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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学术创新的辩证思维进路






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学术创新的辩证思维进路


摘要: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秉持

“马学为体、

西学为用、

国学为根、

世情为鉴、

国情为据、

综合创新”的马克思主义综合创新观,

进行了持续的马克思主义学术创新,表现出

全面性、整体性、系统性,客观性、联系性、发展性,矛盾分析、对立面的统一辩证思维原则的自觉遵循,

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等辩证思维方法的娴熟运用。

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
在学术创新的辩证模式上所展现的

广阔的现实场域、

深邃的问题审思和

开放的理论体系,

理论创新与政策创新的良性互动所形成的若干马克思主义观,
以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方向上与党中央的真正一致性,
已充分表明该学派

在守正创新传统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科学扬弃西方主流经济学、

积极建构现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等方面,

均已形成鲜明的思维进路、发展机制和理论特质

关键词: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唯物史观;唯物辩证法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1月的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学习掌握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努力提高解决改革发展基本问题的本领,并强调我们的事业越是向纵深发展,就越要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多年来,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即海派经济学学术团队在程恩富教授的率领下,秉持“马学为体、西学为用、国学为根、世情为鉴、国情为据、综合创新”的马克思主义创新观,“以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为研究要法”,“以唯物辩证法的主要规律和若干对范畴来揭示经济发展的变迁、特点和规律”,运用经济学辩证思维提炼和总结我国经济发展实践的规律性成果,持续进行了一系列理论和政策创新,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学理化以及中国马克思主义学术发展史上具有前瞻性和开拓性的学术探索。


2016年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坚持和发扬学术民主,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提倡不同学术观点、不同风格学派相互切磋、平等讨论”。党的二十大报告也再次强调“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双百方针,并号召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解决中国的问题”,“着眼解决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得出符合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形成与时俱进的理论成果,更好指导中国实践”。因此,本文讨论的主题是有积极意义的。



一、理论创新、政策创新与辩证思维的内在关联

所谓理论创新,一般是指作为思维主体的人在一定的理论知识和社会实践基础上,对客观事物的变化、发展或演化的趋向、规律作出崭新的预测或设想,对新出现的问题作出崭新的富有理性认识的解析,或作出崭新的理性升华。可见,理论创新实质上就是一个认识和揭示客观对象发展规律的过程。政策创新多以“制度体系”的创新和设计为表征,是最接近和促进实践创新的一种人类社会认知活动,其思维行程和运行机理同样是一个认识和揭示客观世界发展规律的过程。理论创新、政策创新与辩证思维的内在关联,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一)科学的理论创新的实现必须依赖唯物辩证法的指引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理论创新乃至一切科学的理论创新须臾不能离开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人们耳熟能详的是,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曾指出:正是由于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这两个发现,社会主义变成了科学”。之后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这部著作中,恩格斯十分详尽地对科学社会主义的“一切细节和联系”进行了深入探讨,完成了他在《反杜林论》中提出的理论研究任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在收录《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这部著作时,在文题上加注指出:这部著作对社会主义思想的发展历史作出了概要论述,对圣西门、欧文、傅立叶的空想社会主义理论贡献、历史局限性作出了权威评述,并对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根本区别、对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理论创新过程作出了细致阐述,并再次强调了“两个伟大的发现”之于科学社会主义的“科学性”的根本支撑作用。


那么,唯物辩证法之于科学社会主义的科学性,究竟有什么意义和作用呢?这是由唯物辩证法在马克思创立“两个伟大的发现”中的根本支撑作用所决定的。不论《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在其写作、发表和传播过程中更换过多少题名,但就对著作主题的阐释来看,对社会主义思想历史发展的概述,对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的理论贡献和历史局限性的评述,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来源乃至理论内涵的阐明,都应该是写作主题的本有要求;指出“正是由于马克思创立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了科学”也应该具有“归结性”的论证地位。然而,恩格斯却用较大篇幅对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区别以及辩证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历史观的创立过程作出论述,是否也属于题中应有或题中该有,是否属于多余论证?恩格斯自己也曾指出:“读者也会觉得奇怪,为什么在社会主义发展史的简述中提到康德—拉普拉斯的天体演化学,提到现代自然科学和达尔文,提到德国的古典哲学和黑格尔?”对此,恩格斯的回答是,从本质上说,科学社会主义只能产生在具有生气勃勃的、自觉的辩证法传统的德国,而且“唯物主义历史观及其在现代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上的特别应用,只有借助于辩证法才有可能”。恩格斯强调指出,由于辩证法所遭受到的“无聊的折中主义”的侵蚀,使他不得不从论述现代自然科学的发展成就中去论证辩证法的客观现实性和科学合理性。不仅如此,包括恩格斯的其他相关论述,如高度评价马克思在吸收黑格尔哲学合理内核的基础上创立的唯物辩证法的意义,指出这个方法的制定“是一个其意义不亚于唯物主义基本观点的成果”,认为如果不是先有德国哲学尤其是黑格尔哲学,那么“过去从来没有过的唯一科学的社会主义,就决不可能创立”等,均是对唯物辩证法之于科学社会主义诞生的重要性的强调。


