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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论 | 孙元涛,熊甸双:教育内卷何以发生?——基于优绩制的理论思考

孙元涛等 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4-09-04

摘要

优绩制为分析教育内卷的发生根源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作为优绩制的透明遴选机制,教育被视为促进社会流动、实现阶层跃迁最主要的通道。然而,随着优绩制的推广,教育的“选才”功能逐渐凌驾于“育人”价值之上,进而导致教育内卷的加剧。教育内卷的背后存在三方面的优绩制根源:一是精英阶层在教育角逐中对额外资源的占有导致竞争加剧扩散;二是优绩制的竞争逻辑所带来的系统性暴力使人们陷入西西弗斯般的奋斗“轮回”;三是优绩制的成就逻辑使优绩主体为了维护个人尊严和获得社会承认陷入自我盘剥的牢笼。成功者在“自我实现”的理想幻象中奔竞不息,失败者则不得不背负“平庸”的符号艰难跋涉。


关键词

教育内卷 ;优绩制 ;社会公平 ;价值内化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新发展阶段教育促进共同富裕研究”(VFA22003)


作者简介

孙元涛(通信作者),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

熊甸双,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


引用本文

孙元涛,熊甸双.教育内卷何以发生?——基于优绩制的理论思考[J].复旦教育论坛,2023,21(04):5-10.


当前,“内卷”已经成为人们表达竞争焦虑最传神的热词。尽管有人对将内卷概念引入教育表示不安,认为“教育内卷”是一个跨学科理论话语在教育领域中的误用[1],但一个概念能够引发如此强烈的社会共鸣,意味着它戳中了人们内心的痛点,抓住了生活实践中某些问题的关键。事实上,教育内卷不仅是人们对种种教育问题的应激反应,其背后还隐藏着更深层次的社会制度动因。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迈克尔·扬(Michael Young)、丹尼尔·贝尔(Daniel Bell),到今天的迈克尔·桑德尔(Michael Sandel)、丹尼尔·马科维茨(Daniel Markovits)、韩炳哲(Byung-Chul Han)等,时间之流虽已跨越了半个世纪,而他们却坚守了一个共同的信念——21世纪的社会(将)是一个以优绩制(Meritocracy)为信仰的功绩社会。尽管优绩制所强调的天赋人权与分配正义信念在政治哲学流派中并不“新鲜”,但相较于诺齐克(Robert Nozick)的资格理论,它对于透明社会的晋升原则和运行逻辑诠释得最为直接。因此,有必要深入优绩制的内核,透析优绩制的教育主张,洞察教育内卷的优绩制逻辑,为理解教育改革背后复杂的社会历史与文化心理因素提供另一种视角。


一、优绩制的由来及最新研究动向

 所谓优绩制,是在社会选拔和奖赏分配中,以个人的才能、努力和成就所创造的绩效(Merit),而不是出身、等级、家庭状况为标准的制度原则[2]。优绩制作为一个专门的制度概念始于1958年。英国社会学家迈克尔·扬在讨论教育和平等问题时指出,社会经济的增长受益于教育精英的技术贡献和创造发明等非体力性劳动,而不是普通公民的体力性劳动。因此,一个公平的现代社会应该根据一个人社会贡献的大小来决定其收入的高低,而不是根据出身和社会等级等因素[3]。优绩制的主张对当时的社会新兴中产阶级来说,犹如大旱望云。早在西方专业主义兴起之初,新兴中产阶级就已经表现出对传统贵族世袭制的强烈不满。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崛起,社会各阶层的关系已悄然发生改变。新兴中产阶层的力量已经不容小觑,他们凭借其自身的才能和努力为社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因而试图去争取一直被贵族所宰制的权力、利益与地位[4]。优绩制为建构一种新的权力分布与资源配置方案提供了思想基础与制度准则。

