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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我院欧爱民教授荣获“湖南省优秀教师”称号

9月8日下午,2022年湖南省优秀教师表彰暨庆祝第38个教师节大会在长沙举行。会议宣读了第九届“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获得者、2022年“湖南省优秀教师”和“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我院院长欧爱民教授荣获“湖南省优秀教师”称号,并受到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省委副书记、省长毛伟明的亲切会见。

欧爱民,1969年出生,湖南武冈人。现任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二级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兼任第十二届湖南省政协常委、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宪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名师、湖南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湖南省高校学科带头人等。主要从事宪法学、党内法规研究,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类课题40余项,在《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著作10余部,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湖南省社会哲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湖南省高校教学成果一等奖、宝钢优秀教师奖等多项奖励。被评为2009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的法治人物、2019年度湖南省最美公益普法人物、七五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欧爱民教授积极发掘法学课程的思政元素,贯彻法律爱国主义理念,采取有效措施,树牢法科学生的“四个自信”。主持或推动开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党内法规学》《监察学》等系列专业思政课程,建成全国首批《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线上课程,打牢学生爱国的专业根基。针对法科学生“只懂国家法律、不懂党内法规”的专业知识缺陷,提出“纪法双修”的法治人才培养目标,推动成立湖南省第一家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建成《党内法规学》国家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领衔的党内法规学教学团队被认定为“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团队”,为培养党内法规人才做出了有效的探索。



欧爱民教授在全国率先推出法律实践性教学的“当事人模式”,真枪实刀培养法治人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炼出集“实践体验、模拟体验、理论体验”于一体的体验式教学法,对此,中央电视台、《半月谈》《中国教育报》《法制日报》《湖南日报》等数十家全国主流媒体进行了大量的报道,相关成果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湖南省高校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湖南省优秀教师”每5年评选一次,评选范围为全省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5年以上,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该荣誉称号的设立旨在充分展示新时代教师队伍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良好精神风貌,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获奖者是湖南广大人民教师的优秀代表和杰出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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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 王欣欣

责任编辑 | 安璐

主编 | 刘功奇

湘潭大学法学院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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