对此,我们尝试作以下归结性论述:如果不援引现代自然科学的发展历史,不回顾德国哲学尤其是黑格尔哲学,不揭示形而上学思维的本质,就不可能说清楚唯物辩证法的历史演变,不能证明唯物辩证法是辩证法发展的最高阶段;如果不揭露各式各样的社会主义学说在思维方式上的蹩脚,就难以高扬唯物辩证法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乃至科学社会主义产生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等统摄性、决定性作用;如果不是把唯物辩证法运用于对人类社会历史的研究,就不会有唯物史观的创立;如果不是把唯物辩证法贯穿于对资产阶级社会经济规律的揭示,就不会有剩余价值学说的创立。继之,也就不可能有空想社会主义到科学社会主义的演进,就不可能有科学社会主义的诞生。


如果要追问唯物辩证法为什么能够起到如此巨大的作用,我们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的一段话能够较集中而深刻地回答这一问题。马克思在公开承认是黑格尔的学生后强调指出:“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这里的“运动中”、“暂时性”、“批判的和革命的”既是创新的机制,也是创新的特征或导向。由此,可见唯物辩证法之于理论创新以至政策创新的全面性和根本性支撑作用。


(二)唯物辩证法的指引是通过规范主体的思维方式而发挥作用的


为什么必须把唯物辩证法转化为辩证思维的原则、方法或方法论,即做到“化理论为方法”?这是由理论必须接受检验以及理论总是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统一等内在本性所决定的。


首先,从来源和依据上看,辩证思维的原则和方法是由“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的唯物辩证法转化而来的思维原则和分析方法,并且是受唯物辩证法这一“最完备最深刻最无片面性的关于发展的学说”所统摄、规范和制约的,因而辩证思维原则和方法便成为理论创新主体揭示客观事物或理论观点不断发展演化的必然的思维进路。


其次,从理论内涵上看,辩证思维原则和方法是根据客观对象自身的辩证本性而进行科学分析的原则和方法。一般认为,唯物辩证法理论体系中关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总特征、三大基本规律和多对基本范畴等,均能够也必然要转化为辩证思维的原则和方法。换言之,辩证思维倚仗唯物辩证法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而表现出极其丰富的原则和方法体系,这些原则和方法体系对于规范和促进理论创新主体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和辩证本性的揭示,具有根本性的导引作用。


再者,从理论演化史来看,辩证思维运动是迄今为止人类最高形式的思维运动,辩证思维方法是迄今为止人类最高层次的思维方法,是一个民族站在科学最高峰必须具备的理论思维方法,是与形而上学思维相对立的一种科学形态的思维方法,它能够有效规避人们认识过程中的各种形而上学思维倾向。恩格斯曾批判第二国际的“正统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认为“这些先生们所缺少的东西就是辩证法”,就是因为他们看不到“整个伟大的发展过程是在相互作用的形式中进行的”。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强调指出:“蔑视辩证法是不能不受惩罚的。”


由此,从唯物辩证法转化而来的辩证思维原则和方法,理所当然地成为推动实践发展的根本法则、“最好的工具”和“最锐利的武器”,即成为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人民改造世界的“工作方法”和“完成任务的方法”,也就是“过河”的“桥”和“船”。


从思维主体实现理论创新的机理上说,新的理论体系或观点的诞生是对原有理论体系或框架的新的突破,对原有理论和方法的新的修正,对理论禁区或未知领域的新的探索。在这种突破、修正和探索中,思维主体必须遵照而不是违背“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去认识客观世界,必须尽可能地在认识客观事物时做到“最完备最深刻最无片面性”地观察或考察。而要做到这些,思维主体就必须在其认识过程中遵照和运用从作为认识论的原则,并由唯物辩证法转化而来的辩证思维原则和方法,并力避形而上学思维倾向的干扰,才能实现对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科学的观察和考察、理性的分析和研判,继而表现出理论创新主体在辩证思维方面的基本要求和素养。


而作为一种特殊精神现象的马克思主义,其“本来就是一种发展中的存在”,即马克思主义是一种不断发展和开放的理论,是随着实践变化而发展的理论。“一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就是马克思、恩格斯以及他们的后继者们不断根据时代、实践、认识发展而发展的历史,是不断吸收人类历史上一切优秀思想文化成果丰富自己的历史。”因而,作为由“最完备最深刻最无片面性的关于发展的学说”的唯物辩证法转化而来的辩证思维原则和方法,自然也是实现马克思主义“发展中的存在”的原则和方法,即实现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和与时俱进的原则和方法。


(三)主体的思维方式其关节点在于对事实的判断是否正确


这是因为,事实与理论的矛盾运动是推动科学认识发展的内在基本动力。如果思维主体对事实的判断是不全面、不准确的,于是由这种不全面、不准确的事实判断所推动的事实与理论的矛盾运动,就不能成为推动科学认识发展的动力,从而也难以实现真正的理论或政策创新。也就是说,“必须毫无例外地掌握与所研究的问题有关的全部事实,而不是抽取个别的事实”,否则人们就有理由“怀疑那些事实是随意挑选出来的”,而非掌握了“全部历史现象的客观联系和相互依存关系”。正因为如此,程恩富教授才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依然要从初级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经济制度)与生产力和上层建筑的互动互促关系中,来揭示经济发展的变迁、特点和规律”。