尽管优绩制的提出至今还不足百年,但其背后却有着深远的观念来源和制度基础。首先,在伦理道德方面,优绩制在西方道德史中的萌芽可以追溯到《圣经》。《圣经》充分肯定个人能动性,认为上帝根据各人的功过进行奖惩。因此,在西方的文化观念中,个人的收获取决于其自身的行为,这与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祸福因果观有异曲同工之妙。其次,在政治制度方面,无论古今中外,人们对良序社会的制度构想都蕴含着与优绩制一致的内涵。尤其是进入近代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之后,西方政治与实践转向以保护个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提倡减少国家对个人追求自我财富和利益的干预[5]。这在一定程度上为鼓励追求个人成就的优绩制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在西方政治制度史中,不乏对优绩制的肯定。以英美两国的文官制度为例,英国在1870年以后由传统的恩赐制转为功绩晋升制;美国在1883年通过了《文官制度改革法》(又称“彭德尔顿法”),确定了以功绩为基础的文官选拔和任用制度[6]。尽管优绩制是在西方的土壤中诞生的概念,但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也能寻踪觅迹。我国政治文化中对优绩制的追求表现为对“任人唯贤”的一贯提倡。儒家“学而优则仕”的教育信条曾绵延千年、跨越数朝,为中国古代教育与政治精英的选拔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依据。人们相信“任人唯贤”至少在理论层面上,不仅有利于提高社会效率和促进阶层流动,而且能产生激励与示范效应,使高能力者更努力,进而产生更高的社会价值[7]。

优绩制的诞生与持续演进具有重要的历史进步意义。它反对世袭制内含的偏见与不公,反对不劳而获的特权,承诺人人都有平等的成功机会,唤醒了人们对向上流动的渴望,极大地刺激了社会生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由出身造成的不公平因素。因此,优绩制一度成为构建美丽新世界的代名词。在优绩制提出之初,人们对优绩制持十分乐观的态度。迈克尔·扬可能是最早洞悉优绩制潜隐的风险和破坏性力量的学者。他认为,优绩制在克服传统社会不公的同时,极有可能引发新的不公,甚至由此反而加剧社会不公。他警示人们,不要为了推翻贵族世袭制度而将优绩制奉为圭臬。然而,以托尼·布莱尔(Tony Blair)为代表的政治家们选择性地忽视了迈克尔·扬对优绩制的担忧,将优绩制推崇为一种理想的制度安排[8]。在随后的几十年间,优绩制的内涵在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影响下逐渐完成了从公共理想到个人信仰的转变、从政治理念到社会建制的转变。它不仅成为英美等资本主义国家的主要政治制度,而且跨越重洋,随现代化的扩散效应发展成为一种世界潮流。然而,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西方社会贫富分化日益悬殊、社会阶层不断固化,中下层民众开始质疑优绩制的合理性,他们聚集在反建制派的旗帜下,反抗被优绩制固化的等级秩序[9]。曾经高扬反对社会不公旗帜的优绩制,如今却被敏锐的学者和部分民众视为社会不公的助推器。

目前国内外学界关于优绩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反思优绩制在伦理道德上的缺憾。对优绩制的道德审判,以美国学者迈克尔·桑德尔的《精英的傲慢》(The Tyranny of Merit : What's Become of the Common Good?)一书最为出名。桑德尔追溯了优绩制的道德简史。他从《圣经》对人的能动性的宣扬和对遭受不幸者的冷酷中寻找优绩制的道德根源,揭示出优绩制对处境不利者内在尊严的戕害。桑德尔认为,个人命运反映个人才德水平的想法根植于西方文化的道德观念中,这使人们完全将自己的成功与失败归因于自身,忽视一切外在助力,继而出现精英的傲慢和失败者的卑微。优绩制所肯定的个人应得,不仅包含了物质层面上的应允,而且也暗含着道德上的配享[10]。优绩制使那些拿着低薪的环卫工人、超市店员、快递员等基层劳动者失去基本的社会尊重。因此,桑德尔让人们重新反思看待成功的方式。他认为,成功靠自己的自大想法将导致社会分裂。

第二,对优绩制的政治经济学批判。马科维茨在《精英体制的陷阱》(The Meritocracy Trap: How America's Foundational Myth Feeds Inequality,Dismantles the Middle Class, and Devours the Elite)一书中通过分析优绩制的运行逻辑和不良后果,揭示了优绩制的政治经济学内涵。他认为,优绩制所造成的不平等并不是资本与劳动时间的斗争,而是精英阶层和中产阶级之间的斗争。一方面,优绩制阻碍了中产阶级向上跃迁的机会。中产阶级在工作中输给精英大学的毕业生,其子女在教育上输给精英阶层子女[11]147。另一方面,优绩制也增加了精英阶层的负担。优绩制打破了永恒不变的阶级神话。因此,为了维护自己的社会地位,精英阶层也不得不投入到终身竞赛之中。马科维茨将优绩制对各阶层的无形控制形象地描述为“成功的诅咒”。

