业水平考试,还是围绕学业水平考试与选拔性导向的高考统分改革,都是为了更好地引导高中阶段学校重视“教育教学过程”。作为高中教育评价的“统筹主体责任”为省级政府,需要“执行国家重大教育政策”,包括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战略。省级政府可以从省情、学情,结合城市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和教育自身发展改革的政策需求,确立省域高中多样化发展的具体定位,提升市域多样、高中学校多样性,进而合理设置和引导县中升学预期。另一方面,跨区域掐尖从根本上看仍然是全民大学梦在高中阶段教育的集中体现,需要引导学生及其家长、普通高中学校的教师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不要盲目追逐名校、不要盲目追求升入重点大学特别是清华大学、北京大学。通过加强特色高中建设成效的政策宣传,完善家校社合作机制,引导家长超越分数、理性确定自家子女的升学预期。  

二是均衡公共投入,缩小不同类型高中的校际差距。首先是抓住教育领导体制改革契机的跨部门协调优势,均衡投入条件保障,降低优质高中资源投入的首位比,缩小优质高中和普通高中学校的生均经费和事业经费差距。可通过教育投入的大数据分析,摸清各市区县实到生均财政经费的水平和年度落实情况,通过投入主体分析和投入能力评估,找出实际生均财政经费落实不到位的具体原因和可行对策。可以在全面了解校际差距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分阶段改革措施。其次,完善多部门、跨部门投入机制,拓宽高中学校发展资源投入渠道。协同吸引其他部门的人才培养培训财政投入,如发展改革部门的公共实训基地、乡村振兴中的“人才振兴”、文化强国建设的文旅演艺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更好吸引社会投入、完善多方投入机制,缓解不同经济发展水平背景下高中教育财政投入的区域差距和校际差距。加强高中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流动秩序。  

三是严谨测算和动态调整“跨区域中考招生”比例。作为一项政府主导、具有一定行政强制性的政策工具,“优质高中招生计划”能够打破权力、财富、声望和社会优势阶层其他的教育利益“寻租”行为,通过行政强制干预优质高中入学机会分配,基于相对科学的分数这一非整体性群体性筛选机制,为薄弱初中的寒门子弟提供一条通道。这可能是教育行政部门设计和坚持推行这一政策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但是,另一方面,更需要加大对高考升学优势高中的规范管理。需要从体制上阻断优质公民办高中以分校、新建校的方式获得政策性跨区域掐尖比例。允许和鼓励各省因地制宜、科学动态测算确定高考升学优质高中的全省、全市招生比例。严格规范跨区域招生的政策条件。比如禁止高考升学优质高中学校的规模,严格管制优质高中入学机会的权力、资本和社会网络寻租等。严格区分高考升学优质高中与其他类高中学校的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与其创新评价指标体系相结合,形成优质高中认定动态进出机制,维持其精英性和办学活力间的有效平衡。  

四是做实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政策,是打破分数导向的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政策困境的可行出路。分类分层次/批次作为各省市中招政策的主要举措,有其历史的制度路径依赖,也有现实操作化的考量。如果说综合评价录取在大学录取中是软挂钩,在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中可以探索硬挂钩。深入提炼总结对学生开展多元评价、综合评价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综合评价”吸收了素质教育、多元评价的改革经验,可尝试在部分地区部分高中开展“硬挂钩”。同时,明确优质高中的报考条件、录取规则和监督机制,合理设置中考成绩在优质高中招生录取评级中的权重,并向全社会公开。发挥好高中阶段学校的政策主体地位。此外,在优质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政策条件设置中,适度倾斜教育弱势和社会处境弱势学生。  

多样化发展基于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符合生态系统原理,既是一线高中学校的一致呼声,同时也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规律的客观要求。但是,由于高中教育发展的省际差距巨大,如何改革基于高考升学率的高中教育质量评价,强化面向学生多元综合发展的过程性评价,依然是高中综合改革面临的难点和重点。[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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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格式:周秀平,杨玉春.县中振兴中的跨区域中考招生治理[J].教育学报,2022,18(5):8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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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秀平 杨玉春 | 县中振兴中的跨区域中考招生治理

周秀平 杨玉春 教育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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