二、辩证思维原则与方法在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理论创新中的运用

(一)全面性、整体性、系统性的原则与方法


列宁指出:“真理就是由现象、现实的一切方面的总和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构成的”,“真理只是在他们的总和中以及在他们的关系中才会实现”。列宁对“总和”的反复强调,指出了理论创新实现真理性认识的根本要求,这就是辩证思维的全面性、整体性和系统性要求。这一原则要求主体对事物的认识要尽可能地达到思维具体,形成全面摹写和科学规范客观对象的具体概念。具体概念是思维抽象上升到思维具体的产物,是反映对象多样性的有机统一的整体、反映对象各种不同规定性的统一的概念,是达到对客观对象的具体同一性和具体普遍性的认识的概念,即表征思维主体对客观对象达到了真理性认识的概念。


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创始人程恩富教授20世纪80年代后期提出的“社会主义三阶段论”,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学术谱系中具有基石性地位,被认为是该学派的“第一创新学说”,较鲜明地体现出辩证思维的全面性、整体性和系统性原则要求。其理论内涵是:根据唯物史观社会基本矛盾原理,现实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的变化必然引起生产关系和相应经济制度的部分质变,由此可以把社会主义划分为三个阶段: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即多种公有制主体(私有制辅体)+市场型按劳分配主体(按资分配辅体)+国家(计划)主导型市场经济;中级阶段社会主义即多种公有制+多种商品型按劳分配+国家主体型计划经济(市场调节辅体);高级阶段社会主义即单一全民公有制+产品型按劳分配+完全计划经济。综观中外学界研究成果,我们尚未见到对社会主义整体发展过程进行如此全面精准的阶段性划分。“社会主义三阶段论”强调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划分上,对其标志或标准要作全面性、整体性和系统性的考察,不仅要看到唯物史观所要求的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生产力的终极作用和间接或终极标志,还应看到生产关系的直接作用和直接标志。因此,它既遵从了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支持和响应主要依据GDP数量或人们的生活水平来划分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观点,又能够根据社会发展变化的现实和趋势提出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细化、具体化乃至前瞻性的理论思考,在当下社会认识条件下达到了辩证思维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上的具体概念和具体真理层面的认识。“阶段性对于事物发展的意义在于它所表现的内容,即事物、现象本身发展的实际程度,正确地认识事物、现象发展的阶段性是提出合乎实际的实践任务和行动方案的基本根据。”鉴此,辩证思维原则导引下的“社会主义三阶段论”对于廓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永恒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科学论”乃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无规定论”等错误观点的影响,从而促进人们深刻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共产主义远大制度目标之间的本质联系,以及初级阶段社会主义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初级形态在具体国度中的历史必然性,继而提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实践任务和行动方案,均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公有制高绩效论”以全面性、整体性和系统性的辩证思维原则为导引,在批判西方经济学“私有制高效率论”和“公有制低绩效论”,揭示真相、正本清源和以正视听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这一理论创新强调,无论从全社会的宏观视角或从企业的微观视角来看,还是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或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实践来看,总体上社会主义公有制毫无疑问地比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绩效(效率)要高。显然,这与西方经济学、社会学等宣扬的“公地悲剧论”等错误观点是针锋相对的。首先,“公有制高绩效论”对其理论的实现所赖以存在的多种复杂前提条件的“规定”和解读,体现出辩证思维所要求的全面性、整体性原则。例如,针对基于因搞好某些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前提条件缺失而致低绩效现象为说辞而企图证明整个公有制经济的不可行等形而上学思维倾向,“公有制高绩效论”强调应该大体同时具备以下前提条件和客观因素,社会主义公有制与计划经济或市场经济的结合才能呈现出高绩效状态:排除了严重的社会腐败现象的存在,委托代理双方必须做到权责合理,国有企业所承担的社会义务必须进行另行核算,政府的政策和管理不能够出现较大失误,经营者的素质必须符合岗位基本要求。其次,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基于研究中外马克思主义和社会现实而形成的学术定力,把“公有制高绩效论”作为初级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能够有机结合的坚实理论基础,是基于对唯物史观社会基本矛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考察,并体现出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对社会主义战略理论的新发展。这种考察警示:如果私有经济的比重超过必要限度,突破《宪法》关于公有制为主体的界限,那么根据《资本论》所揭示的私有资本积累的规律,就难以避免就业困难、贫富分化、增长不快等一连串不良经济现象和不和谐社会现象。