第三,对优绩制的教育审思。在关于优绩制的教育探讨中,实证研究占据了主要的内容。从空间分布来看,国外关于优绩制的教育研究主要集中在英国、美国、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国内以“优绩制”或“优绩主义”和“教育”为主题的研究目前尚不丰富,但事实上相关主题的讨论早在1998年就初露端倪,当时已经有学者开始向国人介绍新加坡的精英教育理念[12]。优绩制真正成为我国的研究热点是从马科维茨和桑德尔关于优绩制的批判性著作在中国的译成和热销开始的。当前国内外对优绩制与教育之间相互关系的研究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优绩制对教育的影响。主要集中于高等教育阶段,旨在分析高等教育在人才选拔、培养目标和运作方式等方面所包含的优绩制的主张。有学者指出,对于优绩的追求,驱动了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张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运动[13]。优绩制通过数据崇拜、竞争主义等优绩至上理想,改变了大学运作的方式和大学人对自我的筹划逻辑[14]。二是教育本身所蕴含的优绩制逻辑。如,有学者认为,重点学校就是等级化的精英主义教育制度的表现之一[15]。三是教育对优绩制的作用。有研究表明,在优绩制下成长起来的教育精英更愿意拥护优绩制。该研究调查了英美等26个国家受教育水平不同的人对优绩制的看法和支持程度。研究发现,在个人层面,教育加强了对以教育为基础的优绩制的支持[16]。


二、优绩制对教育的影响

由于优绩制只拥护“功绩”这一单向度的分配标准,因此,优绩制在使社会流动的渠道变得更加透明的同时,也使之变得更加单一。教育作为表面公平的途径被优绩制日益看重。社会各领域的人才争夺战逐渐转变为教育争夺战。教育在培养人才、选拔人才和能力认证方面被赋予了更多的使命。

(一)文凭时代对稀缺性教育资源的需求增加

优绩制对教育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教育的象征符号——“文凭”的要求上。优绩制对教育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既有整体的拔高要求,也有对特定教育内容的强调。首先,从受教育程度的需求来看,人均受教育程度增加,受教育年限延长。大学文凭已然成为个人能力最可信的官方证明。那些无法在教育的角逐中脱颖而出的人不仅将被大学拒之门外,同时也更难找到好的工作。桑德尔将这种现象称为“文凭主义”,即把大学文凭作为获得尊严和赢得社会尊重的条件[17]83。

其次,对稀缺性教育资源的需求增加。随着“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型,受教育程度已经不能成为现代社会的安全保障。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站在21世纪的门槛前就已阐明现代化的风险社会对稀缺性的教育和知识的依赖[18]。当受教育程度不再成为决定性的“优绩”指标时,学历在选拔中就不再具有足够的辨识力和区分度。人们继而将目光聚集到学校间的差别之上。若要保证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人们不仅需要尽可能地提升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最好还要争取到名牌大学或者优质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书。毫不夸张地说,名牌大学的学位证书现在已经成为那些寻求阶层跃迁者向上流动的主要“武器”,也是那些希望继续留在舒适阶层者避免向下流动的可靠堡垒。就业市场也直接将是否具有名牌大学的学位证书作为筛选高薪人才的基本门槛。优质大学招生名额的有限性决定了选拔录取必然成为一场残酷的厮杀。教育成为一种零和博弈的游戏。相应地,决定是否能够进入名牌大学的中等教育逐渐成为巨大的流动引擎。教育压力环环相扣,倒逼基础教育加入竞争激流。

(二)教育的“选才”功能凌驾于“育人”之上

以公平面貌示人的优绩制,其要义在于寻找一种更合理的评价和分配社会资源的机制,包括物质财富、政治权利、教育机会等。优绩制给出的评价标准是分配应当依据个人的才能、努力和成就等优绩(Merit)来定夺,并将教育视为完成这一评价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教育最初的育人使命逐渐让位于优绩制的分配任务。桑德尔犀利地指出,现在比教育年轻人成为公民更重要的是,让他们拿到进入名牌大学的“通行证”[17]178。