“资源需要双约束论”是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的奠基理论之一,体现出辩证思维多重的原则要求和方法论特质。这一创新理论指出,假设一定时期内资源、需要两者都是有约束的,那么多种资源与多种需要便可形成各式选择或替代组合,进而在上述双约束条件下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需要的极大满足。首先,“资源需要双约束论”遵从了辩证思维的全面性思维原则。如指出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资源有限与需要(欲望)无限假设”的理论缺陷:缺乏“辩证思维和假定的一致性或对称性”,显得绝对化和简单化;过分强调资源的稀缺性“而不强调源于生活需要”;“没有明确区分需要的种类及其约束条件”。可见,“资源需要双约束论”是建立在以全面性、整体性和系统性思维为指导而实现对流布久广的西方经济理论的反思之上的,其社会历史的维度、深厚而丰富的内涵,体现出非同凡响的理论勇气和逻辑扩张力。其次,“资源需要双约束论”倚仗辩证思维的整体性、系统性等原则及相应的开放性思维要求。如强调通过改进科技、管理等途径来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或最优配置,主张通过科学调节有效需求的总量和结构来实现需求的最大满足,强调“有货币支付能力”、价格水平等对需求的刚性限制;笃信公有主体型的社会主义社会有条件更有效地通过资源高效利用和最佳配置来不断满足人民的合理需要。再者,“资源需要双约束论”对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的唯物史观关照,凸显这一创新理论深厚的唯物辩证法意涵,其中辩证思维的整体性、系统性思维原则像一条红线贯穿其间。如给予社会生产中人的应有地位,恪守以人为本的唯物史观价值取向;恪守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唯物史观基本要求;为规避和超越资产者社会的“物质变换”,实现未来社会“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规定了“现实的运动”的基本内容。最后,“资源需要双约束论”对唯物史观的当代建构,全面体现出辩证思维的整体性、系统性等原则要求。如对“需要”概念的科学、全面而客观的界定,超越了片面的消费观,实现了消费观的科学变革,对于深入审视当下人类社会所遭遇的消费困境,进而推进唯物史观人的发展理论的研究具有重要启示作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违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本性的起底揭露,对规避和超越资本主义社会“物质变换”的现实路向的科学设计,对于人们重新审视当下社会发展的规律和机制,均具有重要启示作用;对“资源有限需要无限假设”所漠视的失业和贫困问题的揭示,开拓出一条经济理论研究和经济制度变革的新方向,并为唯物史观一系列焦点理论问题的深入探讨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辩证思维理路。


(二)客观性、联系性、发展性的原则与方法


列宁关于辩证法的16个要素中,第一条即“考察的客观性”。由于客观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要符合考察的客观性要求,还必须注重“这个事物对其他事物的多种多样的关系的全部总和”和“这个事物(或现象)的发展、它自身的运动、它自身的生命”,把考察客观事物当作“揭露新的方面、关系等等的无限过程”,即做到与时俱进,用联系的、发展的眼光考察客观事物。也就是说,辩证思维对客观对象的考察,“本质上是从它们的联系、它们的联结、它们的运动、它们的产生和消逝方面去考察的”。


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新的活劳动创造价值一元论”这一学派奠基理论认为,一切直接为市场交换而生产物质商品、精神商品乃至直接为劳动力商品的生产、再生产服务的劳动(包括自然人、法人实体的内部管理性劳动及科技性劳动),均应承认其创造价值的劳动或生产性劳动的地位或属性。由此看出,这一理论创新在严格遵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活劳动创造价值假设”的核心思想和方法,即在遵循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研究物质生产领域的价值创造等思路基础上,按照当代信息社会条件下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现实,把“活劳动创造价值假设”扩展到一切社会经济部门,实现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与时俱进。显然,没有客观性、联系性和发展性等辩证思维原则和方法的导引,即不是“从它们的联系、它们的联结、它们的运动”去考察,是难以做出这种理论上的拓展的,这从“新的活劳动创造价值一元论”的具体性内涵上能够清晰地看出来。首先,生产物质商品、变更有形或无形商品的场所、生产有形或无形精神商品以至服务于劳动力商品生产等性质的劳动,都属于生产性劳动,具有价值的创造性。这是思维主体严格遵循“考察的客观性”和发展性等原则的体现。其次,劳动生产力的变化将引起劳动的复杂程度以至社会必要劳动量的变化,继之必然引起商品价值量的变化。这是思维主体运用联系性和发展性等辩证思维原则的体现。再者,从“新的活劳动创造价值一元论”可以逻辑地推出“多产权分配说”,即按资、按劳等多种分配方式决定于多种产权关系。如公有制的工资不仅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还是市场型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这充分表现出思维主体在遵照联系性、发展性等辩证思维要求基础上而实现的创新理论的自洽性。这种理论自洽一改西方经济学“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论”的狭隘的线性思维方式,突破了单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与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全要素财富说”和“按要素贡献分配形质说”等观点一起,共同组成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关于创造商品和财富的完整理论,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过程中有关价值创造和分配的一系列新问题的统筹解决,具有多层面的具体性启示意义。


“新帝国主义论”是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在对经济全球化、当代基本经济矛盾和金融经济危机具体矛盾以及当代资本主义经济金融化的深入考察基础上而提出的创新理论,认为新帝国主义即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一般私人垄断、国家垄断发展到国际垄断新阶段的资本主义,并依据列宁对帝国主义五大特征的论述概括出21世纪新帝国主义的五大特征:由于生产和流通的国际化、资本集中的强化,导致超级垄断跨国公司的产生;全球经济生活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金融垄断资本,导致经济金融化的畸形发展;由于美元霸权、知识产权的垄断,导致国际分工的严重不平等、全球经济和财富分配的两极分化;国际资本主义寡头垄断同盟呈“一霸数强”态势,成为金钱政治、军事同盟和庸俗文化的经济基础;全球化资本主义矛盾和各种危机的激化经常化,继而导致当代资本主义垄断性和掠夺性、腐朽性和寄生性、过渡性和垂危性等新态势。显然,实现理论上的这种与时俱进,考察和分析的客观性、联系性和发展性等辩证思维原则的导引是不可或缺的。其间,思维主体对于抽象与具体、分析与综合、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等辩证思维方法上的综合运用,同样是不可或缺的。“新帝国主义论”还前瞻性地指出,深入考察当代国际正义力量和国际阶级斗争的曲折发展现状,可以判定21世纪是新帝国主义占主导地位的世纪,是世界劳动者阶级进行新的“伟大革命”和建设的时代,是资本主义、新帝国主义不可避免地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代。“新帝国主义论”这一创新理论,对于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促进人们深刻认识当代国际金融垄断资本主义的真面目以形成引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思想和文化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辩证思维的客观性、联系性和发展性原则与方法在“大文化经济论”的理论创新中也得到了充分体现。基于对日益频繁和深入的经济发展与文化发展的融合这一客观现实的考察,在密切关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确立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对文化活动日益显著的经济性质和产业特点的充分彰明的基础上,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率先创立了涵盖科教等层面的“大文化经济学”这一交叉新兴学科。“大文化经济论”认为,文化经济学旨在以文化经济活动中的微观和宏观经济行为为研究对象,揭示文化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领域中的运行机制及发展规律,并相应地提出“文化与市场经济的共生互动效应观”、“文化生产力与文化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观”、“文化商品二因素特性观”、“文化劳动特性观”、“文化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特性观”等创新性观点,突破了传统政治经济学以物质生产和流通为研究出发点和范围的思维框架,表现出理论思维上的前瞻性和开放性。


另外,同样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提出并逐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其生成和提出的过程也突出表现了对客观性、联系性尤其是发展性等辩证思维原则的运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建立和健康发展,都与该学派所给予的前瞻性理论分析和政策建言有着内在的联系。


(三)矛盾分析、对立面的统一的原则与方法


矛盾分析方法是对立统一规律这一唯物辩证法的“实质”、“核心”、“根本”在方法论上的体现。列示了辩证法的16个要素之后,列宁总结道,“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规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并强调如此规定,“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之后,列宁对以上“规定”和有关辩证法的研究作出了“说明和发挥”,进行了简要总结,这就是《谈谈辩证法问题》一文开篇一句:“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问题在于,人们往往知道把研究对象分为“两个部分”,却每每不注重“统一物”的涵义,尤其是不注重“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的涵义。其实如何对统一物的“矛盾着的部分”或“两个部分”进行认识,进行这种认识的原则和方法是什么,才是列宁强调的“辩证法的实质”的实质内涵和完整内容。矛盾分析方法是辩证思维诸方法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法,毛泽东也指出:“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


针对“完全自私经济人论”,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依据人类实践和问题导向,遵照唯物史观对“现实中的个人”及关于人的本质的规定,运用对立面的统一原则客观、全面、深入地观察和探究人类经济行为和市场经济的始点、基点和定点等因素,提出了属于学派奠基理论之一的“利己利他双性经济人论”。这一创新理论的基本命题是:经济活动中的人必然存在利己、利他两种主体性质或倾向,同时也表现出理性、非理性两种主体状态,而且良好的制度能够感化和促使人们在增进集体或社会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使个人的合理利益最大化。由此可见,“利己利他双性经济人论”以“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的辩证思维原则尤其是“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的方法上的辩证性要求为指引,彻底纠正了自亚当·斯密、西尼尔、约翰·穆勒乃至哈耶克、弗里德曼和布坎南等西方经济学学者仅仅把“自私人”(即“经济人”)视为探索人类经济行为和市场经济的始点、基点和定点,并以此推演出整个经济学体系和经济进化史的思维路径依赖,在人类经济思想史上第一次终结了西方经济学“完全自私经济人论”的所谓定理,客观、全面地从而真正理性地诠释了在人类一切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中“个人”与他人、社会的经济关系。“利己利他双性经济人论”所实现的“具体同一性”、“具体普遍性”认识,具有经济学发展史上的重要意义。


“公平效率互促同向变动论”作为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的奠基理论之一,同样具有经济学发展史上的重要意义。这一创新理论指出,公平与效率在经济活动中的真正科学关系其实是一种具有正反同向变动的交促互补的关系,即越是公平的制度、权利、机会和结果,越能促进效率的提高;反之,越是不公平的制度等相关因素,越会导致效率的低下。“公平效率互促同向变动论”运用矛盾分析原则,深刻剖析了西方理论所强调的“效率优先论”、“公平与效率高低反向变动论”等国际学术界流行思潮闭目塞听、先入为主等在“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上的实质性错误,科学地解决了被视为经济学说史上的“哥德巴赫猜想”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合理地解答了对于各派经济学家来说一向视为两难抉择的难题,科学地诠释了人类经济活动所追求的“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与“经济主体在社会生产中的起点、机会、过程和结果的公平”这两大目标之间的内在关联及相应的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公平效率互促同向变动论”还综合运用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等辩证思维方法,对经济公平的内涵和实质特征进行了科学界定,强调“经济公平具有客观性、历史性和相对性”,批判了“公平与效率高低反向变动论”把经济公平规定为某种“心理现象”或不需要什么前提界定的“绝对概念”等唯心史观和形而上学思维方式;进而界定了收入均等与经济公平在内涵上的差别,批判了阿瑟·奥肯、勒纳等学者把经济公平、结果公平混同于收入平均化等严重逻辑错误;继而以公平和效率的现实实践和事实为支撑,指出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的严重不公平主要表现在私有财产制和按资分配及其派生现象上,而传统社会主义的不公平主要表现在体制僵化、平均主义分配及派生现象上,指出那种固执地坚持低效率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专利、高效率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专利的观点,在世界范围内的实证分析面前便显现出理论的荒谬和捉襟见肘。