优绩制对教育的主要诉求在于从各个阶层中选拔出最有才能和最有道德的人接受更优质的教育,做到有限教育资源的效益最大化。为保证教育能更好地完成对人的筛选任务,优绩制对教育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规范。第一,保证教育的机会公平。要实现现代社会系统最大限度地利用人力资源的愿景,需要保证所有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并保证他们可以通过教育途径进入劳动力市场从事他们想从事的职业。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高等学校只是专为贵族阶级服务的机构。即使是享誉世界的哈佛大学,直到20世纪40年代才提出无视学生的家庭背景、招收和培养最有才华的学生的主张。在此之前,哈佛大学一直是精英阶层的世袭机构[17]176。第二,保证教育的选拔公平。优绩制的奖赏制度确定了教育选拔的优先原则。成绩是教育中最具代表性的“优绩”表现。因此,考试成为最为大众所接受的教育选拔形式。受益于心理测量技术的发展,智力测验作为主要的甄别机制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从幼儿园到大学,整个教育过程被分为一系列的发展路线,均开始根据智力进行选拔和分配[8]。其中,人们最为关注的大学录取选拔考试制度也日趋成熟,如,美国的SAT测试、中国的高考、英国和新加坡的剑桥A水准考试等。第三,保证教育的结果公平。“优绩”与“应得”的因果关系让人们都认同最好的大学应当录取成绩最出色的学生,这已经成为优绩制国家的教育共识。2019年,美国名校的招生丑闻之所以会引起群情激愤,正是因为这违背了优绩制的平等原则,使财富和特权凌驾于成绩之上[2]。


三、教育内卷的优绩制逻辑

当人们把优绩制当作信仰之时,教育内卷不过是“过劳时代”的缩影。教育内卷指的是对有限教育资源的过度竞争逐渐形成了消耗式甚至自毁式的教育投入。在优绩制实施之前,美国的精英大学一直保持着校友子女录取优待的传统。耶鲁大学在二战之前校友子女的录取率一度高达90%,即使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该比例也仍然保持在60%左右。而同期的格罗顿学校(Groton School)的校友子女,只要身体健全均可以直接获得该校的录取资格[11]175-176。也是在这一时期,出于经济和民主的考量,美国大学陆续开始采用与优绩制理念一致的成绩测试与竞争录取。尽管这一主张一开始遭到哈佛、耶鲁等名校的抵制和批判,但耶鲁大学在金曼·布鲁斯特(Kingman Brewster)校长的带领和努力下积极拥抱优绩制,并取得了显著的改革成效[11]177-178。在耶鲁大学改革之后,人们逐渐接纳了按成绩竞争录取的新标准。到20世纪70年代,凭借出身来决定入学权利的观念被以成绩来争取入学的新观念所取代。就连特权人士也认为,凭借学习成绩争取入学,而不是依靠所谓的“背景”入学,是一件光荣的事。美国的优绩制改革在此后的十年间如火如荼地展开,并迅速向全球蔓延。随着申报人数的增加,大学录取率降低,学业成绩的录取标准大幅提升,强力的竞争性教育开始出现。在我国,1977年恢复高考招生制度后,高考成为人才甄别与选拔的主要手段。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相对稀缺的情况下,竞争主要集中在升学与否的问题上。但是,随着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的渐次实现,中国的教育竞争越来越转向对更优质教育资源的早期占有。“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心态,将教育竞争的启动大大提前,不仅影响了儿童的身心健康,而且对民众心理产生了非常深刻的影响,形塑了一种不良的教育生态。