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提出的“市场国家功能性双重调节论”,遵照矛盾分析和对立面的统一的辩证思维要求指出,在一般的经济资源配置中,市场可以发挥其决定作用,也应更好地发挥国家在渺观、微观、中观、宏观和宇观等经济层面中的调节作用;要大力加强事先、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管,构建起强市场、强政府的“双强”格局;要反思市场与政府关系上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论”或第一次市场调节、第二次政府调节的时间次序上的“两次调节论”,坚持市场与国家关系上的“功能性双重调节论”。这一理论创新的提出是建立在综合运用矛盾分析的各种方法考察“市场”与“国家”之间关系的充分理论思维准备基础上实现的。因为“市场”与“国家”两者的各自功能优势决定着各自的基础性、主导性作用的发挥条件和程度,而对各自的功能劣势的规避则内在地要求必须充分利用两者所存在的对立面的统一这种辩证关系,使从微观到宏观的市场调节与从宏观到微观的国家调节之间的功能互补性、效应协同性、机制背反性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得以突出彰显,从而使市场与国家功能性双重调节的灵活高效的调控机制得以充分发挥。相形“超逻辑建构市场的逻辑,非理性迷信市场的理性”的“《市场的逻辑》的逻辑”,两者思维素养上的分野和高下,不言而喻。


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的“知识产权优势论”,突出反映出“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这一矛盾分析原则。在扬弃西方经济学关于比较优势和综合竞争优势观点的基础上,该学派明确提出了第三种经济优势,即“知识产权优势”(或“知识产权型竞争优势”),并强调这是中国必须重点地突出培育和发挥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经济优势。“知识产权优势论”规避了以往笼统的竞争优势的理论缺陷,彰明并凸显了以技术和品牌为核心的竞争优势。“知识产权优势论”还依据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内因与外因相统一、同一性与斗争性相统一等矛盾分析方法强调指出,以知识产权优势理论作为应对经济全球化和发展对外贸易的战略思想,应该注重在结合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基础上,大力建设和发展控股、控技、控牌的“三控型”民族企业集团,切实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早日实现由科技、贸易和经济上的大国地位向强国地位的转变。



三、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政策创新的辩证思维进路

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的政策创新与其理论创新是密切关联的。该学派一向主张马克思主义学者应把对马克思主义的学术研究、理论宣传和政策探讨三者有机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学者应有的献计献策的智库作用,注重运用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政策创新的辩证思维进路中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改革、开放和发展的政策,进而提出能够更为科学完善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新的建言。这种密切关联和有机结合显然不能只是单向的或明显有先有后的(即先有理论创新后有政策创新,或相反),而是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是理论创新与政策创新的辩证互动过程。一般而言,政策创新能够促进理论创新的实现,而理论创新又具有指导和推动政策创新的强大作用。两种创新的辩证互动过程,类似于实践创新与理论创新的辩证发展过程。作为支撑理论创新的辩证思维原则和方法同样在政策创新中起着重要导引作用。


(一)辩证思维具体概念理论与方法的运用


马克思主义辩证逻辑的具体概念,是相对于抽象概念而言的,指的是反映客观对象具体统一性和具体普遍性的概念,它把客观对象多样性的有机联系的整体意涵以及各种不同规定性的统一的意涵纳入其间,实现了辩证思维对客观对象的全面性、整体性或系统性的认知。改革开放以来,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的若干政策创新都突出体现了辩证思维的具体概念理论与方法在政策创新中的充分运用,而这些创新政策的话语表达,均已成为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富有浓厚经济学辩证思维的具体概念。


“幸福指数政策”这一具体概念所标示的政策创新,构建了微观、宏观两个层面的指标体系。微观层面的指标体系称为“个人或家庭的‘幸福指数’指标体系”,宏观层面的指标体系称为“社会或国民的‘幸福指数’指标体系”,突出反映了在唯物史观指导下对关涉人民幸福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目标的整体性、系统性考察,全方位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执政为民的初心和宗旨。微观层面的考察分为13个主要领域,包括反映个体素质的健康、寿命、教育指标,反映主体经济状况的资产、收入指标,反映主体生活区域的环境和公共安全的住房、环境、安全指标,反映主体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和谐程度的家和、人和指标,反映主体广义文化精神需要满足状况的闲暇、文娱、自评指标等。宏观层面的考察选取了国民寿命、国民教育、国民资产、国民产值、可支收入、分配结构、国民住房、国民就业、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社会保障、性别平等、社会和谐、国民闲暇、文娱消费等24项指标,其中既有反映国民幸福某一方面平均水平的平均指标,也有反映国民幸福某一方面社会差别的相对指标;既有占主要分量的客观性指标,也有占辅助作用的主观性指标,科学反映了幸福感的主、客观两个方面状态的综合意涵,其科学性和可比性较中外已有的指标体系具有显著优势。


鉴于长期以GDP作为衡量国民经济的第一指标所表现出的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等不良倾向,“立新核算政策”作为政策创新的具体概念,创设了“国内生产福利总值”(GrossDomesticProductofWelfare,简称GDPW)指标。从内涵上看,作为一国(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所有常住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所创造的最终福利总值,GDPW其实质就是对客观福利问题的一种标示和强调,相当于对现代化理念或标准的一种替代表达,涵盖了经济、自然、社会等层面所产生的正、负效用的集合,其核算公式为:GDPW=现行 GDP+正内部性生产福利价值-负内部性生产福利价值-负外部性福利价值。显然,这一核算公式揭示了GDP与自然资源环境成本、社会成本之间的内在关联,把外部效应内部化,实现了GDP的内在功能与GDPW的福利尺度功能的有机统一,并谋求在更加全面、更加客观真实的层面对经济增长和发展中的国民福利水平进行检验,能够整体反映国民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较国民经济福利、经济净福利等指标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为民财税政策”鉴于西方垄断资本主义财税政策的弊端,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税政策要以协调全面建设与民生共享的关系为大方向,真正做到服务于全体劳动人民。这一具体概念的多方面内涵,体现出对新时代财税政策多种不同规定性的考量。一是建议在纳税单位上变“个人”为“家庭”,以照顾到居民的实际生活负担,更好地体现税收公平原则,并在较大程度上能够缓解收入差距矛盾。因为以“个人”为纳税单位易造成家庭收入高而纳税少、家庭收入低却纳税多等弊端,违背了据能力课税原则,很难做到公平公正,也不利于“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工作的推进。在收入来源多元化的情况下难以避免通过家庭成员进行避税的现象,破坏了税收工作的严肃性。这一政策创新还建议将居民身份证号作为个人所得税识别号,一个身份证号只能与一个家庭捆绑,并实施先期分类再年终综合的补征或退税方法,回应了有关以税务机关的技术尚不具备为理由而不思改革的不同意见。二是提出了开征退籍税的政策建议。基于对大规模的富人移民给我国经济社会带来多重负面影响的分析,如近期层面上经济下行压力和外汇管理体制压力加大、中期层面上贫富差距在国际和国内两端都被拉大、长期层面上影响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等,这一政策强调要尽快在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层面立项研究我国退籍税立法的问题。三是提出征收资本利得和资产持有税。如抑制国内外金融资本介入国民收入再分配环节,改变对资本收益轻税而对劳动收益重税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倾向,尽快开征起征点较高的遗产税和房产税等。这是确保劳动收益高于食利收益、抑制金融食利和投机的政策考量,把财税政策多样性的内涵都考虑到了,体现出具体概念多样性统一的丰富内涵。


(二)辩证思维矛盾分析原则与方法的运用


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的“对等开放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相关法律,主张积极反制外国遏制和追求高质量开放,并提出一些细化政策和原则,突出体现了对立统一思维原则和方法在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上的指导作用。如“对等开放原则”认为应凡中国投资和金融领域对某西方国家开放的,该国也理应对等开放这些领域;“内外资一视同仁原则”认为应取消大部分针对外资、外企的各种优惠政策,让其利润恢复到国内平均水平;“国家绝对控股原则”认为应在国家绝对控股之下放宽金融企业外资股比限制;“反制美国制裁原则”认为应取消对美出口补贴,减少贸易顺差和美元的外汇储备,增加实物交易,维护人民币币值;“人民币国际化战略”提出“加快建立独立的人民币结算体系”、“建立并推广中国的国际评级体系”等建议。显然,这些政策建议多是着眼于新时代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而言的,是针对开放实践中较为粗放的、非对等倾向而言的,有利于尽快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体现出浓厚而鲜明的矛盾分析原则与方法。早在2008年,程恩富教授在其国家社科重大项目研究中,针对较为粗放的对外开放模式所引发的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如某些方面或某种程度上,对外开放已成为国际垄断资本的利益输送地、发达国家的廉价打工仔、西方投机资本的跑马场、跨国公司的专利提款机和世界的污染避难所等倾向,鲜明地提出“五个控制和提升”、“新开放策论”等极具辩证色彩的政策细化建议,以谋求从根本上建立起“低损耗、高效益,双向互动,自主创新”的“精益型”对外开放模式,并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成为决策层在2009年两会期间提出“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命题,继而在2010年2月把“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八项重点工作之一的先声。


“金融实化政策”的核心是从脱实向虚转向脱虚向实,在对“实”与“虚”对立统一关系的辨正之中阐述了我国金融发展的方向,彰显了金融活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存在论”意义,提出了“让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这一金融实化政策的内涵。“杜绝投机”、“强大国际竞争力”、“存在”、“本源”等话语或语词,突出了金融在“虚”和“实”对立中属于“向善”的“实”这个重点、根本和普遍性意涵,否定和限制了过“虚”这个“金融之妖”,是运用矛盾分析方法分析经济现象和政策的范典。“金融实化政策”关于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长远发展、发展规模适当和强化监管等基本原则的提出,包括针对国内外的具体情况实施务实和正确的金融改革与发展政策等主张,均体现出“实”和“实化”的主体、主导、根本、本源等意味。“知识产权政策”的核心是自主创新关键核心科技和世界名牌。这一政策创新综合运用“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内因与外因相统一、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等分析原则和方法,全面而深刻地分析了着力实施“科技创新、要素质量、结构优化”的供给侧“新三驾马车”政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张必须以知识产权优势理论作为应对经济全球化和发展对外贸易的战略思想,并在结合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基础上大力发展控股、控技(核心技术、技术标准)、控牌、控链(产业链、供应链、科技链)的“三控型”民族企业集团,早日真正打造出中国创造的世界工厂而非中国制造的世界加工厂。