(一)教育竞争游戏规则的深刻改变

在优绩制的框架中,所谓“精英”均需经历教育的选拔、培养、认证等一系列建制化的程序。对于很多人来说,教育的确具有“改变命运”的力量。但是,随着内卷的持续加剧,“教育改变命运”的内在逻辑却发生了微妙而又深刻的变化。处于优势地位的家庭,会通过更多元和更密集的教育资源投入换取更丰富的文化资本,从而以合法的方式在日趋公开透明的教育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马科维茨援引数据表明,在哈佛、普林斯顿、斯坦福和耶鲁等名校,来自收入水平前1%富裕家庭的学生人数,已经超过了后60%中低收入家庭的学生人数的总和[2]。名牌大学录取的学生具有明显的群体性特征,即越来越向富裕家庭或高学历家庭聚焦。而且,这些家庭的子女获得更多的教育机会主要不是依靠特权,而是在一场公开透明的教育竞争中靠自身积累的竞争优势取胜。这意味着,在一个优绩制文化日渐强盛的透明社会中,教育竞争的游戏规则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精英阶层通过大量的教育投入实现了其子女在学习成绩、艺术特长、运动能力以及个人能力等方面对于中下阶层的全面超越。

精英阶层碾压式的教育投入不仅改变了教育竞争的游戏规则,甚至也改变了社会财富的传承分配机制。过去的财富转移主要依靠父母死后的继承机制,而如今精英父母在他们还活着的时候对子女进行人力资本投资,以此取代过去以物质与金融资产遗赠为主的传承方式[11]218。成为优绩制核心的社会精英洞悉了如何通过有序的教育竞争为子女积累和赢得竞争优势。甚至在孩子成长的每一阶段,精英阶层的父母都严格按照优绩制的标准方式来确保他们的子女拥有竞争优势[11]221。马科维茨认为,精英阶层对子女的培养甚至从配偶的选择就开始了。精英阶层内相互通婚的情况日益增多。精英配对虽不能证明可以直接给子女带来更高的智商,但是可以为子女创造更加成熟和稳定的养育环境。因此,精英阶层的子女从娘胎里就开始享受来自父母的资源。在孩子出生后,父母开始花重金培养子女的兴趣爱好、艺术特长与运动技能。待孩子到了学龄阶段,父母开始在正规教育上大量投入。精英家庭不仅会将子女送往专为富人子女设计的私立学校就读,而且会为子女聘请优秀的私人家教或者自己放下工作和娱乐亲自辅导,直至将他们“护送”进名牌大学的校门。为了让子女获得名校录取资格,有的富有家庭还会给名牌大学捐赠巨额财产,以附加的方式为子女的发展保驾护航。如此一来,精英阶层的子女同时拥有了多种赛道的优势地位。

(二)竞争逻辑带来的系统性暴力

当一个社会越来越信奉程序正义时,社会将变得日益“透明化”。然而,与人们对显而易见的社会不公极为敏感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人们对优绩制背后所隐藏的系统性不公却难以察觉或选择性忽视。优绩制将评价标准绑定在个人的绩效表现上,使每个人的价值变得可计算、可测度、可比较。表面看来,优绩制给每个人提供了公平自由的“上升”通道,但其背后的一系列制度化设计却造成对人的新型奴役,使人们深信自己身处自由之中,实则却如同永远无法将巨石推上山顶的西西弗斯,需要日复一日地从头开始,不断确认自己的社会坐标。绝对剩余价值已经不能满足优绩制社会的需求,只有持续增生的相对剩余价值才能实现优绩制社会的理想。因此,对每一个主体来说,进退之间没有平衡点,因为维持原状就等于落后,不进则退[19]40。这正是罗萨(Hartmut Rosa)在揭示加速社会的新异化时所说的“社会竞争逻辑”。优绩制用持久的不确定性、高度变迁速率,以及日渐增加的徒劳,塑造着主体的生存体验。

在优绩制社会,社会“承认”的计算方式已不再是回溯某个人一辈子的成就,而是越来越关注即时发生的几乎每一场竞争[19]81-83。承认已不再能够被积累起来,它随时可能因为事态的流变与社会景观的改变,而陷入完全贬值的危险。在一个不确定性不断加剧的时代中,优绩制越强调功绩的多寡,就越受制于严苛的评比和计算。对于一个追求无限增长的制度来说,昨日的成绩已归昨日,人们无法因为过往的付出为自己赢得永久性的优势地位。因此,在这个变动不居的为承认而斗争的情境之中,教育中的优绩主体不仅要不断超越自我,更要努力确保自己在群体中的相对优势地位。

(三)成就逻辑造成优绩主体的自我剥削

优绩制对优绩(卓越)的肯定逐一转换成职场对名牌大学学历的青睐和父母对子女的高期待,进而进一步演变成孩子对竞争和超越的执念。因此,教育内卷既来自教育外部的选拔压力,也来自受教育者被逐渐培塑起来的优绩偏好。与其说优绩制信奉的是才能至上,不如说是选择至上或努力至上。优绩制所肯定的“功绩”是由个人的“才能”和“努力”双重指标所决定的。因此,优绩制所需要的人才不仅要满足学历和才能上的需要,还要足够“努力”,以实现个人价值的最大化。此外,优绩制所倡导的“得所应得”原则内含一个自我决定权的问题。在优绩制之下,人已不再是福柯笔下被“驯化的主体”,而是担任自我雇主的功绩主体[20]。左右人们行为的不再是律令性的“应当”,而是肯定性的“能够”。不同于规训社会对人的否定性制约,秉持“能者多得”的优绩制信条,主体不知不觉地陷入了自我剥削的牢笼。它用自致性因素(智力、努力、能力)替代了先赋性因素,即“你能做什么”替代了“你是谁”——以此对全社会各阶层进行励志动员,将向上流动的机会允诺于中下阶层[4]。在优绩制下成长起来的儿童,从一出生便被灌输了每个人都能够通过不断奋斗与超越实现自我价值的精英观念。对效率和绩效的追求被视为一种自我优化。这从意识形态上彻底塑造了优绩主体,让他们从小就在内心深处植入了一个追求成功、成为精英的强大“超我”。寻求不断优化从而维系竞争优势成为优绩主体的行为准则,导致主体越来越倾向于主动进行近乎狂热的自我剥削。他们听从社会时钟,把自己作为自己的工具,积极地扩张自己,解放自己[21]。在这里,“解放”成了一个充满吊诡意味的价值词。

优绩制将一切奖赏分配透明化,用完全明确的分配公式,巧妙地将社会所需转化为自由主体主动认同的价值理想,实现了对每一个优绩主体的“规训与惩罚”。虽然主体不再受制于某种显性的监控或外力胁迫,但却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自我控制。优绩制想要的正是个体从自身出发,自己去影响自己,让环境威力法自发形成,同时,还把这种法诠释为自由[22]。由于伴随着一种虚假的自由感,自我剥削比剥削他人更有效,因为只有用以达成优化目的的痛苦才会被忍受[22]。然而,无论成功还是失败,所有人都将成为优绩制的牺牲品。成功者将在“自我实现”的幻象中奔竞不息,失败者则不得不背负“平庸”的符号艰难跋涉。


四、总结与反思

“优绩制”与“优绩”相关,但本质不同。反思优绩制的负面影响,并非就要否定“优绩”本身。从个人成长和社会发展来看,“优绩”总归比“劣迹”好,“优绩”本身没有原罪。教育内卷的产生缘由是多方面的。除却优绩制的影响,还有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作用。因此,从“优绩制”的角度反思教育内卷的原因是有限度的。优绩制提供的是一种新视角,但绝不是一种替代性的视角。教育对优绩制的全面屈从,容易导致教育异化。优绩制一方面潜伏着对自我优势之合法性的确认和对处境不利人员之应得性的确认,另一方面则潜伏着把教育当幌子的危险。教育可能成为遮蔽诸多不正义竞争的遮羞布。不可否认,优绩制的诞生是一项重要的制度进步,它推翻了贵族世袭制,给予了人们光明的希望,让人们摆脱了裙带关系和各种偏见,极大地刺激了社会生产。然而,优绩制只着眼于良序社会的制高点,忽视了那些处境不利人员的生存境遇。任何一种出于市场主义考量的社会制度的提出,实际上都是利益博弈的结果。有才能的人因其才能而占据有利位置,因此,在制度谈判的过程中,会倾向于选择对他们有利的制度设计。当教育被简化为证书表现和排名表时,我们就远离了把教育作为提高所有人生命质量的一种手段的观点[23]。对优绩制的系统性反思,不是要瓦解优绩制本身,更不是要退回优绩制之前的世袭制,而是在洞悉优绩制内隐逻辑的基础上,对其伦理欠缺有所警惕。在教育领域中,尤其需要警惕的是优绩制在所谓“透明的公平”背后所蕴含的隐性不正义,以及由内卷的竞争所导致的教育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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