“公主私辅政策”恪守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政策内涵,在质疑学界一些论著宣扬民营经济占主体、认为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不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把《宪法》保护公私财产的不同表述画等号、主张取消《宪法》的所有制分类乃至主张“所有制中立论”等歪曲《宪法》精神的错误观点基础上,深刻揭示公有制的“主体”与私有制的重要“辅体”、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集体所有制与股份合作制等之间的辩证关系。“改善分配政策”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缩差共富为核心内涵,主张以产权为主策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以国资收益全民分红方式促进共享共富,强调公有制生产单位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政策等,与“公主私辅政策”(包括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近日关于对平台企业国有化和平台财富全民共享的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的根本解决方案的政策建议)一道,在前瞻性政策考量上,为共同富裕从远大理想到战略实施的历史性转变奠定了政策“基因”,均凸显对“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等辩证思维方法的娴熟运用。


(三)客观性、联系性、发展性原则与方法的运用


综观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的政策创新,辩证思维的客观性、联系性、发展性等原则与方法得到全面的遵循和运用,即以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最大实际和“中国作为世界经济治理体系的‘准中心’地位”为客观依据,以党和人民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以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经济理论为指导思想,提出对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具有鲜明前瞻性的政策建言,成为践行党的“一个中心,三个着眼于”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的模范。


辩证思维的客观性原则,体现在政策创新所依据的客观事实之上。也就是说,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的政策创新尽可能地做到了“毫无例外地掌握与所研究的问题有关的全部事实”。如“立新核算政策”基于对我国在追求经济增长过程中长期以GDP作为衡量国民经济的第一指标而付出巨大代价的反思;“为民财税政策”基于对西方给私有企业大规模减税的供给学派政策导致经济增长率降低和贫富差距较快扩大现象的审思;“金融实化政策”基于对西方世界以及我国一定范围内金融脱实向虚所导致的乱象的审视等。一言以蔽之,客观性原则和方法该是任何政策创新的首要考量因素,否则单纯建立在主观性认知或事物假象基础上的所谓政策建议或创新,不可能具有科学性和人民性。而对于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来说,其政策创新的客观性原则遵循,表现得较为显著和突出,问题意识尤其强烈。这与该学派一向秉持的守正创新学术态度和为人民做学问的道义情感密切相关。


辩证思维的联系性原则,体现在政策创新注重对各种相关因素全面、整体和系统性的考察之上。如“幸福指数政策”对个人或家庭“幸福指数”的13个领域指标体系的考察,对社会或国民“幸福指数”的24项指标体系的考察,并考虑到在未来统计方法和统计制度完善时的研究和实施因素。包括“知识产权政策”强调知识产权优势培育的长期性和综合性,主张从短期、中期和长期等方面充分考虑;“提高福利政策”主张构建城市以“公租房为主,商品房和私租房为辅”的新格局,并提出8项综合性改革举措;“抑制通胀政策”对于严加控制持续中高位数的通货膨胀率的多方面理由的阐述等,都是尽可能做到既研究了“各个领域内的过程之间的联系”,“也能说明各个领域之间的联系”。至于发展性原则,没有联系也就没有发展,而发展性其实就是前瞻性和开放性。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的政策创新,既有为守正而旨在矫正政策不佳倾向的追求,更有因“把握住、研究清楚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中介’”之后的发展性、前瞻性和开放性境界。


这里需要表明两方面的余论。一是在政策创新中,唯物史观的世界观和其方法论起着基础性的理论指导作用,这是政策创新较之理论创新而表现出的一方面特殊性。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的上述政策创新,都是力争在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基础性指导作用之下,分别或综合运用多种辩证思维原则为指导而实现的。二是本文对若干理论或政策创新的辩证思维进路的解读,只是从其表现出的较为显著和突出的辩证思维原则或要求的某一方面视角而进行的理解,并不是说该理论创新或政策创新与辩证思维原则或要求的其他方面规定性无涉。恰恰相反,没有多方面辩证思维原则或要求的综合运用,创新思维主体是难以实现真正的、有强大生命力的创新成果的。换言之,该学派学术创新的思维品质,总是表现为对多方面辩证思维原则与方法的综合和灵活运用。



四、结语

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学派尤其是学派创始人程恩富教授在学术创新上所表现出的对辩证思维原则的自觉遵从、对辩证思维方法的娴熟运用,理论创新与政策创新的良性互动中形成的若干马克思主义观,以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方向上与党中央的真正一致性,已逐渐形成该学派在倚仗经济学辩证思维而守正创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科学扬弃西方主流经济学、积极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等方面鲜明的思维进路、发展机制和理论特质。由此可以说,该学派与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自由社会主义、复古主义、“新左派”、折中马克思主义的“本质或重大区别”,则主要“在于思维正确或不正确”。也就是说,应该把是否具有或富含辩证思维作为判断这种“本质或重大区别”的主要标尺。


由此顺便说明一下,郑永年教授在没有系统研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以及学术界的相关文献的情况下,便认为“第一,我们的实践经验还没有被整合到经济学中间去,对研究领域没有知识上的贡献。第二,如前面所说,我们缺乏基于中国经验之上的经济学,既解释不了我们的成就,也很难对中国的经济问题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这就基本否定了40多年来我国政界和学界共同努力而大大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是极其不严谨的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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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王新建:淮阴师范学院江苏高校社会风险评估与治理法治化研究基地教授,马克思主义理论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高建昆: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南开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1世纪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文章来源:《海派经济学》2022年第4期,第1-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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